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旗袍协会章程范本
最新旗袍协会章程范本
旗袍协会章程范本第二条 ***旗袍协会是由***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起,是一个由旗袍服饰行业、旗袍文化学术机构、文化策划人、旗袍爱好者代表联合共同组成,经国家登记机关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旗袍协会宗旨是:它将致力打造一个联合各方力量的综合平台,以完全创新的思维推广中国传统旗袍文化,为中国旗袍文化和旗袍产业发展壮大、走向世界而起到积极的平台引导作用。
第四条 ***旗袍协会接受各级文化部门及各行业合作伙伴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战略构思第五条 ***旗袍协会的战略构思:以传统为基石,以创新为手段,以品牌和产生发展为目标。
构筑一个高端旗袍资源整合平台、打造一个全国性的文化与产业相结合的社团组织。
逐步成为全国旗袍文化和产业发展的风向标;成为国内外旗袍文化产业交流的窗口;成为新型的非物质遗产的探索点。
会员第六条 ***旗袍协会的会员种类为两种: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旗袍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协会章程;<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3>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旗袍协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旗袍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协会活动的优先权;<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旗袍协会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协会的决议;<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4>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旗袍协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旗袍协会章程
旗袍协会章程旗袍,中国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中国国粹和女性国服。
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有部分学者认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是民国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由中华民国政府于1929年确定为国家礼服之一。
旗袍协会章程范文一:一、宗旨:旗袍是中华女性最具传统特色、最具东方代表性的时尚装束。
它追随着文明、承载着历史、彰显着修养、体现着气质,具有含蓄典雅之美。
愿旗袍文化通过当代高雅女性们的推广,更加发扬光大,并在学习和宣扬旗袍文化的过程中,影响和导航周围众姐妹的文化修养,肩负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责任。
会员们任重而道远。
二、组织机构:协会下设理事会。
理事会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财务部长组成。
具体分工:名誉会长——根据党政国法、行政纲领指导促进协会的工作,引领和规范协会的发展方向。
会长——负责决策协调协会重大事宜,审核财务签字。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策划、安排、指导活动内容,负责外联和本地业务。
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安排协会各项活动的组织、联络及落实工作。
组织部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负责协会组织发展及会员报名登记工作;同时负责日常活动的主持。
宣传部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负责协会网站的建立及完善、对外宣传报道和建立影像资料工作。
文艺部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负责协会与文艺相关的训练及演出活动。
财务部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负责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工作,下设会计与出纳,严格执行会长签字制度,定期向协会汇报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三、收费标准:1、每位会员全年总会费为;2、每位会员都有为公益活动做贡献的义务。
协会开展每月每位会员缴纳一元公益善款的活动,多缴者不限。
四、活动安排:1、年活动日每年的牡丹节(四月十五日)为年活动日。
旗袍文化研究会规章制度
旗袍文化研究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推广旗袍文化,增强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的凝聚力和团结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旗袍文化研究会是一个自愿组成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团体,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旗袍文化。
第四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应当恪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积极参与会内活动,为传播旗袍文化做出贡献。
第五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应当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学术观点,不得损害会内其他会员的利益和声誉。
第六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应当维护旗袍文化研究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进行有损于旗袍文化研究会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旗袍文化研究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和研究机构等机构。
第八条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等职务,负责统筹协调旗袍文化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负责旗袍文化研究会的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十条研究机构设研究员、研究助理等职务,负责开展旗袍文化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会费管理第十一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会费的收取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挪用或私用。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旗袍文化研究会每年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展览等活动,会员应积极参与。
第十四条会员在参与活动时应遵守会内规定和会议纪律,不得干扰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学术研究第十五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造假。
第十六条会员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学术权益。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罚款、开除会籍等处罚方式。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旗袍文化研究会会员均适用。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旗袍文化研究会主席团所有。
女子学院教职工旗袍协会章程
女子学院教职工旗袍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展现中华女性贤淑、典雅的性情与气质,突出***女子学院独特的女性文化,特创办***女子学院教职工旗袍协会,并制定《***女子学院教职工旗袍协会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属兴趣爱好型协会,是由***女子学院教职工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坚持弘扬旗袍文化,广泛联谊旗袍爱好者,共同推广传统服饰,并以旗袍为载体,组织广大女性同胞学习女性礼仪,修炼女性气质,提升女性道德修养,为广大女性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学校工会的领导与指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一)以“旗袍修身、善美修心”为宗旨,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互助精神”为己任,融入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模式,不断探索和实践,同时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二)传播真善美的观念和文化,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三)突出***女子学院独特的女性文化,表达女性美,弘扬女性美。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加入本协会的条件:(一)本校在职教职工;(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三)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四)参加协会活动,履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入会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二)由协会负责人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愿退出旗袍协会的权利;(二)有参加旗袍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三)有监督旗袍协会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四)有向旗袍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一)执行旗袍协会的决议和决定;(二)按时参加旗袍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完成旗袍协会交给的任务;(四)维护旗袍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提前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上交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五)决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六)领导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旗袍协会规章制度
