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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称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劳动报酬,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首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有助于防止劳动者遭受低工资的剥削。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往往会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尽可能地降低劳动力的成本,导致很多劳动者的工资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低工资的情况,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有积极作用。

社会的繁荣与稳定需要一个相对平衡的收入分配机制,如果收入分配过于不均,会导致社会的紧张和不稳定。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不会过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此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还可以促进就业机会的创造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些雇主可能会压低工资,增加劳动力成本,对于这些雇主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存在可以起到约束作用,促使他们提高工资待遇,增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最低工资的提高也会刺激一些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促进就业的增加。

然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不宜设置过高或过低,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执行也面临一些困难。

一方面,一些雇主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最低工资标准,从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可能会难以自主维权,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

最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相应的宣传和监督机制,同时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社会各方也需要认识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在劳动力市场中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而设立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制度。

它是劳动法、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劳动者因低工资而陷入贫困和社会边缘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充分调研、统计和分析,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生活成本的最低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2.适用范围: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本地和外来劳动者,不分单位性质、所有制和劳动合同类型。

这有助于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付款方式:最低工资可以按小时或按月支付,也可以按照工作任务或工作量计算。

付款方式应该公正透明,并依法与劳务合同相结合。

4.筹资途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筹资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企业资金和劳动者个人支付。

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支持,提供必要的财务补贴和优惠政策。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包括:1.保障劳动者权益: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避免过低工资导致劳动者生活困难和贫困。

这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促进社会稳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提高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增进社会公正和和谐。

3.改善劳动关系: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引导企业合理设置工资水平,避免恶性竞争和低价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劳动者权益。

4.促进经济发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的消费能力和需求,刺激内需和经济增长。

这对于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理性:最低工资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物价指数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以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对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 简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Minimum Wage Guarantee System)是一种由政府实施的福利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减少社会经济不平等。

2. 历史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社会对于工资问题的关注逐渐增加。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美国家,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防止过低工资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3.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

具体意义如下:3.1 保护劳动者权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报酬。

3.2 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最低工资的提高可以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3.3 缓解社会不平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可以减少收入差距,缓解社会不平等现象。

3.4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府可以避免劳资矛盾的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4.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4.1 生活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应该能够覆盖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成本,包括食品、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4.2 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供给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情况,避免工资过高造成就业机会减少。

4.3 区域差异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需要政府、劳动部门和雇主共同合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5.1 最低工资的设定和调整政府应该与劳动部门、工会和雇主等相关方进行磋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活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

5.2 监督和检查劳动部门应该加强对雇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雇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惩罚违规行为。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定义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

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特点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理论依据(一)许多的经济学家认同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干扰。

众多相关经济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竞争性的劳动供求模型。

此模型包括两种情况:1。

所有部门都被最低工资制度覆盖的情况。

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以后 ,假设最低工资大于均衡的工资,这时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将发生变化,结果导致失业人数增加.如图 1所示,均衡工资率是W,均衡的劳动力数量是Q,假设最低工资是Wm,此时劳动需求是Qd,劳动供给是Qs,实施最低工资制的结果是:将有Qs - Qd的劳动力失业。

2。

劳动力市场中两部门问题。

即同时存在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和未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

在覆盖的部门中由于存在最低工资制度,那么会造成一部分人的失业。

这一部分人只能是转移到没有被覆盖的部门去就业。

没有最低工资制度的部门就有可能降低工资吸收更多的就业,但是相应的工资率却降低了。

结果造成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与最低工资制度的初衷大相径庭。

劳动部关于实施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实施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实施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标题】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内容分类】劳动报酬与福利【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008【实施日期】19941008【发文号】劳部发〔1994〕409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现就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协商,力争在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前拟定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保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在1994年底以前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抄报劳动部;1995年1月1日后,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部。

三、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做出如下修正和补充:1.《规定》中使用的“最低工资率”均改为“最低工资标准”,其含义不变。

