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0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是指用于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公务用途的银行卡,公务卡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公务卡的管理,维护公款安全,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的流程和制度。
一、公务卡使用管理(一)开卡:公务卡账户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开立,并应注明公务用途,限定卡内余额和办理业务的种类。
(二)制度: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使用制度,明确公务卡的使用原则、范围、管理权限、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措施。
(三)使用范围: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有关花销,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一)业务处理:公务卡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重要业务必须签署使用手续或授权书。
(二)性质确认:卡片现金消费系统应当对公务卡消费的性质进行确认,确保公务卡只能被用于公务消费,防止任意支出和荒废现象。
(三)受理流程:公务卡在进行消费或取款时,应当通过机具操作,同时应当确保取款和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真实有效的登记记载。
(四)账务管理:公务卡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账务管理规范,包括收支管理、账单核对、账户管理等实用性操作。
(五)监督管理:公务卡使用存在漏洞时,主管部门、审计部门、检察机关、监察委等应及时介入,及时纠正相关违规行为。
三、公务卡使用风险管理(一)卡片保管:公务卡卡片和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卡片挂失、偷盗、弄丢等突发情况。
(二)商户风险:选择使用公务卡的商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应避免选择财务状况不清、管理不善、诚信度不足等商户。
(三)风险审核: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金额、时间、地点等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认证,避免存在安全隐患。
(四)报告公示: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统计公务卡的使用清单,并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和报告,有效制约公务消费。
四、公务卡管理运维(一)数据管理: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的数据面板,包括卡片账户信息、交易信息、账单信息等数据清单,方便对公务卡进行统一管理。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确保财务安全,防止腐败现象,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务卡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务卡的发放1. 公务卡应由上级部门直接授权给下级单位或下属机构,不得由个人申请。
2. 公务卡必须用于与公务相关的支出,并且必须确保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公务卡申请需要填写详细的使用理由和金额,然后提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4. 批准公务卡的上级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分配相应的额度。
5. 持卡人应注意公务卡的安全性,卡片丢失或被盗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四、公务卡的使用1. 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2. 持卡人应按照公务需要使用公务卡,并保持详细的账务记录和发票,以备后续审核。
3. 公务卡不得用于私人消费和个人事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4. 公务卡不得用于违法、不正当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赌博用品、性用品等。
五、公务卡的管理1. 公务卡使用记录应从用卡人员、金额、用途等多个方面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签订的部门。
2. 拥有公务卡的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检查账单和发票等记录。
3. 如发现公务卡违规使用情况,应及时报告其上级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 涉及公共财务利益的公务卡使用记录应当遵守公共财务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六、违规处理1. 发现公务卡使用违规的情况,应立即向其上级部门报告,处理方式根据情况而定,包括警告、停用公务卡等。
2. 若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结论公务卡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公务卡的发放和使用,防范腐败现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要所有相关人员一同来做到坚持执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2024两篇)
公务卡管理办法(二)公务卡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公务卡作为一种便于公务支出管理的工具,在现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公务卡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将对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说明,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使用和管理公务卡。
二、公务卡的定义与种类公务卡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方便公务支出和财务管理而开设的银行账户。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管理需要,公务卡分为预付卡和贷记卡两种。
预付卡是指在设定的额度内,事先存入一定金额的资金,由持卡人在预付卡余额范围内使用。
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可以先进行消费,然后由贷记卡发卡机构与持卡人结算,形成贷记余额,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三、公务卡的开卡与使用条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的介绍信;- 签署的公务卡管理协议;- 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2. 公务卡的使用条件:- 具备合法身份和行使公务的资格;-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范围使用公务卡。
四、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与限制- 差旅费用;- 流动资金支出;- 办公用品采购;- 其他公务支出。
2. 公务卡的使用限制:- 严禁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 严禁将公务卡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需经过严格审批和报批的特殊支出需提前申请。
五、公务卡的资金管理1. 公务卡的预付卡款项应在指定的账户内存入,且必须保证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正常使用。
2. 公务卡的贷记卡款项应及时还款,避免发生逾期利息和费用。
3. 公务卡的资金管理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资金清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公务卡的使用记录与审计1. 公务卡的使用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消费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
2. 公务卡的使用记录应及时上传至相关财务系统,并保存备查。
3. 对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公务卡的合规使用和管理。
七、公务卡的遗失和补办1. 一旦公务卡遗失,持卡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封锁处理。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务卡管理办法。
二、公务卡的性质和用途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公务卡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小额零星采购支出。
2、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公务支出。
三、公务卡的办理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办公务卡。
2、申办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发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发放公务卡。
四、公务卡的使用1、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发票、小票等财务凭证。
2、公务卡的消费应符合单位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与公务无关的支出。
