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职称(2010)1号
2010江苏定额解释
001、问:2004土建计价表中的定额“16 -321”外墙弹性涂料2遍子目中是否已包括了1遍底涂及2遍面涂?答:外墙弹性涂料子目包括一遍底漆和两遍弹性涂料。
002、问:请问内的框架柱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吗?怎样计取?答:内的框架柱的浇捣脚手架的相关费用均已经在模板支架中考虑,不需另行计算。
003、问:对于已经有质保书的材料,监理单位现提出要求复检。
材料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哪方支付?有没有明文的文件可以查询?答:材料复检如果是施工规范要求,并且由施工企业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如施工规范无复检要求,或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
004、问: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描述。
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标底也是)。
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
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
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
这样理解对吗?答: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005、问:04计价表第十三章,外墙抹灰计算规则规定,洞口侧面并入外墙面,那么洞口侧面是按全部墙厚尺寸计,还是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答: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006、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结算时,措施费应如何调整?答:执行2004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根据苏建价(2005)593号文件规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苏建工[2009]139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工[2009]139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规范我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我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原《江苏省建设工程桩基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苏建工[2002]321号)作废。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工程建设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二○○九年五月五日附件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为规范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下简称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一)新设立的机构和已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应按照141号令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申请。
(二)新设立的机构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一种或多种方法),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分检测方法,统一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含增扩检测方法)的机构,应先取得与申请检测能力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以及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10人)后,方可申请资质。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四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其他(如规划咨询、工程勘察、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包的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上述前六项业务中的三项及以上业务,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业务中的两项。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缺乏或者不足的,应将项目管理列为必选业务内容。
第五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所含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第六条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一般委托一家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一并打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
苏职称【2010】9号
江苏省工作领导小组苏职称〔2010〕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省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职称办,以便进一步完善。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苏建价2010
苏建价2010-494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0〕494 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56 元/工日,二类工 53 元/工日,三类工 50 元/ 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 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 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 53 元/工日,第二册 60 元/工日,第三册 50 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78~96 元/工日、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77 元/工日,其余工程 70 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67 元/工日、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63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 58 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 53 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 11 月 1 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0]9号)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月16日附件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含境外、省外施工企业在本省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实行自愿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照明、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招投标代理考试模拟卷3
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请选择正确答案第1题:评标委员会由(B负责组建A、投标人B、招标人C、代理机构D、交易中心第2题: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评标专家权利说法正确的是(BA、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C、聘用单位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个人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D、参加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第3题:明确苏建规字〔2014〕3号文第二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一年内累计(A次拒绝参加评标的(包括电话无人接听、直接挂机的)扣5分”。
A、10B、11C、12D、13第4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格许可机关提出资格延续申请。
逾期不申请资格延续的,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如需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当按(D)办理。
A、延续申请B、补办资料申请C、重新申请D、首次申请第5题:甲、乙两个同一专业的施工单位分别具有该专业二、三级企业资质,甲、乙两个单位的项目经理数量合计符合一级企业资质要求。
甲、乙两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应为(C)A、二级B、一级C、三级D、施工单位自定第6题: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D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确定。
A、国家级B、市级C、县级D、省级第7题: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方式的通知》(苏建招[2013]493号),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超过(C以上的,必须重新参加岗位培训领取岗位证书。
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第8题: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C)。
A、地方性法规B、单行条例C、行政法规D、行业性规定第9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规定,设计变更是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最常见的情况之一,设计变更指令应通过(C)发出。
2010年度第二批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
16.
微孔曝气系统支架安装技术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赵松建、郑飞、倪磊、沈长春、王丽
17.
铝镁锰合金板屋面系统施工工法
常泰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董桢林、钱志忠、庄仲行
18.
无轨正扣轮走行式挂蓝悬筑工法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江苏分公司
孙广喜、苏永奇、练学标、秦国艳、张玉勇
22.
屋顶桅杆累积提升施工工法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金一峰、庄彤、闫昌建、杨高、吴谨琛
23.
现浇钢筋混凝土薄壳拱板施工工法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戴振华、顾国忠、张鹏、于斌、蒋亚祖
24.
舒布洛克砌块清水墙施工工法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沈成尧、姜杰、柴家付、顾国忠、庄彤
25.
水下大型钻孔灌注桩环保施工工法
江苏开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国承、韦旭东、董立功
45.
抗裂砂浆施工工法
江苏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丁祖春、佘跃心、刘剑雄、陈天马、李建淮
46.
蒸压加气混凝土自保温砌体施工工法
江苏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丁祖春、李建淮、徐宁、王二超、陈天马
47.
排水系统UPVC套筒直埋法施工工法
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新、刁咸华、衡达松、王权、倪兆成
马先明、王士群、沈兴东、杨中源、徐孝顺
7.
陆上超大型沉井水土利用施工工法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
沈良成、先正权、杜洪池、王峻、丁志群
8.