旗袍协会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旗袍协会。
第二条组织宗旨本协会旨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推广旗袍文化,培养旗袍爱好者,促进旗袍行业的发展。
第三条会员资格1.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2.普通会员资格:–承认并接受协会章程;–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具备一定的旗袍知识和技巧;–参与协会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3.荣誉会员资格:–为本协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经协会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四条会员权利和义务1.会员权利:–参加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参与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在旗袍协会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自己的作品;–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讯和资源。
2.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遵守旗袍行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关心和维护旗袍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宣传推广。
第五条协会组织结构1.会员大会:为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代表会员意愿,决策协会事务。
2.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4.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和文秘工作,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5.分支机构:按照需要设立,负责协会在地方上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协会活动1.协会将定期组织旗袍展览、赛事和培训班,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2.协会将定期组织旗袍文化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促进旗袍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3.协会将组织旗袍设计大赛,鼓励会员创作和展示优秀的旗袍作品。
4.协会将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七条会费管理1.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转。
2.会费标准和缴纳时间由理事会决定。
3.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将被取消相关会员权益。
第八条规章制度的修改1.如需修改本协会规章制度,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2.修改的内容将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一周后正式生效。
第九条附则1.本协会规章制度经会员大会于20XX年X月X日讨论通过,并正式施行。
旗袍队活动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女性综合素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特成立旗袍队。
本章程旨在规范旗袍队的管理和活动开展,确保旗袍队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二条旗袍队名称:[旗袍队名称]第三条旗袍队宗旨:传承国粹,展现女性风采,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促进邻里和谐。
第四条旗袍队活动范围:[活动区域]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旗袍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职责:1. 负责旗袍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决策;2. 签署旗袍队各项活动文件;3. 主持旗袍队例会和重大活动;4. 代表旗袍队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副队长职责:1. 协助队长开展工作;2. 负责旗袍队日常事务管理;3. 协调各部门工作;4. 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成员职责:1. 积极参加旗袍队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 遵守旗袍队章程,维护旗袍队形象;3. 完成队长、副队长交办的任务;4. 积极向旗袍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九条旗袍队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组织旗袍走秀、舞蹈、茶艺、插花等传统文化体验活动;2. 开展旗袍知识讲座、文化沙龙等文化交流活动;3. 参加社区文化活动,展示旗袍队风采;4. 组织旗袍队成员参加各类比赛、演出等活动。
第十条旗袍队活动时间:1.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旗袍走秀、舞蹈等集体活动;2. 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旗袍知识讲座、文化沙龙等活动;3.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其他活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旗袍队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年龄在18岁以上,55岁以下;2. 热爱旗袍文化,具有较高审美素养;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4. 具备一定的舞蹈、走秀等表演能力。
第十二条旗袍队成员入队程序:1. 向旗袍队提交入队申请;2. 经队长、副队长审核通过;3. 签订入队协议;4. 完成入队手续。
第十三条旗袍队成员退队程序:1. 向旗袍队提交退队申请;2. 经队长、副队长审核通过;3. 完成退队手续。
旗袍队规章制度范本
旗袍队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旗袍队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旗袍队管理,维护队伍秩序,提高队员素质,更好地开展旗袍文化活动而制定。
第二条旗袍队规章制度适用于旗袍队全体队员,以及对旗袍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旗袍队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队员的招募、培训、考核、行为规范、活动组织等方面。
二、队员招募与培训第四条旗袍队队员的招募面向全社会,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五条招募程序包括发布招募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试用等环节。
第六条面试内容包括旗袍文化知识、综合素质、身高、体型、仪态等方面。
第七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主要检查队员的健康状况。
第八条试用期间,队员需参加旗袍队组织的培训,包括旗袍文化、舞蹈、礼仪等课程。
第九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成为旗袍队队员。
三、队员行为规范第十条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队员应尊重师长、团结队友,积极参与旗袍队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队员应保持良好的体型、仪态,积极参加训练,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队员应爱护旗袍队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私自借用。
第十四条队员在参加旗袍队活动时,应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保持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十五条队员应遵守活动纪律,按时到达活动地点,不得迟到、早退。
四、活动组织与管理第十六条旗袍队活动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包括演出、比赛、培训等。
第十七条活动前,旗袍队应组织队员进行充分排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活动期间,队员应服从指挥,配合默契,展现旗袍队的风采。
第十九条活动结束后,旗袍队应对活动进行总结,队员间互相交流心得体会。
