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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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1条为了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品,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投入使用、转序和交付,特制定本程序。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从进货、制造到成品交付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的控制。
第3条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 质量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制作,并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
(2)负责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的统一管理。
2. 仓库负责库存产品和原材料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
3. 制造部负责产品转序过程中状态标识的维护。
第4条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和可疑。
第5条状态标识包括标志卡、贮存容器、贮存区域。
第6条进货产品的状态标识过程如下。
1. 物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应首先在物料包装箱或托盘上悬挂或张贴“标识卡”,注明零件名称、零件号、批号或日期、数量;在“标识卡”上钩选“Incoming”后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 内,保留三色标签。
2. “待检区”内物料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撕去红、黄色标签,保留绿色标签以标识物料进货检验合格,然后通知仓管员上货架;如检验不合格,仅保留红色标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如果因为界限模糊,暂时无法判定是否合格的视为可疑物品,保留三色标签,签字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7条过程中转序的产品和原材料的状态标识过程如下。
1. 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和零件如经操作员自检被认定为不合格,应用红色箭头标贴指明缺陷位置后,放置在指定的物料箱内。
2. 转序中的不合格产品,可选用红色箭头标贴、标识卡、红色物料箱和返工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标识。
3. 生产过程中的合格品均采用标准物料箱进行储放,不再另外采用其他形
式的合格标识。
第8条成品和交付产品的状态标识过程如下。
1. 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最终产品检验记录表” 上签上姓名和检验日期并撕去红、黄色标签,保留绿色标签,表明产品经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合格,具体可按照《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2. 当检验不合格时,仅保留红色标签并移至“返工区”,然后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如果为判定界限模糊,应视作可疑物品保留三色标签,待评审最终确认后,决定合格与否。
3. 如果顾客对最终交付产品的状态标识提出明确的要求,本公司应采用相应的标识;否则,保留最终成品的“标识卡”。
获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安全带,按照《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规定》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第9条待处理产品和返工产品(包括待处理和分选之后的进货产品)在重新检验和确认之后,应去除原来的标识并重新悬挂或张贴相应状态的“标识卡”。
第10条状态标识的维护。
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材料和产品状态标识的维护,当发现标识状态不清楚或标识卡遗失时,应提交负责检验的人员重新验证后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