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简化权衡判断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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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 -- 软件说明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 -- 软件说明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软件说明当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计算时,需要应用动态计算软件。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开发的建筑能耗动态模拟分析计算软件,适用于办公建筑及其它各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达标评审。

其计算内核为美国劳伦斯伯克力国家实验室(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开发的DOE-2程序,可以对建筑物的采暖空调负荷、采暖空调设备的能耗等进行全年8760小时的逐时能耗模拟。

在标准宣贯和使用过程中,大量采取能耗分析软件的主要原因在于:标准对性能化设计方法的要求以及权衡判断(Trade-off)节能指标法的引入。

首先,在标准中设置了两种指标来控制节能设计,第一种指标称为规定性指标,第二种指标称为性能性指标。

规定性指标规定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窗墙比、体形系数等参数限值,当所设计的建筑能够符合这些规定时,该建筑就可判定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节能建筑。

规定性指标的优点是使用简单,无需复杂的计算。

但是规定性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建筑设计人员的创造性。

性能性指标的优点在于突破建筑设计的刚性限制,节能目标可以通过调整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等措施来达到。

也就是说性能性指标不规定建筑围护结构的各种参数,但是必须对所设计的整栋建筑在标准规定的一系列条件下进行动态模拟,单位面积采暖空调和照明的年能耗量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限值。

因此使用性能性指标来审核时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这种计算只能用专门的计算软件来实现。

同时,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近年来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建筑立面更加通透美观,建筑形态也更为丰富。

因此,传统建筑设计中对窗墙面积比的规定很可能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的要求。

须采用标准第4.3节的权衡判断(Trade-off)来判定其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图B-1 公建标准权衡判断(Trade-off )评价流程一、能耗分析计算原理建筑物的传热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建筑物的得热或失热是随时随地随着室内外气候条件变化的。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录 A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
A.0.1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采用能自动生成符合 本标准要求的参照建筑计算模型的专用计算软件,软件应具有下 列功能:
1 全年 8760h 逐时负荷计算; 2 分别逐时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 设备功率、室内温度、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时间; 3 考虑建筑围护结构的蓄热性能; 4 计算 10 个以上建筑分区; 5 直接生成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报告。 A.0.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以参照建筑与设计建 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总耗电量作为其能耗判断的依据。参照建筑 与设计建筑的供暖耗煤量应折算为耗电量。 A.0.3 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供暖能耗应采用同一 软件计算,气象参数均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 A.0.4 计算设计建筑全年累计耗冷量和累计耗热量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 建筑构造尺寸、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做法、外窗(包括透光 幕墙)太阳得热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面开窗面积应与建筑设计 文件一致; 2 建筑空气调节和供暖应按全年运行的两管制风机盘管系 统设置。建筑功能区除设计文件明确为非空调区外,均应按设置
表 A.0.4-2 供暖空调区室内温度(℃)(续表)
建筑 类别
运行 运行 下列计算时刻(h)供暖空调区室内设定温度(℃) 时段 模式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空调 26 26 26 26 26 26 37 37 37 37 37 37
工作日
办公
供暖 20 20 20 20 20 20 18 12 5 5 5 5
宾馆建筑 全年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50 50 50 50