3、工作人员应在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内进行消费,并在免息还款期内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五、公务卡的报销1、工作人员在公务消费后,应及时整理相关财务凭证,并按照单位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财务部门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逾期还款、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六、公务卡的管理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公务卡使用台账,对公务卡的申办、使用、报销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2、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水平。
七、监督与检查1、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管理,保障财务制度的规范性和公务开支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公务卡的发放和管理2.1 公务卡的发放(1)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申请人签署《公务卡使用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到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发放手续。
(2)每名申请人只能拥有一张公务卡,申请人应当填写真实信息,并承诺卡片使用期间不得出现挂失、被冻结等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应当在申领公务卡前进行相关的信用背景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发放公务卡。
(3)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发放台账,记录公务卡的领用、归还、挂失、冻结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存档备查。
2.2 公务卡的管理(1)公务卡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应当主动保管公务卡,并对卡片上的密码进行妥善设置。
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卡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挂失、冻结等异常情况。
(2)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单位形象,做到公款不私用。
(3)公务卡的消费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行为,应当予以追责和问责。
(4)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确保公款安全。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的流程3.1 申请(1)申请人应当填写《公务卡使用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处理。
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3.2 发放(1)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安排公务卡的发放。
申请人在领取公务卡时应当带齐相关证件和信息,并通过身份验证程序。
(2)公务卡发放后,财务部门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告知公务卡的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要求申请人承诺规范使用,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单位公务卡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为方便公务消费(如公务出差、公务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培训等)所开设的专用消费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单位公务卡已经成为现代化单位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为保证单位公务卡的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合规化,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单位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单位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与单位公务消费范围相符合。
公务卡的充值以及消费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核定预算进行,不得用于涉密、涉外、违法、违纪和不符合公务性质的业务。
单位应当对公务卡的开通、充值、消费、报销等全面管理,避免因卡管不当而产生财务风险。
二、单位公务卡的发放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开设公务卡,并通过正式流程向上级单位报备。
对于新申领的公务卡,单位应该在卡片上注明持卡人、卡片编号、领卡日期等明细信息,并保留签名和特殊印章等防伪措施,确保公务卡的安全性、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三、单位公务卡的安全保管单位应为每位持卡人制定好专门的公务卡使用规定,确保公务卡的安全保管。
同时,各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务卡的丢失和损毁,如卡护具、密码保护、线上实时监控等,减少不当使用和财务纠纷。
四、单位公务卡的充值管理单位公务卡的充值应当遵循“事先核定、限额预付”的原则,确保公务卡的资金来源及使用透明。
对于大额充值应当采取多人会签、审批交叉等方式确保权责分明,对充值明细应进行完整记录和报账。
五、单位公务卡的消费管理单位公务卡的消费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计划进行,不得超支。
同时应对消费行为进行分类管理,如差旅、采购、接待、培训等。
并要求持卡人在消费前必须书面向单位申请用途、预算、数量、采购方等相关信息,避免不当消费行为。
六、单位公务卡的报销管理单位公务卡使用后其合规消费行为应当及时按照报销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应当开具说明,不合规的消费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公务卡消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公务卡管理。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由本单位统一办理,用于日常公务支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
第四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2. 规范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3. 效率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应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务卡资金安全,防止滥用和挪用。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公务卡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使用目的、预计使用金额等信息。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发放公务卡,并进行登记管理。
第七条公务卡的发放应明确持卡人,持卡人应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第八条公务卡可用于以下公务支出:1. 办公用品购置;2. 差旅费用;3. 会议费用;4. 业务招待费用;5. 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2. 确保支出真实、合法、必要;3. 及时索取并保存发票和相关凭证;4. 避免大额现金交易,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四章公务卡的结算与报销第十条持卡人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将上月公务卡支出情况进行结算,并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支出进行报销。
第十二条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公务卡消费明细;2. 发票原件;3. 相关证明材料;4. 其他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卡片的发放、挂失、补办、注销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确保公务卡合理、规范使用。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的使用遵循“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核发、规范使用、及时还款”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办第四条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申办公务卡申请。
第五条单位财务部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将申请资料报送发卡银行。
