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及评价控制程序
4.5售后服务部每年组织1次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4.6售后服务部结合内审,对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活动与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情况进行检查。
5.引用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6.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e.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标准;
f.其他:各级政府有关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决定、命令,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4.2获取途径
售后服务部收集和获取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可通过网站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
4.3确认适用性
4.3.1售后服务部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相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其适用性。
b.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颁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d.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规章;
适用于与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和传达工作的控制。
3.职责
售后服务部是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和识别的归口管理部门
4.工作程序
4.1识别和获取的与商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包括:
a.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法律;
4.3.2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售后服务部应在“适用的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及时增减或调整,并重新报管理者代表确认。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引言:EHS(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是一项重要的控制程序,旨在确保组织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并评估其合规水平。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本的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步骤和要点。
步骤1:法律法规获取首先,组织需要建立一个法规获取的流程,以确保及时获取和更新适用的EHS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获取法规的途径:-订阅相关政府部门或法规机构的通知和更新;-加入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以获取及时的行业法规信息。
步骤2:法规识别与分类一旦法规被获取到,组织需要对其进行识别和分类。
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仔细阅读并理解每个法规的要求和适用范围;-将法规分为环境、健康和安全三个主要类别;-进一步细分每个类别的子类别,例如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危险品管理等。
步骤3:法规合规性评价对于每个识别的法规,组织需要进行合规性评价,以确定其自身的合规水平。
以下是合规性评价的关键步骤:-分析法规要求,并与组织现有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比对;-确定目前的合规水平,并识别任何不符合的地方;-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设定合理的时间表和目标,以确保逐步实现合规。
步骤4:合规性评价结果记录与监控评价结果需要被记录并监控,以确保合规水平的持续改善。
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记录每个法规的合规性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之处、改进计划和实施进展;-设立监控机制,例如定期评估合规水平、检查改进计划的进展等;-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持续监测其有效性;-定期审查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程序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结论: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确保组织遵守环境、健康与安全法规的重要步骤。
通过建立获取法规的流程、识别和分类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价以及记录和监控评价结果,组织可以不断提高合规水平并保持与法规的及时更新。
这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提升声誉,并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法律法规识别及评价控制程序
合性进行评审,并记录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5.4守法性评估
5.4.1文控中心将本公司现在的环境活动及监测结果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照,确定公
司环境活动的符合情况。
5.4.1.1监测结果的符合性(如废气﹑噪声等监测记录是否相符)。
6.2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7、相关文件
7.1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8、附件
无
并进行改善,以达到法律法规要求。
5.4.3当有新法律法规颁布或法律法规的条款有所更改时,文控中心应及时识别出与公司
环境活动和环境表现相适应的法律条款,以确保其符合性。
5.4.4评价及更新结果登录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并由文控中心
留档。
6、相关记录
6.1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5.4.1.2实际所做的符合性(如固废﹑消防﹑仓库等方面,处理记录及检测记录是否符
合)。
5.4.1.3其它方面的符合性(如建设项目﹑节能降耗方面等是否相符合)。
5.4.2守法性评价
5.4.2.1由文控中心每半年将公司的环境活动及环境表现与识别的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
对照,以评价其符合性。
5.4.2.2对于符合法规要求的,应提供记录或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需确定原因
3.4.4 将地方政府、国家机构等对我司建设项目及与环境相关的申请文件的批复,文控中
心需做存档,并作为外来文件管控,有必要时发放至行政部。
3.4.5 将行业或组织标准,客户合同等涉及环境法规要求的条款进行归档,并作为外来文
件管控,有必要时发放至相关部门。
法律法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讲课讲稿
法律法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有效获取、更新国际、国家、地方现行产品、环保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要求(以下简称有关法规标准),并进行识别、评价,以确保本公司体系和产品要求达到或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适用范围:本程序对有关法规标准的获取、更新、识别、评价和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定义:无4.职责:4.1 公司办为该程序的管理部门。
负责定期(每半年一次)获取和更新产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4.2 生产部和公司办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等联系收集相关法律法规。
5.工作程序:5.1由公司办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部配合公司办完成法律法规的收集。
5.2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5.2.1 与公司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5.2.2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b 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c 地区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5.2.3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 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b 省职业健康安全法规;c 地区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5.2.4 公司产品的目的国、生产国、使用国的相关产品、环境、安全法律法规。
5.3 获取的方法和渠道5.3.1公司办每年与环保局联系,获取环保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5.3.2 公司办每年与劳动局进行电话联系,获取新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5.3.3 公司办通过图书馆、出版社以及网络等渠道,获取最近的文件法律法规。
5.3.4 公司所收集的法律法规统计在公司办登记汇总。
5.4 选择、确认、更新5.4.1公司办负责组织各部门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当上述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准确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有效评价,确保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适用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结果的汇总;负责组织评价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和遵守情况的评价;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评价本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和合规性评价结果传递给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并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及其识别、获取途径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更新。
·各部门应按上表中的获取途径或其他途径。
及时识别获取及更新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特性,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识别及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电子文档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按照各部门报来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内容以局域网形式发布。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重新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并报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更新。
法律法规、相关方要求识别与符合性评估程序
A
编号:JQ-ISMS-001
6.1.4 从书店购买有关的资料.
