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第一篇:法律知识第一章:法理学重点一:法的定义法是指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重点二: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
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
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2.评价作用。
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
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4.强制作用。
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5.教育作用。
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
重点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一、法与经济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二、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离不开政治,政治在多大程度便离不开法。
三、法与道德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1.法与道德的生成方式不同。
2.法和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
3.法和道德的评价标准不同。
4.法和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
5.保证法和道德实施的手段不同。
四、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都属于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是社会规范,都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是宗教同时也能控制人的精神。
五、法与执政党政策区别:1.意志属性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
4.稳定程度、程序化程度不同。
六、法与人权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
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公正权、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
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1.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人权是法的源泉。
2.法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重点四:法的分类一、法的一般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这主要是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
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
公共基础知识讲解整理打印版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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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第一章法理第一节法的特征和作用一、法的概念及特征(一)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真题回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最主要的特征是: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C.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三)法的作用作用定义对象分类指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本人的行为(自律)确定的指引: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
评价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
他人的行为(他律)专门的评价:经法律专门授权的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产生法律拘束力;一般的评价:普通主体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不产生法律拘束力)教育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一般人的行为反面教育: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正面教育: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奖励,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预测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对行为后果的预测强制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律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违法犯罪行为【考点预测】“杀鸡给猴看”体现了法的()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
1.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性体现在(ABC)A.它们是社会规范B.它们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C.它们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D.它们都具有程序性的特点E.它们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2.刑事诉讼法属于(A)。
A.程序法B.实体法C.特别法D.临时法3.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民法。
(错)4.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范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称为(A)。
A.委任性规范B.确定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义务性规范5.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D)。
A.人的思想动机B.他人的行为C.人的相互行为D.每个人自己的行为6.下列说法中,体现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有(BCD)A.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B.对一般文化事务进行管理C.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D.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7.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有(ABD)A.一国法律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机组合而成B.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C.法律制度是组成法律部门的最小单位D.行政法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8.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BD)A.商品房B.计算机软件C.公民D.文艺演出9.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
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县检察院的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
黄某于是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张某行为。
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B)。
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10.根据法律责任种类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BCD)A.道德制裁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制裁1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选项是:(BC)A.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B.杜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C.谭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D.刘某因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被开除党籍12.宪法的特征主要有(ABCD)。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
法律(一)2011年天水事业单位招考“追求卓越培训班”冲刺资料(五)第一部分《法律知识》考点精讲第一讲法理学1、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前者制定修改基本法;后者制定修改基本法以外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政府规章:是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其效力等级低于地方性法规。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由后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其它: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3、法的一般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故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一般是指习惯法。
★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根法和普通法,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和特别法。
特别优于一般。
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调整的对象(首要标准);二是法律调整的方法(补充标准)。
5、法律事实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法律行为。
6、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法律议案的提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0人以上或者是一个代表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
除此以外的人提出都只能叫提出立法建议,不能叫提出法律议案。
第二,法律草案的审议。
第三,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
这是法律制定程序中宪法的修改要有2/3以上的代表的同意,法律草案要有要注意到是指全体代表。
《公共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
第六部分法律第一章法理学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一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当代中国法的形式一、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的,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法律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概括性最强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的权力可以分为两方面。
一方面它可以修改自己制定的法律;另一方面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目的或其事项范围主要有二:一是为执行法律,对某些行政管理事项作出规定,一般在有关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等,这被称为一般行政的授权立法;二是对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务院可以直接制定行政法规,这被称为行政的职权立法。
四、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即省级人民政府、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此外,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本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
五、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法规的通俗称谓,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县级,它们也可以制定法规,即县的自治法规。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民法讲义-1-民法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四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如公司)和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无隶属关系)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注:(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不平等主体,如交警开罚单。
(2)法律调整的是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如财产的归属关系和流转关系(合同),人身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如婚姻、监护)。
二、民法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包括照顾弱势群体)(二)自愿原则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不等同于合同)(三)公平原则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以上为本节全部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相关问题,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以及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公布并强制执行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以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
法律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互动,保障人们的权益,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从立法层级上看,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等。
从适用范围上看,法律可以分为国际法、国家法和地方法。
