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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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
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
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
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2016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职务职级并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
第三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公务员制度中,将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作为两个独立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务或职级来提高其地位和待遇。
第四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原则是:(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三)分类管理,分级施策;(四)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设置第六条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责的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责的职务。
第七条公务员的职级分为正职级、副职级和助理级。
正职级是最高职级,副职级次之,助理级最低。
第八条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职务设置应当与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任职条件相适应;(二)职级设置应当与职务层次、工作难度、任职时间等因素相适应;(三)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第三章晋升条件与程序第九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显著;(五)符合职务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级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稳定;(五)符合职级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晋升职务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民主推荐;(四)任前公示;(五)任职决定。
第十二条晋升职级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任职决定。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其待遇按照职务和职级分别确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作者:暂无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9年第4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下面是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主要内容(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2. 实施范围(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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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有 助于激励公务员晋升,培养公务员的专业素质,推动政府机 构的变革升级,提升政府的效能等。
● 02
第2章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职务与职级的概念
公务员的职务指的是工作任务的性质、范围和等级,而职级 指的是在组织机构中的等级或级别。
职务职级划分原则
02 激发工作动力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可以创造更多的晋升 机会,激发公务员的工作动力
03 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可以让公务员在不同 职务职级之间进行流动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的影响
公务员本人
提高职业发展空间 增强竞争力 提高薪资水平
政府机关
优化人事资源配置 提高工作效率 激发工作动力
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作用 促进公务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的 意义
01 职务与职级相对应
不同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实现职务晋升和职级晋 升同步
02 激励充分
公务员更有晋升的激励,培养专业素质同样重要
03 晋升渠道拓宽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拓宽晋升途径制度
明确职责、权利和 义务
加强监管措施
确保制度执行和效 果评估
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培训、考核和 评价
职务职级管理措施
制定职务职级 管理规定
明确职务职级设置 和晋升条件
加强职务职级 信息管理
完善电子档案和信 息共享
加强职务职级 晋升监管和考
核
确保公平、公正、 公开
职务职级管理效果
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的优势
提高激励机制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实现职务职级并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11月27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方案明确,我区首批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全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党政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全区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职级晋升程序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
进行管理。
职务和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和职级并行细则篇一:职务职级并行能增加多少工资职务职级并行能增加多少工资一、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十六大提出:“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
”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
”《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
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20xx 年前制定和试行干部职级晋升和管理办法。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月5日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上表示,在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要求,完善级别晋升制度,进一步强化级别的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
二、落叶絮语1、中国官方文件和高官讲话历来是由专门的写手捉刀代笔的,能写文件和讲话的确是一门技能——写作能力,但能写和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是否专业是否了解好像不是一回事。
“职务”与“职级”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恐怕无论是文件的写手还是读文件的高官可能并不十分了解,但从高官口中读出了外行写手写出的错误的概念或观点,以讹传讹,金口玉言,成了无人敢改的官方正式表达。
从十六大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到《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无一不是把“职务”与“职级”这两个本属于同一体系中的概念当作了两个不同体系的概念来“结合”、“并行”。
职务与职级是同一体系,密不可分。
职务者,本意是工作人员所“务”之“职”,务者,动词,从事、履行之意;职者,名词,事务、事项、任务之意。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全文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全文一、总则。
1. 目的。
咱整这个职务与职级并行啊,就是为了给单位里的小伙伴们更多发展的机会,不管是走管理路线当官儿,还是在专业技术上深耕拿职级,都能有盼头,让大家都能有积极性好好干工作。
2. 适用范围。
咱这个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正式员工,从刚入职的小年轻,到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同事,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参与到这个好事情中来。
二、职务体系。
1. 职务层级设置。
咱这儿的职务从低到高呢,有办事员、科员、科级(分为正科和副科)、处级(正处和副处)、厅级(正厅和副厅)等等。
就像爬楼梯一样,每个层级都有它的要求和责任。
2. 职务晋升条件。
(1)工作年限。
(2)工作业绩。
光有工作年限可不行,还得有拿得出手的工作业绩。
比如说你负责的项目顺利完成了,给单位带来了显著的效益;或者你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工作任务时表现得特别出色,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3)考核情况。
每年的考核也很重要哦。
如果连续几年考核都是优秀,那在职务晋升的时候就有很大的优势。
要是有考核不称职的情况,那可能就得往后排一排了。
三、职级体系。