表B.1.3-2建筑总体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

表B.1.3-2建筑总体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

表B.1.3-2建筑总体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表B.1.3-2 建筑总体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注:1 表中涂灰单元格中为采用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可采用电子计算表自动计算填入2 本表是按照一般多层、高层住宅的外围护结构形式制定的,对于低层别墅建筑因其体型较为复杂,使用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修改计算工程号工程名称设计人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年月日层高(m) 2.9 建筑面积(m2) 7459.3 建筑类型和主朝向一类高层、朝向东南建筑层数19层建筑物体形系数S外表面积∑F(m2)建筑体积Vo (m3)S设计值S限值≤3层:0.52.4~8层:0.33, g~13层:0.30,≥14层0.26北向是否有凸窗(有或无)传热系数K [W/ ( m2 .K) ]与非供暖空间相邻的隔墙设计值1.41限值1.5空气换气耗热量Q INF(W)楼梯间不供暖Q INF=1.94 户门 1.85 2.0 楼梯间供暖Q INF=2.10 建筑物各朝向窗墙面积比 M 1朝向东西南北东西向窗墙面积比M 2≥0.30开间的遮阳系数SC 1)=SC 2)·SD 3)是否有房间之间无门窗隔断的封闭式阳台或无活动外遮阳的外窗轴线号M 2 设计值限值设计值0.30.4:0.35限值/ 最大值0.35/0.45 0.35/0.45 0.50/0.60 0.30/0.40 (有或无)建筑物耗热量指标H q楼梯间不供暖2H HT TY ( 1.94)/ 3.8(W/m )o o q Q Q V A =-+-限值≤3层:14.5,4~8层:10.5,9~13层;9.5,≥14层:8.5楼梯间供暖2H HT TY ( 2.10)/ 3.8(W/m )o o q Q Q V A =-+-注:1. 当东西向存在与房间之间无门窗隔断的封闭式阳台和厨卫,且不设置活动外遮阳的情况时,应进行该开间M 2计算;当M 2大于0.3时,应进行SC 值的计算和判断;否则相应项不填写。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权衡计算--软件说明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权衡计算--软件说明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软件说明当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计算时,需要应用动态计算软件。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开发的建筑能耗动态模拟分析计算软件,适用于办公建筑及其它各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达标评审。

其计算内核为美国劳伦斯伯克力国家实验室(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开发的DOE-2程序,可以对建筑物的采暖空调负荷、采暖空调设备的能耗等进行全年8760小时的逐时能耗模拟。

在标准宣贯和使用过程中,大量采取能耗分析软件的主要原因在于:标准对性能化设计方法的要求以及权衡判断(Trade-off)节能指标法的引入。

首先,在标准中设置了两种指标来控制节能设计,第一种指标称为规定性指标,第二种指标称为性能性指标。

规定性指标规定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窗墙比、体形系数等参数限值,当所设计的建筑能够符合这些规定时,该建筑就可判定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节能建筑。

规定性指标的优点是使用简单,无需复杂的计算。

但是规定性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建筑设计人员的创造性。

性能性指标的优点在于突破建筑设计的刚性限制,节能目标可以通过调整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等措施来达到。

也就是说性能性指标不规定建筑围护结构的各种参数,但是必须对所设计的整栋建筑在标准规定的一系列条件下进行动态模拟,单位面积采暖空调和照明的年能耗量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限值。

因此使用性能性指标来审核时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这种计算只能用专门的计算软件来实现。

同时,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近年来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建筑立面更加通透美观,建筑形态也更为丰富。

因此,传统建筑设计中对窗墙面积比的规定很可能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的要求。

须采用标准第4.3节的权衡判断(Trade-off)来判定其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图B-1 公建标准权衡判断(Trade-off)评价流程一、能耗分析计算原理建筑物的传热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建筑物的得热或失热是随时随地随着室内外气候条件变化的。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63
表 A.0.4-5 不同类型房间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m2/人)
建筑类别
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
办公建筑
10
宾馆建筑
25
商场建筑
8
医院建筑-门诊楼
8
学校建筑-教学楼
6
表 A.0.4-6 房间人员逐时在室率(%)
建筑 运行 类别 时段
办公建筑 工作日 教学楼 节假日
下列计算时刻(h)房间人员逐时在室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 0 0 0 0 0 10 50 95 95 95 80 0 0 0 0 00000 0 00
表 A.0.4-2 供暖空调区室内温度(℃)(续表)
建暖空调区室内设定温度(℃) 时段 模式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空调 26 26 26 26 26 26 37 37 37 37 37 37
工作日
办公
供暖 20 20 20 20 20 20 18 12 5 5 5 5
商场
空调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37 37 37 37
建筑、 全年
门诊楼
供暖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2 5 5 5
表 A.0.4-3 照明功率密度值(W/m2)
建筑类别
照明功率密度
办公建筑
9.0
宾馆建筑
7.0
商场建筑
10.0
医院建筑-门诊楼
9.0
系统工作时间
办公建筑
工作日 节假日
7:00~18:00 —
宾馆建筑
全年
1:00~24:00
商场建筑
全年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doc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doc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深圳市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降低建筑能耗而制定。

