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中考诚信考试承诺书7篇
中考诚信考试承诺书7篇中考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为了维护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增强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中的以下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一)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不在指定位置的;2.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4.考试过程中偷窥、窃窃私语、打暗号或手势;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6.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7.带上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
,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出考场;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注信息;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中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作弊,其报名参加的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
1.用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有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数据的电子设备进行测试;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其抄袭提供便利;4.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5.还有的冒充不考;6.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7.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8.传递或接收*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9.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其他行为。
(三)考生和其他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来看,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时报名参加考试的所有科目成绩无效。
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篇)
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篇)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扣班级量化分,写__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
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
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
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
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20__级3班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考试规则: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
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
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教师监中考温馨提示
教师监中考温馨提示
1.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将启用视频监控、作弊防控和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
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先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考试必备物品,违规物品必须在考点外妥善存放。
不要佩带戒指、耳环、项链等饰物,尽量不要穿着有金属饰物的衣服,以免耽误入场时间。
2.考生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和《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诚信参加考试,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3.6月19日上午英语科目考试时,考生必须在上午8:15前进入考场,8:15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学校)。
4.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
5.考试期间出现任何突发情况,切勿自作主张,一定要及时报告监考,服从考点安排。
教育法律法规题库(单选)
教育法律法规题库单选题1.《教育法》是调整各级各类(B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师生关系B.教育关系C.教学关系D.学生关系2. 国家保护教师的(A ),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A.合法权益B.正当权益C.教学权益D.人身权益3.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A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不低于或者高于B. 不低于C. 低于D.不高于4.《教师法》明确规定实行(D ),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A.教师资格制度B.教师职务制度C.教师聘任制度D.以上选项都正确5.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______(D )。
A、教师负责制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D、校长负责制6.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______(A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B. 只在本地区适用C. 只在本校适用D. 在外国也适用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_____。
(C )A 权利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D 权力8.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____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D )A.15B.20C.30D.609.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___(A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严格责任原则D、公平原则10.《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警告期限为(A)。
A.6B.12C.18D.2411.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C )申请复核。
A.学校B.当地政府C.学校主管教育部门D.当地公安机关12. 教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D )处分。
A.警告B.记过C.撤职D.开除13.在职校长每(A )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中学关于考试与阅卷制度规定
XXXX中学关于考试与阅卷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建设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检验教与学的成效。
凡属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均要对学生进行考核。
3.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试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1.学校成立校长任主考、副校长和教务处主任任副主考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巡视组、信号组、监考组和试卷扫描组。
考试工作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依据本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
2.每次考试前,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考试有关工作。
考前召开考务会议,学习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落实本次考试试卷的命题和送印工作、安排监考(巡考)和组织阅卷等工作。
3.各年级要做好考试宣传工作,申明各项规定,弘扬诚实、守信、遵纪的品德和作风,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纪宣传教育,使学生端正态度对待考试,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考前准备1.命题每次考试除使用县市统一的试卷外,各学科必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因为命题工作决定着考试的效率高低和质量优劣。
(1)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要结合学生实际,注重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题和怪题。
试题要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区分度,既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考察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2)各备课组自主命题,命制一套题一般由三个人完成。
一个人命题,两个人审稿。
命题人要以原创为主,审稿人每人必须先把命制好的题做一遍,对发现的问题如表述的错误、题号错位重复、难易失衡不成比例等及时与命题人沟通,命题人要及时更改。
也可利用各题库资源进行组卷,组卷题目要严格审核,题量和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中,严禁不加审核整套题拿来就用。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通常由学校制定,以下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守则:
1. 准时参加考试,不早退、不迟到。
2. 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安静。
3. 携带本人考试证件,如学生证等,以便核对身份。
4. 尊重他人,不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违规行为。
5. 答题内容必须真实、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
6.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
二、违纪处理办法:
