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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历任校长

重庆大学历任校长

重庆大学历任校长第一任校长: 刘湘1929年10月-1935年8月刘湘(1890—1938)中华民国时期四川军阀。

又名元勋,字甫澄,法号玉宪。

一级陆军上将。

生于1890年7月1日。

老家在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1925年冬,巴县议事会议长李奎安就提出议案,倡议筹办重庆大学。

只因川局动荡,经费无着,导致创建之议一搁就是数年。

1929年夏,一批在成都大学任教的川东籍教授回到重庆,联合工商界著名人士朱叔痴、汪云松、温少鹤、李奎安等,成立“重庆大学促进会”,并向驻节重庆的国民革命军21军军长、四川善后督办刘湘建议筹办重庆大学,得到刘湘赞同。

8月4日,刘湘召集有关人士开会,正式成立重庆大学筹备会,发表《重庆大学大学筹备会成立宣言》和《重庆大学筹备会宣言》,阐明创建重庆大学的动机、原因和目的。

随后,筹委会就重庆大学开办的日期、经费、校址、招生及聘请教授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讨。

9月,召开重庆大学第一次校务会议,讨论成立招生考试委员会,并决定了考试时间及准备开学的各项具体事宜,决定立即在菜园坝临时校址招收预科生文、理两班先行开课。

1929年10月12日,重庆的第一所大学——重庆大学在菜园坝杨家花园正式开学,标志着重庆大学的正式成立。

10月23日,重庆大学筹委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推选刘湘为重庆大学首任校长。

1935年5月,省政府明定重庆大学为四川省立大学。

关于文字斋(现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的修建经费,在那时是一个影响民生的问题,当时的中国可谓战火连连,民不聊生。

餐桌上能吃上猪肉可算得上相当奢侈的了。

刘湘就在猪身上打起了主意,他下令从今以后养猪户每杀一头猪必须上缴一个银元的猪头税,即所谓“割头税”。

就是这笔来自猪的“割头税”使得文字斋得以修建。

第二任校长: 胡庶华1935年8月-1938年7月胡庶华(1886—1968)湖南省攸县人,1886年生于攸县城关镇一个教师世家。

17岁参加科举考试中秀才,同时又考入湖南私立明德学校。

重庆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细则(试行)重庆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大学党委、行政;二级党组织;机关部、处,学部,学院,直属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公文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继续推行使用电子公文,除因特殊要求使用纸质外,都应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处理公文。

第八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主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学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有关单位执行或周知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学校答复各单位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正式版】重庆大学介绍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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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校歌
高晋坤
启兹天府,积健为雄。 考四海而为俊,障百川而之东。 第十三任校长:吴中福(1997. 它概述了人才成长的前提是吃苦耐劳,成长的关键在于崇尚生活简朴,成才的途径唯有勤于学业,做人的根本则是热爱祖国。 第三任校长:叶元龙(1938. 校训: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 复兴民族兮,誓作前锋。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 它概述了人才成长的前提是吃苦耐劳,成长的关键在于崇尚生活简朴,成才的途径唯有勤于学业,做人的根本则是热爱祖国。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第九任校长:江泽佳(1982.12—1986.12) 第十任校长:顾乐观(1986.12—1992.8) 第十一任校长:吴云鹏(1992.8—1996.8) 第十二任校长:刘 飞(1996.8—1997.7) 第十三任校长:吴中福(1997.7—2003.1) 第十四任校长:李晓红(2003.2—2010.12) 第十五任校长:林建华(2010.12—2013.6) 第十六任校长:周绪红(2013.6—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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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概况
高晋坤
重庆大学
办学宗旨
高晋坤
重庆大学
校训校风学风
高晋坤
第七任校长:曾德林(1978. 第十五任校长:林建华(2010. 考四海而为俊,障百川而之东。 第十三任校长:吴中福(1997. 启兹天府,积健为雄。 考四海而为俊,障百川而之东。 学风:求知、求精、求实、求新 第三任校长:叶元龙(1938. 第十三任校长:吴中福(1997. 第八任校长:何文钦 (1980. 启兹天府,积健为雄。 校训: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 第十六任校长:周绪红(2013. 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著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决定学校行政重要工作的会议制度。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保证行政决策的民主、规范、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上海市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校长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并主持。

