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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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亳政〔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亳政〔2024〕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招商项目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的更大突破,现就高质量做好202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各载体单位(包括三县一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紧盯“350”“779”目标,每个载体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力争签约项目落地率、落地项目开工率均达70%,开工项目纳统率90%以上。

(二)市直任务单位:紧盯“321”目标,每个单位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入库纳统项目不少于2个,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主导产业招商。

紧紧围绕中医药、白酒、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开展招商,推动主导产业放大优势。

着力引进中药提取、配方颗粒生产、中成药制造、中药生物制药、中医药科技研发等重大项目落户我市,助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

着力引进保健酒、果酒、气泡酒、威士忌等项目,加快建设华夏酒城。

着力引进“药食同源”预制菜、绿色食品加工、肉牛全产业链等重点项目,招引一批农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着力引进中医药康养、旅游休闲等项目,提升文化旅游强市影响力。

(二)聚力新兴产业招商。

大力实施六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新能源产业重点招引新型储能装备制造和风机、先进光伏、新能源电池、充换电装备制造等项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优惠措施的通知-黑政发[1995]4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优惠措施的通知-黑政发[1995]4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优惠措施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优惠措施的通知(黑政发〔1995〕42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关于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的优惠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5年5月18日黑龙江省关于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的优惠措施为进一步发展省际间经济联合,提高企业素质,发展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繁荣,特制定引进资金、技术、名优产品优惠措施。

一、省外生产名优产品的企业,到我省租赁、兼并亏损企业,从租赁、兼并之日起,采取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返回方式,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在我省兴办开发资源企业,其投入占企业资产50%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采取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返回的方式,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在我省兴办深加工企业,其投入占企业资产50%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采取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返回的方式,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二、省外用出口创汇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到我省边境口岸经济开发区兴办以出口为主的生产企业,其投入占企业资产50%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采取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返回的方式,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其投入是独资的,从投产之日起,除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外,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易货换来的商品,除按规定由专营部门收购外,由企业自行销售。

三、省外用适用的先进技术和专利技术作为投入,到我省兴办出口创汇型或技术先进型的合资、合作企业,按投入比例高10%分配企业税后新增利润。

全力以赴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成果

全力以赴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成果

全力以赴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成果作者:刘维权来源:《活力》2011年第11期近年来,望奎着眼经济社会跨越崛起目标。

深入解放思想,大力破除一些干部群众思想中积存的农业情结、弱县情结、自守情结。

在认真审视县情的基础上,把发展的着力点定位在抓总量提升上,把提升总量的主攻点定位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全党动员、全民参战、全力以赴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成果。

2010年一举引进超亿元大项目25个,实现了“项目总量、项目规模、项目质量、项目科技含量和项目建设速度”五大突破。

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在2009年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的基础上,一举达到2.4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7%和124.5%,成为全省财政收入唯一实现当年双翻番的县份。

在全省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目标考核中。

望奎一般预算收入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三十六,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一、从实现跨越崛起的高度出发,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核心地位适应新形势需要,坚持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为望奎摆脱贫困、跨越崛起的唯一抉择。

摆上各项工作的“龙头位置”来抓,全力构筑大招商、招大商的全新工作格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

受多种因素影响,望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是望奎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崛起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抓好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就找准了加快发展的“钥匙口”,就赢得了未来竞争的“主动权”。

望奎要实现富民强县。

就必须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新路子。

为此,在2009年及时召开了全县千人招商大会.组织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到江浙等发达地区边招商边开阔眼界.大张旗鼓、旗帜鲜明地把全党全县工作重心转移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来。

二是摆上突出位置。

坚持常规工作常规抓、重点工作突出抓。

专门就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落实。

县委书记、县长每人每周必保在开发区办公两天。

现场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跟进式抓推进搞服务。

2024年我区强化二三产业招商引资方案

2024年我区强化二三产业招商引资方案

2024年我区强化二三产业招商引资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各地方对于招商引资工作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对于二三产业的发展更加看重。

我区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需要进一步强化二三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设定1. 吸引一批重点项目投资,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 加强投资项目的培育和推动,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投资回报率。

