工程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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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工作(以下简称:“专业分包招标”),提高专业分包管理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合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盈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或二级单位承接的工程,对外进行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活动,均应执行本管理办法。

满足规定条件的工程还应同时执行公司推动协同发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及事业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职责公司负责专业分包招标工作体系的建立、运行、检查与改进,各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如下:(一)公司工程管理部是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研究起草公司分包招标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有关审批流程,合格供方管理等;(二)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参与暂估价项目专业分包招标用印审批工作,负责审核暂估价项目中相关经济条款;(三)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经济管理中心负责对二级单位及工程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四)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经济管理中心负责公司中标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用印审批。

第五条二级单位职责二级单位是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核准单位,是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负责落实专业分包招标各项工作,对专业分包招标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和责任,主要职责:(一)负责落实公司关于专业分包招标的相关规定,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负责制定适合自身管理水平和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确主责部门、流转部门、监督部门等的职责及权限;2.明确授权管理的范围、期限;3.明确岗位人数、岗位职责;4.明确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三)负责完成专业分包招标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成立招评标小组、发布招标公告、资质审查、开标、评标、清标、定标、合同授予、用印审批、资料归档、备案等;(四)根据工程客观条件可由二级单位授权项目经理部进行招标工作,并负责对授权项目经理部的招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但不免除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五)负责建立、维护本单位专业分包商合格供方库;(六)负责确定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

【9A文】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9A文】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君华集团班组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1.0目的为规范集团在建项目工程分包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保障充分竞争,合理控制成本,维护公司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2.0原则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优势的单位中标。

2.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2.6可追溯原则:各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3.0职责分工3.1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工程中心招标部、工程中心、班组信息部、运营部、质安委指派人员等。

招标小组组长由工程中心副总担任。

3.2工程中心招标部A.会同班组信息部整理、编制《分包商名册》、进行分包商诚信评分。

B.全过程组织招标工作;发布招标公示、推荐分包商;编制、发放招标邀请;负责审查资信资料,组织考察;发放标书;组织投标答疑;接收标书;资信标评审;根据需要组织考察、谈判;组织定标会议;对内发布定标情况,发中标通知书;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3.3成本委预算部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清单、经济标评审。

3.4招标小组4.0适用范围4.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在建项目招标,集团分包范围详见《分包类别》,如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招(议)标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分包交易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分包招(议)标活动的主体及本办法所指招标人或承包人为公司各项目部。

项目部与中标人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分包,是指公司项目部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它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公司项目部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公司项目部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分包招(议)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议标,是指由招标人直接与选定的不少于三个的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施工能力、诚实守信的施工企业,按照一定的程序就发包项目进行协商的招标方式。

第五条同类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承台、墩身帽、预制梁、架梁、现浇梁、钢梁、桥面系、路基、路面、土石方、涵洞、绿化、挡墙、软基处理、支护、防护、便道、便桥、码头、驻地建设、供水、排水、砼工厂土建部分、钢围堰、钢沉井、钢护筒、施工平台等),工程分包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30 万元及以上者,必须进行招标。

钢梁、钢围堰、钢沉井、钢护筒等分包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0 万元及以上者,公司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作。

项目部可以将不同类分部分项工程合理组合后进行招标(如承台、墩身帽等),但不得将同类分部分项工程肢解后进行招标。

同类分部分项工程招标确定分包人后,若需再增加分包人,不再进行招标,按已招标确定并签订的分包合同与新增加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第六条工程分包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君华集团班组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1。

0 目的为规范集团在建项目工程分包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保障充分竞争,合理控制成本,维护公司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2。

0 原则2。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优势的单位中标。

2.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2。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2.6可追溯原则:各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3.0职责分工3.1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工程中心招标部、工程中心、班组信息部、运营部、质安委指派人员等。

招标小组组长由工程中心副总担任。

3.2工程中心招标部A.会同班组信息部整理、编制《分包商名册》、进行分包商诚信评分。

B.全过程组织招标工作;发布招标公示、推荐分包商;编制、发放招标邀请;负责审查资信资料,组织考察;发放标书;组织投标答疑;接收标书;资信标评审;根据需要组织考察、谈判;组织定标会议;对内发布定标情况,发中标通知书;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3。

3成本委预算部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清单、经济标评审.3.4招标小组4.0 适用范围4。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在建项目招标,集团分包范围详见《分包类别》,如附件。

工程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初稿)工程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本司已承建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各种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保证并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投标。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包含机械、工器具)分包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其中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同时执行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3.职责3.1公司领导小组公司房建部作为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3.1.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制定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办法。

3.1.2负责公司所属房建工程分包工程方案的决策,负责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大宗材料(物资)采购等分包工程招标的形式的决定,并审核、审批。

3.1.3对公司所属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归口管理和实施监督。

3.1.4组建并管理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投标项目评审委员会。

3.1.5组织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审查和投标评审工作。

3.1.6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1.7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市场开发部、物供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参与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3.2项目经理部:3.2.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办法。