版本状态:B-0
A
6.1.5 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发来的资讯和有关的法律、法 规及其它要求. 6.1.6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时应进行登记、记录
6.2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与保管 识别、登记 综合办 6.2.1 法律、法规的识别 由综合办对已收集到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把 适用公司活动、产品中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识别出来. 6.2.2 其他要求的识别 由综合办对已收集到的公司可能适用的其它要求进行调查, 并 把适用的要求识别出来. 6.2.3 将收集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存放到综合办 6.2.4 综合办应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原件
培训 综合办
各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具体条款内容组织相关员工 学习,并作记录.实施培训 6.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 6.5.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修订时,可通过 4.2 中的各种信息和 途径收集识别,把旧的、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 更新. 6.5.1.1 识别出新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要求时应及时向相关的部门发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 求变更
综合办
放,并将失效版本收回废弃,对原件盖“作废”印章单独保存, 并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实施. 6.5.2 活动、产品变更 6.5.2.1 公司活动、产品变更时,首先由各部门识别出新的环境因 素,再由管理者代表调查有无涉及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 求,并马上将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放到各部门, 并由各部门发放到相关的岗位.
适用性评价 综合办
6.3 将收集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在相对应的部门使用的适 用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登记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目录 控制作业指导书》内。 6.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传达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1.1 此程序确保公司能够识别、获取并评估所有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的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与本公司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3.定义3.1 国际公约: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
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
有的公约由专门的国际会议制定。
3.2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是其他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依据与基础。
3.3 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部委或地方性法规。
3.4 标准:由各部委或地方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统一化的技术法规或指导文件。
3.5 其他要求: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公告、通知、意见等,或相关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4.职责4.1 管理者代表4.1.1 负责审查、批准法律法规清单与合规性评价结果;4.1.2 组织相关部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含义做出解释;4.1.3 当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时,需要向最高管理者汇报更改事项,并对运作进行适当调整。
4.2 EHS4.2.1 建立、更新并维护此程序4.2.2 识别、获取并评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4.2.3 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及合规性评价4.2.4 针对合规性评价中的发现的问题,开具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4.3 其他相关部门4.3.1 了解并遵守此程序内容4.3.2 确保各部门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4.3.3 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或变更任何活动/工艺/服务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工作程序5.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5.1.1 收集的范围A、中国政府参加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B、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包括行业标准);C、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D、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文件;E、与公共管理机构、顾客、社区组织等相关方所签署的协议;F、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管理承诺及贸易联合体的要求;G、公司内部标准及文件5.1.2 收集的途径A、国家、省、市EHS主管部门,包括各级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卫生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部门;B、各级政府及EHS主管部门的报纸、杂志、网站;C、行业协会及其报纸、杂志、网站;D、出版机构及公共图书馆;E、客户及其他相关方。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为确保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等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定),使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满足上述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控制和获取渠道、确认、更新。
3 职责3.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组织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3.2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识别、更新;配合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4 管理过程和要求4.1法律、法规范围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以下范围:4.1.1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合同法等;4.1.2法规: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4.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制度,如:质量管理条例等;4.1.4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行业颁布的标准;如;GB类、SY类、NB类;4.1.5相关方在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如: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规定;4.1.6其他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规定;4.2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收集、辨识、确认、传递和执行4.2.1各部门应建立适宜的渠道收集法律、法规及规定,明确收集方法、时机,收集后辨识出与公司有关条款,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建立《法律、法规分清单》,将《法律、法规分清单》电子文档及文本上报安全生产技术部。
4.2.2安全生产技术部将各部门上报的信息汇总后编制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形成公司法律、法规及规定文库,按《文件控制程序》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实施更新。
4.3合规性评价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公司综合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进行评价,评审公司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履行情况、符合性。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定公司与质量环境安全相关的活动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并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获取和确认适用性的工作。
3、职责3.1公司法律办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和统一管理,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并将评审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3.2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及运行阶段的地方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
3.3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将识别、收集和更新的法律法规的电子文件及时传递到公司法律办。
3.4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评价结果,审批评审报告。
4、工作程序4.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与传达。
4.1.1获取法律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包括:政府管理部门、投资或控股公司、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标准出版机构、有关报刊杂志和信息网络,以及其他相关方等。
4.1.2由法律办负责,定期从各级环保、安全、技术部门网站、上级公司(集团)、有关行业部门、相关杂志报刊、互联网等处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判定其适宜性,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在公司内网上公布。
判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依据是否针对公司的环境因素、安全风险、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方的有关要求;是否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规划;是否能够指导公司的日常工作。
4.1.3法律办应按半年为周期,定期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同时删除网上失效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内容。
