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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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

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基金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存在不能严格一致的风险,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备案和正常投资运作,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本基金未进行托管,因此,管理人的运营风险、道德风险等可能对基金财产的安全保管及投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虽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如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或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无法从事代销业务的,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下称“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

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如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或存续期间,从业人员未能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的,或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职业道德或行为规范,则可能会对本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4、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与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所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关联方,销售机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令投资者面临基金募集失败风险。

5、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管理人将应属本机构负责的事项以服务外包委托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办理的,因代办机构不符合证券监管机关规定的资质、或不具备相关的提供服务的条件、或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6、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纳并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及意见进行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投资顾问的知识、经验、信息、判断、决策、技能、投资顾问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

7、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能通过协会备案所涉风险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本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备案未通过,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正常运行,甚至可能会提前终止清算,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8、私募基金投资单一标的[具体标的名称]所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XXX公司股权,本基金为单一投资标的,可能存在无法有效分散风险,当最终被投资项目遇到较大风险或投资失败时,本基金投资人可能承担较高的亏损风险。

9、产品架构风险

本基金由X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由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投资者的资金直接划转到募集机构指定的募集专户,募集完成后资金由募集专户划转到托管账户,本基金备案通过后开始对外投资运作,资金主要用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投资者可能面临因为募集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架构无法实现的风险。

10、底层标的风险

本基金的底层标的为未上市企业的股权,非上市企业股权价值估值难以精确估计,且公司股权价值受宏观经济、公司经营状况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这可能使投资人的收益面临不确定性。

11、私募基金通过关联交易投资运作所涉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发行、管理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此种投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被监管层否定的政策风险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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