1. 携带或使用禁止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将没收物品,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多次出现作弊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学校将按照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措施。
以上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具体内容还应参考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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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中学学生违反考试考场规则及作弊的处理规定
考生违纪及作弊的处理规定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权威和信誉,实现江苏省南通中学“人品与学问同步卓越”的学生培养目标,对违反考试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交卷,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该生操行等第降一等,扣除该科考试成绩一定的分值,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1、不按指定位置就座;
2、考场内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
3、带通讯工具或未经允许带电子词典、计算器等入场或夹带与考试相关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进入考场者;
4、偷看与考试相关资料者;
5、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者;
6、帮助他人作弊者;
7、考试终了时间到后,仍在答题者。
8、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行为;
三、考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该生操行等第降一等,本场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判为零分,并根据违纪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1、偷换答卷;
2、替考与被替考;
3、故意撕毁试卷;
4、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答卷不听警告;
5、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
6、冲击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7、窃取考试试卷,交卷后篡改考试答案;
8、有其他严重违反考场规则行为;
四、学年度内班级有学生由于作弊被处分的,该班级及其班主任在学年评比先进班级及优秀班主任时原则上予以一票否决.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五篇)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一、考试规则1、学生应按时进入相应考室在指定座位就坐,凡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并作“缺考”论处。
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信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
2、答卷上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涂机读卡,凡违反者作为违纪处理。
机读卡填涂错误的,该科成绩记为零分、全校通报批评并且扣班级量化分。
3、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顶撞监考教师,违反规定者视其轻重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挪动座位,不准擅自离开考场,特殊原因必须外出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趴在课桌上睡觉,若经监考教师提醒不改者按违纪处理。
5、学生必须严守纪律,独立完成答卷。
考试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左顾右盼,不准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准有抄袭、帮助他人抄袭、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等行为,不准在考场中窥视、夹带、换卷以及传递纸条、使用通讯设备和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作弊行为。
6、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学生不得提前答卷,考试结束时应按时交卷,不得拖延,经催促不交者作“缺考”论处;将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带出考场的,一律视为“缺考”。
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准在考室附近议论答卷情况和高声喧哗。
7、若发现违反考场规则或考试作弊者(包括提供条件给他人作弊者),监考教师应立即收缴其试卷,令其退场,在试卷上签字注明“作弊”字样,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政教处。
无论其达到目的与否,该科成绩均按零分处理。
二、违规处理1、考试中出现违纪的学生,由监考教师及时上报年级组、政教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在全校通报,记入学籍档案。
2、学校举行的入学考试、月考、半期考试舞弊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由家长带回家停课反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所有成绩记零分处理。
一学期内有两次此类作弊行为发生,学校给予留校察看至勒令退学处理。
3、市级统考、诊断考试,省级学业水平测试舞弊者,作弊科目记零分,给予留校察看处理,再次违反者予以勒令退学处理。
考生守则
(一)考生守则(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入场,只准带2B铅笔、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理化、数学考试时,可携带省上规定的计算器,政史(开卷)可携带书籍资料考试。
在考试时,不得相互传递计算器、书籍、参考资料等。
(三)严谨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的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的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场号、科目等栏目。
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都要按规定扣分。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必须在试卷的密封线外答题和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填涂答案。
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不准离开考场。
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必须去上厕所或卫生间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或卫生间时,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另一监考人员陪同。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二)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第一条考生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写错或涂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2分;不涂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5分。
中学考试纪律制度(5篇)
中学考试纪律制度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小刀、垫板、圆规、三角板,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违者按夹带舞弊论处。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____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入座。
考试开始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三、考生开考后迟到____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____分钟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五、考生只能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涂)自已的姓名、序号和试题答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作答在试卷密封线外。
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答题卡时可用铅笔外)和红色笔书写,违者答题作无效论处。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打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考生不得把答卷或稿纸摊放在座位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按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
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在座位上不动,等监考人员将答卷及答题卡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
考生不得将答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
九、考生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德育处按规定给予扣分或作零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开考铃未响答卷的或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卷的,给予扣除该学科得分____%的处罚。
中学考试纪律制度(2)是指为了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它对学生参加考试时的行为、作弊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考试过程中教师的监督和管理也有相关要求。
下面将详细阐述中学考试纪律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学校考试违规处罚规定
学校考试违规处罚规定学校考试违规处罚规定对于保障考试公平、维护学生的利益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考试违规的界定、常见的考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的处罚规定来阐述这一问题。
一、考试违规的界定考试违规是指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不当优势或妨碍考试的公正进行的行为。
常见的考试违规行为包括作弊、违规交流、使用非法材料、替考以及故意损坏考试纪律等。
二、作弊行为及处罚规定作弊是最常见的考试违规行为之一。
常见的作弊行为包括小抄、抄袭、传纸条、代写等。
根据《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一旦学生被查出作弊,其考试成绩将被作废,并按违规程度给予轻重不同的处罚。
