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猪场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
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综合措施

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综合措施杨锦昌(江苏省盐城市畜牧兽医站,江苏盐城224002)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对于各类畜禽食iQ需求量大幅度上升,扩大了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规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对畜禽养殖场的粪污进行科学的处理,减少畜牧粪污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具有深远的意义。
生活条件改善使畜禽养殖业日趋规范化,规模不断壮大。
故本文就现下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和资源化利用具体细节做详细报道,重点强调综合治理措施,指导养殖户合理处理畜禽粪污,减少畜禽病害,健康养殖畜禽。
关键词: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DOI:10.3969/J.ISSN.1671-6027.2021.01.007农牧业综合利用粪污可减少环境污染,健康养殖5据本地区文献报道,省内共规模养殖场2031个,含生猪养殖场、牛养殖场、羊养殖场、家禽养殖场等,全年共生产畜禽粪污743万t o为合理解决畜禽粪污污染问题,本地采取如下措施综合治理51粪污处理及强化对策1.1常规粪污处理措施(1)提高养殖场处理水平5本地多家养殖户先后引进了现代工程技术,借鉴了高新生物技术,提高了粪污处理水平,实现了生态可持续发展5且在引进技术的同时亦引入了,全面实现技术投产,了粪污处理。
(2)规养殖场设与管理5部分养殖场为规粪污处理重新修了圈舍,地环续取了区、污染场场,了粪污染,实现了生态环保。
(3)措施5畜禽粪污处理,环,规畜禽养殖51.2强化对策(1)在持5发、生物、发等产业发展,环境5 (2)养合发展5地,规范农田利用5后借助相应粪污处理方式处理剩粪污,利用5(3)环境,规本地养殖户污水物处理措5 (4)粪污利用,农户养殖户分粪污,合理利用利5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2.1运用减量化措施用减措施可粪污产生,减少污染来源5理粪便主要有干粪水冲清粪方,干清粪工作较大,水冲粪则产生污水5调研结果显示干清粪用更为普遍,例如衡阳县规模养殖场采用干清粪方式的所占比例为94.7%,采用水冲清粪比例为5.3%5汉中市146个规模场中牛羊场、养鸡场全采用干粪方式,养猪场97.2%采用°此外还可通过改进养殖设施实现粪污减,减少污水产生量,比如一些地区采用碗饮水器,可以起到节约用水量的作用,减少由于溢流造成污水现象52.2建立集中处理模式在畜禽饲养密集区域,可以通过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方法,收集周边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污并统一处理和利用,这模于粪污收集输体系设5例如南通市海安县设立5个集中式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探索建立了“农户蓄积、专业处理、公司收购、综合利用”的模5处理中心将干粪销售给制肥厂得收,县环部门每年给予奖励,使畜禽粪污处理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52.3控制污水排放对于养殖场产生的污水,需要经过妥善处理后才能进行排放,在污水处理先可采用工厂处理,对于规模较周边环境较为养殖场,可将污水通过工厂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污水需到GB18596判5对于规模较养殖场,可采用生态地进污水处理,先将污水通过进处理,后将污水生态地,利用水生物收污染物后进5衡阳县有34个规模养殖场用了生态地,生态湿地的面积共有21.3万m2,经过生态湿地处理后作用明显,排放标准远低于GB18596标准°汉中市146个规模场中119家将处理后污水进行回收利用,15家处理达后放,另外4家将污水通过处理厂处理,其8家则未处理直52.4堆粪场的建造粪场用于积与发畜禽粪便,通为者圆形,可根据养殖场的规模和发展 其面积5其主要分为地上式、地下式及半地下式,建设要求为地基要使用三合土夯实8地面采用水泥砂石进行硬化8堆粪场四周采用高砖砌筑围墙。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防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畜禽规模养殖的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以规模化的方式养殖畜禽,包括但不限于集约化畜牧场、养殖场、养鸡场、养猪场等。
第二章畜禽规模养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四条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场地选址、场地规划、养殖设备、饲养环境等。
第五条污染防控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粪便处理设备等,并按照规定进行运行和维护。
第六条环评与验收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规定进行环境验收,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第七条废弃物处理畜禽规模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排放。
第八条废弃物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积极探索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废弃物的合理利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科研推广和示范工作。
第九条监测报告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监测报告,确保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工作的合法性和效果。
第四章畜禽规模养殖废气排放与噪声控制第十条废气排放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严格控制产生的氮氧化物、硫化物、氨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第十一条噪声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采取降低噪声污染的措施,减少动物鸣叫、机械设备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第十二条监测与检测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定期进行废气排放和噪声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和噪声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畜禽规模养殖水源保护与防治寄生虫病第十三条水源保护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合理规划和使用水资源,并采取措施防止养殖废水对水源的污染和损害。
广东省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指南

