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应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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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加强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地维护企业利益和企业形象。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事件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新闻媒体采访的应急处理,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接受境外媒体、中央媒体及省级新闻媒体的采访,要同时报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所有员工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接受任何与公司相关的采访。对违反宣传工作纪律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组织机构及上报流程
公司设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人事部。公司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委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宣传负责人为成员。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情况组成临时的新闻处置工作组。
五、信息收集与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应快速、详细、准确,由事件发生地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公司研究判断后,形成统一口径,由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授权、确定信息发布人,并在第一时间以适当方式作出回应。
六、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刻启动《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
1.沉着、冷静应对,迅速、果断采取措施,阻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扩大;
2.及时向上级、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3.加强门卫值班和现场巡逻,严控人员进出;
4.事件发生地负责人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稳定员工情绪,教育员工(包括民工)不要乱发议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部散播对企业不利的信息;
5.事件发生地要加强值班,接到新闻媒体人员打来的电话,要询问对方所在的单位、姓名与联系电话,查明意图,立即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6.门卫、值班人员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要有礼貌地验明证件,登记姓名,并向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7.对打电话要求前来采访和已经来到事件发生地的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请他们拨打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8.信息发布及接待来访均由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领导小组负责。
七、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权属单位、机关各部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对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对能力,要有计划地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责任与奖惩
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对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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