如轻微作弊将被扣20分,严重作弊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成绩单中做出相关记录。
三、违规交流及处罚规定违规交流是指考试过程中学生之间或与他人之间的非法交流行为,如窃听、互相传递答案等。
根据学校规定,如果学生被查出违规交流,将受到留校察看、取消考试资格、作弊扣分等多种处罚。
如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取消该科目成绩。
四、使用非法材料及处罚规定使用非法材料是指在考试中使用与考试规定不符的参考书籍、备忘录或其他非法材料等。
根据学校规定,一旦学生被查出使用非法材料,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做出相应处理,严重者还可能被取消整个考试的成绩。
五、替考行为及处罚规定替考是指考试中有人为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替考行为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替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也将被取消,直接影响其学术信誉和人生发展。
六、故意损坏考试纪律及处罚规定故意损坏考试纪律是指对考场秩序、监考工作或考试设施等故意破坏的行为。
根据规定,故意损坏考试纪律者将被取消该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严重者将受到留校察看、取消考试资格等严厉处罚。
七、对于违规者的教育措施除了给予相应的处罚外,学校还应采取一系列教育措施,以期达到规范考试行为的目的。
这包括举办学生教育讲座、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加强道德教育等。
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考务与监场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
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
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精选3篇)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篇11、故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处分,且全额承担修缮的工本费。
2、多次捣乱课堂纪律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3、不尊重老师,辱骂或顶撞老师,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4、与同学或他人打架,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在校内或校外吸烟二次或以上,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6、在校内或校外偷窃他人钱财,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7、迟到四次(包括课间迟到)作旷课一节处理。
旷课半天者,由班主任教育并与家长联系;旷课满一天者到年级组停课检查并酌情处理,旷课满十五节者,根据违记情况和检查态度,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8、逃课或逃夜累计达二次,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9、传播不良书籍或散布不良信息,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0、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偷看夹带、传字条、交头接耳、偷看别人答案等行为均属作弊行为(涉及双方都作作弊行为论处),如经监考教师发现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者,视情况轻重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1、其他违纪情况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符合报送工读教育条件的可送工读学校接受强制教育。
12、累计二次口头警告处分可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警告处分可受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累计二次记过处分可受留校察看处分。
13、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处分必须慎重,手续要严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般只给予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
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教养的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14、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需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考务工作手册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考务人员考务工作手册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2020年5月启用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执行课程标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更好地了解我校教育教学现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客观科学地评价我校各学科教学,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考务工作手册》。
一、考务领导小组组长:吴佩信副组长:张景刚王淑品成员:时劼李培凯田光晨郝俊宪梁东辉二、考务工作小组(一)教师巡视组:组长:时劼成员:隋淑丽王晓艳张敬磊(二)学生巡视组:组长:李培凯成员:刘光明高华王占国张楠周广明战立红(三)试卷组:组长:时劼成员:隋淑丽王晓艳张敬磊程丽华刘雨红李明(四)服务组:姚兰(五)司时组:梁金志(六)屏蔽组:王万军肖静(七)安全组:组长:田光晨成员:辛学张杰刘爱林张旭东吴子文(八)后勤组:组长:郝俊宪成员:田春光徐国庆李振生三、考场布置(见附件1)四、考试科目、时间及监考安排(见附件2)五、阅卷人员安排(见附件3)六、评价分析、成绩统计组长:时劼成员:隋淑丽王晓艳张敬磊七、教师守则(一)监考1、高度重视。
每位教师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慎重对待考试,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监考和阅卷期间,若无极特殊情况,所有教师严禁请假;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培训,准时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监考工作;考场班级,班主任负责布置考场(具体要求见附件1),公布本班考生信息(见附件4)。
2、领取试卷。
考试前20分钟在考务办领取试卷,并认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组织应考。
考试前20分钟,引导考生入场,安排考生对号入座。
4、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
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及准考证号。
5、发放试卷。
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清点试卷份数、页数,发放试卷,提醒并督促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有关信息,同时核对信息是否一致;开考30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场,同时回收缺考考生试卷,并在试卷相应位置填写缺考考生准考证号,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4篇)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是指针对中学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1. 准时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达考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 携带相关物品: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笔、橡皮、尺子等。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通讯设备、课外书籍等。
3. 遵守考场规则: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流、作弊或传递信息。
学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4. 笔试阅卷标准:学生的作答应当清晰、规范、准确,书写潦草或涂改过多会影响评卷。
5. 严禁作弊:学生在考试中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抄袭、使用通讯设备等。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 及时公布成绩和反馈:学校要及时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并提供给学生和家长相应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7. 引导学生重视考试:学校应该提供适当的辅导和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备考,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培养考试的良好心态和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中学的考试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同时,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2)通常由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试管理规定:1. 考试时间:学校会根据学年计划制定一定的考试时间表,明确每门科目考试的日期和时间。
2. 考试地点:学校会安排好考试的具体地点,通常是教室或者考场。
3. 考试科目:学校会根据课程设置,确定每学期需要进行的考试科目。
4. 考试内容:学校会在开学前公布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或内容要点,学生需要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复习和准备。
5. 考试方式:学校会指定一种或多种考试方式,如笔试、口试、实验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科目,可能需要进行实践操作或实地考察。
6. 考试范围:学校会明确每门科目考试的范围和侧重点,学生需要对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进行掌握。