3. 提升招商引资的整体水平和形象,增强我区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策略1. 定位明确,明确二三产业的发展方向和优势,确定具体的招商引资目标。

2. 加强政策支持,推出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如减税降费、投资奖励等,提升我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3. 打造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的办事效率。

4. 拓展招商渠道,通过参加国内外招商会、举办招商推介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区的投资机会和政策优惠。

5. 建立招商引资数据库,收集并整理有关的招商信息,提供给投资者并根据需求为其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四、重点招商产业1. 新能源产业:引进生产和加工新能源设备的企业,推动我区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如太阳能、风能等。

2.高端制造业:引进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的制造企业,推动我区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升级。

3. 互联网+产业: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提升产业附加值。

4. 文化创意产业:引进设计、艺术、文化传媒等领域的企业,推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五、投资项目选择1. 对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参与。

2. 对于对我区经济带动和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3. 对于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较小或者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六、招商引资工作机制1. 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内外部协作,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共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导方向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繁荣,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投资为重点,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1. 贷款优惠: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将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贷款期限,助力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投资热情。

3. 土地优惠:推出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通过挖掘土地资源,提供稳定和合理的土地供应,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

4. 人才优惠:设立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

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 奖励政策: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企业。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中,创造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 产业链扶持:对于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产业链扶持。

通过配套政策、产业联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帮助,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方向1. 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优秀的国内外创意企业和项目。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2. 绿色科技产业: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

促进绿色科技产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利用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4. 数字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企业和项目。

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招商引资是我区经济工作的第一要务,是举全区之力不断加强的长期性工作。

各县、区政府招商局(与商务局合署办公)负责组织、管理和推进本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二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加强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力度,调动国内外客商来我区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在积极保护我区生态的前提下,引进更多战略投资者在我区建设大项目,带动我区六大特色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升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政策。

第三条凡在我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或150万美元)以上的林产工业(指利用我区人造板资源进行木制品加工的项目)、绿色食品、兴安北药、特色养殖、生态旅游、矿产开发等我区六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国有、民营企业改造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产业项目,与我区各级政府或企业签订15年以上合作期合同,并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缴纳各种税金的外来投资企业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四条招商引资项目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大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或年缴税金1000万元及以上;中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产值3000万元及以上,或年缴税金500万元及以上;小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及以上,年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缴税金200万元及以上。

第二章财政奖励第五条对符合本政策第三条规定的、且能够足额上缴各种税金的招商引资企业,从纳税年度开始,5年内所缴各种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由纳税受益地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所建项目由地区财政出资;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所建项目由所辖政府出资,下同):年缴税金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35%奖励;年缴税金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25%奖励;年缴税金500万元以下、2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15%奖励。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正文:----------------------------------------------------------------------------------------------------------------------------------------------------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葫芦岛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业经2006年7月10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孙兆林二○○六年七月十七日葫芦岛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外来投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来投资企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本市创办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期10年(含10年)以上、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或饮食服务业,下同)。

第四条新建生产加工型或投资改造我市国有工业企业达到投资密度(单位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亩,下同)的项目建设用地,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和省部分外,地方政府土地纯收益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奖励;其它非生产加工型项目,达到投资密度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同级财政予以80%奖励。

第五条新建生产加工型外商投资企业,自盈利之日起,企业所得税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期满后的3年内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奖励;其它非生产加工型项目,期满后的3年内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50%奖励。

第六条新建生产加工型外商(指国外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2年按缴纳的增值税地方政府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奖励,后3年由同级财政予以50%奖励。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样本(2篇)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样本(2篇)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样本一、概述招商引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特制定本《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批优质项目落地,推动县域经济稳步增长,实现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

2. 任务:(1)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与引导。

(2) 加强项目宣传,提升县域知名度和吸引力。

(3) 深入调研,筛选优质项目,制定专业招商方案。

(4) 加强招商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5) 加大区域合作,寻找合作机会,推动共同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1) 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引进的大型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减免企业税费政策,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