2.《规定》中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

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规定》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详解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详解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进入2015年以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广东等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5年4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上调至1720元,增幅10.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

自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本文将对最低工资制度以及工作实践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按照原劳动部2003年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政府对工资分配的一种行政化干预。

在劳动报酬市场化调节的机制下,特别是劳动力相对过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控制考虑会尽量压低人工成本。

而过低的工资水平会使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因此,在劳动报酬市场化调节的同时,多数国家也推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即由政府来确定工资的底线。

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开始在全国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其后各地区随之建立起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法规体系。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调整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8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保底工资管理制度

保底工资管理制度

保底工资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保底工资的确定1.根据不同职位和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将员工分为不同等级或岗位,给予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将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经验、资格等级等因素,并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定期调整。

四、工资支付1.员工的工资支付以月薪形式进行,确保员工按时领取工资。

2.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进行发放,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如果当月固定发放日期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五、工资计算方式1.员工的工资计算方式为月薪制,根据员工担任的职位和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2.员工的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未满一月按照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六、薪资调整1.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定期薪资调整,以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市场接轨。

2.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将给予适当的薪资提升。

七、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执行特殊任务或进行特殊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根据任务的特殊性、风险程度、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薪资调整。

2.对于员工个人出现重大困难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予以关怀和帮助,如暂时提供一定额度的借款或给予异常补贴等。

八、制度执行1.公司将设立薪酬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保底工资管理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制度要求及时核定员工的最低工资,并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

九、违章处理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个人收入,以及其他违反保底工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严重情况将采取纪律处分或解雇等措施。

保底工资管理制度的出台,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员工队伍,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业绩。

因此,公司应该高度重视该制度的执行,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优化与更新。

人力三级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人力三级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人力三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一)不定时工作时间此种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或其他因工作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P376)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称为加班。

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称为加点。

法律规定,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条件有以下几个: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内生产不能间断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其他关系到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紧急生产任务;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能力要求】一、各类标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P377)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年度工作日=365天-104天(52周末)-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制度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3)月制度工作日=250天÷12个月=20.83天/月(4)年制度工作工时=250×8=2000(工时/人·年)(5)季制度工作工时=62.5×8=500(工时/人·季)(6)月制度工作工时=2000/12=166.67(工时/人·月)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如下:(1)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天/月)(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3)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二、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P377)1、条件限制。

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规定的一项最低支付标准,也称为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的出现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防止雇主剥削劳动者,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最低工资制度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如果没有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很容易被压低,导致他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制度的存在可以确保劳动者至少能够获得一定的报酬,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其次,最低工资制度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在某些劳动力供给相对充足的行业,雇主可能会利用劳动者供给不足的弱势地位,压低工资,加班加点,违规操作,造成劳动者权益受损。

最低工资制度的出台可以限制雇主对劳动者的不公平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另外,最低工资制度也对于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虽然有人认为最低工资制度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但实际上最低工资制度可以激发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增长。

当劳动者得到一定的报酬保障后,他们的消费能力会相应提升,从而带动了经济的发展。

此外,最低工资制度还可以降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不公平现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提高整体的劳动生产率。

然而,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最低工资制度的标准需要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其真正发挥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其次,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雇主按照规定支付最低工资,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综上所述,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使劳动者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最低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最低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最低工资管理规章制度1. 制定目的为维护员工劳动权益,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将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公司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工资结构、计算工资等提供基本准则,以规范和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实习生等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和合同签订单位约定。

3. 最低工资调整原则1.最低工资标准应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满足当地官方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2.工资与生产力相适应。

最低工资标准要与当地经济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3.工资竞争力。

最低工资标准要结合当地就业市场情况和行业间工资比较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标准,以适应岗位和用人需求。

4.合理性和可行性。

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对企业经营造成过大的负担,也不能损害企业正常经营和开展经济活动的权益。

5.与经济增长相协调。

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与当地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协调。

4. 最低工资的制定及调整1.公司应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结合其自身经济条件、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期制定、调整本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公示,确保准时、足额支付最低工资。

