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的界定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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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第一条医疗期定义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

在此期间,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医疗待遇和保障。

第二条医疗期的确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确诊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医疗期。

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病情严重程度确定。

第三条医疗期的分类医疗期分为短期医疗期和长期医疗期。

短期医疗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长期医疗期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病情,最长可达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在医疗期内,员工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

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确定。

第五条医疗期的社会保险员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第六条医疗期的病假证明员工在医疗期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

第七条医疗期满后的安排员工医疗期满后,如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或进行岗位调整。

第八条医疗期的解除合同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医疗期满后,如不能从事原工作,且用人单位无法为其安排适当工作或岗位调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医疗期的续延员工在医疗期内,如病情需要,可以申请医疗期的续延。

续延的医疗期应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第十条医疗期的争议解决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医疗期的待遇、安排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权本规定由用人单位制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规定的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

员工工伤医疗期

员工工伤医疗期

员工工伤医疗期员工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后的一段时间内,雇主根据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医疗待遇和休假的期限。

通常工伤医疗期为伤病员工就诊、康复和恢复期间的一段时间,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并促进其尽快康复。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的工伤医疗期限为6个月,即180个工作日。

雇主应该依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并按照规定的待遇给予员工适当的休假。

此外,雇主也应该给予工伤员工一定的护理和关怀,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

在工伤医疗期内,员工有权利享受住院或门诊等医疗服务,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他们还可以申请休假,根据需要进行康复训练或恢复治疗。

雇主和员工应当共同关注员工的身体状况,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员工的康复。

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健康,雇主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伤医疗制度和程序。

首先,雇主应当在员工发生工伤时立即通知职工医院或其他指定医院,并确保员工能够及时就医和住院治疗。

其次,雇主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并提供医疗报销和报表。

最后,雇主还应当为员工提供合适的职业康复和恢复环境,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工作能力。

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员工仍未能完全康复,雇主应考虑安排其适当的岗位或工作环境,在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的前提下酌情安排其工作。

如果员工在医疗期间康复并参加劳动,但因工伤复发或其他原因再次需要治疗,可以再次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总之,工伤医疗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健康而设立的一段时间,应当得到雇主的充分重视和保障。

雇主应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休假和康复环境。

员工也应积极参与医疗和康复活动,以便尽快康复并重新投入工作。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雇主和员工的共赢。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的条件、医疗期的计算及支付。

首先,在劳动合同法中,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接受医疗治疗期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确定。

其次,劳动者享受医疗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接受医疗治疗。

另一方面,劳动者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病假条、诊断证明等。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劳动者才能享受医疗期的权利。

然后,在计算医疗期的时候,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医疗期的计算不包括诊断日,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这段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也应当列入医疗期的计算范围。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一年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累计时间超过七十二天,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最后,关于医疗期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也对此有所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享受医疗期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医疗期间工资待遇,支付期限为一年。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法另有规定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另有约定,支付期限可以延长。

总结起来,劳动合同法对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包括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的条件、医疗期的计算及支付。

劳动者需要满足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医疗治疗的条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才能享受医疗期的权利。

医疗期的计算不包括诊断日,但是如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该期间也应当列入医疗期的计算范围。

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标准向享受医疗期的劳动者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医疗期的支付期限为一年,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进行延长。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生病需要治疗而请假期间。

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有所不同,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病假医疗期的规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下面是一些常见规定:1.员工享受带薪病假的期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在连续工作12个月之后,享受带薪病假15天的期限。

连续工作12个月之内,则享受带薪病假3天。

2.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员工患病的医疗期限由医疗机构认定,但不得超过病假期限。

医疗期满后,如仍在治疗期内,公司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医疗期工资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的平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具体支付病假工资的细则,需结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政策。

二、公司制度规定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各个公司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病假医疗期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制度规定:1.病假请假流程:公司制度中通常会列明员工请病假的具体流程和手续,包括假期申请的方式、请假单的填写以及医疗证明的提交等。

