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WORD 资料可编写学生心理危机干涉工作方案一、学生心理危机干涉体制为了保证学校稳固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成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校园心灵使者协会—学校心理指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涉和劝导体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迅速反响,即:1、经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亲密关注身旁同学的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刻向心理指导联系员反应。
2、学校心理指导联系员获取信息后,须立刻向心理指导中心通告状况并立刻对当事人睁开心理指导和思想劝导。
3、心理指导中心要采纳卓有成效的举措,实行紧迫干涉,以最快的速度排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勤学生心理危机事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
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指导员要深入讲堂、公寓,认识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掌握学生的思想特色和关怀的问题,做到成竹在胸。
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保证一旦有异常状况发生,能做到实时发现、实时上报、实时办理,把可能出现的损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涉体制的成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阻碍、心理疾病做到实时发现、正确解决,保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涉实行细则1、危机的特色(1)危机是一种忽然发生的事情;(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辰都会碰到的情境;(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形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相同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类或那种不一样的方式来解决;(5)若采用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付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守能力降落和社会退却。
2、危机干涉的过程(1)第一级危机干涉也满意理性抢救,主假如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响,帮助人们稳固下往来办理马上的需求,辅助他们应付当时的情境并赐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涉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固以后,供给治疗性咨询服务,重视于应付危机的情境和办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化和学业压力的增加,学生心理问题也愈发突出。
针对此现象,学校和社会应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制定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方案,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一、了解学生心理状况要制定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方案,首先需要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解。
学校可通过心理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生的心理信息,了解他们的自尊、自信、压力等情况。
同时,也应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观察,了解他们的行为变化,判断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和社会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心理调适方法。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和活动,使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并掌握一些自我调节的技巧,如自我放松、情绪管理等。
同时,还可以邀请心理专家和心理咨询师到校进行讲座,为学生提供更专业的心理教育。
三、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学校可以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设立心理咨询室,配齐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并确保学生的隐私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设置心理热线,方便学生随时寻求帮助。
此外,可以开展心理互助小组活动,让学生在互相支持的环境中获得心理疏导。
四、加强师生沟通师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对于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至关重要。
学校应鼓励教师与学生建立平等、信任的关系,通过班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同时,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知识,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引导他们寻求专业帮助。
五、家庭的合理关注家庭是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支持和保障。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情绪变化。
通过与孩子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在发现孩子存在心理问题时应及时引导他们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
六、提供适当的心理教育资源学校和社会应提供适当的心理教育资源,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心理困扰。
可以建设心理图书馆或购买相关书籍,让学生能够自主学习心理知识。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中国普通高校学校德育大纲》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任务和内容:采取紧急应对的办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决迫在眉睫的心理危机,使症状得到缓解和持久的消失,使心理功能恢复到心理危机前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责:设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工作目标,发布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定期评估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工作,评价各有关部门的成就,提出改进意见,协调校内外各个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心理危机评估机构成员由3——5名心理专家组成。
职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第五条心理危机执行机构挂靠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只要有学校心理健康规划咨询中心联合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负责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第六条各学院应发挥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危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第七条心理危机关注和干预的对象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和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
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即具有直达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去提货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八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之大变故、遭遇行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惧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性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生处、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班主任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1.生命第一的原则。
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一)问题的发现。
各班级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
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中心,由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处理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处理方案引言心理危机是指由于激烈的情感体验、剧烈的心理冲突或者突发的不可控事件所引起的极度困扰和痛苦的心理状态。
大学生群体由于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家庭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心理危机。
为了保障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理方案。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大学生提供及时、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服务,帮助他们有效应对心理困扰,增强心理健康能力,提升生活质量。
方案概述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接触与评估通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班主任或者其他专业的辅导员等渠道,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和问题。
对于表现出心理危机迹象的学生,进行初步的评估,以确定危机程度和类型。
2. 心理支持与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与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理解和的情绪和心理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心理调适策略和技巧。
3. 心理干预与治疗针对不同的心理危机类型,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和治疗措施。
例如,对于焦虑症、抑郁症等心理问题,可以采用认知行为治疗、心理行为疗法等有效方法进行干预。
4. 转介与跟进对于一些需要更深入的专业帮助的学生,可以进行转介,引导他们寻求专业心理医生、心理专家的帮助。
同时,需要进行跟进,确保学生得到持续的心理支持和治疗。
实施与监督该方案的实施需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协调。