会议组成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领导,校长助理列席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于周一下午。

必要时,校长可临时召开校长办公会。

第四条议事范围1.传达上级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研究、讨论贯彻措施。

2.校长、副校长交流通报各自工作情况、信息及需要共同研究的事项。

3.审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位授予点的增设与调整、以及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讨论各项改革实施方案和重要的经费分配政策。

5.审定学校重大规章制度,决定重大奖励与处分。

6.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审批学校人事调配工作中规定须报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引进人才报告。

7.审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学生收费标准。

8.拟定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学校贷款计划。

9.审议学校基建计划及重大的修建改造计划。

10.拟定学校土地、房屋、设施等重要资源的分配、使用与调整的方案。

11.决定涉及校誉或观瞻的重大事项,学校荣誉职位及称号的授予。

12.审议学校对外的重大合作事项。

13.决定学校的校历安排、重大活动和庆典的安排。

14.审定以学校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学校行政工作全局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以学校行政名义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报告和请示。

15.审定开展与国(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交流。

16.其它必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征集和确定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为会议议题。

重庆大学校内常用办公电话

重庆大学校内常用办公电话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65106846
学院办公电话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公共管理学院
65102591
通信工程学院
65103544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65106381
自动化学院
65112173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65120840
计算机学院
65102502
外国语学院
65678500
建筑城规学院
65120701
艺术学院
65678206
土木学院
65120720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65678268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65120750
美视电影学院
65111909
化学化工学院
65102531
数学与统计学院
65678180
生物工程学院
651025079
物理学院
65678362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65105092
机械工程学院
65106303
工会
65120536
后勤集团
65106116
团委
65102805
科技企业集团
65123600
校长办公室
65102348
校医院
65102775
人事处
65102382
建筑设计研究院
65120920
教务处
65102365
继续教育学院
65118963
科技处
65102303
网络教育学院
65127653
校内报警:65100110(A区)、65120110(B区)
65110893(C区)、65678110(虎溪校区)

关于下发《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07〕116号关于下发《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单位:经校长办公会2007年第5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重庆大学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发附件: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既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同时又能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我校参照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文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的各单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差旅费、探亲费、调动搬迁费、学习培训期间费用;研究生的调研、实习、会议的差旅费;本、专科生的调研、实习差旅费;离退休人员出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第六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相应等级的卧铺票。

第七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未达到乘坐飞机级别,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报销时需经主管财务的副校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超出规定标准部分由各单位发展基金、业务管理费或科研项目经费支付。

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乘坐飞机发生的飞机票与车票的差额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时,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天):第十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凭据报销。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办公电话表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办公电话表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办公室
62563288
学报编辑部
办公室
62563230
保卫处
处长办公室
62563321
秘书科
62563322
监控室
62563119
保卫科、治安科
62563323
兴胜路派出所
保卫处值班室
62563110
校卫队
62563324
后勤处
后勤处
后勤处
处长室
62563481
书记室
62563488
ABC幢值班室(男生)
62563503
DEF幢值班室(女生)
62563504
学生宿舍三组团
62563505
学生宿舍四组团
62563506
学生自律委员会
62563497
校园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62563491
物资采管服务中心
62563487
动力服务中心
62563483
水电维修
62563511
锅炉房
62563512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办公电话表
使用功能
单位
部门名称
电话号码
校领导
刘全利
62563012
朱新才
62563013
张 威
62563015
石晓辉
62563016
李 国
62563018
贺建民
62563019
杜 华
62563010
张晓洪
62563017
冯跃林
62563020
党委办公室
主任室
62563030
办公室
办公室
62563142
学生工作办公室

高校校长办公室岗位职责

高校校长办公室岗位职责

校长办公室机构职责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

把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组织协调、公文处理、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综合统计、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

一、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会议的议题准备、会议安排和会务服务工作,编印相关会议纪要,督查、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学校每周重要工作的安排。

二、综合协调党委和行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督办督查各部门、单位对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学校工作目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重点工作开展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指示的有关交办、督办、查办的工作。