五、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旗袍队定期对队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不合格队员,旗袍队有权终止其队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旗袍队声誉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旗袍队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旗袍艺术,丰富会员文化生活,特成立旗袍队。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旗袍队的管理,明确活动宗旨、组织架构、活动内容、经费管理等。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旗袍队全体成员。
第二章活动宗旨第四条弘扬中华旗袍文化,展现旗袍之美,提升会员气质。
第五条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促进身心健康。
第六条传播旗袍文化,推动旗袍艺术的普及与发展。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旗袍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八条队长负责旗袍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团队文件的起草、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旗袍队的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旗袍队的各类活动。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旗袍队的对外宣传,扩大旗袍队的影响力。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三条定期举办旗袍展示、旗袍走秀等活动,提升会员旗袍穿着技巧。
第十四条组织旗袍知识讲座,普及旗袍文化,提高会员的文化素养。
第十五条开展旗袍队会员交流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十六条参加各类旗袍比赛,展示旗袍队风采。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旗袍队会员聚会,丰富会员业余生活。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八条旗袍队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三)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经费管理由财务部负责,每月向队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会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加入旗袍队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旗袍文化,愿意为旗袍事业贡献力量;(二)遵守旗袍队章程,服从团队管理;(三)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旗袍穿着技巧。
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旗袍队的各项活动;(二)对旗袍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参加旗袍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二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旗袍队章程,维护旗袍队形象;(二)按时缴纳会费;(三)积极参加旗袍队活动,为旗袍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旗袍队规章制度怎么写
旗袍队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队员的行为,维护队伍形象,促进队伍的团结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旗袍队全体队员,队员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旗袍队领导层所有。
第二章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队员有权享受旗袍队提供的各项培训、活动和服务。
第五条队员应服从旗袍队领导的管理,听从指挥。
第六条队员应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活动,支持队伍工作。
第七条队员有权提出对队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但需尊重领导的决定。
第八条队员应维护队伍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队伍的声誉。
第九条队员应遵守队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第三章队员的承诺与义务第十条队员应具备爱国主义精神,尊重国旗、国歌,维护国家尊严。
第十一条队员应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十二条队员应尊重队伍领导,服从领导的决定和安排。
第十三条队员应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活动,展现队伍的风采。
第十四条队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争取胜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
第四章队员的惩罚和奖励第十五条违反规章制度的队员将受到惩罚,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警告记过等。
第十六条表现优秀的队员将受到奖励,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奖品等。
第十七条队员在训练、比赛中表现出色,获得奖项的,将得到队伍颁发的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队员对队伍的贡献突出,表现突出,将被提名为队员代表,享受更多的权利和福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须经旗袍队领导层讨论并通过。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旗袍队领导层所有。
第二十一条涉及队员权益的重大事项须经全体队员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旗袍队规章制度,希望全体队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队伍形象,为队伍的发展贡献力量。
旗袍秀群规章制度及要求
旗袍秀群规章制度及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会员的文化修养和审美品位,同时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旗袍秀活动的会员,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方、组织者、参赛选手等。
第三条旗袍秀活动是一项注重礼仪、形象和品位的文化活动,所有参与者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良好秩序。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四条参加旗袍秀活动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爱好旗袍文化,具有强烈的文化自信和传统文化的认同;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审美修养;3.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会员的资格由主办方或组织者审核确认,审核标准应当公平、公正、透明。
第六条会员应当时刻关注旗袍秀群的活动信息和通知,保持与组织者的联系,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活动。
第七条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旗袍秀活动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恶意攻击他人。
第三章参赛要求第八条所有参加旗袍秀活动的会员均应符合以下参赛要求:1. 参赛选手必须是会员,且年龄在18岁以上;2. 参赛选手应当着装整洁、合体,展现出优雅、大方的形象;3. 参赛选手应熟悉旗袍的穿着方法和礼仪规范,能够准确展示旗袍的风采;4. 参赛选手需具备一定的表演技巧和舞台表现力,能够吸引观众的目光。
第九条参赛选手应当遵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服从比赛的安排和规定,不得擅自行动或违规操作。
第十条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或利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取优势。
第四章活动规定第十一条旗袍秀活动由主办方或组织者定期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主办方提前公布。
第十二条旗袍秀活动包括赛前准备、比赛过程和赛后总结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要求和规定应当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参加旗袍秀活动的会员应当按照活动规定准时到场、准备,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四条每场旗袍秀活动的评委由主办方或组织者邀请,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评定参赛选手的表现和成绩。
时装走秀表演艺术协会规章制度
时装走秀表演艺术协会规章制度时装走秀表演艺术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时装走秀表演艺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运作,提高会员素质,推动时装走秀表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会内的所有会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理事会员由协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入会申请须填写申请表,并经协会审核通过方可加入会员。