2.医疗期限的认定:公司制度中可能会进一步规定员工患病的具体医疗期限和相关测算方法。

以便在员工请假期间,能够准确判断和确认医疗期限。

3.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公司制度中一般也会明确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

可能会有详细的公式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或是提前设定一个工资比例。

三、政策和补充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之外,政府和工会等相关组织也可能会发布一些政策和补充规定来进一步规范病假医疗期。

其中的一些规定可能有:1.补充医疗保险:有些地区或公司会对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医疗费用进行额外的保障和补贴,以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2.疾病分类和医疗期限:根据不同的疾病分类和情况,政府或组织可能会对医疗期限做出具体规定。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

首先,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接受医疗治疗的一段时间。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医疗期享受的权益包括:1.员工享受工作待遇的一般规定不受影响,即工资待遇继续发放;2.不扣发个人所得税;3.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证其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其次,病假工资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期间,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的工资补偿。

病假工资的发放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员工的病假工资一般是根据基本工资进行计算。

2.病假工资比例:根据相关法规,病假工资的比例一般是根据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龄和工资待遇进行确定。

比如,员工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全额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病假工资限额: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的发放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是不得超过员工原工资的三个月。

即便员工医疗期超过三个月,其病假工资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原工资。

4.医疗期延长:在员工医疗期满后,如医生出具证明需要延长医疗期,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规定继续支付病假工资。

5.休假期间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如节假日、年休假、带薪休假等,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以及用人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享受医疗期及病假工资待遇时,员工应当根据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合理享受相应的权益。

总结起来,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员工在医疗期享受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的继续发放、不扣发个人所得税、继续缴纳社保等。

而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标准、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工资限额、医疗期延长以及休假期间的其他福利待遇等,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来操作。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医疗期及病假工资的规定医疗期及病假工资是与员工的健康状况相关的重要法律规定。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来规定员工在生病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假期安排。

本文将就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而无法工作的时间段。

根据各国不同的法律和政策,医疗期的长短和待遇有所不同。

1.中国的医疗期规定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员工患病需要请假治疗的,享受带薪病假待遇。

具体规定如下:-个人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在试用期内或者一年以内的,按照每月不低于工资的80%支付病假工资;-个人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照每月不低于工资的100%支付病假工资。

医疗期的具体长度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美国的医疗期规定美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员工的医疗期。

不同州份有不同的工作假期政策和医保计划。

通常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一定长度的病假,并根据公司的政策,可能享有带薪或无薪的病假。

另外,美国《家庭和医疗假法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FMLA)规定,员工可以申请长达12周的无薪假期,用于自己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需要。

3.欧盟国家的医疗期规定欧盟国家的医疗期规定大致相似,但具体条款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欧盟员工在患病期间享受医疗期待遇。

根据《欧盟社会政策向导》,疾病期间员工享受下列待遇:-在疾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保障;-可能享受特殊照顾的权利,例如灵活工作安排或适应疾病期间的工作;-疾病期间的工作年限和津贴补偿。

二、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是指员工在患病期间因不能正常工作而由雇主支付的工资。

病假工资的待遇和支付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差异。

1.中国的病假工资规定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因患病无法工作时,享受带薪病假待遇。

具体规定如前所述。

2.美国的病假工资规定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员工的病假工资。

不同州份和不同公司都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

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

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

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如果劳动者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期间进行治疗,也就是医疗期。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医疗期从事原工作的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4 7 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4 7 9号)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执行。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
合同范本内容:
一、医疗期定义。

1.1 本合同中的医疗期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断确认需休息治疗的一段时间。

二、医疗期的享受条件。

2.1 员工在享受医疗期前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2.2 员工需在医疗期内及时向雇主提供病情变化和治疗进展的信息。

三、医疗期的时限。

3.1 医疗期的时限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疗机构的诊断确定,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时限。

3.2 若医疗期届满,员工仍未康复并能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工作,雇主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四、医疗期工资支付。

4.1 在医疗期内,雇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员工医疗期工资。

4.2 员工在医疗期内不得因病休假而被降低工资待遇或被解雇。

五、医疗期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5.1 员工在医疗期内享有医疗期工资和相关医疗保障待遇,但
需按照医疗机构的治疗方案积极配合治疗。

