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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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保障我行信息系统安全持续稳定运行,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依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原则上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信息科技外包可能产生如下风险,并导致我行的战略、声誉、合规风险:(一)科技能力丧失:我行过度依赖外部资源导致失去科技控制及创新能力,影响业务创新与发展;(二)业务中断:支持业务运营的外包服务无法持续提供导致业务中断;(三)信息泄露:包含客户信息在内的我行非公开数据被服务提供商非法获得或泄露;(四)服务水平下降:由于外包服务质量问题或内外部协作效率低下,使得我行信息科技服务水平下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机构集中度风险是指我行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集中交由少量服务提供商承接而产生的风险,该风险可能造成集中性的服务中断、质量下降、安全事件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同业托管机构是指作为外包服务提供商为其他同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条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三)强调外包风险的事前控制,保持管控力度;(四)根据外包管理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措施。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工作,促进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稳定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网络维护等。

三、银行应当制定内部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外包工作档案,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整个合作过程合法、安全、稳定。

第二章:银行与外包服务提供方合作一、银行应当依据业务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采购等方式选择外包服务提供方,定期考核外包服务提供方工作绩效,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口碑服务客户。

二、银行应当与外包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报酬等具体事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三、银行应当对外包服务提供方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指导引导外包服务提供方完成银行交代的任务,保证外包服务提供方能够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

第三章: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审核一、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服务审核体系,对外包服务提供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审核,检验其安全性、稳定性、合规性等问题,对问题进行反馈,确保业务的正常推进。

二、银行应当对外包服务提供方信息科技服务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三、银行应当定期收集外包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提高外包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第四章:银行信息科技服务风险防范一、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服务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信息科技服务出现风险进行应急措施制定,确保业务的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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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 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外包管理行为,保障银行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客户服务外包等。

第三条银行外包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监管透明、诚实守信。

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四条银行设立外包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银行外包业务活动。

外包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行长、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行长为外包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外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银行各个部门要设立外包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外包业务管理工作;同时,外包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行长或者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包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外包管理委员会根据需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外包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和实施。

第三章外包管理的风险评估第七条银行在开展外包业务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关联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第八条外包管理委员会要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流程和方法,并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手册,详细规定了风险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方法。

第九条外包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严密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外包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同时,对外包业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要有充分的预案和对策。

第四章外包合同管理第十条银行在选择外包服务商时,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和比选,合同签订前必须对服务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服务商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资质。

第十一条外包合同必须详细规定服务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报酬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确保双方权责一目了然,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外包合同管理制度,对外包合同的履行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科技的持续发展和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将信息科技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这种外包模式能够帮助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专注于核心业务。

与之相对应的是信息科技外包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如数据泄露、运营延误、不良行为等。

为了做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以下是一些必要的措施。

商业银行应该选择可信赖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商业银行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包括其经验、资质和信誉等。

商业银行还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其权责和服务水平等。

在合同中,商业银行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如数据泄露和服务中断等。

商业银行还应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确保其持续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

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信息科技外包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包括网络安全检测、异常行为检测和数据备份等。

通过对外包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确保其内部团队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能够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只有通过加强对外包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商业银行才能及时发现并防范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

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信息科技外包的风险管理责任和流程。

商业银行还应通过培训和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只有员工具备充足的风险管理知识和能力,商业银行才能更好地应对信息科技外包的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场景,提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这包括防范措施、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商业银行还应进行定期的风险应急演练,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商业银行在进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需要充分认识并有效管理相应的风险。

通过选择可信赖的供应商、加强监控与管理、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以及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商业银行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科技外包所带来的风险,实现安全高效的外包服务。

(精品方案)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规定

(精品方案)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防范本行信息科技外包(以下简称外包)风险,规范外包管理,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监管指引》(银监发[2013]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外包职能部门及职责、外包范围、外包商选择程序、外包合同管理、外包人员访问控制、外包交付物管理、外包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外包风险管理、保密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业务所辖范围内的外包管理。

3 术语与定义3.1 本规定所称的外包是原本由本行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原则上包括以下类型:3.1.1 研发咨询类外包:信息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3.1.2 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3.1.3 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扩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目前本行涉及到的外包业务仅仅是:项目系统开发外包。

4职责与权限4.1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严格落实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相关职责,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制定并审批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流程及制度,督促并监控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效果。

4.2 风险管理部门:为本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4.2.1 对外包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风险提示;4.2.2 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并督促外包风险管理的持续改善;4.2.3向高级管理层定期汇报信息科技外包业务相关风险管理情况;4.2.4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确定的其他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职责。

4.3 科技开发部及其他信息科技外包业务执行部门内建立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执行团队。