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其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对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依据有哪些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设计建筑生成参照建筑;2、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空调年耗电量;3、将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作为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限值;4、计算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如大于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应调整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使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不超过限值;5、根据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平均窗墙面积比,核查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使之满足本规范的规定;6、核查设计建筑屋顶透明部分本身的遮阳系数SC,使之满足本规范的规定;7、核查设计建筑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比,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使之满足本规范第6.1.6条的规定;8、当设计建筑符合本条文1~7条的规定时,可判定其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参照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2、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顶的开窗面积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面积超过本规范第6.1.1和6.1.2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的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规范第6.1.1和6.1.2条的规定;3、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为本规范第6.1.3和6.1.4条规定的限值。

其中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屋顶透明部分综合遮阳系数取0.4;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大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5W/(m2·K),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0.7W/(m2·K);当设计建筑的屋顶热惰性指标大于 2.5时,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9W/(m2·K),当设计建筑的屋项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4W/(m2·K)。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负荷判断法的由来与简化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负荷判断法的由来与简化

法 .即 当设计 建 筑本 体不 能 满 足规 定性 指 标 时 . 需 含 义 与文 献『 4 — 8 1 不尽 相 同 , 不 再仅 指供 暖空调 全 年 要 通 过 计 算 比较设 计 建筑 和参 照 建 筑 的全 年 供 暖 负荷 ( 或 累计建 筑 负荷 『 5 — 7 1 , 或 累计 耗 冷耗 热量 『 8 1 )
材》 ( 简称 《 教材 》 )采用 两 种方 法 来进 行 建 筑本 体
( 即 围护 结 构 ) 热 工节 能设 计 : 一 种 是 规定 性 方 法 ,
种 简化 笔 者就 权衡 负荷 判断 法 的由来 与简化 展
开论述 。 其 中。 由来 详见 文献 『 3 — 8 1 , 本文 在此 仅作 归
建 筑 节 能
B u i l d i n g En e r g y Sa v i n g
建筑 仅 在有 关 围 护结 构设 计参 数 方 面不 尽 相 同 . 而
2 应 以 权 衡 负 荷 判 断 法 来 代 替 权 衡 能 耗 判
断 法
关 于本 节 内 容 详 见 文 献 『 3 — 8 1 , 其 中重 点 是 文 献[ 3 , l 尤 其是 文献[ 4 】 。文 献[ 5 — 7 ] 中有关 于权衡 判 断
空调能耗( 简 称 全 年 能耗 或 能 耗 , 单位 k Wh ) , 来 判 与设计 负荷_ 7 _ 。 而且 还指 围护 结构 全 年负 荷 ( 文献 『 6 1
定 围护 结 构 的 总体 热 工性 能 是 否 达 到 节 能设 计 标 中 已有 ) 与设 计 负荷 ( 单位 k W) 。 准. 以便 确定 建 筑本 体热 工节 能设 计参 数B - - 4 ] 。 根 据权 衡 判 断法 的 主 旨可知 . 设 计 建 筑 和参 照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BJ03-27-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BJ03-27-2007)

DB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 BJ03BJ03——2727——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总则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资源》的有关条文,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GB50189-2005)),旨在节约能源、旨在节约能源、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提高能源利用率,特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新建、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设计。