广东省农业厅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农〔2012〕14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环境保护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办【2012】14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我省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的减排任务,省农业厅与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编制了《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作为“十二五”及今后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减排的技术支撑,同时也作为农业、环保管理部门在减排工程设计、施工、运行与管理和环境评价等方面的技术依据。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抄送:全省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主题词:畜牧业污染减排指南通知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畜禽养殖业是污染减排重要领域之一。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不仅有利于农业源污染减排,还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规范、指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制定本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染治理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引用标准及文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符合以下标准有效版本的要求,其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国家和省排放标准中最严格标准执行。
DB44 /613-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环发〔2011〕148号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3 定义3.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指达到如下规模的养殖场(小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方案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方案
首先,应加强畜禽养殖场的规划管理。
对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通过严格的
环评程序,确定合理的选址和规模,避免过度集中和规模扩大。
对于已有的养殖场,要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养殖场进行整治或关闭,确保养殖场的合理分布和规模控制。
其次,要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
养殖废弃物是养殖污染的主要来
源之一,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如生物发酵、厌氧消化、有机肥料化等,将废弃物转化为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鼓励养殖场开展循环经济,将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再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另外,还要加强畜禽粪污的处理和利用。
畜禽粪污是养殖污染的另一重要来源,应加强粪污的收集、储存和处理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技术,如沼气发电、生物气化等,将粪污转化为清洁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鼓励农户将粪污用于农田施肥,提高土壤肥力,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最后,要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执法。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严格
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环境的整洁和生态的平衡。
同时,要加强对养殖场技术水平的培训和指导,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养殖的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
总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户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规划管理、废弃物处理、粪污利用和环境监管,才能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养殖企业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方案,共同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畜禽养殖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环,但其排放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畜禽养殖排放
标准。
本文将就畜禽养殖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畜禽养殖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方面
的规定。
针对废水排放,标准通常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废水排放浓
度限值,要求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以保证水体的质量。
对于
废气排放,标准一般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氨氮、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而对于废渣处理,标准通常要求畜禽养殖场对粪便、尿液等废渣进
行合理处理,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其次,畜禽养殖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畜禽养殖排放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氨氮等有害物质,如果排
放不加以控制和处理,将对周围的土壤、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危
害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因此,制定畜禽养殖排放标准,对于减少
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畜禽养殖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符合标准要求,才能有效减少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畜禽养殖的生产效率,减少排放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畜禽养殖排放标准是环保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畜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由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定义和术语
1.1规模化养猪场,是指某一核定地点或区域内建设的年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养猪场。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Fra bibliotek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8水泡粪工艺