第六条发卡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申请人的资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公务卡,并将公务卡及相关资料送达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发放给申请人。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范围第七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活动支出;(三)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公用事业费用支出;(四)其他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务支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使用公务卡结算:(一)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 200 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二)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如劳务报酬、抚恤金、救济金等;(三)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第四章公务卡的管理第九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及密码,如有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向单位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公务卡台账,对公务卡的申办、使用、报销、还款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五章公务卡的报销程序第十二条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及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POS 单)。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一、概述公务卡是指用于公务消费的信用卡。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单位可以为了方便管理和监督,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
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二、申请与发放1.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公务卡申请,需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2.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过审核确定申请人的资格,并发放公务卡。
三、使用范围1. 公务卡仅限于公务支出使用,使用范围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2. 不得将公务卡用于私人消费,一经发现将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额度管理1. 在发放公务卡时,确定每个持卡人的额度,并设置每月的最高消费限额。
2. 每月消费超过限额的部分需经过部门审核才能报销。
五、报销流程1. 每月底,持卡人需将公务卡消费明细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经过审核无误后,相关部门将公务卡消费报销给持卡人。
六、丢失与挂失1. 一旦公务卡丢失,持卡人应立即向银行挂失,避免造成损失。
2. 挂失后需向相关部门报告丢失情况,并重新办理新卡。
七、风险防范1. 提高持卡人的风险意识,定期进行风险知识培训。
2. 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审核公务卡使用情况。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规使用公务卡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频繁违规使用公务卡的单位,可暂停或取消其公务卡使用权限。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卡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各单位及人员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做到合规使用公务卡,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XX国有企业公务卡管理办法
XX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我公司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3]47号)、《山西省财政厅预算单位公务卡应用推广实施方案》(晋财库[2007]19号)及《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银发[1999]17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库[2007]63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和规范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晋财库[2009]30号)、《关于实施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第二期)的通知》(晋财库[2011]6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本公司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 XX公司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以及2万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强制要求消费时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规定进行财务报销。
第四条公务卡管理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财政国库管理系统中的公务卡管理子系统办理。
第五条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公司计划财务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计划财务部应依托公务卡管理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第二章发卡银行的选择及公务卡标准第七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省财政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预算单位公务卡应用推广实施方案》要求,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
省财政厅负责与发卡行、银联山西分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公司已选择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营盘支行作为本单位的公务卡发卡银行。
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员工,以及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卡的人员。
三、公务卡的定义公务卡是指由单位统一申请,为员工提供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卡。
四、公务卡的管理1. 公务卡的开立(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开立和管理。
(2)员工需向财务部门提出开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为员工办理公务卡。
2. 公务卡的使用(1)公务卡仅限用于单位规定的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
(2)员工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时,应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3)公务卡不得用于现金取款、透支等业务。
3. 公务卡的资金结算(1)公务卡消费后,员工应及时将消费凭证报送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根据消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至公务卡账户。
(3)公务卡资金结算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公务卡的保管(1)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将公务卡借给他人使用。
(2)公务卡遗失或被盗,员工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和发卡银行报告。
五、公务卡的监督与检查1.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单位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卡发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益,保障公务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卡管理,包括公务卡发放、使用、管理、监督和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本单位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发放的用于公务支出的财务支付工具,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放和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钱、合理用卡、规范操作、安全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统一采用借记卡制度,公务卡所涉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应当严格依照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发放第六条公务卡的发放应当由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七条公务卡的持有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和申请理由等资料,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发放。
第八条公务卡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领、激活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公务卡相关信息或者授权他人使用。