(3) 打造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引进重点项目的资金扶持。

2. 加强项目宣传:(1) 制作宣传资料,展示本地区发展潜力、政策优势和投资环境。

(2) 参加国内外招商展会,拓展项目合作渠道。

(3) 建设招商引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3. 深入调研,筛选优质项目:(1) 积极组织考察团队,走访各地,寻找项目合作机会。

(2) 设立招商引资专班,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筛选出具有较高投资回报率和发展潜力的项目。

(3) 注重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经济效益。

4. 强化招商团队建设:(1) 组建专业化的招商团队,包括政府官员、经济学家、招商专家等。

(2) 提供多种培训机会,提升团队成员的招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定期举办招商座谈会,与企业家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5. 加大区域合作:(1) 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共享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2) 推动建立跨县域经济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3)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开展跨境招商引资合作,吸引外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黑政规〔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21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改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环境,落实《黑龙江省文化强省建设规划(2020—2025年)》《黑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扶持规划确定的重点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二)新引进(新设立)的行业领军文化旅游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利息5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三)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一、工作总结____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总结如下:1. 取得成绩:(1)吸引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入驻全县,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些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对推动全县产业升级和就业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全县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我们加强了与各部门的合作,优化了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

(3)成功引进了一些重点项目,推动了全县的重点产业发展。

这些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将为全县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能。

2. 存在问题:(1)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我们在宣传方面做得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一些优秀的企业没有及时了解到全县的投资机会。

(2)招商引资政策的吸引力不够。

我们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吸引更多的企业选择在全县投资。

(3)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虽然我们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在解决企业诉求和保护企业权益方面还存在不少难题。

二、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1. 提高宣传力度(1)加强媒体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推出各类报道、专题和宣传片,全面展示全县招商引资的优势和机遇。

(2)参加各类招商推介会。

积极参与各类国内外重要的经贸交流活动,争取更多的机会与潜在投资者面对面交流。

(3)加强网络宣传。

加大投入,提升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促进全县招商信息的传播与共享。

2.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1)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招商引资政策,以激发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2)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策优惠内容,确保政策利益落地,使企业真正受益。

(3)优化政策执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公平性。

3. 改善营商环境(1)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对接。

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本(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本(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本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2024年已经过去了一半,现在是时候对今年的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总结和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了。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2024年上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下面我将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一、2024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1. 宣传推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上半年我们加大了宣传推介的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展会、交流会等渠道,积极向外界宣传推介我县的招商引资优势。

我们邀请了多家知名企业代表来我县参观考察,并向他们介绍了我县的投资环境、政策优势等。

这些宣传推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前来考察投资。

2. 政策优惠吸引了企业投资。

上半年,我们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土地、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有意向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扶持。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加快了项目的立项和落地。

这些举措对企业投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 招商引资项目取得了新突破。

上半年,我县引进了一批重点项目,涵盖了制造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

这些项目的引进将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注入新的活力,有力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进展。

4. 招商引资工作存在问题仍需解决。

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审批流程繁琐、政策执行不到位、宣传推介力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2024年下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下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如下:1. 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我县的宣传力度,打造我县优质投资环境的品牌形象。

同时,与媒体合作,制作宣传片和海报,增加宣传的吸引力。

还要深入挖掘项目的特色和亮点,推出一批有实力的优质项目,吸引更多的企业关注和投资。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2024年,我县将继续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项目进入我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具体目标如下:1. 吸引100家以上大型企业进驻我县,其中包括10家以上跨国公司;2. 实现外国直接投资3000万元以上;3. 签订合作项目50个以上,其中包括10个以上重点项目;4. 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

二、工作重点1. 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和制定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资金支持政策、用地政策等,鼓励企业进驻我县。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 资源调查和项目筛选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掌握本地区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交通基础设施等情况,为招商引资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并根据本地优势产业和发展方向,筛选适合开展招商引资的项目。

3. 宣传推介和对接洽谈通过举办投资推介会、参加招商展览会等方式,向外界宣传推介我县的投资环境和招商优势,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我县。

并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解决问题,推动项目的落地。

4. 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推进对于已经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进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落地。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项目审批进程,为项目的落地提供便利。