三、处理学校日常事务,负责学校24小时值班工作,协助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和综合性事务。

四、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出席有关公务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五、开展学校的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校视察、参观、访问、联系等事宜和来宾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起草学校的重要文稿和校领导的重要讲话;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组织和协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及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办理校级公文,做好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以及发文审核、公文印制发布工作;指导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

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九、负责学校的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下发等工作;十一、归口管理和指导全校性的统计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工作和学校基层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 1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 庆 大 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1篇SCI四区。

- 2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校内常用办公电话

重庆大学校内常用办公电话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65106846
学院办公电话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公共管理学院
65102591
通信工程学院
65103544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65106381
自动化学院
65112173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65120840
计算机学院
65102502
外国语学院
65678500
建筑城规学院
65120701
65678068
纪监办
65102317
发展研究中心
65112282
学生工作部
65102389
图书馆
65102601
研究生工作部
65111645
档案馆
65127610
保卫处
65103582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65106748
机关党委
65102323
期刊社
65111812
虎溪校区党工委
65678068
出版社
65106303
工会
65120536
后勤集团
65106116
团委
65102805
科技企业集团
65123600
校长办公室
65102348
校医院
65102775
人事处
65102382
建筑设计研究院
65120920
教务处
65102365
继续教育学院
65118963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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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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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页时间:2010-10-28 17:41:43作者:来源: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赴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及《重庆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赴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及《重庆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7〕213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赴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及《重庆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赴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及《重庆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 1 -2017年7月3日重庆大学赴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赴台湾交流学生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选派质量和交流实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赴台交流学生,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长期交流生:依据学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赴对方高校进行交换学习、研修、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活动,时间为三个月及以上的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二)短期交流生:依据学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校际学术交流协议赴对方高校进行三个月以下的短期交流学习(含寒暑期学习和交流项目)的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对赴台交流学生的管理坚持全过程管理原则。

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选派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单位及职责- 2 -第四条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台办”)、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为赴台交流学生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

学生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导师负责日常联系与管理。

第五条港澳台办作为学校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和督促落实国家有关赴台交流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发展拟定并落实校际对台交流工作规划,洽谈校际对台合作交流项目及负责协议签署、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全校赴台交流学生的遴选、审批、派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推动赴台交流学生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六条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及学院分别负责学校赴台交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校内遴选、学籍管理及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负责院际对台交流项目的洽谈、签约、实施、管理及报备工作,做好本学院赴台交流学生的选拔推荐、审批、派出期间和派出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重大校〔2013〕40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大校〔2013〕40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3‟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为充分调动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快我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学校对《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2013年2月27日- 1 -重庆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在学校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校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本着“激励创新,高端引导,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科技奖励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奖励的原则、类别及时间(一)奖励原则1.高端奖励原则。

以“提高学术质量,突出学术贡献”为指导思想,激励高端成果,促进技术转化,鼓励学科交叉,强化协同创新。

2.奖励不重复原则。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取最高奖励额度。

(二)奖励类别奖励类别包括科技成果、科技项目。

(三)奖励时间根据学校聘岗要求,按学年度时间即从当年的6月1日起至次年的5月31日止。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各项奖励,须有重庆大学为署名单位,适用于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

- 2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一)奖励范围科技成果包括获奖科技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国家标准等。

(二)奖励标准1.获奖科技成果(1)国家级获奖科技成果奖励对重庆大学排名第一的获奖成果按100%进行奖励,排名第二的按50%进行奖励,排名第三及以后的按20%进行奖励。

(2)省部级获奖科技成果奖励对重庆大学排名第一的获奖成果按100%进行奖励,排名第二的按50%进行奖励,排名第三及以后的按20%进行奖励。

以上省部级奖指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防科工局、公安部、安全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设立的科技奖。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8〕158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8〕158号)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8〕158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2018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2018年5月29日- 1 -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具有动力装置的车辆,含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助动车。

第三条A校区南门、B校区劳动路门除特种车辆应急通行外,禁止其他车辆出入;A区高知楼门每日车辆通行时间为6时30分至23时;A区宾馆门只允许已获得校园固定通行权限的车辆驶入,不允许车辆驶出。