第九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与持有人的工作岗位相关,并且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信用额度。
第十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限定在本单位的公务支出范围内,不得用于私人消费。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务卡的持有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公务卡使用程序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公务卡的使用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公务支出计划和预算安排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安排范围。
第十三条公务卡的使用应当以支出凭证和备案材料为依据,严格保管支出凭证和发票等相关凭证,并及时进行报销。
第十四条公务卡持有人的使用行为应当符合本单位廉政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违规使用、超标准消费和变通报销等行为,若发现不当使用情况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公务卡的使用费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销。
第四章公务卡的管理及监督第十六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应当对自己持有的公务卡负责,并严格遵守公务卡使用的各项规定。
公务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务卡(借记卡)和公务卡(信用卡)。
第四条公务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使用,厉行节约;(三)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四)便利高效,提高效率。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务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公务卡发行与管理第六条公务卡发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务卡发卡机构。
第七条公务卡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用卡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公务卡发行申请;(二)财政部门审核申请,确定发卡机构;(三)发卡机构与用卡单位签订公务卡发行协议;(四)用卡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
第八条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
单位公务卡以用卡单位名义开立,个人公务卡以个人名义开立。
第九条公务卡账户应当与用卡单位预算账户相一致,实行分账户管理。
第十条公务卡应当设置账户密码,用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密码,不得泄露。
第十一条公务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十二条公务卡持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卡;(二)及时核对账户余额;(三)妥善保管公务卡,防止丢失、被盗;(四)发现公务卡丢失、被盗或者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发卡机构报告;(五)按照规定期限还款。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第十三条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一)公务接待、差旅费;(二)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养;(三)公务活动中的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四条公务卡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使用;(二)遵守财务报销制度,确保支出合规;(三)不得使用公务卡购买烟酒、娱乐、健身等非公务消费;(四)不得使用公务卡套现、洗钱等违法行为;(五)不得将公务卡作为工资、奖金、补贴等发放。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促进公务消费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卡的申领、使用、报销、对账等相关管理活动。
第二章公务卡定义与适用范围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并享受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信用卡。
第四条公务卡适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出差、会议、培训、接待等公务活动的消费支出。
第三章公务卡申领与管理第五条公务卡的申领须由工作人员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六条公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通知银行和财务部门。
第四章公务卡使用规定第七条公务卡仅限于公务消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第八条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并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章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第九条公务卡消费后,持卡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有效凭证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报销金额须与公务卡消费金额一致,不得拆分或合并报销。
第六章公务卡信用额度管理第十一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和工作需要核定。
第十二条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额度,不得超限消费。
第七章公务卡对账与查询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定期核对公务卡交易明细,确保账目准确。
第十四条持卡人可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查询公务卡交易记录和对账单。
第八章公务卡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和密码,防止泄露和被盗用。
第十六条公务卡交易信息属于敏感信息,持卡人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九章违规行为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公务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履行其职责需要,通过发放给使用人员的预付费卡片。
公务卡用于支付公务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用、会议费用、采购费用等。
第三条公务卡使用人员是指被授权持有和使用公务卡的政府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务卡的领用、使用、管理等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约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卡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公务卡的正常使用和资金的安全。
第六条公务卡的领用、使用、结算和管理等细则由有权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
第二章公务卡的领用与管理第一节公务卡的领用第七条具备领用公务卡资格的人员需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由管理机构授权领取公务卡。
第八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应当对公务卡和密码进行保管,并妥善使用,不得私自借、转、抵押、挂失。
第九条公务卡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机构进行挂失或者更换。
第二节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公务卡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审批程序,不得超过预先规定的额度和用途。
第十一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办理公务卡费用报销手续,提交相关费用凭证和报销材料。
第三章公务卡的监督与检查第一节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公务卡的审查第十四条审查部门应对公务卡的使用、结算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对所涉及的费用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公务卡的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的认定第十六条违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超过预定额度使用公务卡、私自挪用公务卡资金、虚报公务卡费用等。
某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编、在册职工的公务卡结算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法合规。
(二)透明公开原则:公务卡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检查。
