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计 档 案 销 毁 清 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为了方便大家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下面YJBYS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全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 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操作方法
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操作方法一、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经济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各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所谓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各企业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保管好。
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是指会计凭证、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
会计档案资料当初产生的直接目的和主要原因,不是为了供人查阅而专门形成的,而是作为一种核算手段,为了处理某种会计事项的需要,在会计活动中形成的,由于其中某些资料具有保留价值,因而进行系统地整理,形成了会计档案。
因此,一般地说,与会计核算无关的其他资料不是会计档案。
作为会计信息主要载体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不是随意留存下来而成为会计档案的,而是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集中保存起来,才能成为会计档案。
如果组成会计档案的各种会计资料未经整理、随意组合或任意堆放、保存,就不能称为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的作用,必须对会计档案进行挑选、整理、分门别类,按序存放,集中保管。
整理会计档案是整个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应当注意,不同保管期限以及规定必须另行组卷的会计资料,应分别装订立卷。
由于各类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不尽一致,要对会计档案材料进行科学分类,达到便于查找和调阅,也有利于各种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定期销毁。
下面按会计档案的类别,分别叙述一下整理、归档的有关内容。
(一)、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的总体要求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它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凭证以册为保管单位,每月装订一册或数册。
1、会计档案整理、立卷使用的物品(1)、凭证封面凭证封面中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最基础的索引,不同的凭证封面有不同的内容,表2—1是我们目前推荐使用的一种封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kuài jì)档案管理方法(fāngfǎ)会计(kuài jì)档案管理方法(fāngfǎ)会计(kuài jì)档案管理方法1.0目的: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效劳,制订本方法。
2.0适用范围: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3.0职责:3.1财务经理: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的各项管理方法,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2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3秘书处:负责对财务部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0定义: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4.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4.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会计科目明细表,会计审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4.4税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文件。
4.5财务预算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预算编制报告、预算差异分析报告、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预算报告。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业务报告审批单,经济合同,请示报告书,各类会计档案清册。
4.7电子文件类:记载会计档案的光盘、磁盘、磁带等。
4.0工作程序: 4.1会计档案管理员: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2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4.2.1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负责整理立卷、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明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
4.2.2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对会计档案立卷后,应按照4.0所述类别分别归档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
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
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四、附则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1、目的2、范围3、会计档案的定义和分类3.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3.1.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管理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报告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会计机构内部制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有关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集锦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整理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会计档案的整理是有一定步骤的。
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一、决算报表1、按“卷”整理。
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
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1)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
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
(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三、会计凭证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销毁档案请示
销毁档案请示1关于销毁到期会计档案的请示*****:根据《会计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到期会计档案应销毁。
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凭证和账簿档案整理出来,予以销毁。
请审批。
**********年***月***日2关于销毁到期传染病报告卡的请示尊敬的领导:会计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到期会计档案应销毁。
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凭证和账簿档案整理出来,予以销毁。
请审批。
**********年***月***日2关于销毁到期传染病报告卡的请示尊敬的领导》相关规定,传染病报告卡资料保管期限为3年,到期应销毁。
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20XX-20X X传染病卡整理出来,予以销毁。
请审批。
申请人:审批人:2017年3月21日3关于销毁逾期保管会计档案请示××主任: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名称:序号类别 Nhomakorabea题名
起止年月日
目录号
案卷号
原期限
已保管期限
页数
备注
财务负责人签字:档案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审批表
销毁单位盖章:年月日
销毁会计档案总计(卷)
会计凭证(卷)
起止年度
会计帐薄(卷)
起止年度
财务报告(卷)
起止年度
其它核算材料(卷)
起止年度
备注
销毁原因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档案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财务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监销人:
签字:
年月日
财政部门意见
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科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局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销毁单位档案室保存一份财政局留存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2、交接完成后,交接两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署名或许盖印。
移交单位负责人:接收单位负责人:移交单位经办人:接收单位经办人:移交时间:接收时间: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两方及单位各存一份。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填写说明1、次序号:指会计档案模卷在本册模卷目录中按序摆列的序号。
2、类型:主要指会计档案的种类。
如:会计凭据、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余。
3、模卷题名:指会计档案模卷的详细名称。
如:会计账簿类的总账、现金日志账等。
4、起止日期:指模卷卷内最开始启用的时间到最后停止使用的时间。
如:1996.1.1-1996.12.31。
5、凭据编号:填写记账凭据的编号。
6、卷内张数:主要指综合后凭据、账簿、财务报告的页数。
7、保留限期:指模卷封面上注明的保留限期。
会计档案的保留限期一般有:永远、长久、25年、15年、10年、5年等。
8、已保留限期:指会计档案形成至移交时,已保留的限期。
9、备注:指用来说明个别模卷的某些特别状况的记录。
如:卷内某页文件不清楚、残缺、缺页漏张等,以示查阅或鉴准时特别注意。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1、单位负责人建议:2、监销人:(1)档案机构:(2)会计机构:(3)同级财政部门:(4)同级审计部门:(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会计档案移交、销毁须知一、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依据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留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留一年,期满以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一致保留;未建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留。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留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从头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移交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移交单位负责人:接收单位负责人:移交单位经办人:接收单位经办人:移交时间:接收时间: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单位各存一份。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填写说明1、顺序号:指会计档案案卷在本册案卷目录中顺次排列的序号。
2、类别:主要指会计档案的种类。
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
3、案卷题名:指会计档案案卷的具体名称。
如:会计账簿类的总账、现金日记账等。
4、起止日期:指案卷卷内最开始启用的时间到最后终止使用的时间。
如:。
5、凭证编号: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
6、卷内张数:主要指综合后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的页数。
7、保管期限:指案卷封面上注明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有:永久、长期、25年、15年、10年、5年等。
8、已保管期限:指会计档案形成至移交时,已保管的期限。
9、备注:指用来说明个别案卷的某些特殊情况的记录。
如:卷内某页文件不清楚、残破、缺页漏张等,以示查阅或鉴定时特别注意。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1、单位负责人意见:2、监销人:(1)档案机构:(2)会计机构:(3)同级财政部门:(4)同级审计部门:(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会计档案移交、销毁须知一、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管理,对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分公司资产财务部及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立卷、归档以及移交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前的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分公司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提供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分公司及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明确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内部控制制度。