7. 考试要求:学校会对考试成绩的评判标准进行说明,通常包括满分、及格线、优秀等等。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根据《普通初级中学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 号令)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理应认定为考试违纪: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书本、笔记、纸条等)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或未放在考场指定地点的;2、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但未按要求放置的;3、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从监考教师调动的;4、已答试卷随意放置且提醒不改的;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6、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校对答案的;7、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且提醒不改的;8、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9、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1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理应认定为考试作弊:1、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纸条的;2、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将与考试相关的书本、笔记、资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的;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7、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设备等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8、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的;9、由他人代替考试、代替他人考试的;10、考试过程中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二、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一)凡因考试违纪、作弊给予处分的学生,该科成绩无效;根据作弊情节的轻重,处分分以下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劝其退学。
中学考场违纪界定和处罚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考场违纪界定和处罚制度范文中学考场违纪是指在考试过程中,学生违反了考试纪律和规定。
严格的中学考场违纪界定和处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保证了考试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下面是一个关于中学考场违纪界定和处罚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违纪行为的界定1. 舞弊行为指考生在考试中使用各种作弊器材、工具,或者借用他人帮助,亦或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试题答案等行为。
2. 作弊行为指考生在考试中抄袭他人的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等行为。
3. 交流行为指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交流试题答案、讨论考试内容等行为。
4. 扰乱考场秩序行为指考生在考场内违规交谈、嘈杂喧哗,以及乱扔垃圾、乱动考场桌椅等行为。
5. 迟到或早退行为指考生在考试开始时没有及时进入考场,或者提前离开考场等行为。
二、违纪行为的处罚制度1. 舞弊行为的处罚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该科目成绩零分计入总评成绩。
2. 作弊行为的处罚一经查实,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该科目成绩零分计入总评成绩。
3. 交流行为的处罚一经查实,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该科目成绩零分计入总评成绩。
4. 扰乱考场秩序行为的处罚一经查实,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计入总评成绩,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5. 迟到或早退行为的处罚a. 迟到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允许进入考场,但考试时间不予延长;b. 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的,不得继续参加当日的考试,该科目成绩计零分,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c. 早退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计入总评成绩。
三、其他相关规定1. 对于多次违纪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2. 对于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3. 对于涉及涂改试卷、篡改答卷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一律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在违纪名单中予以公示;4. 违纪学生有权利提出申诉,学校将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处理,并保障申诉学生的合法权益;5. 学校将定期开展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考试纪律的监督和管理;以上是中学考场违纪界定和处罚制度的范本,希望能对学校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考场违纪管理制度有所帮助。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端氏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应坚持“育人为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应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是对学生偏离基本行为规范和教育目的的警示和纠正,应当坚持违纪处分与批评教育相结合,通过对学生的处分,达到教育广大学生能自觉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目的。
第四条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学生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五条学生的违纪行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学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除学校对其实施纪律处分外,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本办法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部或按现行法律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纪律处分。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端氏中学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违纪处分的种类及适用第九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由学生所在班级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特殊情况,学校可以直接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
第十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视具体情况确定留察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留察期限自处分决定之日算起。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和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的,可向政教处提出解除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报政教处备案后,按期自动解除“留校察看”,学校不再作出解除规定;对所犯错误认识不清且无悔改表现或无明显进步的,可延后解除“留校察看”,学校出具延长处分决定书;经教育不改或再次违纪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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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中学(学校)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第一条考生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写错或涂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2分;不涂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5分。
第二条考生有下列违章违纪行为,属一、二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30%;属三、四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40%;属五、六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50%。
1、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2、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准考证号;
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
4、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携带传呼机和其他无线通讯工具及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场;
6、在试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试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
第三条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补考。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
2、夹带;
3、接传答案;
4、交换答卷;
5、偷看、抄袭他人答卷;
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
7、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题卡;
8、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试场;
9、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
10、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
11、利用现代通信手段作弊或有其他舞弊行为。
第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取资格,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1、扰乱报名站(点)、试场、评卷场所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3、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4、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由他人代考或偷换答卷、涂改成绩。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