2.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应在新税前工资和提高员工薪资的因素之间进行平衡,确保员工薪资的合理增长,同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3.公司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的过低或过高,或不能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时,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工资标准,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 在岗工资及绩效工资1.在岗工资应该达到或者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支付。

2.公司还可以结合员工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制定绩效工资,默认绩效工资为当月员工的在岗工资基数的20%。

3.绩效工资的计算应该公平、公正,采用科学有效的岗位绩效评估方法,确保没有不公正待遇。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它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

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根据大陆人社部统计,过去5年,大陆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幅为13.1%。

报导统计,截至5月26日,仅13个省份的最低工资增幅超过13.1%,占3分之1左右。

而今年调整的省份中,上调幅度超过13.1%仅辽和重庆,上调幅度为17.7%、20%。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

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山东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将分别提高到75%以上和70%以上。

此外,还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到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200万。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保障制度范例(3篇范文)

工资保障制度范例(3篇范文)

工资保障制度范例(3篇范文)第1篇工资保障制度范例工资保障制度一般包括二方面的内容:一、最低工资的保障。

最低工资,是法律规定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

一般有小时最低工资额、日最低工资额、周最低工资额和月最低工资额。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之外的收入、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报酬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超正常劳动部分的劳动报酬,都不应纳入最低工资的范围。

因此,国家明确规定,加班加点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以及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二、工资支付规则1、货币支付规则,即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直接支付规则,即应当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

3、定期支付规则,即工资必须在固定的日期支付。

4、全额支付规则,即应当将职工应得的工资全部支付。

禁止非法扣除工资。

即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每次扣除工资额也不得超出法定限度。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的情况只限于:应由职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还规定,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以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5、优先支付规则,即企业破产或依法清算时,职工应得工资必须作为优先受偿的债权。

第2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研究

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研究

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研究---以农民工为例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研究背景①最低工资19世纪末20世纪最低工资法首先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诞生。

两国建立最低工资法的初衷,是制止和解决劳资争端。

随后,其他国家纷纷仿效新、澳两国的做法。

最低工资制度在欧洲、美洲、亚洲和非洲许多国家建立起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制定了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扩展,而且最低工资经常得到调整。

60-70年代,世界各国最低工资调整比较频繁。

澳大利亚法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在一些年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次数都在1次以上;20世纪80-90年代,世界经济增长减缓,甚至出现了较长时期的经济衰退,世界各国重新审慎地考虑最低工资标准。

当时最低工资理论认为最低工资的设立或调整,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就业机会,这在经济衰退时更易于发生,而且工资导致的失业会使贫穷者失去工作机会。

不少西方国家担心最低工资走得而脱离了经济发展水平。

所以,自80年代以来,西方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对工资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其调整的频度和幅度都缩小的趋势。

1983-1993年是最低工资发展过程中的最低潮时期。

发达国家甚至经常对工资标准下调。

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学家对最低工资的经济效应有了新的认识,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表明,最低工资的适度增加并不会降低失业率。

新的研论已经成为一些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2004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对最低工资的概念和定义作了以下界定和补充,即: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内,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完整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完整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动保障部令第21号),为促进建筑市场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工程项目部过分压低民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最低工资的给付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工程项目部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长沙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工程项目部,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律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二、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保障是对劳动者获得全部应得工资及其所的工资支配权的法律保护。

已如上述,劳动关系在本质意义上是一种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因此,工资支付保障比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权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调整更进一步。

因为它不仅限于确定最低工资,而且发展到全部工资及其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保障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1.货币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劵替代货币支付。

2.直接支付。

用人工程项目部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工资时,可由期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工程项目部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工程项目部必须书面记录领取者的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等事项,并保存两年以上的备查。

用人工程项目部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3.按时支付。

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工程项目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支付。

企业最低工资制度

企业最低工资制度

企业最低工资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关注劳动力市场问题成为社会焦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最低工资制度逐渐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作为一个基本的劳动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力的基本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将就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展开探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并理解这个制度。