5.2 员工在医疗期内需遵守医疗机构的治疗纪律,如实向雇主
提供病情信息,并及时复工。

六、违约责任。

6.1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不按照医疗机构的治疗方案积极配合治
疗,导致病情恶化或延长医疗期,雇主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2 若雇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医疗期工资,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定的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医疗期管理制度

公司医疗期管理制度

公司医疗期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员工医疗期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医疗期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医疗期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医疗期的定义和原则一、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正常工作需要在医疗机构治疗休养的一定期限。

二、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的医疗期进行管理。

三、医疗期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员工提前结束医疗期。

第三部分医疗期管理流程一、员工发生病假或事假时,应当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并提供病假或事假证明。

二、医疗期管理应当经过公司医务人员审核确认,方可生效。

三、员工在医疗期内,应当积极配合治疗,并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病情。

四、医疗期结束后,员工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审核。

第四部分医疗期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一、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病假或事假证明,并对其医疗期进行审核。

二、员工应当如实提供病情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医疗期的管理。

三、员工在医疗期内不得违反医疗规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司应当尊重员工的医疗期权利,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部分医疗期管理的处罚和奖励一、对于严重违反医疗期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扣发工资等。

二、对于积极配合公司医疗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六部分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公司医疗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情况,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如何保障他们在患病或负伤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进行了规定。

一、医疗期的定义和范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是指职工因病或在工作时间内发生非因工负伤时,依法享受的休假期间,主要用于接受医疗治疗和恢复。

医疗期的范围包括治疗期和恢复期。

1. 治疗期治疗期是指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并开始接受治疗的期间。

在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病假或医疗期假,接受医生的治疗。

治疗期的具体时间根据病情的轻重和治疗的需要而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恢复期恢复期是指治疗期结束后,职工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康复的期间。

在恢复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医疗期假,进行康复训练和适度的治疗。

恢复期的具体时间由医生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医疗期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的权益,法律法规对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其他权益进行了规定。

1. 工资待遇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工资的一定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自行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险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继续缴纳。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这样一来,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继续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不会因为患病或负伤而受到损失。

3. 其他权益除了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还享有其他一些权益。

比如,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如果职工需要调整工作环境或岗位,企业应当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于因患病或负伤不能按时参加年度考核或晋升的职工,企业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理。

三、企业职工医疗期的管理企业在管理职工的医疗期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企业职工的医疗期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延长或缩短职工的医疗期时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医疗期的界定和权利

员工医疗期的界定和权利

员工医疗期的界定与权利一、专题界定关于医疗期的问题,主要是医疗期是什么,医疗期的时限、确定、医疗期间企业和劳动者关于工资待遇等权利与义务的问题,以及医疗期结束后,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能引起的特殊问题,例如,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经济补偿金。

二、名词解释1.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享受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享受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不应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水平。

三、案例分析:1.企业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要看医疗期是否已满【案例】王某1989年到北京市某建筑公司工作,1999年6月患脑溢血住院治疗。

公司为其支付了半年的医疗费用后,拒绝继续支付;并提出王某非因工患病,已经长达半年不能参加工作,劳动合同已经失去意义,应予以解除。

王某不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自己应享有至少一年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内,公司不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支付医疗费用并发放病假工资等待遇。

双方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公司不得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支付王某的医疗费和病假工资。

【评析】职工患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一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呢?《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确定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患病需要休假期间,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 医疗期限:医疗期限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来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如果经过治疗后仍不能工作,可以延长医疗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2.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在医疗期间,职工可以继续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即便不能参加工作也不会减少工资收入。

3. 医疗期的费用承担:在医疗期间,职工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承担。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购买职工的医疗保险,并在医疗期间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4. 医疗期的请假手续:职工在患病期间需要提供病假证明或者医疗证明,并按照企业的请假制度提出请假申请,获得企业的批准后方可享受医疗期的待遇。