第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内部规定,不得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并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第七条:会员应主动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由理事会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决策,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和事务处理。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十条: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协会的发展和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处理会员申请、活动组织和公共关系等事务,并向理事会负责。
第四章:活动规定第十二条:协会每年定期举办时装走秀表演比赛和培训活动,会员有义务参与并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协会组织的活动需提前通知会员,并有明确的活动安排和要求。
第十四条:会员在活动中须遵守秩序,尊重他人,不得有侮辱、诽谤等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会员在活动中有权利讨论和提出建议,协会将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加以改进。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会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受到警告、暂停会籍或者开除会籍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影响协会声誉的行为,协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会员对于协会的决策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理事会将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于会员之间的纠纷有权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协会仲裁请求。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属于协会理事会。
旗袍会员管理制度
旗袍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旗袍会员管理,维护旗袍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旗袍会员管理工作,是旗袍会员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旗袍会员是指热爱旗袍文化,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个人。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条件,经申请并被旗袍会员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缴纳会费者,即可成为旗袍会员。
第四条旗袍会员享有旗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旗袍会员的权利第五条旗袍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旗袍会员聚会、活动等各项活动;(二)获得旗袍会员尊贵身份的标识;(三)享受优先购买旗袍会员特供产品的权利;(四)获得旗袍会员委员会的服务和支持;(五)参与旗袍会员评选和活动,并有机会获得奖励。
第六条旗袍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以向旗袍会员委员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参与旗袍会员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旗袍会员享有参与旗袍文化传承和推广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尽力推广旗袍文化。
第三章旗袍会员的义务第八条旗袍会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维护旗袍会员的形象和声誉。
第九条旗袍会员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定期更新信息。
第十条旗袍会员应当遵守旗袍会员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旗袍会员身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旗袍会员应当定期参加旗袍会员活动,积极支持旗袍会员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旗袍会员应当遵守活动规定,照片只限报名参赛时的2寸证件照,禁止晒家庭、公司、婚纱、广告及休闲照等。
第十三条旗袍会员应当遵守旗袍会员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守时、守纪、守法等。
第四章旗袍会员管理第十四条旗袍会员管理委员会是旗袍会员的管理机构,负责旗袍会员的入会审核、会费收取、活动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旗袍会员管理委员会由旗袍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经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旗袍会员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活动计划,监督旗袍会员的行为,保障旗袍会员的权益。
第十七条旗袍会员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旗袍会员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旗袍协管理制度
旗袍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旗袍协管理工作,提高旗袍协工作效率,保障旗袍协会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旗袍协所有成员,包括会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为旗袍协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第四条旗袍协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旗袍协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需提供身份证明、申请表格等资料,经过审核并缴纳会费后即可成为会员。
高级会员须经过评选程序,而荣誉会员由协会领导部门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第六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如主持或参加活动、提出建议或意见等。
第七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并遵循会员行为守则。
第八条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的评议和决策程序,并有权利申诉不满。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并为协会发展出力。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条旗袍协工作人员按照协会章程和岗位要求进行选拔、培训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包括常务理事、秘书长、部门主管、工作人员等,由协会领导部门任命和管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要维护协会形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协会工作做出贡献。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四条志愿者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会的宣传使者和活动参与者。
第十五条志愿者可以自愿申请成为协会志愿者,也可以由协会招募。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者行为守则,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第十七条协会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保险和奖励机制。
第五章组织及管理第十八条旗袍协设有领导部门和各个部门,包括宣传部、活动部、培训部等。
第十九条领导部门由常务理事会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推进。
第二十条各部门设置主管人员,负责协会各项工作,并向领导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第二十一条即使协会设有审计部门,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旗袍协会财务制度
旗袍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旗袍协会财务管理,保障会员权益,维护协会财务安全,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旗袍协会财务制度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财务收支合理、透明、公开。
第三条旗袍协会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原则,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四条旗袍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全体理事会成员共同监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六条协会每年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协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协会的资金来自会费、赞助、捐赠等,不得用于非协会活动。