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信息科技外包是现代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信息技术管理方式,银行总行作为重大的信息科技应用单位,面对复杂的信息化环境,自身的信息技术能力与资源仍有限,需要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模板。

一、外包管理模式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对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模式应采取全面、综合性管理。

管理模式应充分考虑信息科技外包的拆分、转移、整合、协调等应用过程中的阶段性和系统化特点,充分发挥外包优势,加强对外包对接机制建设,建立多元化的供应商管理机制,提高信息科技外包成本效益。

二、外包管理流程(一)外包需求管理1.明确外包需求,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包计划以及人员、物资、资金的配备方案。

2.制定外包任务书,确定外包任务、目标、范围、成果、验收标准、质量标准、保密要求、验收方法等内容,明确相关要求。

3.制定外包合同,并明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的规定。

(二)供应商准备1.选择外包供应商,对供应商背景、资质、执照等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因供应商因素造成不良影响。

2.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对其技术、管理、能力以及经济条件等进行考察。

3.明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安排等规定,细化供应商服务的内容,为后续服务奠定基础。

(三)外包管理执行1.执行外包计划,按合同要求开展外包工作,并按照计划安排实施。

2.制定问题处理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记录处理问题的过程及结果,及时督促问题解决。

3.加强对外包项目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外包项目顺利实施。

(四)外包管理决策1.在外包发展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变化,随时调整策略,确保外包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2.采用风险管理措施对外包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

3.建立外包成本核算机制,进行成本控制和核算,及时评估外包效益,优化管理效果。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防范和控制我行信息科技外包项目的风险,提高我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效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和我行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信息科技外包项目:指将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的项目。

第三条信息科技外包项目分类信息科技外包项目分为软件定制开发外包、生产系统维保外包、办公桌面设备维保外包、灾难备份服务外包、咨询及技术服务外包等。

软件开发外包项目:指我行与软件开发供应商合作开发我行信息系统的外包项目,或者采购软件开发供应商软件产品并以合作方式进行客户化开发我行信息系统的外包项目;生产系统维保外包项目:指我行采购生产系统各类设备、系统软件、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的外包项目,或租赁通讯线路、采购生产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外包项目;办公桌面设备维保外包项目:指采购办公桌面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的外包项目;灾难备份服务外包项目:指采购总行数据中心的灾难备份服务的外包项目;咨询服务外包项目:指采购的IT战略规划、IT流程梳理、IT体系架构、IT技术方案、IT安全管理等与IT相关的各类咨询外包项目。

非驻场集中外包项目:非驻场集中式外包主要包括机房运营类外包服务、应用系统托管类外包服务。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外包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

第二章外包原则第五条总行数据中心生产运营管理不可外包,信息科技风险责任不可外包。

第六条总行可以对全行软件项目开发、生产系统维保、总行办公桌面设备维保、灾难备份服务、咨询服务实行外包;分行科技运营部门可以对本行软件项目开发、本行生产系统维保(总行统一外包的除外)、办公桌面设备维保、咨询服务实行外包。

第七条对于本办法所述的信息科技外包项目类型和范围以外的外包需求,由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确定是否可以外包,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作为本办法的修订或补充。

中小商业银行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中小商业银行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中小商业银行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系统服务外包(简称外包)是指利用外部信息技术资源为本行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服务,达到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本行信息技术水平的相关过程。

第二条外包实现模式分为两类,第一类利用外部信息技术资源实现本行系统开发、测试、运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概括为部分外包模式,第二类将系统整体交由外部资源进行建设、运维,本行只具备系统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概括为整体外包模式。

第三条外包应以满足需求、保证质量、提高效率、风险可控、成本可控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中外包风险控制要求制订,目标是明确外包管理要求,防范和控制本行外包风险,保证外包流程规范化并能达到预期成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办法管理内容涉及外包的各个流程,包括外包项目的建立、执行、监控、考核评价、持续改进等过程。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范围内的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

第三章职能部门及职责第七条信息系统服务外包管理涉及的部门包括:外包管理部门、外包使用部门(外包直接应用部门)、外包审批单位以及外包审计部门、外包风险管理部门等。

第八条本行科技信息中心作为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能如下:一、根据本行信息科技建设规划或外包服务需求,结合本行信息科技资源的整体分布和建设情况,确立外包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外包年度计划及外包阶段性计划;二、负责协调和组织外包资源,管理外包资源台账信息;三、规范和制定外包合同和外包服务水准的基本要求;四、主持或协助相关部门签定外包服务合同、制定外包服务水准协议,本行科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制定技术指标要求;五、规范和制定外包监控制度、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改进办法、组织验收考核;六、负责定期形成外包项目情况汇总报告,提交本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风险管理部门;七、根据本行稽核监察部审计部门或本行风险管理部门对外包项目评估、审计以及提出的风险管理意见对信息科技外包项目实施优化和改进。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适用本办法。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重要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外包;(二)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三)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四)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五)强调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六)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第二章信息科技外包治理第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覆盖董(理)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的信息科技外包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应层级的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治理架构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制衡充分。