1.0.3按本标准进行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能,提高采暖、提高采暖、提高采暖、通风和空调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通风和空调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通风和空调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全年采暖、全年采暖、通风、通风、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50﹪﹪.其中公共建筑的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1.0.4大力提倡并鼓励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再生清洁能源。

等再生清洁能源。

1.0.5本标准黑体字的条文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黑体字的条文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6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透明幕墙透明幕墙透明幕墙 可见光可直接投射入室内的幕墙。

可见光可直接投射入室内的幕墙。

2.0.2可见光投射比可见光投射比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的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的光通量之比。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10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10.1 墙体热工计算10.1.1 墙体传热系数1 传热系数K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ei oR R R R K ++==11 (10.1.1–1) ∑=jjRR(10.1.1–2)jc jj R ,λδ=(10.1.1–3) a j j c ⋅=λλ,(10.1.1–4)式中 R o ——传热阻,表征围护结构(包括两侧表面空气边界层)阻抗热传递的能力,(m 2·K)/W ; R i ——内表面换热阻,(m 2·K/W )。

一般取R i =7.81=0.11 [(m 2·K/W )],对于分户墙,两侧表面的换热阻均取R i =0.11(m 2·K)/W ;R e ——外表面换热阻,一般取R e =231=0.04(m 2·K )/W ;R ——墙体结构层的热阻,等于构成墙体的各材料层的热阻之和,由单一或多层材料构成的结构层的热阻R 按公式(10.1.1–3)和(10.1.1–4)计算,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匀质围护结构(包括多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附录二的公式(附2.3)进行计算,(m 2·K)/W ;j δ——各材料层的厚度,m ;j c ,λ——各材料层的计算导热系数,W/(m ·K);j λ——各材料层材料的导热系数,一般为实验室干燥状态下的测定值,W/(m ·K); a ——考虑使用位置和湿度影响的大于1.0的修正系数。

材料的导热系数λ和修正系数a ,可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附录表4.1和附录表4.2中查取。

2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 m 的计算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 m 是由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K p 与面积F p 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 b 与面积F b ,用加权平均方法按下式计算:K m =bp b b p pF F F K F K+⋅+⋅ (10.1.1–5)式中 K m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m 2·K )/W ;K P ――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m 2·K/W ; F P ――外墙主体部位面积,m 2;K b ――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系数,m 2·K/W ; F b ――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面积,m 2。

建筑总体热工权衡计算表

建筑总体热工权衡计算表

保温设在内侧的 封闭阳台窗(门)
北 内侧门(窗) QTY=Σ ItyCmci Fmc(W) --
33 ----
注:1.一般外窗中,东西向外窗1为设置了活动外遮阳的外窗,外窗2是窗墙面积比超过30%的开间,且没有设置活动外遮阳的 阳系数SCc和外遮阳系数SD相同,可合并计算。 2.外窗本身遮阳系数SCc可参考附录E。 3.外遮阳系数SD可采用外遮阳电子计算表格计算确定后填入。本计算表按外窗下列不同的建筑构件遮挡情况编制,如还存 定外遮阳装置时,计算人应自行插入,分别计算。 1)实际朝向一般外窗:可能存在建筑物表面凹凸形成的垂直遮挡,水平遮挡等,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2)东西向凹槽、内天井和窗井内外窗:指根据第A.2.3条和第A.2.4条的规定,不按实际朝向确定朝向归属的外窗,因在 凹凸垂直遮挡而减少了辐射强度数值,因此如无水平遮挡,SD=1。 3)凸窗一般无遮挡,SD=1。 4)开敞式阳台:均存在阳台顶板的水平遮挡; 5)保温设在外侧的封闭阳台:如为凸阳台一般无遮挡,SD=1; 6)保温设在内侧的封闭阳台:内侧门(窗)均存在阳台顶板的水平遮挡,有阳台侧墙时还存在垂直遮挡;如为凸阳台外 4.辐射修正系数Cmci的计算公式:外窗Cmci=0.39SC;保温设在内侧的封闭阳台窗(门) Cmci=0.34SCW·SCN,式中SCW和SCN分 (门)的综合遮阳系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0.00 0.00 ---
0.00 0.00
开间,且没有设置活动外遮阳的外窗,如二者外窗本身遮
建筑构件遮挡情况编制,如还存在其他情况或设有其他固
际情况考虑; 朝向确定朝向归属的外窗,因在所归属朝向中已经考虑了
还存在垂直遮挡;如为凸阳台外侧窗一般无遮挡,SD=1。 =0.34SCW·SCN,式中SCW和SCN分别为外侧窗和内侧窗