同时,应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结论通过制定并实施本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处理能力,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
同时,学校应该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素养,为大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逐步把教育部一系列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预防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思想1.危机干预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为主,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正确应对危机方法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励,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院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标1.心理危机干预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激励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4.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5.通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范文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范文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一)指导思想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干预、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心理老师、校医等为成员。
2.设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
2.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包括心理危机的排查、干预、跟踪和评估等。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心理危机情况。
(四)工作内容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定期进行心理普查,及时发现和干预心理危机。
3.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和辅导,帮助其度过心理难关。
4.对已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加强与家长、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二、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置方案(一)心理危机的识别1.观察学生的情绪、行为和认知等方面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
2.了解学生的生活环境,关注可能导致心理危机的因素。
3.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扰和需求。
(二)心理危机的干预1.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辅导。
2.对已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迅速采取干预措施,包括心理支持、情绪调节、行为矫正等。
3.必要时,联系专业心理服务机构,为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支持。
(三)心理危机的跟踪1.对已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持续的心理跟踪,了解他们的恢复情况。
2.定期与学生、家长和教师沟通,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
3.对心理危机干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干预策略。
南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定稿
南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南通大学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重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全面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南通大学南通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大学,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秉承“祈通中西、力求精进”的校训,艰苦创业,锐意进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行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门人才。
特别是2004年合并组建以来,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兴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了工作特色和亮点,2009年,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确立为首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2010年,被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授予“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整体规划心理工作学校成立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
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
校领导通过校长办公会、学生工作例会、学生工作研讨会等平台听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
学校组建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三级网络和大学生心理协会三级组织机构,培训工作到位。
同时,学校和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南通市心理学会、南通地区各大中专院校协调,成立南通市心理学会大中专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并挂靠我校,对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动地区大中专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注重队伍建设,完善培训体系,整体提升师资水平注重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通过组织省内外专家专题讲座、骨干教师培训班、辅导员学习日、外出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近三年,共外派培训132人次,组织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讲座200余场。
学校还出台政策对相关人员报考国家心理咨询师、接受专业督导给予经费支持;对咨询员、心理辅导员等开展个案咨询、团体辅导、讲座等给予合理报酬。
大学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严重心理问题导致的突发性事件,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细则。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中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分管心理教育工作的副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学工处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和保卫处治安科长担任。
第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工作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朋辈辅导、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心理干预的对象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1.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4.其他经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第四章早期预警第六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
各学院应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早发现。
根据学校心理教育发展中心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的心理健康普查结果,对筛选出的高危预警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与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一起,做好对这些学生的干预、跟踪与控制工作。
第八条早汇报。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情况,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定期(每周至少1次)向学院团总支汇报本班、本宿舍学生的心理状况,团总支将心理信息汇总后及时汇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填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日志》,并书面报送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与步骤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与步骤1. 引言为了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及时、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学生度过难关,恢复心理健康。
2. 危机界定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在生活、研究、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心理平衡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应对日常生活和研究的一种状态。
危机事件可能包括:家庭变故、人际关系冲突、学业压力、自我价值感受到挑战等。
3. 干预原则1. 及时性:发现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2. 专业性:心理危机干预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教师或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
3. 尊重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4. 协同性: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4. 干预流程4.1 发现危机信号1. 观察:注意学生日常行为、言语、情绪等方面的异常表现。
2. 沟通: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状态。
3. 反馈:将观察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
4.2 初步评估1. 了解情况:收集与学生心理危机相关的信息,了解事件经过。
2. 评估风险:判断危机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自伤或伤人风险。