5. 招商引资成果评估和总结定期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成果评估,针对不同项目和阶段,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情况,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措施1. 成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推进。

2.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全面梳理和管理项目信息,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

3. 健全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建立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方便企业办事。

4. 加强与相关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我县招商引资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绥政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2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绥化市2021-2022招商之冬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指导全市招商之冬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利用今冬明春4个半月时间,组织动员全市上下掀起招商引资、项目储备、营商环境建设热潮,为实现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夺取更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推进绥化农业强市、工业立市、三产兴市建设步伐。

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全市新签约引进合同资金4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内资大项目28个以上,5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1个以上(附件1)。

(二)全市储备开春即开工省级百大产业项目17个,市级百大产业项目45个(附件2)。

(三)绥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本次全市招商之冬活动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集中安排4个半月时间。

主要开展3大主题活动18项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如下:(一)掀起全市招商之冬活动热潮。

1.聚焦重点产业精准招商。

深入推进“图谱+家谱”绥化产业链招商模式,围绕绿色有机农产品、食品加工制造(中高端绿色食品)、医药化工、麻纺、机械电子、新能源、现代物流、循环经济、文化旅游、数字经济十大产业,筛选确定目标企业、目标项目;对“玉米树”“大豆树”等产业链招商图谱修枝剪叶、增减项目,优化全市高质量投资机会清单,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精准招商。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百日攻坚”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百日攻坚”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经过深入分析和评估,我们认为全县在招商引资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大、招商引资手段不够灵活、招商引资成果不够明显等。

为了提高全县的招商引资水平,我们决定推出“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1. 吸引一批优质企业入驻全县,提升全县经济实力。

2. 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全县人民的就业环境。

3.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县的产业竞争力。

4. 提升全县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实施措施1. 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企业入驻。

我们将根据各企业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如税收减免、土地优先供应、企业创业补贴等,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全县。

2.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县的知名度。

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加大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入驻。

3. 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招商引资服务。

我们将建立全县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如企业注册、项目评估、融资支持等,以提高企业入驻的便利程度和满意度。

4. 提高全县的产业配套能力,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我们将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和对外合作,提高全县的基础设施水平和产业配套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

5. 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

我们将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开展调研和分析。

我们将对全县的产业发展情况和招商引资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依据。

3. 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

我们将根据调研和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全县。

4. 开展宣传工作。

望奎县可行性研究报告

望奎县可行性研究报告

望奎县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背景望奎县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中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县城。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望奎县的发展空间和需求正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促进望奎县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进行了本次可行性研究。

本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寻找具有潜力的新项目,并对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确定其可行性并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研究对象本次研究的对象是针对望奎县的经济发展,寻找适合本地区的新项目。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望奎县当前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2. 望奎县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3. 望奎县的市场需求和消费水平。

三、研究方法我们将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研究:1. 调研: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望奎县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2. 数据分析: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以揭示望奎县的经济状况和市场潜力;3. SWOT分析:对望奎县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以确定新项目的可行性;4. 经济评价: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投资回报率等方法,对新项目进行经济评价。

四、研究内容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1. 望奎县的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2. 望奎县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3. 望奎县的市场需求和消费水平;4.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具体的新项目建议;5. 对新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确定其可行性。

五、可行性分析根据我们的研究,我们发现望奎县有以下优势和机会:1. 望奎县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农产品丰富且品质好;2. 望奎县地处中俄边境,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3. 望奎县的交通发达,便利的交通条件为新项目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望奎县有以下劣势和威胁:1. 望奎县的产业结构单一,农业占比过大,需要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2. 望奎县的人口流出严重,劳动力资源缺乏,需要引进外来人口;3. 望奎县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需要加大环保力度。

六、新项目建议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望奎县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新项目:1. 农产品加工:利用望奎县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并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2. 旅游业发展:发挥望奎县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大力发展旅游业,提升望奎县的知名度;3. 环保产业:针对望奎县的环境问题,可以开展环保设备制造和环保工程建设,同时可以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改善当地的环境状况。

望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望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望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享受本政策项目规模: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创税型项目。