附录C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温和A区)

附录C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温和A区)

0.39
5.2
0.39
立面2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3.15
0.39
5.2
0.39
立面3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3.15
0.39
4
0.44
立面4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3.15
0.39
4
0.48
屋面
0.94

0.8

外墙(包括非透光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
挑楼板 非供暖房间与供暖房间的隔墙
与楼板
围护结构部位
建筑体形系数0.37 Nhomakorabea立面1
设计建筑窗墙面积比
立面2
立面3
立面4
屋顶透光部分与屋顶总面积之 比M
0.03
0.03
0.3
0.3
0
围护结构部位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传热系数K 太阳得热系数 传热系数K 太阳得热系数
W/(㎡·K)
SHGC
W/(㎡·K)
SHGC
屋顶透光部分


3
0.3
立面1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3.15
周边地面
1.06





设计建筑 保温材料层热阻 R[(㎡·K)/W]
0.02
1.5





参照建筑 保温材料层热阻 R[(㎡·K)/W]
0.02
供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变形缝(两侧墙内保温时)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基本要求K [W/(㎡·K)]
设计建筑是否满足基本要求
权衡判断基本 要求判定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2.1 墙体热工计算
2.1.2 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的计算
现以长春地区490mm厚粘土实心砖墙为例,计算它的传热阻和热 隋性指标D值: 已知 Ri = 0.11 Re = 0.04 δ1 = 0.02 λ1= 0.87 δ2 = 0.49 λ2 = 0.81 δ3 = 0.02 λ3 = 0.93 S1 = 10.75 S2 = 10.63 S3 = 11.37 Ro= Ri + R1 + R2 + R3 + Re R=δ λ = 0.11+0.02 + 0.49 +0.02 + 0.04 0.87 0.81 0.93 = 0.11+ 0.023 + 0.605 + 0.022 + 0.04 = 0.80 D= R1 S1 + R2 S2 + R3 S3 = 0.023×10.75 + 0.605×10.63 + 0.022×11.37 = 0.247 + 6.431 + 0.25 = 6.928
2.1 墙体热工计算
2.1.1 传热阻、传热系数、热阻的计算
现以490mm厚粘土实心砖墙为例,计算它的传热阻、传热系 数:(图4) 已知 Ri = 0.11 Re = 0.04 δ1 = 0.02 λ1= 0.87 δ2 = 0.49 λ2 = 0.81 δ3 = 0.02 λ3 = 0.93 S1 = 10.75 S2 = 10.63 S3 = 11.37 Ro= Ri + R1 + R2 + R3 + Re R=δ λ = 0.11+0.02 + 0.49 +0.02 + 0.04 0.87 0.81 0.93 = 0.11+ 0.023 + 0.605 + 0.022 + 0.04 = 0.80 K= 1 = 1 = 1.25 α