5. 医疗期结束后的处理:医疗期结束后,如果职工仍未能恢复工作能力,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认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认定为未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可以根据企业的规定,享受病假或者调离岗位等相应的待遇。

总之,在职工患病期间享受医疗期的规定为职工提供了合理的待遇,保障了职工在患病期间的工资收入和医疗费用。

同时,
企业在购买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

这些规定的实施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医疗期的法律规定引言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因工作环境导致的职业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一段时间。

在中国,医疗期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介绍医疗期的法律规定,并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法定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休息医治的,享受医疗期。

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长短而定:•在法定工作年限未满一年的劳动者,享受病假不超过3个月的医疗期;•在法定工作年限满一年但未满十年的劳动者,享受病假不超过6个月的医疗期;•在法定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劳动者,享受病假不超过12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薪酬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医疗期的前三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医疗期工资的100%;•第四个月至第六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医疗期工资的80%;•第七个月至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支付医疗期工资的60%。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工资支付方式可能因地区、企业规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参照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或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医疗期的延长和终止在部分情况下,劳动者的病情需要延长医疗期或提前终止医疗期。

具体规定如下:延长医疗期若劳动者在医疗期满之前仍然不能工作,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应当重新经过鉴定,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延长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提前终止医疗期当劳动者康复或者被认定为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并且重新培训后可以从事其他工作的,可以提前终止医疗期。

提前终止医疗期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确认,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工资也会随之终止。

医疗期的补偿与权益保障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受以下权益和保障:1.医疗费用补偿:用人单位应负责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具体支付比例由相关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确定;2.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权益;3.劳动合同保障: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员工医疗期规定

员工医疗期规定

员工医疗期规定
员工医疗期规定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原因需要请假治疗期间享受的一种特殊待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一般企业的员工医疗期规定如下:
1. 医疗期开始的时间:员工请假治疗前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医疗期通常从提供医疗证明的日期开始,至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为止。

一般医疗期可根据病情而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 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医疗期内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带薪病假待遇,即享受在岗工资的80%至100%的工资支付,一般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医疗期内的工作安排: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由企业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生的意见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有轻微疾病的员工可能能够继续在岗工作,而有严重疾病的员工则可能需要暂时停职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以便得到更好的治疗和休养。

4. 医疗期结束的条件以及复工程序:医疗期结束后,员工应向公司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已经康复并能够正常工作。

同时,员工还需根据公司规定手续复工,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健康体检等。

复工后,员工可以恢复正常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5. 违规处理: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不遵守公司规定,没有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者过度休假,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如扣减工资、终止劳动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的医疗期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应该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倾听其病情与申诉,并适当提供帮助与支持,以实现医疗期的合理管理与优化。

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的规定(3篇)

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医疗期的定义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二、医疗期的法律规定1.《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休息,并支付相应的医疗期工资。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职工医疗期的期限如下: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其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

2)职工连续休病假的,其医疗期累计计算。

3)职工因同一疾病连续休病假的,其医疗期累计计算。

(3)医疗期的待遇1)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医疗期工资。

2)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期的实施与监管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期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的医疗期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期工资。

4.职工在医疗期内,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医疗期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医疗期规定的重要意义1.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3.推动医疗制度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医疗期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证明,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休息治疗的时间。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医疗期权益,职工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期期间的义务。

第二章医疗期的确定第五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当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职工医疗期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供的疾病证明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医疗期条件。

第七条职工的医疗期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八条职工因同一疾病连续治疗的时间,累计计算为医疗期。

第三章医疗期的享受第九条职工在医疗期内,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一)工资: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病假工资。

(二)医疗费用: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

(三)福利待遇: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支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职工在医疗期内,因病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应当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职工延长医疗期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供的疾病证明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延长医疗期的条件。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规定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工伤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的一段时间。

在医疗期内,员工可以申请休假,接受必要的医疗治疗,并得到相应的工资或补偿。

医疗期的时长医疗期的时长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同时也受到雇主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约束。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医疗期时长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但是一般不超过6个月。