(三)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公务卡,降低公务支出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公务卡开卡与使用第四条公务卡由代理银行为本单位在编、在册职工发放,具有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
第五条公务卡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务卡办理范围:(一)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业务误餐费等零星购买支出;(二)其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公务支出。
第七条公务卡使用要求:(一)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二)公务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三)公务卡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卡片丢失、被盗或损坏。
第三章公务卡报销与结算第八条公务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九条公务卡报销程序:(一)持卡人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支出符合制度规定;(三)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批,并将报销款项划入持卡人工资账户。
第十条公务卡结算方式:(一)公务卡支出原则上采用刷卡结算;(二)特殊情况无法刷卡结算的,可采取转账方式结算。
第四章公务卡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单位设立公务卡管理小组,负责公务卡的开卡、使用、报销和结算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务卡管理小组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单位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规性。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公务出行以及公务费用报销经常是单位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单位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制定了一份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旨在帮助单位建立健全的公务卡使用制度。
二、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 公务卡申请a.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务卡申请;b. 提出申请的部门需写明具体申请事由,并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c. 申请事由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申请公务卡。
2. 公务卡发放a. 公务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发放给符合资格的申请人;b. 完成公务卡发放后,相关信息将被记录。
三、公务卡的使用1. 使用范围a. 公务卡仅用于单位公务出行和相关费用支出;b. 公务卡不可用于私人用途,个人经费支出严禁使用公务卡支付。
2. 使用限制a. 公务卡使用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和限额,不得超额使用;b. 公务卡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和费用支出;c. 公务卡使用需保持票据完整性及真实性,不得涂改或伪造。
3. 使用记录a. 单位将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b. 使用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关键信息;c. 申请人应在公务卡使用后及时提交相应报销材料。
四、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1. 日常管理a. 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工作;b. 对公务卡的发放、使用、报销等流程进行严格审核与监督。
2. 监督机制a.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公务卡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b. 对发现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五、公务卡的报销与核算1. 报销要求a. 申请报销应提供完整的票据和相关支出证明材料;b. 报销金额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 核算程序a.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务卡的报销进行审核;b. 核算程序要求对公务卡的使用记录进行核对。
六、处罚措施对单位内违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届时原有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动废止。
(含多款)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公务卡管理2.1 公务卡申领2.2 公务卡使用2.3 公务卡报销2.4 公务卡还款2.5 公务卡挂失、补办及注销三、违规处理3.1 违规行为的认定3.2 违规行为的处理3.3 违规行为的申诉四、附则4.1 解释权4.2 生效日期附件:公务卡使用申请表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公务消费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公务消费行为。
1.3 术语和定义(1)公务卡:指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用于公务消费的信用卡。
(2)持卡人:指持有公务卡的员工。
(3)公务消费: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消费。
二、公务卡管理2.1 公务卡申领(1)公司为新入职员工统一办理公务卡。
(2)员工离职、调岗等原因需注销公务卡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2 公务卡使用(1)持卡人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公务消费的真实、合理、效益。
(2)持卡人不得将公务卡用于非公务消费。
2.3 公务卡报销(1)持卡人应在消费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2)财务部门审核报销事项,确保报销事项真实、合理、合规。
2.4 公务卡还款(1)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务卡消费进行统计,并按时还款。
(2)持卡人应确保公务卡消费金额在公司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2.5 公务卡挂失、补办及注销(1)公务卡丢失或损坏,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2)持卡人离职、调岗等原因需注销公务卡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三、违规处理3.1 违规行为的认定(1)持卡人将公务卡用于非公务消费的,视为违规行为。
(2)持卡人未按时还款的,视为违规行为。
3.2 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持卡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2)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确保公共财务的安全和合规性,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持有和使用公务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卡申请人、领用人、使用人等。
第二条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符合单位的财务管理政策和相关法规,并确保公务卡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定义1.公务卡:指单位为方便公务支出管理而发行的具有特定额度和用途限制的银行卡。
2.公务卡申请人:指具备经费支配权限的单位内相关人员,可以代表单位向银行申请公务卡。
3.公务卡领用人:指经公务卡申请人批准后,领取公务卡并负责管理和使用的单位人员。
4.公务卡使用人:指经公务卡领用人授权后,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的单位人员。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请和领用第四条申请程序1.公务卡申请人应当按照单位的财务管理政策和程序,填写公务卡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2.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对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单位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卡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审批结果。
第五条领用程序1.公务卡领用人应当在收到单位的领用通知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公务卡,并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公务卡领用人应当如实填写并保管领用登记表格,并确保公务卡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公务卡的合规使用1.公务卡的使用应当符合单位的财务管理政策和相关法规,严禁用于个人开支和违规消费。
2.公务卡使用人应当按照公务需要正确、合规地使用公务卡,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准确记录和备案。
第七条公务卡的限额和限制1.单位应当设定公务卡的使用限额和用途限制,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