法律还可按照法律性质划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三、法律的作用法律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通过规范和维护社会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
同时,法律还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四、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是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它是公民树立正确法律观念、遵守法律的内在驱动力。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是国家的需要,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以及加强法律教育的普及,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社会的法治水平。
五、结语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石,它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法律的分类多样,作用重要。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每个公民都应积极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正正义。
注:以上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所有法律问题的详尽全面,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公共基础知识_法律考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整理●第一篇法律常识●第一章民法典总则●第一节民法概述●民法概念●调整●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类● 7编1260条,新中国第一部法典●效力●新法代替旧法●民法原则●口诀:二公公诚等绿瓶子●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第二节民事主体●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完人●年满18周岁●年满16不满18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监护●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未成年监护范围●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同意●无人或限人监护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人,但是需经被监护人所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失踪期与公告期●宣告失踪●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超过两年●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公告期三个月●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公告期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发生日起满两年公告期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还0年公告期三个月●申请主体●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法律效力●宣告失踪●财产贷管人●宣告死亡●尚未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除配偶再婚或者书面声明不愿回复的●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不影响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法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第四节民事权利●第五节代理●第六节诉讼时效●第七节分编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遵守法律成为一种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的定义与作用法律是指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通过制定、执行和解释法规,调整社会关系,规范公民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并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从这个角度看,法律的作用在于制定和维护公共规则,它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的分类一般来说,法律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法规和法律条款。
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而法律条款则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条款,包含合同条款、裁判文书、律师意见和建议书等。
法律的构成法律通常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导言、正文和附则。
其中,导言是法律文本的开头,主要是对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和目的进行阐述;正文是具体的法律内容,也是法律文本的最重要部分,包括法律的定义、规定、罚则和实施细则等;附则则是关于法律实施和执行的规定和要求,是对正文的补充和解释。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取决于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
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和法律规范的根源,具有最广泛的适用范围,所有公民和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
其他法律则根据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
例如,刑法适用于违反刑法规定的罪行,而商法则适用于商业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力是指其对公民和机构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作用。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其约束力最大。
其他法律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相对较小。
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约和惩罚。
法律的追究和救济当一项法律规定被违反时,法律将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下,个人和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获得救济。
2024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1
法律知识【宪法】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1.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2.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民法】第一节民事主体一、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 概念: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3.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 概念: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①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其内容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二、法律的种类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方式、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
2.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法规,其效力与法律相同,与地方性法规等法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公布的法规,适用于各地的行政区域。
对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实施,地方性法规有重要的补充作用。
5.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的规定,是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也是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的依据。
三、法律的特征1. 法律的普遍性法律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存在例外。
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政府,都要遵守法律。
法律具有强制力,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时,国家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裁。
3. 法律的稳定性法律具有长期稳定的特征,其制定过程以及修正过程是相对较慢的,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的适用也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根本性变化。
4. 法律的公正性法律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而制定的,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与民主,强调平等和正义。
四、法律的作用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3. 促进社会发展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可以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行为,为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法律的适用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以非法的行为进行犯罪嫌疑人。
公基法律知识讲义
目录第一章法理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立法、执法、司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法的价值、法治..................................................................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宪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国家基本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国家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_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篇)目录法律之宪法 (5)权力机关 (5)国务院(行政机关) (7)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8)军事机关(军委主席)............... .. (9)立法体制 (10)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1)国家基本制度 (15)宪法的产生 (18)法律之行政法..... .. (19)行政主体 (20)行政行为 (21)行政处罚 (23)行政许可 (26)行政强制 (29)其他行政行为 (31)法律之行政复议诉讼法 (32)行政复议 (32)行政诉讼 (35)国家赔偿 (40)法律之民法 (42)民事主体 (43)物权 (46)共有 (47)债权 (48)不当得利 (48)无因管理 (49)合同 (49)担保物权 (52)人身权 (52)知识产权 (53)婚姻法 (55)继承 (56)诉讼时效 (57)法律之刑法 (58)犯罪论 (59)犯罪构成 (60)排除犯罪行为 (62)犯罪过程 (64)共同犯罪 (66)刑罚 (68)量刑 (70)刑罚裁量 (71)刑罚执行 (72)刑罚消灭 (73)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1]2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第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用于规范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
它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是指广大公众应该了解和掌握的法律知识,以提高法律素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法律的基本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不分贵贱,人人平等。
无论身处何种社会地位,每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2.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规定行为的范畴是有限的,只有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才是违法的,其他未被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允许的。
因此,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公民享有较大的自由。
3. 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应该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以保证社会公平和公正。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尊重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
4. 法律的准确性和确定性:法律应当具有明确、具体和具备可操作性的特点。
人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生命权:法律保障每个人的生命权,禁止任何人侵犯他人的生命,同时也要求每个人不得进行自杀、故意伤害自己和破坏自己的健康。
2. 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权: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禁止任何人非法拘禁、非法逮捕和非法审判,保障人身安全。
3. 财产权:法律保障每个人的财产权利,禁止任何人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同时也要求每个人依法保护自己的财产。
4.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权:法律保障每个人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权利,但也要求言论和新闻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
5. 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的责任:每个公民都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责任,不得进行破坏社会稳定和秩序的行为,同时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配合执法机关的工作。
