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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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发布时间: -07-17 文件编号:

为切实加强全省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专卖管理队伍,根据国家局提出的“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统一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岗位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结合我省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努力践行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行业目标任务,以强化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到统一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岗位管理、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以落实职责和提高素质为突破口,切实改进专卖队伍的作风与学风,提高业务技能与体能,增强专卖人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服务市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真正履行好“两项监管”职责,更新理念,创新工作,全面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扎实、身

体健康”的专卖管理队伍。

二、健全和完善专卖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职责定位和人员配备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人【】186号)和省局《关于加强市级专卖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赣烟人【】38号)执行。

1、统一机构设置。各级专卖监督管理机构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两个部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专卖稽查队伍按照国家局《烟草专卖稽查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国烟专[ ]201号),市级局设立专卖稽查支队,县级局设立专卖稽查大队。稽查支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直属大队,稽查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动中队(案件经营组)和若干稽查中队。各级局专卖、内管、稽查部门的负责人由1人担任,统一调配、指挥本级专卖队伍,全面负责地抓好“两项监管”任务的落实,做好各项专卖管理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定位。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关于专卖监督管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稽查部门职责定位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专卖机构的主要职责,科学设置专卖、内管、稽查管理岗位,人员的兼岗问题可由各单位根据国烟人[ ]18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在确定岗位的基础上全面制定岗位说明书。

3、落实人员配备。各市级局专卖人员配备总数要严格按省局的批复要求操作,准确配备到位。同时要严格执行人员配备比例,全市系统内管人员不低于本级专卖管理人员数的10%;以市局为单位,可按持有效零售许可证经营户数140户配备1名稽查员。

三、健全和完善专卖培训制度

1、培训总体原则。(1)培训计划性原则。每年4月份之前,各市、县局要制定全年专卖队伍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地点、参加人员、责任人、经费预算等,报上一级专卖部门备案。(2)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坚持教育培训同员工成长、促进工作相结合,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烟草中心工作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分级培训原则。既适当开展全省性专卖人员集中培训,更突出分级培训。省局重点抓好省局机关专卖人员、市、县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市局重点抓好市局机关专卖人员、县局中层以上专卖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局抓好本级专卖人员的培训工作。(4)分岗位培训原则。既适当开展全体专卖人员集中培训,更注重分岗位、分类别开展培训工作。根据专卖人员的不同岗位和需求,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5)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原则。坚持理论知识学习与业务技能实践培

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受训者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6)培训与考核挂钩原则。每次培训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并把培训及测试情况留底、存档,作为专卖人员职业晋升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培训方式。专卖人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学习等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学习应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具体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授课、视频培训、专题研讨、知识竞赛、案卷评审等,并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研究开发培训项目,科学、合理的设置课程,形成系统化的培训课件。专卖年度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由专卖部门提出,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在教育培训费中列支。

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以法律法规、专卖监督执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执法程序、处罚程序、案卷制作、监督管理实践案例分析、内部监管,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等为主,侧重于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洁勤政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事和交流沟通、自主学习、调查研究、开拓创新的能力。

4、培训评估。(1)培训效果反应评价。主要经过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学方法、材料、设施、培训管理等的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2)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检查经过培训学员

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培训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等;(3)绩效影响效果评价。主要衡量培训给受训者带来的工作绩效的变化。各单位每次培训后,都要形成培训评估材料,每半年报上一级专卖部门备案。

5、“双能”竞赛。为集中检阅专卖人员培训取得的效果,省局将每两年举行一次全省专卖人员知识技能、体能竞赛活动,竞赛时间为10月底或11月初。竞赛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公务礼仪、法纪教育、行业政策、真假烟鉴别、计算机操作、团队精神与规范管理、军事训练基本功和安全交通、安全消防、体能训练等。每次活动选择其中若干个项目,突出竞赛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务实性,以促进专卖队伍建设有新的收获、新的突破、新的提高。

四、健全和完善专卖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

1、制定考核办法。各级专卖部门在制定考核办法时要落实上级专卖部门的各项工作考核指标,提出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对各项指标的考核进行细化和量化,形成职责清晰、奖罚分明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坚持对专卖人员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坚持实行差异化考核标准,对机关专卖人员考核可侧重执行月度或季度工作落实记录检查考核制度,对稽查人员可侧重案件的查处成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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