医疗期的报销在医疗期内,员工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公司承担或部分承担。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也需要根据公司的政策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销。

医疗期的延长如果员工的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或康复,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

延长医疗期需要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并经过公司的审核批准。

医疗期的失效医疗期的失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医疗期满:根据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医疗期到期后失效。

2.员工康复: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康复并能够正常工作,医疗期失效。

3.雇主解雇:如果雇主解雇员工或员工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医疗期失效。

医疗期的权益保障在医疗期内,员工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1.工资保障: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医疗期内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保障。

2.工作保障:雇主不得因员工申请医疗期而解雇员工,员工在医疗期过后应能够回到原工作岗位或合适的工作岗位上。

3.医疗费用保障:雇主应根据政策和公司制度,对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

4.社会保险保障:在中国,雇主应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医疗期的注意事项在享受医疗期的过程中,员工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报备:员工在生病或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

2.遵守规定:在医疗期内,员工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请假手续和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等。

3.确保康复:员工在医疗期内应积极接受治疗和康复,尽快康复并能够恢复正常工作。

职工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职工患病是不可预测的,对于患病的职工,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以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下面是一份关于职工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的示例,包括如何确定医疗期、医疗费用报销、薪资待遇及保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一、医疗期的确定1.职工患病需要请假治疗时,必须提供经医生诊断的医疗证明。

2.医疗期的确定取决于患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

3.如患病需要长期治疗,可以续签医疗期,每次延长不超过3个月。

4.在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带薪病假,工资照发。

二、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在医疗期内的所有医疗费用,公司提供全额或部分报销。

2.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药品费用、医疗检查费用等,公司可根据具体凭证进行报销。

3.职工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后,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及报销。

三、薪资待遇1.在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带薪病假,工资照发。

2.若医疗期超过6个月且职工经医生评估无法继续工作,职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3.医疗期结束后,职工须经公司指定医院或医生进行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公司有权终止职工的病假工资待遇。

四、保险待遇1.公司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2.患病期间,职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因患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伤残补偿等。

3.职工如在患病期间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4.商业医疗保险可作为对工伤保险的补充,职工可在商业医疗保险范围内享受更广泛的医疗服务。

五、其它待遇1.公司鼓励职工参加身体健康保健活动,如定期体检、健身活动等。

2.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为患病职工提供专项照顾,如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等。

总结:职工患病医疗期及相关待遇规定是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

公司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规定,包括医疗期的确定、医疗费用报销、薪资待遇及保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公司应该鼓励职工参加身体健康保健活动,提供相应的照顾,以促进职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

什么是医疗期?

什么是医疗期?

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法律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期的概念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对于医疗期的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很多人仍存在模糊和误解。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为基础,对医疗期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案例引入某公司员工张某因患癌症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公司以张某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认为自己需要继续治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工作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张某相应损失。

三、医疗期的定义及法律规定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造成伤残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时间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病情和需要,给予员工必要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

四、案例分析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员工因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张某因患癌症住院治疗,属于因病住院的情况,公司不能以其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建议针对以上案例及法律规定,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明确医疗期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病情和需要,给予员工必要的医疗期,并在员工患病或非工伤造成伤残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时,及时给予医疗期。

2. 完善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医疗期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还不够完善。

建议相关部门对医疗期的法律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让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员工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医疗期规定办法

员工医疗期规定办法

员工医疗期规定办法一、定义员工医疗期是指在因病情需要治疗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在经过一定的治疗后回归工作岗位并恢复工作职责的员工的福利政策。

二、适用范围所有公司在职员工均可享受员工医疗期福利。

三、福利政策1.员工医疗期最长期限为6个月,如果员工治疗期限超过6个月,需要重新申请。

2.员工医疗期期间,企业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援助,标准为员工工资的70%,具体援助额度根据员工在公司内服务的时间长短而定,援助期限与医疗期时限同步。