3.2.2负责本项目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物资)采购等招标计划的审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工程分包管理规定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管理规定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管理规定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节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或是其中的劳力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此部分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

主要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邀请招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邀请招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邀请招标管理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参照建筑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已经承包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的项目分包业务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分包,必须采用邀请招标:(一)国家、市、局或公司的重点工程;(二)具有一定影响或相当规模的社会工程;(三)分包项目工程价款在30万元以上的(含);(四)公司认为必要或基层认为需要实行邀请招标的。

第四条(特殊业务处理)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或具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分包,经公司经营业务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限制,可以直接分包,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办妥必要手续或签订联营协议。

第五条(招标工作管理部门)公司经营业务部是公司邀请招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司基层单位或部门开展邀请招标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实施部门)邀请招标工作由公司承办招标项目所涉工程业务的基层单位(或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并在招标报名前向投标意向人发出招标邀请书。

第七条(邀请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址、形象工程量(面积、延长米);(二)招标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三)物资、材料供应方式及器具使用要求;(四)招标报价方式及要求;(五)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各项奖罚措施;(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七)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截止时间、招标单位(或部门)及其联系人;(八)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邀请招标文件一般采用公司制定的规范文本,且事先必须送交公司经营业务部审核。

一旦发出后,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二天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发出补遗文件。

第八条(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当是公司合格分包方并具有与招标项目及其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分包工程招投标制度

分包工程招投标制度

分包工程招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分包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分包工程招投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二、招投标范围与条件1. 分包工程招投标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分包项目。

2. 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施工业绩。

三、招投标程序1. 招标公告: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发布分包工程招标公告,明确工程概况、资质要求、报名时间等关键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的分包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公司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 发放招标文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4. 现场踏勘与答疑:组织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解答。

5. 投标:分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并提交投标书。

6. 开标与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7. 中标通知: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评标标准与方法1. 评标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的资质、经验、报价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工期安排的合理性等。

2. 评标方法应采用综合评分法,确保各项评价指标得到合理权重。

五、监督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对于违反招投标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工程复杂度的不断提高,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引进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设备,特别是在大型工程中,单一建筑企业难以承担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常常有必要分包施工。

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分包的管理行为,确保分包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避免合同纠纷和经济状况出现问题。

二、分包管理要求1. 分包对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披露,具体包括:分包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年检情况和分包的经历等。

同时,未经本企业同意,分包人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

2.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地址、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时间、工期计算方法、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2)工程报酬:包括工程总价及支付方式、质保金、质量检测费用等。

(3)加班及延期工期: 具体规定加班和延期工期的情况以及对要求变更的处理方式。

(4)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括分包人责任险及其他保险的责任、承保金额、理赔状态等。

(5)洽谈及结算方式:具体各方之间的协商、交流和结算方式等。

3. 分包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企业有权要求分包人配合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对于不遵守合约要求或引起损失的行为,本企业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停止合作关系。

三、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1. 招标前准备:招标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技术、资金等及要求,明确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以及评标标准等,并将其予以公告;同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认证和工程监察、监理等进行详细说明。

2. 招标流程:招标单位应当收集所有投标人报名表,详细了解其信誉良劣、执业资质、管理能力和业绩水平等,并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选,并提出建议性意见,以支持招标单位最终进行合同签署。

3. 中标后的管理:招标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中标人资格审核,确定具体的工程量和工程规格及合同的支付方式等,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施工企业分包招标制度(3篇)

施工企业分包招标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越来越多地采用分包方式。

分包招标制度是施工企业进行分包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规范分包市场秩序,提高分包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阐述施工企业分包招标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分包招标制度概述1. 定义施工企业分包招标制度是指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包工程进行招标,以确定分包商的过程。

2. 目的(1)提高施工效率: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可以缩短项目实施周期,提高施工效率。

(2)降低成本:通过竞争性招标,可以降低分包价格,从而降低工程成本。

(3)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分包商,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规范分包市场秩序:通过招标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分包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分包招标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招标范围(1)工程分包: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园林、设备安装等工程。

(2)专业分包:包括钢结构、幕墙、管道、电气、消防等专业分包。

2. 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分包商,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商务谈判等环节,确定中标人。

(2)邀请招标:邀请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分包商参与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3. 招标程序(1)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

(2)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

(3)报名及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分包商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合格分包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开标、评标、定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6)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施工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4. 招标文件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标准等。

(2)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合同条款、投标须知等。

工程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定稿)

劳务分包、专业(整体)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招标管理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水电集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加强分包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凡列入本办法范围的劳务、专业分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1.3 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水电集团利益的原则。

1.4 项目责任制、股份制、企业职工个人承包制(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齐并在集团公司有尾工款100万元以上的除外)均按此办法执行。

1.5 招标机构及职责1.5.1 水电集团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水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水电集团总经济师担任,水电集团成员由招标采购中心、纪检审计部、市场办法经营部、财务部、质量安全部、法人公司及项目部组成,办公室设在招标采购中心。