冷库外墙预制库板与现发泡聚氨酯复合保温工法
苏州中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何建兵、张文昌、汪少波、王志祥、魏国民
2010年职称评审文件
关于开展二0一0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建字[2010]49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今年职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材料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称评审项目2010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评委会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专业组评审。
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1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施工管理) 、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限申报中级)、建筑装饰、测绘、勘察(岩土)。
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混凝土。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0]8号)文中的规定(资格条件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中获取)。
建筑施工工程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建筑施工工程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0]9号)文中的规定(资格条件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中获取)。
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高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高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可从江苏建设人才网职称评审栏目中获取)。
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一)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前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者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1)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承接施工业务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它管理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配备驻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三个月养老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单位为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1.11
•【字号】苏建质安[2011]30号
•【施行日期】2011.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3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苏建管质〔2005〕21号)的规定,由企业申请,各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无锡市北创科技创业园科技用房一期工程等73项工程“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现予公布。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2010年第一批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
24
建筑物反向掏芯纠偏施工工法
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陈家琪、樊敬亮、邹宝祥、程知言、赵善禄
25
公路边坡客土喷播绿化施工工法
江苏山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陈志明、仲童强、苏青峰、丁小军、姚 岗
26
自然级配碎石土换填法处理道路工程软土地基工法
江苏山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马时双、陆鼎铭、高方红、孙家喜、刘贤才
30
格构式“网架”结构加固大型预埋件施工工法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姚毅平、熊新华、殷伯清、刘俭、王进
31
自吸泵井点降水施工工法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姚毅平、张建玉、殷伯清、刘俭、王进
32
城市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系统施工工法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兴业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
洁净室吊顶嵌入式气密性灯具制作安装施工工法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王小勇、成宜斌、张广友、钱新红、卢军
22
高危化学品管路夹套管施工工法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熊墨臣、李少洪、李宏伟、田宇鸣、巨龙
23
钻孔灌注桩与水泥土桩咬合施工工法
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2010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
序号
工法名称
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
1
预制硬泡聚氨酯外墙防水保温系统施工工法
南京海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童军、汪雪峰、石青、祁建伟、谢仁祥
2
公路隧道纤维吸声材料喷涂施工工法
苏建设规[2009]1号
苏建设规[2009]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各市、区建设局、监察局,各有关单位: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在贯彻落实时一并执行。
一、投标人应当将本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的交、退都必须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凡不是从其基本帐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认可。
各地应加强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本市企业在注册地已交年度保证金的,全市各地应当互认。
二、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资格审查场所,对资格审查过程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相关原件,经核实的材料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签字确认。
发现虚假资料等异常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
三、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下列评标定标方法:(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小型建设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一般及较大以上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须先进行成本价评审,成本价评审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综合评估法。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
其中,经济标的评审可采用以下办法:1.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2.平均标价固定下浮率法;3.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
(三)合理定价抽取法。
招标人编制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经专家评审),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以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为商务标编制标书参加投标,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关于报送201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发稿日期:2012/05/31)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和市职称工作安排,今年徐州市建设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拟于2012年8月下旬召开,现将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11年底前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市人社局职称办申请初定工程师资格。
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评审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按照《关于职称评审中部分具备学历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徐政人发…2008‟57号)规定执行。
合同归集系统操作手册
合同归集系统操作⼿册江苏省建设⼯程合同信息归集系统-勘察设计合同归集使⽤⼿册⽬录⽬录 (2)第⼀章基本操作 (3)1.1 系统登录 (3)第⼆章合同归集 (5)2.1. 在线⼯程勘察设计合同归集 (5)2.2. 合同归集变更 (10)2.3. 合同归集解除 (11)2.4. ⼆维码验证 (11)第三章技术⽀持与服务 (15)附件1:建设⼯程合同信息归集承诺书 (12)附件2:勘察设计合同⽂本填写⽰范 (13)附件3:总承包合同⽂本填写⽰范 (15)第⼀章基本操作在开始介绍本系统之前,⾸先向您说明⼀点:该系统所有操作均按照WINDOWS的操作规范进⾏,有关WINDOWS操作规范的说明请参阅其他参考资料,本⽂不再阐述。
1.1 系统登录⽤户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点击链接进⼊登录页⾯,界⾯如图1.1-1。
图1.1-1 合同归集系统登录窗⼝在图1.1-1中有多种⽅式可以登录申报系统,有USB Key的企业⽤户:信⽤平台的加密锁可直接在本页⾯通过“USB Key登录”登录;其他企业⽤户:通过本页⾯注册⽤户名密码进⾏登录。
点击“常见问题解答”可以查询登录问题、操作设置等⼀系列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有需要可点击查看。
登录成功后,页⾯将切换到图1.1-2所⽰的页⾯。
图1.1-2 系统登录成功后进⼊的页⾯该页⾯左边显⽰可操作的模块,具体操作情况将在之后章节中进⾏描述。
第⼆章合同归集勘察设计合同归集系统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归集和总承包合同归集;合同归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合同归集、合同变更、合同解除。
联合体施⼯合同信息由联合体牵头企业录⼊;建设⼯程总承包合同可由施⼯或设计企业录⼊;合同归集信息录⼊时需添加参见单位信息、⼈员信息;施⼯单位为主体时还需录⼊主要施⼯管理⼈员信息表;设计单位为主体时还需录⼊主要设计⼈员信息表。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2.04•【字号】苏建规字[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3〕1号2013年2月4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建设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城建档案馆的声像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特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建设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城建档案馆的声像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19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指在城乡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拍摄、收集、整理、报送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本省城市和乡镇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拍摄、保存声像档案。
列为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或者需要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应当编辑录像专题片。
第五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具体收集范围和内容,以及归档整理和保管利用等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 T50328)、《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 T158)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拍摄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的实际状况,全面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面貌,包括开工前原貌、基础工程、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屋面、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竣工面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据实增加拍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