3.员工在医疗期内享有保险待遇,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等。

企业会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购买商业保险。

4.员工在享受上述福利期间,应当积极治疗,配合企业及医院的治疗方案,不得随意放弃治疗或逃避治疗。

5.如果员工需要继续治疗,可以向企业提出续期申请,企业将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请,进行评估审批。

如员工需要请假期限超过原申请期限,应当在期限到期前提出申请,否则一律视为放弃治疗和福利。

四、应提供的申请材料1.医疗证明:由员工所就医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及诊断证明。

2.请假申请书:从申请员工处获得的请假申请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企业。

请假申请书必须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试图治疗方案、医院等信息。

五、福利政策的开启和结束1.员工需要在离职前30天内向公司提交医疗证明,证明员工因患有某种疾病需要做出离职决定。

2.医疗期结束后,员工必须回归工作岗位,如果员工治疗结束后需要继续休息,由公司和员工另行协商。

3.如果员工痊愈后无法在岗位工作,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规定与其另行协商解决。

六、遵照本规则应遵循公司其他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法规法规。

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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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的界定与权利一、专题界定关于医疗期的问题,主要是医疗期是什么,医疗期的时限、确定、医疗期间企业和劳动者关于工资待遇等权利与义务的问题,以及医疗期结束后,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能引起的特殊问题,例如,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经济补偿金。

二、名词解释1.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享受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享受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不应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水平。

三、案例分析:1.企业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要看医疗期是否已满【案例】王某1989年到北京市某建筑公司工作,1999年6月患脑溢血住院治疗。

公司为其支付了半年的医疗费用后,拒绝继续支付;并提出王某非因工患病,已经长达半年不能参加工作,劳动合同已经失去意义,应予以解除。

王某不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自己应享有至少一年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内,公司不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支付医疗费用并发放病假工资等待遇。

双方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公司不得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支付王某的医疗费和病假工资。

【评析】职工患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一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呢?《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确定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本案中,王某在该公司已经工作满十年,应享受十二个月的医疗期待遇。

在十二个月以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应继续支付王某的医疗费用和病假工资。

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经营者会产生本案中公司负责人那样的错误认识,将劳动合同的某些原则与民事合同混为一谈,认为一方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就应该解除。

这种理解忽视了劳动合同的特殊性,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切实加以纠正。

2. 医疗期间,职工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案例】1998年5月,郑州某机械厂职工吴某因患接触性皮炎而休息治疗。

医疗期间,单位发现他在从事第二职业,通知其上班未果。

于是单位以旷工为由,将吴某除名。

对此,吴某不服,起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

经查,今年5月23日吴某到某职业病医院诊断,结果为“患接触性皮炎,需休息治疗观察半年”。

厂方同意其休息。

3个月后,吴某到弟弟开办的一家公司做推销,被厂方发现后,遂停止了吴某的病假工资,并通知他回厂上班,吴某以患病为由拒绝上班。

厂方遂派人将吴某送到某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均正常”。

于是,厂方书面通知吴某回厂上班,吴某仍不服从。

厂方按规定程序,以吴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其除名。

【评析】劳动部〔1992〕14号文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药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约职工的规定处理。

”吴某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厂方批准后休假,本是他的权利,但他利用休假从事有收入的活动,形成新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自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厂方合理合法安排他工作时,他却无理拒绝,造成旷工事实,厂方对其除名当然是合法的。

3. 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案例】八月的一天,某针织厂职工田某因患肝炎病,被医院收进病房住院治疗。

其妻将此事通知了针织厂,并代田某请了病假。

厂领导让妻子转告田某要安心养病,等病彻底好了再来上班。

发工资那天,田某妻子来厂为田某代领工资。

财务人员遵照厂长指示,为其发了296元生活费。

田某见妻子从厂里回来,只问了句:“工资发了吗?”田妻答道:“发了。

”田某就没再细问。

第二个月财务同样只给了296元生活费,但这次田某问到了数目,知道自己每月只得296元生活费。

于是办完出院手续,马上来到厂里,向财务人员质问:“我又不是下岗,为什么只给我生活费?”财务人员将厂长的原话告诉他:“你又没有工作,就不该领工资。

”田某不禁怒道:“你们以为我们工人好糊弄?你以为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领病假工资。