2.公务卡领用人和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的限额和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用途。
第八条公务卡的安全管理1.公务卡领用人和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将公务卡交给他人使用或借给他人。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公务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公务卡是指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支出、便民服务和窗口划款等的银行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知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保障单位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单位公务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设立公务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
公务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卡的发放、注销和挂失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单位公务卡的申请人应当向公务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公务卡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发放公务卡。
第二章 公务卡的使用第六条单位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采购和网上支付等。
第七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时,应当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公务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使用公务卡,并妥善保管公务卡相关资料。
第九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严禁超出规定范围或者超过限额使用公务卡;(二)不得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违法违规目的;(三)不得将公务卡借、租、转、抵押、冻结、挂失或者出售给他人;(四)不得将公务卡密码告知他人,不得将密码以易于识别的方式存储;(五)不得擅自更改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或者进行其他影响账户安全的操作;(六)在消费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付款规定,如出现逾期未付、违规消费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七)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公务卡的还款和报销。
第十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务卡管理办公室报告公务卡的挂失、损毁等情况,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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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为银联标准信用卡(贷记卡-即先消费后还款),由公司财务部门为职工统一申办,职工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农业银行签订协议。
一、公务卡的适用范围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务消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业务),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维修费、劳务费等,以及其它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支付。
2. 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公务消费,仍采用转账支付方式,持卡人不得自行使用公务卡支付。
二、公务卡的管理
1、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在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个人消费行为,单位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等责任。
公务卡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由本人设置密码,只限本人使用。
2、公务卡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支出结算,但只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公务支出才可办理报销手续。
持卡人必须在公务消费的还款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否则因此产生的透支款项利息及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3、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前,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明确开支用途、金额大小等,不得超范围、超限额开支。
部门负责人应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部门经费包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公务卡持卡人的公务消费行为进行管理和审核,严格控制支出,防止支出的随意性,保证公务消费资金控制在部门包干经费范围之内。
4、公务卡的透支额度由公司与开卡银行统一约定,个人具体额度可查询公务卡基本信息。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个人承担,透支本息和相关费用由发卡行向持卡人本人收取。
5、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6、持卡人不得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若有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单位不予报销相关的手续费、利息等。
7、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时,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权债务,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后,通知发卡行停止该公务卡的使用。
三、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
1、持卡人在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
2、持卡人免息还款期为20天-50天,持卡人用于公务消费后,应尽快整理所有公务消费相关单据,按照既定的财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报销,因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丢失造成不能及时还款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3、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书面方式委托本部门人员,先办理借款手续,向发卡行还款,然后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冲销其借款。
4、持卡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如既有现金消费又有公务卡消费,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分别填制报销凭证审批报销,以便于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及进行账务处理。
5、持卡人在向财务部门交付报销凭证时,应办理报销凭证登记手续,注明现金消费金额、刷卡消费的金额及时间、公务卡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号码等,以明确责任,便于提示划款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6、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进行还款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持卡人自行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处说明并及早处理。
7、若零余额帐户资金不足以向公务卡帐户还款时,财务部门按规定对公务卡消费报销凭证审核后,按照现金方式给予支付,由持卡人自行还款,未及时还款引起的经济责任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四、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1、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1)确需使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个人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支出;
(3)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4)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5)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的支出项目。
2、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
不具备刷卡环境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由个人先行垫付资金,而后按照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