在畜禽舍内的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9好氧堆肥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废物进行发酵作用的堆肥方法。
1.10无害化处理
指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畜禽粪便中病原菌和寄生虫的过程。
1.2规模化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建设、具备规模、管理规范的畜禽饲养专一区域。
1.3畜禽粪污
养殖场(小区)废水和固体粪污的总称。
1.4畜禽养殖场(小区)废水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
为做好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南。
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模式

38猪业科学 SWINE INDUSTRY SCIENCE 2017年34卷第03期主题策划F E A T U R E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模式邵 蕾1,孔凡克1,杨守军1,罗 星1,鞠鑫鑫2,董仁杰1*(1.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 烟台 264670;2. 山东中农三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670)2016年末我国生猪存栏43 504万头,生猪出栏68 502万头[1],年产粪污估计约20亿t,包括固相(粪便和垫料)和液相(主要包括尿液、冲洗水等)。
养猪粪污含水量约80%~85%,有一定的黏结性,并且含有大肠杆菌、蛔虫卵等病原菌[2,3];养猪过程中添加的促生长剂(铜、锌等)和抗生素也会随粪污排出[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等,尤其是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就解决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的重要讲话,为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养猪粪污的处理和利用指明了方向。
养猪场粪污处理的技术路线见图1。
1 养猪场原粪水直接处理-常规厌氧发酵针对养猪场大量存在的水冲粪和水泡粪等粪污收集方法获得的高含水量(超过90%)粪污(又称“粪水”),目前许多养殖场通过常规厌氧发酵降解有机物和回收能源,降低后续处理的负荷。
常规厌氧发酵追求高的沼气产量,滞留期长因而需要较大的处理设施,通常适用于中等及以上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并配套沼气利用,如制备生物燃气和发电等[6]。
厌氧反应器通常包括全混式厌氧反应器(CSTR)和厌氧折流反应器(ABR)。
全混式反应器应采用中温发酵,总固体浓度宜保持在5%以上,滞留时间长于30 d。
厌氧折流反应器也应采用中温发酵,总固体浓度宜保持在5%以下,滞留时间约20 d,不需搅拌装置,结构简单,投资较少。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章制度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畜禽养殖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畜禽养殖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污染。
第四条畜禽养殖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应当选择合适的场址,规划设计合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保审批手续。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档案,确保环保工作的记录真实完整。
第九条畜禽养殖场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保护人员,定期进行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第三章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第十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分类处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二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当建设合理,保证处理效率和处理质量。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当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确保安全环保。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四章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第十五条畜禽养殖废水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收集、调节、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应当采用适当的处理技术,确保废水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应当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监测报告,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应当根据产生废水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并按照规定进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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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提倡干清粪工艺。先将粪便及时清出,后将尿、冲栏水排出,并及时将粪便外运,做到日产日清。
4.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废渣、鲜粪堆放场等有关设施须硬化防渗漏,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周围环境及地下水源。
5 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鲜粪和废渣提倡加工生产固体肥料。废水应根据养殖场(小区)周边消纳粪污土地、区域环境要求等因素,分别采用以下四种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
5.1水肥还田模式:是指小型养殖场废水经厌氧发酵等工艺处理后,直接排入有足够能力消纳的土地,作为有机肥供农作物吸收消化的处理方式。
5、消纳土地能力,以满足农作物氮素需求为前提计,则每亩每年需固体有机肥1400Kg或沼液30-40m3(根据作物种类确定沼液用量)。
6、所有池容以有效容积计算。
7、目前我省规模化养猪场年存栏量都在25000头以下。由于年存栏量超过25000头的养猪场污染处理在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度较大,因此原则上要求新建、扩建养猪场的规模应控制在年存栏量超过25000以下。
2、本表以养猪场为主,其它鸡、牛等的畜禽养殖场粪便以此参照换算,产污水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规模化养猪场以自繁自养万头养猪场为例(年存栏量按4826头计),产污量约115-120t/d,鲜粪3 t/d(鲜粪回收率按85%计),制取固体有机肥0.75 t/d。
4、养猪场平均每头存栏猪产生的污水量24.56L/d,每头存栏猪平均产生固体物0.61Kg/d。种猪场、仔猪场等产生的污水量与固体物略有差别,根据实际情况换算。
5、消纳土地能力,以满足农作物氮素需求为前提计,则每亩每年需固体有机肥1400Kg或粪水18.5m3。
6、所有池容以有效容积计算,其中厌氧消化每立方污水需30 m3池容积,采取全混合工艺。