1.5.2 招标采购中心是水电集团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①负责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管理制度的拟订、解释与实施;②审核招标申请及方式;③发售招标文件,签收投标文件;④组建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和评标工作;⑤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下发中标通知书;⑥负责协助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评审;1.5.3 各相关部门职责:①纪检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投标过程和程序,保证其公正、公平、合理。

②法人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上报招标申请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合同;③其他部门:根据招标采购中心开标程序及计划时间,委派部门人员参加现场开标并评标。

1.6 招标范围1.6.1 劳务分包:是指对工程的人工费进行包干使用。

分包的对象是人力资源。

1.6.2 专业(整体或切块)分包:是指按照专业(整体或切块)由有专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来施工。

分包招标管理制度

分包招标管理制度

分包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招标管理行为,提高分包工程的组织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承建工程中对分包业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包招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分包招标管理制度,包括分包招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以及分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分包招标管理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公司应当在分包招标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公司领导负责、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公司应当成立分包招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命分包招标委员会主任,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定期开展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第八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分包招标管理工作,对重大分包招标项目进行批复,并严格审批相关文件,确保招标工作符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

第三章招标文件编制第九条分包招标文件应当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编制,包括招标范围、招标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递交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技术方案、报价单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每一项要求进行具体规定和说明。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发布,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时间,并保证在招标过程中不会对竞争公平造成影响。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经过公司领导的严格审批,并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

对于重大项目,还需进行审计和法律意见的复核。

第四章招标程序实施第十三条分包招标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选取具备资质和经验的分包商进行投标,并确保公开、公正的招标程序。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在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应当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接收和登记。

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适用范围:除两点一线工程(样板房、售楼部及销售通道)外的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具体分长期合作招标和单项招标两大类。

第二条对于具有共性的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项目,经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列入长期合作招标范围,合作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可为一至三年。

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通过议标与具备相应资质、且有长期合作意向的单位签订长期合作意向书,建立各地区的长期合作单位库。

地区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在长期合作单位库中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进行单项工程施工,并签订单项施工合同。

第三条单项招标项目适用于除长期合作招标项目以外及未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新地区的指定分包、独立发包项目。

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根据项目特点,特急工程或不宜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由立项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满足利润率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议标的方式。

第四条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的工作分工:地区公司工程中心负责工程招标立项,并将经会签的招标合同版本、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报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的实施由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负责;合同签订由立项单位负责。

第五条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招标时间要求如下(特殊情况上报申请可适当延长):1、长期合作意向项目招标:收到完整委托资料起25天;2、单项招标:在收到完整的立项资料后,单项招标项目施工图不齐情况下为12天(暂不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齐全情况下为15天(需编制施工图预算);特急项目相应减少6天。

第六条招标参投合格单位数量:单项招标项目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单项招标或长期合作招标的项目,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六家。

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实际参投单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应及时反馈信息给立项部门,补充投标单位,重新进行招标。

若确认无法补充单位,原则上转给地区公司审核部议标,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配合;如有特殊情况,经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以实际参投单位继续实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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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专业(整体)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招标管理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水电集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加强分包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凡列入本办法范围的劳务、专业分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1.3 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水电集团利益的原则。

1.4 项目责任制、股份制、企业职工个人承包制(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齐并在集团公司有尾工款100万元以上的除外)均按此办法执行。

1.5 招标机构及职责
1.5.1 水电集团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水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水电集团总经济师担任,水电集团成员由招标采购中心、纪检审计部、市场办法经营部、财务部、质量安全部、法人公司及项目部组成,办公室设在招标采购中心。

1.5.2 招标采购中心是水电集团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管理制度的拟订、解释与实施;
②审核招标申请及方式;
③发售招标文件,签收投标文件;
④组建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和评标工作;
⑤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下发中标通知书;
⑥负责协助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1.5.3 各相关部门职责:
①纪检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投标过程和程序,保证其公正、公平、合理。

②法人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上报招标申请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③其他部门:根据招标采购中心开标程序及计划时间,委派部门人员参加现场开标并评标。

1.6 招标范围
1.6.1 劳务分包:是指对工程的人工费进行包干使用。

分包的对象是人力资源。

1.6.2 专业(整体或切块)分包:是指按照专业(整体或切块)由有专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来施工。

分包的对象是分部分项工程。

1.7 招标程序
1.7.1 报批招标申请及招标文件。

项目招(议)标申请需提前5天报招标采购中心审核,招(议)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要一同上报,如未按时上报而延误招标的,由拟招标单位承担责任。

招(议)标文件由需要招标议标的单位(业主)拟定,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审核。

招(议)标文件内容中,必须明确数量、单价内容、工期、付款方式、限价以及相关合同条款及特殊要求。

招(议)标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需交纳2000元/次。

1.7.2 发售招标文件。

招(议)标文件经过审批后,由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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