第四条学校设立不同通行权限对进出校园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获得通行权限的车辆予以免费通行,对未获得通行权限车辆实行计时收费。

C校区仅允许获得权限的教职工车辆通行。

第五条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金盾护运车、邮政车等具有特殊标识的国家规定特种车辆准予免费通行。

第六条大型客车、货车禁止入校。

确因教学、科研、大型活动等工作需要进校的,用车单位应当提前向保卫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段内按指定线路通行,并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

校区班车应当按照学校交通运营需求,严格控制车辆进校停放区域,保卫处负责核定进校车辆数量,并规范停车地点。

- 2 -第七条非本校教职工摩托车、助动车禁止入校。

第八条出租车原则上禁止入校,搭载我校老、弱、病、残、孕等师生的出租车,经门卫查验相应证件后准予通行,进校出租车超过20分钟出校的计时缴费。

第九条学校根据重庆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制定收费标准,所收费用按照财务制度上交学校。

第十条虎溪校区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保卫处执行并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重大校〔2014〕336号)同时废止。

2017重庆大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自然科学类)奖励办法(试行)

2017重庆大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自然科学类)奖励办法(试行)

1671-8836
息科学版)
理信息工程
《测绘通报》 《测绘科学》
0817 24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工学报》
0438-1157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081703 生物化工
《生物工程学报》
0817 24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4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1009-606X 1001-0963
-3-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702
0807 1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工程热物理学报》 0253-231X
物理
热能工程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80802
0808
《电工技术学报》 1000-675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2-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 理进展》

1000-3282
无机化学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71001 植物学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本一级学科未 分设二级学科 本一级学科未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 16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学报》 《电子学报》
1000-436X 0372-2112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重庆大学关于学部设置与运行的实施意见

重庆大学关于学部设置与运行的实施意见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2〕61号重庆大学关于学部设置与运行的实施意见校内各单位:为推动学部制建设,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学科资源,激发基层学术组织活力,增强学校综合实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部设置与运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遵循大学和学术发展的规律,围绕建成“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的办学目标,通过推动学部制建设,协调学术发展与行政管理,健全大学内部管理体系,探索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整体竞争力。

学部设置及其运行应坚持以下原则:——“三个有利于”原则。

有利于加强人才培养,更好地推动未来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能够适应和驾驭未来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有利于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推动学科交叉,形成高水平的学科集群;有利于增强学校的整体学术竞争实力,主动适应和服务国家及区域的重大发展战略需要。

——学术性原则。

学部以学术协调、评价和组织推进为主要工作任务,推进教授治学,不断提升学术能力、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

——渐进性原则。

在学部试行期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通过探索总结,逐步充实内涵,形成自身特色的学部管理模式,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二、学部定位与设置学部是受学校委托协调相关学院工作的学术管理机构,是进行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是教授治学的重要组织形式。

学部根据学校授权对部内学院进行学术指导、学科布局协调、学术评价和学科相关资源配置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学术发展责任。

其工作重点是加强学科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类学术组织的作用,建立更加合理的学术标准和评价体系。

学部按照学科门类或大类设置。

结合学校现有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目前设置4个学部:文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单列2个学院:法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具体构成见附件)。

三、学部主要职责1.规划、协调学科建设。

制定和协调本学部发展规划,审议部内各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科的规划、建设和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部门电话

重庆理工大学部门电话
师资料
403
62563354
人事科
404
62563355
工资福利科
405
62563353
财务处
办公室
102
62563312
财务部
4教202
62563311
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室
蝴蝶山
62563481
书记室
蝴蝶山
62563488
办公室
蝴蝶山
62563499
62563241
办公室
二实验楼209
62563243
电子技术实习部
304
62563240
机械制造实习部
210
62563242
车、铣、磨实习室
101
62563244
图书馆
馆长室
62563424
办公室
一实验楼C210
62563425
综合阅览室
一实验楼C101
62563422
文学阅览室
一实验楼B103
62563421
动力服务中心
62563483
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维修
62563511
锅炉房
62563512
中心配电房
62563111
2号配电房
62563513
3号配电房
62563514
4号配电房
62563515
二区中心配电房
62563517
电话管理
62563112
超市
62563500
学生服务部
62563486
招生就业处
办公室
体育馆
62563025