第二条加工型项目可享受的税收政策:项目正式投产纳税后,由县财政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分年限按比例拨付给企业。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 万元以下的100%拨给企业三年;5000 万元到 1 亿元的,头三年100%拨付,后三年50%拨付;1 亿元以上的,头三年90%拨付,第二个三年70%拨付,第三个三年50%拨付,此后永久按10%拨付。

第三条创税型项目可享受的税收政策: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年纳税200 万元以上的创税型项目,是各部门引进的,由县财政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90%拨付给企业,头一年按2%奖励引荐人,3%奖励引荐单位;是乡(镇)村引进的,县财政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90%拨付给企业,10%拨付给乡(镇)村。

第四条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五条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经营服务性收土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 万元的加工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型项目,土地出让金由国土部门依法征收,再由县财政全额拨付给企业;投资 1 亿元以上、年纳税300 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金全额拨付给企业,农民土地补偿费由县财政支付。

第六条实行“一条龙”代办服务,由项目引荐单位委派“企业项目建设指导员” ,对所引进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创建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所服务企业享受本政策项目规模: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年纳税200 万元以上的创税型纳税后,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用于指导员的奖励工资,连续奖励十年。

第七条奖励政策:由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确认,按项目规模大小,按比例、分层次进行奖励。

(一)对引荐人的奖励: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以下加工型项目的,按其固定资产总额的0.5%奖励;1 亿元(含 1 亿元)以上的,按1%奖励;2 亿元(含2 亿元)以上的,除兑现上款政策外,另奖一套100 平方米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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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享受本政策项目规模: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创税型项目。

第二条加工型项目可享受的税收政策:项目正式投产纳税后,由县财政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分年限按比例拨付给企业。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100%拨给企业三年;5000万元到1亿元的,头三年100%拨付,后三年50%拨付;1亿元以上的,头三年90%拨付,第二个三年70%拨付,第三个三年50%拨付,此后永久按10%拨付。

第三条创税型项目可享受的税收政策: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创税型项目,是各部门引进的,由县财政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90%拨付给企业,头一年按2%奖励引荐人,3%奖励引荐单位;是乡(镇)村引进的,县财政将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90%拨付给企业,10%拨付给乡(镇)村。

第四条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五条土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的加工型项目,土地出让金由国土部门依法征收,再由县财政全额拨付给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金全额拨付给企业,农民土地补偿费由县财政支付。

第六条实行“一条龙”代办服务,由项目引荐单位委派“企业项目建设指导员”,对所引进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创建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所服务企业
纳税后,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用于指导员的奖励工资,连续奖励十年。

第七条奖励政策:由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确认,按项目规模大小,按比例、分层次进行奖励。

(一)对引荐人的奖励: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加工型项目的,按其固定资产总额的0.5%奖励;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1%奖励;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除兑现上款政策外,另奖一套100平方米楼房。

2、县乡干部中引进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加工型项目的引荐人,除享受上款政策外,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优先提拔为副科级,副科级干部优先提拔正科级,正科级干部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调整到相应的重要部门或重要工作岗位。

3、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加工型项目的,企业投产后奖励引荐人一个符合相应条件的县财政持卡开支人员名额。

4、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的引荐人,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企业投产纳税后另行奖励100万元。

(二)对引荐单位的奖励:
1、各部门引荐的加工型企业投产纳税后,由县财政将企业上缴税金地方留成(扣除给企业优惠政策后)部分的30%奖励引荐单位三年。

2、各乡(镇)村引荐的加工型企业投产纳税后,纳税额全部用于该乡(镇)村完成本年度县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指标,落户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县财政将其税收地方留成(扣除给企业优惠政策后)部分的50%,永久拨付给该乡(镇)
村使用。

第八条其它政策: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未经县纪检委审批到招商引资企业检查、收费;招商引资车辆获得通行证后,在县域内不卡、不罚、不扣;尊重外商生活和工作习惯,对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企业管理人员,优先照顾其子女入托、入学、升学;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第九条本政策未尽事宜,均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同时废止,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按上位法或上级政策执行。

本政策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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