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053:临床路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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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
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概念:
临床路径是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以后,针对某种疾病或某
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诊疗计划。工作核心是
将某种疾病(手术)所涉及的关键性检查、治疗、护理等活动标准化,确保患者在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得到正确的诊疗服务,以期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1.3 开展目的: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合理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控制医疗成
本,降低不合理费用,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
医疗服务。
1.4 我院临床路径管理以循证医学为基础,遵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严进严出、持
续改进”的原则。推行工作要以逐个突破、以点带面的形式在我院逐步、全面铺开。
2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为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我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评价小组与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
和“实施小组”)。
2.1 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信息科、
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
职责:
a 制定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
b 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试点工作机制;
c 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d 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e 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2.2 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指导
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a 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b 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
c 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d 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e 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f 定期向医院、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
组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2.3 各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该科室医疗、护
理人员、临床药学人员和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各科室成员名单要上报医务科备案。
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a 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和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工作;
b 在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同药剂、检验
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调整本科室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文本;
c 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d 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
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2.4 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个案
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a 负责实施小组与领导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b 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
c 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
与患者的沟通;
d 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
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e 负责登记推行病种的相关数据及信息。每季度作出小结,每半年、全年分别作
出半年总结及年度总结。
3 临床路径的开发、制定
3.1 各临床科室应按以下条件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a 常见病、多发病;
b 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
相对较少的病种;
c 结合各科室实际,优先考虑卫生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3.2 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a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
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
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b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3.3 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在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文本的基础上,遵循循证
医学原则,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对临床路径文本进行微调和细化,使其
既具有可操作性又具有技术适宜性。关键是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
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
3.4 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a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
罗列出来。对于卫生部已经制订出临床路径表单的病种可在该表单基础上根据
自己科室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b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c 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的表单。
4 临床路径的实施
4.1 实施临床路径的科室要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a 具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标准;
b 临床路径文本中所列项目的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
c 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培训;
d 具有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
e 具有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与缩短平均住院日的的管理措施;
f 具备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制度能力评估。
4.2 临床路径实施前、实施中均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a 开展临床路径的目的及重要性;
b 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c 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4.3 临床路径一般应按以下流程实施:
a 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科室个案管理员和科室临床专家对住院患者进
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b 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工作,经治医师根据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在医嘱中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
服务的计划,沟通内容应在当日病程中及首次入院医患沟通记录中体现。
c 经治医师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
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给予配合的内容。
d 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
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4.4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a 诊断明确,第一诊断符合ICD-10各病种疾病编码。
b 有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症及严重的合并症。
c 如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
d 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
4.5 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a 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严重的并发症,需转入其它科室实施治疗的;
b 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
路径的;
c 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d 患者出现严重的医疗相关感染等情况不适应继续完成临床路径的。
4.6 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
警告值是指患者在临床路径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应迅速
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
4.7 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
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对变异的处理是临床路径管理的重
点,应遵循以下步骤:
a 记录:
1)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变异记录单内;记录应真实、准确、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