第八条协会资金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资金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第九条协会每月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不得有挪用资金、私划公款等行为。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条协会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协会财务部门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报送理事会审议,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协会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协会每季度编制财务报告,报送财务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协会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报送理事会审议,公开发布。
第十五条协会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录、隐瞒事实。
第六章财务审计第十六条协会每年选聘独立审计机构对协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委员会应按时组织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进行评议,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合规。
第七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协会资产管理应建立档案,做到清晰明了、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协会对捐赠、赞助资产应进行登记,确保资产使用符合捐赠、赞助协议。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财务制度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本财务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旗袍协会财务制度,如有违反,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保障协会财务安全和会员权益。
最新旗袍协会章程范本
最新旗袍协会章程范本XXXX旗袍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本会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XXX旗袍文化协会,简称旗袍会。
第三条本会是依法由XXX境内旗袍爱好者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文化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XXX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XXXXXX(地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宗旨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优雅魅力女人, 宣传家乡美、草原美。
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危害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社会道德,维护公序良俗。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旗袍文化艺术交流;(二)形体训练;(三)传统文化赛事承办;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市境内旗袍爱好者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本会仅在XXX境内发展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属旗袍爱好者;(三)有加入本会、为协会服务的意愿;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一律平等。
第十二条会员充分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遵循本会活动安排;(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十四条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方面的优势,侵害其他会员和相关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
旗袍协会章程
旗袍协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性质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旗袍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爱旗袍文化、致力于旗袍艺术推广与研究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旗袍文化,传承传统美学,促进旗袍艺术的交流与发展,提升社会大众对旗袍文化的认识和欣赏水平。
第四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旗袍文化的学术研究、交流和研讨活动;举办旗袍展览、演出、比赛等公共文化活动;推动旗袍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培养旗袍文化的传承人才,加强相关培训与教育;加强与国内外旗袍文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其他与旗袍文化推广和发展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任期四年。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下设各部门,负责协会各项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七条本协会吸收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热爱旗袍文化,遵守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旗袍文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实践经验。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按规定缴纳会费;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活动内容第十一条本协会的活动包括:定期举办旗袍文化讲座、研讨会和培训班;组织旗袍展览、演出和比赛;开展旗袍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编辑出版旗袍文化相关书籍、资料;其他与旗袍文化推广和发展相关的活动。
第六章经费与财务第十二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收入;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透明。
旗袍协会规章制度
旗袍协会规章制度篇一:日常管理制度了保证员工在工作中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较高的工作素养,保证工作的高效、高质的开展,实现公司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公司特制订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学习和执行是所有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一、总则1、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日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流程、纪律,主动自觉融入公司的管理体系中。
3、公司禁止任何员工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公开和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和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14、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努力致力于提高员工的思想水平、工作素养,不断健全完善公司的管理、运营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成绩进而增强公司实力。
5、公司提倡全体员工积极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团队。
6、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做出建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每一位员工积极向上。
8、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
9、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并为员工2提供收入、福利保障,并依据社会效益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10、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并提高工作效率。
11、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各项消耗。
12、公司各项制度、流程纪律需要全体员工的维护,对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都将予以追究并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旗袍协会协议书
旗袍协会协议书甲方(协会):旗袍协会乙方(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旗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致力于推广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旗袍文化,促进旗袍艺术的交流与发展,特制定本协议书,以规范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 第一条协会宗旨协会致力于:1.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旗袍文化;2. 促进旗袍艺术的交流与合作;3. 举办旗袍展览、比赛、讲座等活动;4. 提供旗袍设计与制作的培训与指导;5.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第二条会员资格1. 凡认同协会宗旨,遵守协会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2.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活动;3.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培训、获取信息等权利;4. 会员应遵守协会规定,维护协会形象。