重庆大学移动OA使用手册

重庆大学移动OA使用手册

重庆大学移动OA使用手册重庆大学信息化办公室二零一五年五月目录简介 (3)收文办理 (3)发文办理 (4)签报办理 (4)校内通知 (5)一周会议 (5)正式公文 (6)通讯录 (7)综合简报 (7)公文搜索 (8)简介重庆大学移动OA是重庆大学移动APP的一个重要应用,是重庆大学OA系统在移动计算领域的扩展,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移动办公平台。

在重庆大学移动APP“i重大”中点击【移动OA】应用图标,会出现如下图所示的移动OA首页。

移动OA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签报办理、校内通知、一周会议、正式公文、通讯录、综合简报和公文搜索功能模块。

注:移动OA需登录“i重大”后才能使用,“i重大”的使用请参见《重庆大学移动APP “i重大”使用手册》。

收文办理点击【收文办理】业务应用,进入下图所示界面。

点击可查看详情,实现领导在线批复以及公文中转的部分功能。

目前支持功能:(1)中转人:送办理人,送另一单位办理,驳回;(2)领导:拟办,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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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办理点击【发文办理】业务应用,进入下图所示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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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点击【校内通知】业务应用,进入下图所示界面,可以查看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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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会议点击【一周会议】业务应用,进入下图所示界面,可查看一周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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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常见电话

重庆大学常见电话
网络教育学院
65127312
期刊社
65111812
虎溪校区建设指挥部
65621362
出版社
88617010
会议中心
65111155
后勤集团
65106116
国际学院
65106948
科技企业集团
65123600
学部、学院
办公电话
学部、学院
办公电话
工程学部
65106655
文理学部
65106865
机械工程学院
工会、教代会
65120536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65106846
团委
65102805
基建规划处
65111410
后备军官选培办
65126495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65112323
基金会秘书处
65106306
离退休处
65111409
校友工作办公室
65102393
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65678068
国内合作办公室
65105592
党委学生工作部
65102389
研究生院
6511164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511164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5102391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பைடு நூலகம்
65103582
计划财务处
65102662
机关党委
65102323
审计处
65102322
虎溪校区党工委
65678068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65112279
651062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65678180
电气工程学院
65102434

重庆大学博士生毕业发表论文基本要求(重大校[2014]104号)

重庆大学博士生毕业发表论文基本要求(重大校[2014]104号)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 2 -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双计划”背景下完善民办高校校长办公会运行机制研究

“双计划”背景下完善民办高校校长办公会运行机制研究

“双计划”背景下完善民办高校校长办公会运行机制研究文/林秀水(湛江科技学院..广东湛江..524255)摘要:2019年,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双计划”),旨在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根据学校章程的授权,民办高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为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方案、部署落实董事会决议、研究处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在“双计划”背景下,本文通过研究完善民办高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运行机制,意在为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水平提供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校长办公会 运行机制一、研究背景广东省教育厅于2019年出台了提升民办学校内部治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的“双计划”,并明确每年开展规范达标计划落实行动专项检查。

内部治理体系情况是“双计划”中一项重要的检查指标,其检查内容涵盖了章程修订情况;办学体制与运行机制情况;理(董)事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监事会、教代会、学代会等组织运行情况。

其中,校长办公会的运行是民办高校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体现。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高校实行校长主持的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依法决定和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办公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相关议题的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研究现状冷桥勋(2009)认为应从科学合理安排议题、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精心做好会议服务等方面提高校长办公会的质量和效率;孙晏(2018)认为开好校长办公会应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管理引导、会后监督落实,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祝贺(2018)认为提高校长办公会议事效率的有效措施是流程管理、要扎实做好议题的产生、精确起草议程、落实通知参会、抓好材料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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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学校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管理、咨询、服务三大职能。

在学校行政决策体系中,发挥着调查研究、分析信息、提供咨询的参谋作用;在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联系内外的助手作用;在学校整个行政工作指挥服务体系中,发挥着枢纽和桥梁作用。