5.1.4适应标准: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要求。
5.2能源生态模式:是指养殖场废水经厌氧发酵等工艺处理后,所产生沼气作为能源回收利用,沼液还田使用。这种处理方式可以充分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种养平衡的原则,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处理模式。
1.8水泡粪工艺
在畜禽舍内的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9好氧堆肥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废物进行发酵作用的堆肥方法。
1.10无害化处理
5.2.1适应条件:主要适用于周边5公里范围内有足够的常年种植农作物消纳粪污的土地,能充分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年存栏量25000头以下规模的养猪场(其它畜禽养殖业参照附件换算)。
5.2.2工艺技术流程:养殖场(小区)粪污先采用固液分开处理方式,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厌氧发酵和稳定塘等工艺处理后,其沼液充分还田利用,实现粪污的“零排放”,沼气作为生活燃料或发电。其优点是相对比能源环保模式投资省,运行管理费用低,污泥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基本无臭味,无噪音,缺点是占用土地量较大(见图2)。
前言
为做好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侧重对规模化养猪场(小区)的选址、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等提出指导性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其它畜禽养殖场(小区)可参照执行。
表2能源生态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一览表
消纳
土地(亩)
500以上130-170机械10 4 10 10 40 400 25
1000260-340机械20 6 20 20 75 750 50
2500650-850机械30 11 30 30 180 1800 100
50001300-1700机械55 21 55 40 360 3600 150
4、养猪场平均每头存栏猪产生的污水量24.56L/d,每头存栏猪平均产生固体物0.61 Kg/d。种猪场、仔猪场等产生的污水量与固体物略有差别。
5、消纳土地能力,以满足农作物氮素需求为前提计,则每亩每年需固体有机肥1400Kg或沼液30-40m3(根据作物种类确定沼液用量)。部分沼液用于还田利用,多余沼液进一步净化处理。
粪污水
图3 能源环保模式工艺流程图
5.3.3设施技术要求:好氧池容积以氧化沟为例,容积按日处理量水力停流1天计算,其他设施与能源生态模式相同,能源环保模式配套设施要求见表3。
表3能源环保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一览表
消纳
土地(亩)
500以上100-150机械0 4 10 10 40 40 20 5 25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从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图1 水肥还田模式工艺流程图
5.1.3设施技术要求:水肥还田模式厌氧池(全混合)容积,按日处理量水力停流30天计算,水肥还田模式配套设施要求见表1。
表1水肥还田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一览表
消纳
土地(亩)
200 8.0 160人工240
400 16.0 320人工480
500 20.0 400人工600
5.1.1适应条件:主要适用于周边5公里范围内有需要常年施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不足400亩,年存栏量500头以下的小规模养猪场(其它畜禽养殖业参照附件换算)。
5.1.2工艺技术流程:畜禽产生的粪便人工清出,采取堆腐熟化5-7天或常温密封贮存30天后(无害化处理)作肥料自用或外销。粪尿冲洗水则进入厌氧消化池处理后还田利用,产生的沼气民用或燃烧(见图1)。优点是零排放,投资省,不耗能,便于管理。
5.2.4适应标准: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要求。
5.3能源环保模式:是养殖场废水经厌氧发酵等工艺处理后,所产生沼气作为能源回收利用,部分沼液还田使用,剩余沼液需进一步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5.3.1适应条件:主要适用于周边5公里范围内缺乏足够的种植农作物消纳粪污的土地,多余沼液需进一步处理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年存栏量500-10000头之间的规模化养猪场(其它畜禽养殖业参照附件换算)。
3.1.2土地资源充裕,能做到畜牧和种植平衡的地区;
3.1.3政府依法划定的养殖区。
3.2限制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3.2.1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的河流区域;
3.2.2城市郊区,人口较密集的地区;
3.2.3经济较发达,土地紧张,畜禽养殖业周边缺乏相应消纳土地的区域;
注:1、水肥还田模式为年存栏量500头以下的小规模养殖猪场,清粪工艺多为水冲和人工清粪两种方式,粪便回收率约50%。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自繁自养养猪场为例,其它鸡、牛等养殖场粪便以此参照换算。
3、规模化自繁自养年出栏万头养猪场(年存栏量按4826头计),产污量约200t/d。
4、养猪场平均每头存栏猪产生的污水量40L/d,鲜粪回收率按50%计,鸡、牛等养殖场的污水量与养猪场有差别,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00002600-3400机械110 42 110 60 720 7200 300
200005200-6800机械210 84 210 120 1450 14500 600
250006500-8500机械300 110 300 300 1800 18000 1000
注:1、能源生态模式为年存栏量25000头以下养猪场,清粪工艺为干清粪方式。
图2 能源生态模式工艺流程图
5.2.3设施技术要求:格栅分为人工或机械;集粪池容积不小于日处理量水力停流10小时计算;筛板按日处理量每小时过筛不小于20 m3/ h计算;沉淀池(含一沉池)容积不小于日处理量水力停流10小时计算;二沉池容积不小于日处理量水力停流6小时计算;酸化池容积不小于日处理量水力停流12小时计算;厌氧池容积V=Q×HRT(Q为设计流量,以m3/d计,HRT为水力停流时间,以d计,按日处理量水力停流3天计算);贮气柜容积按日产沼气量的30-40%计算;稳定塘容积按正常储液水力停流15天计算,考虑到海南的降雨和非利用季节不需灌溉因素,预留储液容积15天,故按30天容积计算;能源生态模式配套设施要求见表2。
2.3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养殖场(小区)的规模、自然条件、区域环境要求,选择适当的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以及相应的工艺技术。
2.4总量控制原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鼓励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3.1.1远离城镇和交通主干线,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
注:1、能源环保模式规模一般为年存栏量500头猪以上,10000头以下的养猪场,清粪工艺为干清粪方式。
2、养殖场以养猪场为主,其它鸡、牛等的养殖场粪便以此参照换算,。产污水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规模化养猪场以自繁自养万头养猪场为例(年存栏量按4826头计),产污量约115-120t/d,鲜粪3 t/d(鲜粪回收率按85%计),制取固体有机肥0.75t/d。
1000 200-300机械20 6 20 20 75 750 30 1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