我们市最低工资还412元呢,你们至少得每月再补我116元。

”财务人员将厂长叫来,询问他的意见,结果厂长坚持不工作就只能领生活费,而田某却坚持要求每月发给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工资。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评析】尽管双方都声称自己的主张是符合劳动法规的,但双方的说法都是断章取义,都有错误,这件案例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病假工资能否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是病假工资应按什么规定发放。

首先,病假工资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相关规定的解释,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可见,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条件,一是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二是履行了劳动义务。

像本案例中田某患病住院,显然不可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因而企业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的,也是合理的。

其次,病假工资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对于患病住院治疗,未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职工,可以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相关规定称:“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该案例中,由于现在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12元,田某的病假工资至少应为412×80%=329.60元。

而该厂支付田某的病假工资仅为每月296元,未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通过对本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工资的支付,国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执行中应当弄清事实,准确使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支付工资,避免因此而侵犯职工权益,造成纠纷。

4. 半日工作半日病假的职工如何计算医疗期【案例】凌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自1981年开始就在该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98年1月,凌某不幸患了慢性病,按照大夫的嘱咐,每天只能工作半天,另外半天请病假治疗。

在前6个月内,企业照常发给凌某工资,但从第7个月起,企业改发凌某半天工资,另外半天按基本工资标准的60%发给。

1999年7月,企业通知凌某,将于30天后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凌某不同意企业的做法,但是企业领导表示,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

第一,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对请病假的职工,在前6个月内发放病假工资,从第7个月开始改发疾病救济费。

在凌某半天工作、半天请病假的前6个月,企业不仅支付其半天工资,而且另外半天也按照基本工资100%的标准向其支付了病假工资;从第7个月开始,企业不仅向其支付半天工资,而且另外半天也按照基本工资60%的标准向其支付了疾病救济费。

第二,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凌某的医疗期为18个月。

到1999年7月,凌某的法定医疗期已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不能正常从事企业安排的工作,所以企业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凌某无法反驳企业领导的解释,在焦急无助的情况下,向有关机构咨询,希望了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评析】凌某所在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

首先,企业从第7个月起就停发凌某的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的做法错误。

根据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职工半日工作半日休养工资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64〕中劳薪字60号、〔1964〕会通字5号)规定,职工既可以全日请病假休养,也可以半日工作、半日请病假休养,在计算其连续请病假休养时间时,应将其连续全日休养的时间和连续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期间的休养时间合并起来计算。

但是职工在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期间的休养时间应该按照两个半天算作一天计算。

按此计算的连续请病假休养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该发给半日工资、半日病假工资;超过6个月以后,应该发给半日工资、半日疾病救济费。

本案例中,凌某从1998年1月起一直是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所以其连续请病假休养时间应该按照两个半天算作一天。

到1998年7月,凌某累计病假时间只有3个月,所以企业仍然应该向其支付半天工资、半天病假工资,而不能将病假工资改为疾病救济费。

企业必须到1999年1月才能停发凌某的半天病假工资,改为支付半天疾病救济费。

其次,企业要求于1999年7月与凌某解决劳动合同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半天工作、半天休养的职工,其医疗期计算应该按两个半天算作一天计算。

到1999年7月,凌某的医疗期只有9个月,而不是18个月。

凌某实际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依法应该享有18个月的医疗期。

所以,企业不能在此时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 企业违法不缴医疗保险费,员工患病医疗期内争议多【案例】徐某自2000年2月到某机械厂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有为徐某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2002年6月徐某患病住院治疗,医疗期满后仍未治愈。

因医疗费数额较大,徐某无力承担,希望单位能报销医疗费。

双方协商未果,徐某一气之下诉至仲裁委,要求机械厂补缴其2000年2月至2004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病假工资,报销医疗费12万余元。

仲裁委裁决机械厂为徐某补缴2000年2月至2004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病假工资并按规定承担医疗费。

【评析】徐某系某机械厂工人,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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