从事出纳岗位的人员不得保管会计档案。
第七条分公司及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内容第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章立卷归档第九条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分公司资产财务部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资产财务部保管两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1984]85号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
会计档案工作由各级财政机关和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共同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
第五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部门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本单位领导或财政、审计机关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第八条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 定期二类。
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1.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
注意: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文书档案,而非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例题·单选题】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 )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A.会计机构B.档案部门C.人事部门D.指定专人[答案]A4.会计档案应当积极为本单位提供和利用。
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例1-3-11】审计人员在对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为核实一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需要查阅以前年度的会计资料,但该公司以会计资料已经归档、由专人保管为借口拒绝审计人员查阅。
中国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保密制度完善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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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明确档案信息的保密等级 、保密期限、保密责任人等,确保档案信息不被 泄露。
访问控制
采用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对档案信息进行分类 管理,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 问和篡改。
安全审计
定期对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全审计,检查系 统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 善。
中国银行会计档案管 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0
目录
• 档案管理概述 • 会计档案分类与内容 • 档案保管与存储要求 • 档案借阅、复制与利用 • 档案信息化管理与安全保密措施 •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
01
档案管理概述
定义与重要性
会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银行在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资料。
存储设施与条件要求
专用库房
设立专用档案库房,用于存放会 计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 、防潮、防尘等要求,确保档案
安全。
设施配备
库房内应配备必要的存储设备, 如档案柜、货架等,以及温湿度 控制、消防等设施,确保档案的
完整与安全。
环境条件
库房内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 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定期进
行监测和调控。
重要性
会计档案是银行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银行进行财务分析、决策支持的重要依 据,也是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基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于规范银行会计 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原则
01
02
03
完整性原则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精修订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9【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 格式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023年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2023年档案鉴定销毁制度2023年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3个月后,再行销毁。
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室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
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六、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依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2023年档案鉴定销毁制度2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3.1.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4.1.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归档流程4.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的作用:(1)是经济业务重要的史料和证据(2)可以反映出这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
(3)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档案的规定: 《会计法》“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 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范围、内容、承载形 式、管理方式、应用程度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已经无法适应新情况和新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和规章? 1.法律广义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 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 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构架: 一、修订背景 二、修订历程 三、修订意义 四、主要修订内容 五、内容解读 六、如何衔接 具体内容:一、修订背景 (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和 传递,并形成大量的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档案销毁工作报告
档案销毁工作报告--- W 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沈阳市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报告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优化档案馆(室)藏档案的质量,提高档案库房、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档案鉴定销毁是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保存价值进行审查,重新划定具有其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管期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档案的剔除销毁。
第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据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审查档案的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档案管理考核内容。
第四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鉴定,应由馆内业务人员和档案形成单位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鉴定,应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企业档案的鉴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第五条鉴定委员会(小组)的职责:(一)制定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具体审查档案内容,提出“存毁”意见;(三)对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定保管期限;(四)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五)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包括:鉴定工作目的和要求,鉴定档案的种类和项目、数量、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鉴定工作的过程及基本做法,鉴定中调整和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
第六条档案鉴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七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销毁,经馆长审定后,报同级档案局批准。
第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销毁,由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
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备案; 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备案。
第九条凡档案“存毁”界限难以确认的,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审批; 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审批。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归卷制度二、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应征得单位同意。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一般为15年,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交接制度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
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等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2、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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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月日
财务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监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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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财政部门意见
审核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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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科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局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销毁单位档案室保存一份财政局留存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名称:
序号
类别
题名
起止年月日
目录号
案卷号
原期限
已保管期限
页数
备注
财务负责人签字:档案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审批表
销毁单位盖章:年月日
销毁会计档案总计(册)
会计凭证(册)
起止年度
会计帐薄(册)
起止年度
财务报告(册)
起止年度
其它核算材料(册)
起止年度
备注
销毁原因
主管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