4.1.4公司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享有建议和推荐的权利,可以向法律办推荐或提交识别获取到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4.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应用4.2.1安全质量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制订和评审安质环年度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的运行进行策划。
0302法律法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ok)
E/RSAG G0302-2007 版本号/修改码 A/0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确保本公司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提供获取途径,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为定期评审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满足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的承诺,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获取、识别、更新本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于定期评价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遵守情况。
2 主管部门和分工2.1 计划中心负责组织获取和识别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摘录相关条款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价和相应的登记、摘录、传达、更新。
2.2 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本专业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并传递到计划中心。
2.3 体系主管部门负责在公司内部公告中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计划中心提供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文本对其进行更新。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3.1.1 获取内容公司应遵守的内容是适用于本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法律及其他要求的相应条款,包括:a)中国加入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b)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标准和实施细则;c)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d)本产业中有关环境的要求;e)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通知等。
3.1.2获取途径a) 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与本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行业部委机构;b) 青岛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c) 图书馆、书店和互联网;d) 与环境相关的报刊、杂志;E/RSAG G0302-2007 版本号/修改码 A/0e) 参加相关行业、地区的会议。
3.1.3获取频次及适用性评价3.1.3.1公司各部门内审员根据计划中心汇总的法律法规清单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每年进行一次识别和更新(如有新的法规颁布或修订,则随时识别和更新),并辨识适用条款、确定具体控制项目及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给计划中心汇总。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旨在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以保证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辨识、获取、更新、评价和应用。
三、职责1、法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法律法规数据库。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库。
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释。
2、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参与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确保本部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工作程序1、法律法规的辨识确定法律法规的辨识范围,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等。
通过订阅法律法规数据库、政府部门网站、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等途径,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注法律法规的发布、修订和废止情况。
五、法律法规的获取对于重要的法律法规,获取正式的文本文件。
确保获取的法律法规是最新有效版本。
六、法律法规的登记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包括法律法规的名称、编号、发布部门、实施日期、适用范围等信息。
七、法律法规的评价分析法律法规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确定其适用条款和要求。
评价公司现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对于不符合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八、法律法规的更新定期(如每年)对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审查和更新。
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现有法律法规修订时,及时进行更新和评价。
九、法律法规的应用和培训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五、记录与保存1、保存法律法规的收集、登记、评价和更新的相关记录。
2、记录整改措施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与检查1、法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为确保公司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能持续的识别和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获取和传递的渠道,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方针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的实现。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3.2公司生产部、质保部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活动及产品实现过程中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3公司办公室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尤其是涉及到已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4公司所属各部门有义务将本部门获得的关于公司管理体系的信息向上述信息综合部门传递,并积极按照本程序和其他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处理。
3.5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体系手册》与体系文件中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4.1公司各主责科室应按下述过程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4.1.1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时,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初始识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写入文件(或在文件中引用),制定并公布《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4.1.2编制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后,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确定这些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相关的环境因素,各职能部门要实时监控、跟踪和识别清单中法律法规要求的更新、修订、新建或废止。
4.1.3各法律法规主管职能部门在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时,如发现其可能对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造成影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对变化进行评价,评价可能涉及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管理体系和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及有关合同。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确定适用公司产品生产、活动或服务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EHS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产品生产、活动或服务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控制活动。
3 职责3.1 EHS管理部是负责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和控制的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或更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对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识别和评价,并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原件。
负责组织各部门将已确认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及相关方。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获取与本部门有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渠道,识别并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其适用性;跟踪已识别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更新情况;负责确认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和合规性。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4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 程序内容4.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1) 国际公约;(2)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3)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4)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行业标准及各部委规章制度;(5) 江苏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规、规章、标准;(6) 南京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规、规章、标准;(7) 南京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规范性文件;(8)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9) 行业标准及规范等其他要求。