3. 制定初步干预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4.3 实施干预1. 心理疏导:为学生提供心理沟通、情感支持、认知调整等服务。
2. 家庭教育指导: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了解学生心理状态,提高家庭教育效果。
3. 学校资源支持:为学生提供研究、生活等方面的关照和支持。
4. 社会资源整合:寻求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社会组织等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帮助。
4.4 跟进评估1. 定期评估:对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干预效果。
2. 调整方案: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干预措施。
3. 持续关注:对学生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其心理健康。
5. 培训与宣传1.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教师、辅导员等人员识别和处理心理危机的能力。
2.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讲座、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一、绪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出现的心理困扰、压力过大、情绪异常等问题进行干预和支持,以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有效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提供给学校和教师参考。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学生有效的帮助,缓解心理困扰,增强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原则:(1)积极主动: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主动介入、干预和引导,避免问题恶化。
(2)尊重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干预措施,确保其收获最大效益。
(3)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干预过程的机密性。
(4)综合协作:学校、家庭和社区等相关方面共同合作,形成合力,实现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全方位覆盖和精准治疗。
三、干预机制和方法1.预防为主:通过心理教育和日常关怀,增强学生的心理抵抗能力,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1)心理教育:开展心理素质培养课程,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认知能力。
(2)日常关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和跟踪,密切关注其心理变化,及时介入。
2.提供支持:对于已经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支持和情感关怀。
(2)同伴支持圈:鼓励学生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组织同伴支持小组或班级心理辅导活动,促进互助、交流和共同成长。
3.多元化干预: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多种干预手段和方法。
(2)集体心理辅导:通过主题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引导学生沟通和表达情感,增强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能力。
(3)心理疏导活动:开展有益于情绪宣泄和释放的活动,如运动会、戏剧表演、绘画比赛等,帮助学生舒缓压力。
4.配套关爱: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多方面的关怀与支持。
(1)学校管理: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和制度,提供培训和支持给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掌握干预效果及问题,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有序、及时地落实,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当事学生中心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生负责,避免因处理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
2.当事学生安全原则。
当学生出现严重心理危机时,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当事学生及他人的安全。
3.院系具体处理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向院系提出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院系根据干预措施具体处理本院系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
4.准确及时原则。
对严重心理危机学生要准确判断,及时干预。
首先发现某学生有自杀或伤害他人倾向的师生要想办法控制当事学生,并及时报告其所在院系领导、班主任,院系要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向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报告。
5.学生心理信息保密原则。
所有涉及学生心理的调查结果、咨询记录、各类报表都属学院机要文件,要严格保密。
所有涉及人员不得随意放置干预学生材料,不得随意向无关学生(包括当事人)透露任何信息,不得随意散布有关事件。
四、预防教育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心理咨询等各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如何帮助心理危机学生等。
3.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在班级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活动,提高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五、干预体系1.预警对象(1)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个体,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心理普查筛选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学习、环境等方面严重适应不良以及就业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制度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心理危机是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及时干预处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目的和意义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制度的目的在于提供一套全面系统的机制,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和处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减少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频率,及时干预处理危机事件,保障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制度内容1. 制度的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体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
制度的目标是为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交中遇到的心理危机问题提供相应的支持。
2. 制度的机制该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将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中心,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咨询师进行心理咨询,咨询内容包括个人成长、心理疾病预防和处理等。
2.2 心理课程设置学校将在课程体系中设置心理健康课程,向全体学生普及相关心理知识和技能。
通过学习心理课程,学生可以增强心理素质,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增强情绪管理能力。
2.3 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学校将建立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并通过对事件的评估和干预来降低危机的发展和扩大。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团队,负责处理和跟进危机事件,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理结果。
2.4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学校将制定心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心理危机事件。
预案中详细规定了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的处理流程和分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应对。
2.5 心理疏导活动开展学校将定期开展各种心理疏导活动,例如心理讲座、心理辅导培训等。
通过这些活动,学校可以向大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增强心理健康意识。
3. 培训和监管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学校将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提高其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试行办法
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渡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导致的损失,避免因危机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并通过持续工作,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或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专家组由5-7人组成。
第五条各系部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系部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应积极协助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六条各系部应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以下简称“心协”),充分发挥“心协”骨干、班级心理健康信息员(或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第七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经历有重大影响的负性生活事件、表现为认知、情绪、行为或躯体状况等方面有较大改变,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正常的生活模式。
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