## 第三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不得无故拖欠;2.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不得损害协会利益;4. 会员应维护协会声誉,不得进行有损协会形象的行为。
## 第四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2. 会员有权接受协会提供的培训与指导;3. 会员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与资料;4. 会员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 第五条会费1. 会费标准由协会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 会费应于每年规定时间缴纳;3. 会费用于协会日常运营及活动举办。
## 第六条活动组织1. 协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旗袍文化活动;2. 会员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旗袍文化的发展;3. 协会将为会员提供活动预告及相关信息。
## 第七条信息共享1. 协会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供会员交流旗袍文化;2. 会员应积极分享个人经验,促进共同进步。
## 第八条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内容如需变更,需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2. 会员如违反协议规定,协会有权解除其会员资格;3. 会员如需退出协会,应提前书面通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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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旗袍协会章程范本XXXX旗袍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本会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XXX旗袍文化协会,简称旗袍会。
第三条本会是依法由XXX境内旗袍爱好者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文化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XXX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XXXXXX(地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宗旨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优雅魅力女人, 宣传家乡美、草原美。
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危害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社会道德,维护公序良俗。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旗袍文化艺术交流;(二)形体训练;(三)传统文化赛事承办;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市境内旗袍爱好者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本会仅在XXX境内发展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属旗袍爱好者;(三)有加入本会、为协会服务的意愿;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一律平等。
第十二条会员充分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遵循本会活动安排;(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十四条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方面的优势,侵害其他会员和相关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
未经许可,会员连续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经理事会确认,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会员存在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提出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八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和调整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三)会员大会、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制定和修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六)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七)受理会员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变或撤销理事会的不当决定;(八)决定本会的解散、分立、合并和终止等事宜;(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条会长、副会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秘书长为专职。
第二十上条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但对第十八条第(一)、(三)、(六)、(八)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每届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决定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应为奇数,理事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决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四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数为奇数,总数最多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秘书长列席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其中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三条会长不做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督促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提名秘书长聘任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五)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五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六条本会设监事3名(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财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或政府部门报告。
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均作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未作纪要并公告的,视为无效。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八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企业赞助;(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各项收入的情况,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会费按照会员大会制定的标准收取。
会费标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会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并按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财物。
捐赠人可向本会查询有关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第四十一条本会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的任何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会员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关于会计制度的其他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本会严格会计监管,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本会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由理事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九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外的其它活动。
第五十二条本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本会即行终止。
第五十三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2016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XXX民政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