4.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4.2.1 EHS管理部应每年通过与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技术监督局、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与收集。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EHS(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组织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EHS法律法规的重要步骤。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获取、识别和评价适用于组织的EHS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评估组织在遵守这些要求方面的合规性。
下面是一个包含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模板:2.收集法律法规信息:组织应收集和整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国家、地区和行业特定的规定。
这些文件可以从政府网站、法律数据库和专业组织的出版物中获取。
3.分析法律法规要求: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归类和分析,以了解其中的要求和义务。
这可以通过建立一个法律法规数据库或制定一份法律法规摘要来实现。
4.识别适用要求:将分析的结果与组织的操作活动进行对比,以确定哪些法律法规对组织的活动是适用的。
这可以通过制定一份适用性矩阵或评估模型来实现。
5.评价合规性:对组织的操作和管理过程进行审核,以评估其与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或自查程序来完成。
6.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来解决发现的合规问题和缺陷。
这可以包括制定修订操作程序、提供员工培训和引入新的控制措施。
7.审核和监督:定期对组织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这可以包括定期的内部审计和改进循环。
8.持续改进:通过监督、审计和持续改进措施,确保组织能够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可以包括更新法律法规数据库、定期培训员工和关注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实施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组织可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减少违法风险和法律责任。
这个程序应被视为一个持续改进过程,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法律法规环境。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确定适用于集团对质量、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并对合规性评价要求进行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有过程。
3.职责3.1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对与质量、食品安全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识别、收集、更新与合规性评价,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口管理。
3.2相关单位负责识别、收集、更新合规性评价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4.1识别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识别质量、食品安全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目录清单。
4.2获取与收集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专人利用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书店、报刊、网络等途径定期搜索、获取和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合规性要求。
4.3传达4.3.1各单位应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至各相关负责人员。
4.4更新4.4.1各单位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内容。
4.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变动时,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等做出相应的调整。
4.4.3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改而造成须对公司有关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4.4.4对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需要保留时,应有适宜的方式进行标示或管理。
4.5合规性评价4.5.1评价时机(1)定期评价:每年年底,管理评审前;(2)临时评价:一般在某项活动完成后进行;(3)平时评价:日常定期检查。
4.5.2评价方法(1)内部审核。
(2)查阅文件和(或)记录。
(3)日常检查。
(4)与相关人员面谈。
(5)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
(6)现场观察等。
4.5.3评价准备4.5.3.1评价人员的组成由质量技术部组织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各单位相关人员形成评价小组。
4.5.3.2评价人员要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熟悉公司管理体系的运作;熟悉本单位职能职责。
7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三标体系管理程序文件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及时更新适用于本院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信息的渠道,为建立、实施、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法律和规范准则,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院过程或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传达。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批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技术质量处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程序的制定及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条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获取和识别,并组织协调相关的管理工作;
3.3计划经营处负责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并负责完整提供给需要使用的相关专业部门或设总(项目负责人),同时报技术质量处备查;3.4国际项目部负责境外项目所需国际公约、条约、议定书、所在国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并负责完整提供给需要使用的相关专业部门或设总(项目负责人),同时报技术质量处备查;
3.5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设总(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或本项目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负责;
3.6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人员应做好文件的发放使用记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实时跟踪,并负责对失效作废文件进行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的内容
(1)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及项目所在国加入的国际公约要求;
(2)国务院主管部门及省部级的法规要求;
(3)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标准及其他要求;
(4)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顾客的要求、合同规定、与顾客的有关约定;
(6)与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方的协议;
1。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是指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程序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合规性,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所包含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包括对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进行评价和监控。
这些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评价:通过对执法机构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评价,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包括对执法活动的执行情况、执法机构的工作效能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等方面的评价。
2.法律、法规执行的信息收集和分析:通过收集和分析执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如案件统计数据、执法活动记录、行政执法决定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的评价和控制提供依据。
3.总结和评价执法经验和做法:对成功案例和经验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可借鉴的做法和方法。
同时,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法律、法规符合性的风险评估: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和合规难点,为制定相应措施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控制程序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只有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合规性,才能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发展。
2.提高执法效能和公信力:通过对执法机构和执法活动的评价,可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
这有助于增强执法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风险: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风险进行评估,可以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这有助于降低违法风险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4.促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化进程:通过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评价和控制,可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立法、执法问题,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建设的进程。
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第一篇: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详细版]一:概述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是组织内部为了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组织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行为程序。