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息科、行政科(会务中心)、督查室、学生申诉办公室五个科室。

同时,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办、发展与共建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挂靠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1.组织起草学校的发展规划,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决定等重要文件;组织并协助各职能部门拟订全校性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各类行政公文;发布有关行政事项文书;承办上级来文及校办公务文书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阅、催办和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校非专业性行政工作会议,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负责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校务委员会的议题、资料准备,整理会议纪要。

4.督促检查行政工作计划、会议重要决定、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校性活动;负责组织和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6.负责校行政工作范围的工作研究和政策研究,围绕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时收集、分析信息,编印信息刊物供领导参考。

7.组织汇总全校性综合统计和信息。

负责编印《重庆大学简介》、《重庆大学公报》、《动态信息》、《重庆大学大事记》、《统计资料汇编》、《重庆大学年鉴》等有关学校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信息、资料汇编。

应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所需文字资料、微机软盘,积极同兄弟院校交换信息资料。

8.协助审核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综合性合同、协议,协调处理涉及学校权益的法律事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为学校提供所需法律咨询,对外代表学校参加诉讼及非诉讼调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

9.协调全校性重要接待工作;负责上级行政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考察的接待;安排学校领导接待日程。

10.负责管理、使用校印和校长印章;负责学校行政单位印章的刻制,监督印章的使用情况;负责审核、开具学校行政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11.负责处理校内单位、个人的请示、报告。

代表或协助校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校长公开电话”值班,管理好“校长信箱”。

12.参与组织、协调校园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指导校党政管理部门的办公现代化建设。

13.配合房管部门搞好校部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负责所属会议室的使用安排和管理。

14.参与校园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15.参与组织协调校部机关工作作风整顿。

16.负责校友总会办公室工作。

17.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校长联系秘书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履行校长办公室的管理、咨询、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校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抓要事,解脱繁忙的日常事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联系秘书工作安排(一)办公室根据校长的要求和工作需要为校长、副校长分别安排一名联系秘书。

(二)联系秘书要正确处理好在办公室的岗位工作与联系秘书工作的职责和范围的关系。

(三)一般情况下,校长、副校长的有关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其联系秘书具体负责办理。

遇特殊情况时,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四)联系秘书从事本规定第三条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影响本人对办公室受聘岗位职责的全面履行。

第三条联系秘书工作职责(一)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协助联系校长落实下周学校工作安排、拟定校长本人下周工作日程,并根据需要提前做好有关协调和准备工作。

(二)每周一上午8:30前,完成联系校长本人当周工作日程表的制作,并送达联系校长和办公室主任。

(三)参加联系校长主持的重要工作会议、工作调研等,并根据办公室主任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调研报告等。

(四)根据工作需要,起草联系校长在重要会议与活动上的讲话稿、报告等。

(五)协助联系校长进行文件的处理。

(六)了解和掌握联系校长的分管工作部门和联系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积极为校长工作建言献策。