三、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1. 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指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涉及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二十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二十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一、适用范围1.企业、个体,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预支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分类(一)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二)要求1.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2.用工满1年,为订立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关系的建立,自用工之日起(三)分类1.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1)连续工作满10年(2)初次/重新订立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并距离退休不足10年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劳动合同效力(不存在可以撤销,只有无效)无效/部分无效的情形:1.欺诈、胁迫订立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等四、劳动合同条款(一)试用期规定1.适用期限(1)劳动合同3个月-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1-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劳动合同超过三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三))试用期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四)违约金条款1.服务期条款数额不得超过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2.竞业限制条款(1)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不能到同行业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2)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3)竞业年限期限最长2年五、劳动基准制度(一)工作时间1.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2.一半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二)休息休假1.每周至少休1日2.带薪年假工作1-10年,带薪休假5天工作10-20年,带薪休假10天工作超过20年,带薪休假15天六、劳动合同解除(一)协商一致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1.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三)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辞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提前30天书面通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偿标准: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1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注意】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履行完毕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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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篇)目录法律之宪法 (5)权力机关 (5)国务院(行政机关) (7)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8)军事机关(军委主席)............... .. (9)立法体制 (10)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1)国家基本制度 (15)宪法的产生 (18)法律之行政法..... .. (19)行政主体 (20)行政行为 (21)行政处罚 (23)行政许可 (26)行政强制 (29)其他行政行为 (31)法律之行政复议诉讼法 (32)行政复议 (32)行政诉讼 (35)国家赔偿 (40)法律之民法 (42)民事主体 (43)物权 (46)共有 (47)债权 (48)不当得利 (48)无因管理 (49)合同 (49)担保物权 (52)人身权 (52)知识产权 (53)婚姻法 (55)继承 (56)诉讼时效 (57)法律之刑法 (58)犯罪论 (59)犯罪构成 (60)排除犯罪行为 (62)犯罪过程 (64)共同犯罪 (66)刑罚 (68)量刑 (70)刑罚裁量 (71)刑罚执行 (72)刑罚消灭 (73)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真题-不定选】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置的批准机关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国务院D. 国家主席A4.全国人大代表①提出议案、质询和询问的权利。
30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才能提出议案.②言论、表决免责权。
③刑事豁免权。
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注意:乡级代表无刑事豁免权【真题-单选】在我国,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
下列权力中属于我国人大代表职权的是()A.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B.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C.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D.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B二、全国人大常委会1.性质:是国家立法机关。
与全国人大之间是隶属关系。
2. 组成和任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任期是5年。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真题-单选】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属于A. 隶属关系B. 代理关系C. 平行关系D. 委托关系A3.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2)监督权:全国人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注意:副总理、国务委员无权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与法院不同)【真题-单选】《立法法》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归()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国务院D. 最高人民法院B(3)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真题-单选】根据我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总动员和发布动员令的分别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B.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国家主席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主席C国务院(行政机关)一、性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组成: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任期为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真题-单选】下列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
A.县人大常委会B.县人民法院C.县人民检察院D.县司法局D四.职权(1)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2)行政区域划分权。
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注意和人大常委会的区别)(3)紧急状态决定权。
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进入紧急状态。
【真题-单选】(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 国务院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家元首(国家主席)一、性质:国家元首我国1954 年宪法设置国家主席,1975、1978 宪法对国家主席未加规定,1982年又设置了国家主席。
2. 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5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3、国家主席的职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4、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真题-单选】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 )行使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 国家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D. 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C【真题-判断】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需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军事机关(军委主席)一、性质和地位中央军委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成和任期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为5年。
但宪法没有对军委主席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
【真题-判断】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它有权决定战争和和平等有关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问题。
×【真题-多选】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 中央军委主席D. 国务院总理ABD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一、人民法院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四级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
【真题-单选】我国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
A.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B. 协作关系C.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D. 指导与被指导关系A二、人民检察院1.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检察院及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任免经上级人大常委批准【真题-单选】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公安机关D. 纪律检查委员会D【真题-单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合法或违宪的是( )。
A.2005 年9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规章规范股权分置改革B.2008 年6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08 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C.2009 年12 月,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将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的全国劳动模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D.2010 年3 月,某省人民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省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C立法体制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一、立法权:(一)权力机关1.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3.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注意:常委会不可)(二)行政机关1. 行政法规国务院2.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级、较大市的人民政府【真题-单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法律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国务院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规章D.地方性法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C二、立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上下位阶的法1、中央(上级)>地方(下级)2、权力>行政(二)同一位阶的法没有上下之分【真题-单选】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政府规章D、自治条例A三、立法裁决(解决法律冲突问题)1.部门规章v 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即适用之;(先由国务院处理)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规章v 规章→国务院四、改变或撤销(解决违法的法律)问题:改变和撤销的权限?小结:改变撤销:(领导关系)1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2 人大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撤销:1 人大对政府(监督关系)2 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真题-单选】行政执法机关遇到地方政府规章与公安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正确的做法是()A.直接适用地方政府规章B.直接适用公安部规章B.可选择适用地方政府规章或公安部规章D.应就如何适用的问题提请国务院裁决D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我国公民的概念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