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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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007 12 20

HJ / T 409 2007
目次
前言 ………………………………………………………………………………………………………… ⅳ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 1 5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 2 6 标准实施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生态工业园Leabharlann Baidu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 HJ / T 409 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网址: : http / / www cesp cn 电子信箱:bianji4 @ cesp cn
电话:010 - 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级及其他生态工业园区规划编制 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 HJ / T 273 2006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试行) — HJ / T 274 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试行) — HJ / T 275 2006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工业园区 指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 物质流或能量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 合,使一家工厂的废弃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在产业系统中 建立 “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 化。 32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某一类工业行业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为核心,通过物质和能量的集成,在更多同类企业或相关 行业企业间建立共生关系而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33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主要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34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工业园区。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 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 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 品两个过程。 4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41 确定任务 园区管委会、园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编制生态

HJ / T 409 2007
工业园区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验收方式等。 42 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包括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总 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规划,以及园区主导行业发展规划、区域生 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功能区划等有关资料。信息收集以广和全为原则,应包括所有与 规划有关的经济、社会、科技、人文以及自然、地理、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信息。调查范围以拟 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为主,兼顾对园区发展影响较大的周边区域。 43 编制规划大纲

HJ / T 409 2007
前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 发 [ ] 2005 39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 [ ] 2005 22 号)和 《国务院关 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 ] 2005 21 号),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制定本标准。
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
2008 年 3 月第 1 版
开本 880 × 1230 1 / 16
2008 年 3 月第 1 次印刷 印张 125
字数 40 千字
统一书号: · 1380209 168
定价:1500 元
HJ / T 409 2007
国家公环境保护告总局
年 2007 第 85 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 T 409 2007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Guide for established of ecoindustrial parks planning
发布 2007 12 20
实施 2008 04 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 HJ / T 409 2007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总体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HJ / T 409 2007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局限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保税
区、国家级进出口加工区和省级各类开发区,还包括工业集中区及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区 域。根据园区的产业和行业结构特点,可将生态工业园区分为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综合类生态工业 园区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三种类型。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HJ / T — ) 409 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 )查询。 www . sepa . gov . cn / tech / hjbz / bzwb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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