(七)接受并完成好联系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秘书科职责范围1.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公务文书处理工作;2.负责收文办理的签收、登记、审核、拟办、催办等事项;3.负责有关校发文、校办发文的办理工作,把好行文质量关;4.负责办公室公文、重要文字材料的管理、立卷与归档工作;5.根据安排,起草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6.负责承办以学校名义和校办名义对外来往的礼仪信函等;7.负责协调、落实学校每周工作安排,收集、汇总行政校领导每周工作安排;8.协助领导组织全校行政性会议,根据工作安排,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9.负责收集、汇总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有关材料,协助办公室草拟或审核全校性规章制度;10.协助开展调查研究、信息收集等工作;11.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组成与岗位职责科长: 刘淳岗位职责:1.负责秘书科全面工作,协调处理科内各种工作事务;2.根据安排,起草领导讲话稿、报告、计划、总结等文稿材料;3.负责办公室公文网上运转和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校发文、校办发文的办理、管理、归档等工作;4.负责协调并落实学校每周工作安排;5.协助领导组织全校行政性会议,根据安排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6.负责收集、汇总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有关材料,协助领导草拟或审核全校性规章制度;7.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规范的制定;8.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9.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科长: 胡宇玲岗位职责:1.协助科长全面开展好秘书科工作;2.负责办公室公文网上运转工作,具体承担校内收文办理、运转和管理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3.负责处理办公室贺信(电)、唁电等礼仪文书;4.负责处理办公室信访工作;5.协助领导组织全校行政性会议,根据安排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6.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规范的制定;7.负责办公室人事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8.负责办公室传真的收发;9.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秘书: 冯顺琪岗位职责:1.负责校外来文(含网上电子公文)的签收(下载)、登记、传阅及立卷归档工作;2.负责学校印章、办公室印章、校长签章的使用和管理;3.审核和监督学校行政单位印章的刻制;4.负责开具学校行政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5.根据安排,收集、汇总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有关材料;6.协助做好调查研究、信息收集等工作;7.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工作规范的制定;8.接转对外公开值班电话;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勤岗位:吴平岗位职责:1.负责校办有关文件材料的打字、印制工作;2.负责校部机关有关文件的打印、复印、胶印工作;3.负责各单位在校办文印工作的计算、登记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张毅岗位职责:1.负责校办有关文件的复印、登记工作;2.负责校部机关有关文件的复印、胶印工作;3.负责文印室各种业务的计算、登记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职责范围1.协助办公室分管领导全面做好信息工作;2.负责全校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综合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汇总,资料汇编及报送工作;3.负责编印《重庆大学年鉴》,编写学校简介、大事记等资料;4.负责学校主页和新闻网相关板块信息、办公室主页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的完整与准确;5.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办公自动化工作;6.协助办公室领导收集、分析信息资料,撰写调研报告,发挥信息在校领导决策中的参考、咨询作用;7.起草办公室信息工作规划与信息管理办法,负责信息标准化建设;8.负责行政校领导和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9.负责办公室综合数据库信息的采集、更新与维护;10.负责“校长信箱”的管理;11.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组成与岗位职责科长:葛垚岗位职责:1.负责信息科全面工作,协调处理科内各种工作事务;2.负责收集、分析和编制信息资料,撰写调研报告;3.协助分管室领导开展办公自动化工作;4.负责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5.全面负责编制《重庆大学年鉴》;6.负责行政校领导和办公室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网络安全、IP管理工作;7.负责各类学生办理出国留学所需中英文学籍档案材料的审核;8.负责办理涉及学校知识产权的有关问题;9.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办公规范的制定;10.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岗位二:岗位职责:1.协助科长全面开展好信息科工作;2.负责全校综合数据资料的汇总统计与报送、综合数据库管理与维护;3.负责收集、编制学校有关数据信息资料;4.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度审核工作;5.积极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编印信息刊物;6.负责办公室网站的安全运行与信息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维护;7.积极参与信息标准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8.负责《重庆大学年鉴》资料的收集与编制;9.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办公规范的制定;10.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秘书:张婷婷岗位职责:1.积极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参与调研报告、信息刊物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做好《重庆大学年鉴》资料的收集与编制工作;3.协助做好学校综合数据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工作;4.协助开展网上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5.积极参与办公自动化与办公室网站建设工作;6.负责学校法人证书的使用和管理;7.负责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部分上载信息的审核;8.负责收集、编制校内常用办公电话和办公室内部电话;9.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办公规范的制定;10.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科职责范围1.协助领导负责办公室的行政工作;2.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全校性接待工作;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全校性的大会和大型活动;4.负责会务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工作;5.做好校领导办公室的管理,校领导的后勤服务性工作;6.负责办公室物资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工作;7.做好办公室内部的消防、安全及卫生工作;8.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办公楼用房的安排、调整、维修等工作;9.做好小车班管理工作;10.做好校领导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组成与岗位职责科长:崔荣平岗位职责:1.协助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行政科的全面工作;2.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全校性接待工作;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全校性的大会和大型活动;4.做好校领导办公室的管理及校领导的后勤服务性工作;5.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小车班的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办公室的物资、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7.负责校办办公用品的采购、拟定纪念品制作和购置计划8.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办公用房的安排、调整、维修等工作;9.做好办公室内部的消防、安全、卫生工作;10.负责学校会务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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