本将详细介绍该程序的各个环节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法律法规识别2.1 法律法规汇总组织应建立法律法规汇总制度,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确保汇总内容包含所有与组织业务相关的法规文件。
2.2 法律法规解读组织应成立法律法规解读专家团队,利用各种渠道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依次明确法规要求对组织业务活动的影响和必要的配套措施。
2.3 法律法规分析在法规解读的基础上,组织应进行法律法规分析,找出其中与组织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三:法律法规控制3.1 法规落地组织应明确法规落地的责任主体和过程,并确保相关责任人了解法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沟通。
3.2 内控流程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包括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流程、内部审计流程等,确保法规控制过程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3.3 监测与改进组织应建立法规监测与改进机制,定期进行法规合规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法律法规汇总表- 附件2:法律法规解读报告- 附件3:法律法规分析报告- 附件4:法规落地责任分工表- 附件5:内控流程图- 附件6:法规监测与改进记录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对各方行为施加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落地:将法律法规转化为组织内部具体操作指南的过程。
- 内控流程:为了达到法规要求而建立的一套运作流程,用于监督和控制组织运营过程中的风险。
- 监测与改进:对法规控制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二篇: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简洁版]一:概述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是为了确保组织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行为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是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和评价,并进行控制的一种管理程序。
它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在运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合规经营。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关于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的文章: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法规对组织的经营活动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
一个合规的组织必须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以保证自己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从识别、评价和控制三个方面对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详细分析。
二、法律法规识别法律法规识别是指组织对适用于自己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和了解的过程。
在法律法规识别中,组织首先要建立一套法律法规识别的机制,包括任命专人负责法律法规的监测和识别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来收集和整理法律法规的相关信息。
其次,组织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识别标准,确定其经营活动受到哪些法律法规的约束。
最后,组织需要定期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自己的识别结果与时俱进。
三、法律法规评价法律法规评价是指组织对已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的过程。
在法律法规评价中,组织需要分析和评估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对自己经营活动的影响,找出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法律法规评价过程中,组织需要引入专业的法律法规评价人员,利用各种方法和工具进行评估,例如开展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估、制定合规性承诺和目标等。
此外,组织还需要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确保自身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法律法规控制法律法规控制是指组织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在法律法规控制中,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遵守责任和权限、建立法律法规遵守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等。
此外,组织还需要开展定期的法律法规的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组织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获取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更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评价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评价控制程序编号:XGGLC-QG-Ⅱ-08版次/修订号:1/0主责部门:企业管理处1 目的为了获取、识别、确认、更新、实施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实际合规性情况,履行守法承诺,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管理和评价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法律: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3.2 法规: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3 其他要求:指上级下发的文件;非官方产业协会、民间机构制定的规范或实施指南;行业惯例;相关方的合理要求;公司对外的承诺等。
3.4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4 引用文件4.1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2 GB/T19022-2003 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4.3 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4.4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4.5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5 职责5.1 企业管理处5.1.1负责汇总各专业管理部门识别的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1.2负责将各专业合规性评价的分析和处置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5.2 法律事务处5.2.1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为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服务。
5.3 各专业管理部门5.3.1负责获取、识别、确认、更新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进行适用性评价,建立、管理公司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业务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报企业管理处汇总。
5.3.2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对适用的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落实等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1.目的:
有效获取、更新国际、国家、地方现行产品、环保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要求(以下简称有关法规标准),并进行识别、评价,以确保本公司体系和产品要求达到或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有关法规标准的获取、更新、识别、评价和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公司办为该程序的管理部门。
负责定期(每半年一次)获取和更新产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4.2 生产部和公司办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等联系收集相关法律法规。
5.工作程序:
5.1由公司办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部配合公司办完成法律法规的收集。
5.2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
5.2.1 与公司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5.2.2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b 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c 地区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5.2.3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b 省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c 地区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
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5.2.4 公司产品的目的国、生产国、使用国的相关产品、环境、安全法律法规。
5.3 获取的方法和渠道
5.3.2 公司办每年与劳动局进行电话联系,获取新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5.3.3 公司办通过图书馆、出版社以及网络等渠道,获取最近的文件法律法规。
5.3.4 公司所收集的法律法规统计在公司办登记汇总。
5.4 选择、确认、更新
5.4.1公司办负责组织各部门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当上述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
5.4.2公司办保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原件,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5 法律法规的传达、学习
5.5.1公司办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
可以对法律法规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有针对性地分发到各相关部门。
5.5.2公司办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并遵照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6合规性评价
公司办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评价公司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5.7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
6.1 《记录控制程序》RL/ZKC-01-1-2017
7.相关记录
1)ZJ-43-0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2) ZJ-43-02《合规性评议价通知》
2
8、本程序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