一、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概述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一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企业用工必须按照该标准给予劳动力报酬。

这个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防止以低廉人力成本作为衡量企业效益主要标准的冲动行为发生。

同时,它也是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的必要性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市场竞争的激化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升,使得企业陷入了一个“用人成本与产能效益”的两难境地。

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一些企业或许会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员工工资,甚至是不合理地压缩员工劳动时间。

这不仅充分表现了企业的短视行为,对员工的基本需求也产生了侵害。

其次,实施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可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进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忠诚度和对企业的信任感。

这对于企业而言,是个人才留住并更好发展的关键。

三、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的运作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与不实施,对待用工企业而言,是存在显著差异的。

若是未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在设定员工工资时,往往根据员工的基本素质、经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因此,同一种职业、同一段工作经验的员工,工资差别可能较大。

此时,劳动力的报酬得不到保障,公正性得不到保证。

反之,若是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用工企业需要确保员工薪资达到指定标准,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做好员工的业绩考核和职业技能提高,让企业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和财务效益。

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现就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协商,力争在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前拟定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保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在1994年底以前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抄报劳动部;1995年1月1日后,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部。

三、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作出如下修正和补充:1.《规定》中使用的“最低工资率”均改为“最低工资标准”,其含义不变。

2.《规定》中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

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规定》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4.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规定》执行。

《劳动法》实施后,《规定》其它未修改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政策,其目的是保护和增加底层职工的收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提升技能、拓展影响力,以及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该制度被称为“最低工资保证制度”,其实现的原则是,所有在本国拥有职业的职工,都应得到保证的最低工资,而且其工资水平也应该根据工作类型进行细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它也有助于改善包括女性、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在内的劳动力状况,提高他们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减少他们家庭的贫困现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还可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进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它有助于降低企业人力资本成本,缩小企业差距,降低由于低收入导致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分化。

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全民最低工资幅度体系,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费率以及实施基本工资水平等。

全民最低工资幅度体系的建立,必须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始。

最低工资标准要根据政策文件的要求以及国家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且要重视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供求关系,以便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在市场经济中的合理性。

其次,要调整最低工资费率,给政府更多的灵活性。

根据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实际情况,最低工资费率可以作为政府调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手段。

最后,要实施基本工资水平。

基本工资水平是指应薪工作者平均收入,它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政府在决定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费率之外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以便改善劳动力市场中基本收入水平的不平等现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而且还有助于为社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如投资社会责任、营造更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等。

未来,随着国家实施更多有效政策,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正义以及劳动力的增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将取得更大的成功,取得更多的成功。

总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劳动力和削减社会不公平现象,它能够拉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公平正义,为消费者、劳动力和政府带来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保障权益,促进企业连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障制度》(下称制度)。

第二章最低工资制度第一节最低工资确实定和调整1.本企业最低工资依照国家规定确定,并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地区和员工岗位等因素进行分类核定。

2.最低工资的调整由企业管理负责人经研究决议,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3.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应当遵从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考虑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总额增长率等因素。

第二节最低工资的支出1.企业依照最低工资标准及时支出员工工资,并在每月固定日期结算。

2.员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出,不得以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

3.企业不得扣减或克扣员工合法劳动所得,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第三节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1.加班工资依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及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2.绩效工资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本领、岗位责任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标准由企业管理负责人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订立。

第四节工资保密1.企业员工的工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便泄露或向他人透露。

2.企业不得对员工工资信息进行不正当利用,不得以工资信息为依据进行鄙视、打压或违法行为。

3.员工有权了解本身的工资情况,并有权要求企业供应相关薪酬结算明细。

第三章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基本养老保险1.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和条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员工退休后,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定时领取退休金。

第二节医疗保险1.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

2.员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医疗服务,并按规定程序报销医疗费用。

3.员工应当依据规定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用,保持医疗保险的有效性。

第三节工伤保险1.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残疾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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