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精神,推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工作,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一)组织体系1.成立“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部门、团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2.成立“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选聘有经验的精神专科医生及学校心理咨询员6-8人组成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
(二)工作职责1.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规划、指导和协调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搭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平台,并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主要负责在危机发生时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心理干预,必要时为危机事件处理提供心理学专业意见。
3.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协调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学院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和心理问题学生排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心理咨询服务。
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学生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心理危机处理方案,实施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四条各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组负责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各系应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干预实施第六条早期干预及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反馈、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早发现。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全院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高危个体,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并与各系心理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干预与跟踪控制工作。
2.早汇报。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情况,班级心理委员定期向系(部)心理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报告表》;各系心理辅导员定期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汇报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状况发生应及时汇报,并按月填写《系部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汇总表》交至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早评估。
系部应会同专业机构(常州市102医院精神卫生科)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临床表现、社会支持系统和危机水平的评估,并报送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4.及早反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精选2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一)预防教育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
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
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精神,推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工作,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部门、团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2.成立“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
选聘有经验的精神专科医生及学校心理咨询员6-8人组成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
(二)工作职责
1.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规划、指导和协调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搭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平台,并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主要负责在危机发生时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心
理干预,必要时为危机事件处理提供心理学专业意见。
3.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协调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学院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和心理问题学生排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心理咨询服务。
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
4.学院主要负责收集和上报本学院有心理与行为异常的学生信息,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大力扶持大学生心理协会,充分发挥各级学生干部作用。
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到场处理具体事务,联系家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5.保卫处主要负责维持秩序,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对当事人及时救助,勘察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理。
后勤部门配合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做好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的转介。
三、干预对象与干预策略
(一)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1.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高危个体予以重点关注和心理干预:
(1)在心理健康普测和调查摸底中筛查或摸排出来的需重点关注的学生。
(2)学习困难、经济困难或就业困难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在适应、自我意识、情感、人际交往等方面出现心理困扰的学生。
(4)存在轻度心理障碍或神经症的学生。
(5)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因网络成瘾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2.对出现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危机干预:
(1)谈论过轻生并考虑过轻生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
(2)行为明显改变者,如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遭遇创伤性生活事件或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学生;
(6)因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等心理困扰的学生。
(二)干预策略
1.预防教育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1)利用《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宣传橱窗等教育阵地,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通过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危机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将筛选出的心理危机高危个体名单及时反馈各学院,学院心理辅导员和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同时每学期组织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工作,对筛选出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转介或辅导,责任落实到人,并对学生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上报,并填写《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情况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和学院分别存档。
(2)专兼职心理咨询员、卫生科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立刻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心理中心应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对工作中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学生,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必要时转介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和宿舍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或倾向要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
3.危机干预
(1)对心理危机事件当事人,学院应及时与其家长沟通联系,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条例规定视情况做出处理。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2)对于因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等心理困扰的学生,学院应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小组联系,由小组安排至少两名心理咨询员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避免发生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事件。
4.跟踪随访
(1)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进行定期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因强烈的轻生意念或轻生未遂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学院应给予重点关注,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及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图
附件2: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情况登记表
报送学院:报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