计算书-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计算书-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5
0.87
0.006
10.75
0.062
乳胶漆二道
——
——
——
——
——
分户墙加权平均计算
填充墙面积Fp(㎡)
热桥面积
Fn(㎡)
平均热惰性指标D
平均传热系数
住宅部分
703.185
388.215
3.0
1.78
符合要求
四、楼板热工指标计算表
部位
构造
厚度
(mm)
导热系数
热阻
蓄热系数
热惰性指标
计算
结论
备注
(w/m·k)
17.20
2.966
1.181
R=1.181>1
满足要求
1:3水泥砂浆抹平
20
0.93
0.022
11.37
0.245
防水冷胶料一道
——
——
——
——
——
聚胺脂防水涂膜
2.5
0.17
0.015
4.71
0.069
聚苯乙烯泡沫板
40
0.042
0.95
0.36
0.342
1:3水泥砂浆抹平,内加钢丝网
20
0.93
6
0.87
0.008
10.75
0.092
刷白色乳胶漆二道
——
——
——
——
——
填充墙面积Fp(㎡)
热桥面积Fn(㎡)
平均热惰性指标D
平均传热系数K
公共建筑
3318.94
6095.385
4.81
1.22
住宅建筑
374.26
453.5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doc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doc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深圳市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降低建筑能耗而制定。

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其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对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依据有哪些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设计建筑生成参照建筑;2、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空调年耗电量;3、将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作为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限值;4、计算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如大于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应调整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使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不超过限值;5、根据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平均窗墙面积比,核查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使之满足本规范的规定;6、核查设计建筑屋顶透明部分本身的遮阳系数SC,使之满足本规范的规定;7、核查设计建筑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比,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使之满足本规范第6.1.6条的规定;8、当设计建筑符合本条文1~7条的规定时,可判定其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参照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2、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顶的开窗面积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面积超过本规范第6.1.1和6.1.2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的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规范第6.1.1和6.1.2条的规定;3、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为本规范第6.1.3和6.1.4条规定的限值。

其中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屋顶透明部分综合遮阳系数取0.4;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大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5W/(m2·K),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0.7W/(m2·K);当设计建筑的屋顶热惰性指标大于 2.5时,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9W/(m2·K),当设计建筑的屋项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4W/(m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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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简化权衡判断计算表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A 0)
窗 墙 面 积 比
屋顶透明部分与屋顶总面积之比 中庭屋顶透明部分与中庭屋顶面
积之比
原设计建筑 南

西

建筑外表面积
建筑体积
体形系数
参照建筑 规定值 设计值 规定值 设计值
调整后设计建筑
围 护 结 构 传 热 量 计 算
体形系数S
计算项目 i ε
原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调整后设计建筑
S ≤0.30 0.30 <S ≤0.40
K i W /(m 2·K)
F i (m 2) K i
W /(m 2·K)
F i (m 2) i i i F K ⋅⋅ε
K i
W /(m 2·K)
F i (m 2) i i i F K ⋅⋅ε
传热系数K 限值
W/(m 2·K)
屋顶非透明部分 0.94 ≤0.55 ≤0.45 屋顶透明部分
0.28
≤2.70
≤2.70
外 墙
南 0.79 ≤0.60 ≤0.50
东 0.88
西 0.88 北 0.91 外
窗 窗墙面积
比≤0.20
南 0.28
≤3.50 ≤3.00
东 0.60 西 0.60 北 0.73 0.20<窗墙面积比≤0.30
南 0.28
≤3.00 ≤2.50
东 0.60 西 0.60 北 0.73 0.30<窗墙面积比≤0.40
南 0.28
≤2.70 ≤2.30
东 0.60 西 0.60 北 0.73 0.40<窗墙面积比≤0.50
南 0.28
≤2.30 ≤2.00
东 0.60 西 0.60 北 0.73 0.50<窗墙面积比≤0.70
南 0.28
≤2.00 ≤1.80
东 0.60 西 0.60 北 0.73
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0
≤0.60
≤0.50
∑⋅⋅i i i F K ε
注:1 由于参照建筑物与设计建筑的空气渗透耗热量和室内得热量均相
同,因此本表进行了简化,只需调整窗墙面积比及K i ,使其∑⋅⋅i i i F
K ε小于等于参照建筑的∑⋅⋅i i i F K ε即可:
2
i ε值摘自《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4-037-2006。

设计单位(章)
审 核
校 对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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