1. 职级层级设置。
职级呢,我们设置了从低到高的多个层级,像初级专员、中级专员、高级专员、资深专员之类的。
每个职级都对应着不同的工资待遇和工作要求。
2. 职级晋升条件。
(1)能力水平。
你得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才能往上升职级。
比如说你是搞财务的,那你得在财务知识、财务管理能力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
这就需要不断学习,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工作成果。
在工作中要有成果。
比如你提出了一个新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或者你撰写的报告对单位的决策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这些都是你职级晋升的有力支撑。
(3)团队协作。
咱也很看重团队协作能力。
要是你在团队里总是和别人闹矛盾,那可不行。
只有和同事们关系融洽,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才有利于职级的晋升。
四、职务与职级并行关系。
1. 并行原则。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选择走职务晋升路线或者职级晋升路线,也可以两条腿走路。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公司内部,一份工作可以同时担任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职务,并且这些职务拥有不同的级别。
这种制度能够增加工作的灵活性和效率,使员工能够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能力。
下面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一些细则。
一、职务职级并行的条件1.员工必须具备担任多个职务的能力和技能,并且自愿承担多个职务的工作压力和责任。
2.多个职务必须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和互补性,不能是完全无关的职责。
3.多个职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之和不能超过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合理范围。
二、职务职级并行的审批程序1.员工必须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2.上级主管根据员工的申请和工作能力,决定是否同意员工同时担任多个职务。
3.如果上级主管同意员工同时担任多个职务,那么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调整,确保各个职务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顺利进行。
三、职务职级并行的权责1.员工在担任多个职务时,必须按照各个职务的要求和职责履行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各个职务之间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分配由员工自己负责,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各个职务之间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3.如果因为担任多个职务导致工作无法完成或出现延误,员工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职务职级并行的薪酬福利1.员工在担任多个职务时,可以根据各个职务的级别和工作内容,获得相应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2.薪酬水平的确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职务级别的权重来进行评估和调整。
3.如果担任多个职务导致员工工作量的增加和工作压力的增加,公司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五、职务职级并行的评估与晋升1.员工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公司应该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以评估员工在不同职务上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情况。
2.绩效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员工个人发展和晋升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的职务级别和薪资水平。
3.如果员工在多个职务上表现优秀,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鼓励员工在多个职务上实现全面发展。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细则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细则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享受职称工资,职称可以通过国家考试取得,还需要根据人事部门对你单位规定的技术职称编制是多少确定,如果超编,需要实现岗位竞争。
二、没有取得职称的人员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领取工资。
三、既有职称,又有职务级别的单位管理人员,按照工资高的待遇领取。
事业单位不实行,本来事业单位就是走职称路线,不走职级路线的。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三、实施范围(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在事业单位三个岗位中,专技岗位通过评聘职称增加工资,体现自己的价值;工勤岗位通过鉴定职业资格水平来增加收入;而管理人员发展上升则较为困难,它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的行政级别,一般在地市一级的事业单位大多是科级,也就是单位领导才能聘用在管理7级,副职为管理8级,而对于普通职员来说,只能一直处于管理9级,工资收入无法增加,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从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在事业单位中也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要求强烈,但这种改革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由国家统一部署推进。
早在____年,厦门人社局表示将试点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而在____年7月,中央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至此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的实施已经走入轨道。
在____年11月,人社部在支持海南人社事业改革的相关通知中,也明确了要指导海南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2020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共计二十三条,其中第五条内容如下: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细则近日,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试点,以下是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
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等地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试点期限为2年。
本决定自2021年12月26日起施行早前:县以下实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高于正处级县区市不在列《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2021年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公务员将推出职务与职级并行,以下是职务职级并行细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十二届全国人大 ___会第 ___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授权 ___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 ___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 ___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 ___、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___ ___事务办公室、国家 ___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 ___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 ___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 ___会备案。
试点期限为2年。
本决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20xx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___》,人社部、中组部、 ___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 ___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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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
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
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办发〔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1月15日)起实施。
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
决。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