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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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中,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11人, 科级干部12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教育系统最大 的团伙经济案件。

• 【案例分析】
该校对于资金收支管理比较混乱,相关责任人通过收 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方法隐瞒收入,公饱私囊,并且 通过虚拟的支出,骗取单位资金。

在资金支出控制中,存在巨大的管理漏洞,王宝玺以 购买礼品的名义取走9000元,此后没有任何的实物、发 票的返回,但是财务上却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追究,使财 务监管形同虚设。在该校中,财务人员没有做到独立性, 仅凭“王宝玺的指示”,就把应该纳入收入管理的“办证 费”等公款不入账,然后予以私分。 该校财务处领导利用截留、隐瞒各种行政性收费收入 的方式,设立“小金库”。进而为私分事业收入提供了方 便。是严重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


原任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处长的李俊在三校合并后, 任经贸学院学生处处长。与他同案受审的庄长捷原为工商 学院学生处毕业分配办公室主任,后任经贸学院团委副书 记。李俊、庄长捷在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工作期间,于 1996年将当年向应届毕业生收取的“教育补偿费”49万 元中的16万元隐瞒截留,两人先后私分10万元,各得5 万元。

1996年7月,原工商学院成教处账上有公款现金近5 万元。王宝玺提出用此款为成教院购置教学设备,经请示 院长、书记同壹后,王宝玺将该款领出以李某名义存入银 行。1997年7月,王以购买礼品为由,取走9000元现金 据为己有。1996年11月,王从原工商学院成教处汉中教 学点收回学生管理费及提档费共计8.4万元。之后,王宝 玺将其中2万余元入了财务账,并将余款6万余元中的3万 余元中饱私囊。 1996年9月,陕西经贸学院财务处原处长王永臣、副 处长张景龙、尚建民三人违反规定,将银行按期支付的 “代办费”私设“小金库”。1997年至1998年,王永臣 授意张、尚二人分两次从“小金库”中领出现金2.8万元 由3人私分。1998年6月至10月,经贸学院财务处出纳田 某两次领取代办费35万余元,王永臣将其中8.5万元截留, 并将其中6万余元3人私分。
•源自文库
【案例】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

在陕西经贸学院发生的腐败案中,违规收费、截留、 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 “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615万余元。

1999年3月,该院院长樊光鼎离任。此后,反映该院 领导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像雪片一样飞向纪检、司法机关。 后经检察机关查明,1996年7月,原陕西工商学院、财 专、商专三校合并为陕西经贸学院,工商学院成教处原副 处长王宝玺被认命为经贸学院成教院副院长并主持工作。 1996年至1999年,王指使财务人员将陆续收回的原工商 学院成教处应上交的“办证费”等公款不入账,然后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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