第七条银行保险机构董(理)事会或其授权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应负责推动建立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体系、审批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审议重大外包决策,高级管理层应负责制定信息科技外包战略,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和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明确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职责,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流程及制度,监控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成效。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信息外包管理行为,提高外包管理水平,保护客户权益,维护银行业务安全和稳定,保障金融体系运行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外包的银行业务部门和外包服务提供方,包括但不限于 IT、客户服务、清算、结算等。

三、外包管理主体1. 银行业务部门:负责银行外包业务的需求确定、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外包服务监督等工作。

2. 外包服务提供方:负责根据银行业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外包服务。

3.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委员会:由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包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批。

四、外包管理流程1. 外包需求确定:银行业务部门明确外包服务需求,并提交外包申请。

2. 外包服务提供商筛选: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邀请,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资质审核、综合评价,并确定最终供应商。

3. 合同签订:双方根据外包服务的具体要求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外包服务内容、标准、价款等条款。

4. 外包服务执行监督:银行业务部门对外包服务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外包服务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5. 外包服务评估:银行根据外包服务的质量和绩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外包服务评估。

6. 终止外包:根据合同约定,银行业务部门可以终止外包服务。

五、外包管理要求1. 安全保障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银行数据的安全性。

2. 服务质量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外包服务,确保服务水平不低于银行自身水平。

3. 合规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外包服务的合规性。

4. 风险管理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外包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5. 监督管理要求:银行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包服务监督管理体系,对外包服务进行全程监督。

六、外包管理风险防范措施1. 风险评估和控制:在外包服务提供方选择和合同签订阶段,银行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XX银行IT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IT 外包服务管理,控制第三方服务和外包中的相关风险,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对IT外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IT外包是指企业战略性选择外部专业技术和服务资源,以协助内部部门和人员来承担企业IT系统或系统之上的业务流程的运营.维护和支持的IT服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在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任何例外或违背的情况都需上报XX银行信息化委员会,以供复查与风险审批。

第二章 IT外包服务的目标与原则第四条 IT外包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借助外包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等优势资源,有效开展信息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紧跟技术前沿,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通过外包服务合理配置资源,节省我行人.财.物力支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达到规模效益。

第六条通过外包服务规避我行IT运营风险,降低损失。

第七条通过外包服务实现我行科技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信息科技项目外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应合理谨慎监督外包职能的履行;(二)应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合理控制外包成本.收益.风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活动。

第九条重要或敏感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必须提交信息化委员会批准。

第条重大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和报备。

第三章 IT外包服务的管理组织第一条我行IT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应当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

第二条 IT外包管理的决策机构是信息化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计划;(二)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策略/制度;批准所有重要IT业务的外包安排;(四)定期审阅IT外包安排的有关报告;第三条 IT外包的管理机构是集中采购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配合完成内部审计/行业监管;(三)组织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四)对外包服务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选定合适的外包服务商;(五)参与执行外包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外包行为,防范外包风险,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外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行)。

境外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地区)法律、监管有特殊规定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制定满足所在国(地区)要求的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后实施。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各级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

服务商包括独立第三方以及我行设立在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工程项目外包不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业务外包管理目标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引入专业化的外部服务,节约资源投入,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第五条业务外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

各级行外包活动必须依法合规,照章办事。

严禁虚假外包、过度外包、超绕控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防控风险。

各级行应建立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外包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外包风险。

(三)分工负责。

各级行应根据部门职责和本办法规定,明确部门外包管理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外包管理工作。

(四)成本效益。

各级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和成本效益原则,严格限定外包范围,严格审批外包项目,从严控制外包活动成本。

(五)全程管理。

各级行应对外包活动实行审批、采购、签约、实施、风险防范等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业务外包分类(一)根据业务属性,分为科技外包和非科技外包。

科技外包是指采取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商进行处理的外包活动。

(二)根据重要性,分为重大业务外包和一般业务外包。

重大业务外包是指对业务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外包活动。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业内银行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进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银行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外包服务计划和外包服务实施方案,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对外包服务所采用的技术和服务、服务供应商资质和管理、服务内容、人员配备和考核、服务风险控制等全部有权进行审核、评估和监督管理,确保外包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外包服务合作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银行应明确外包服务合同或协议的双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费用、服务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银行应设置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机构,对外包服务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

第二章外包服务报备和审核第七条银行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应向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提交有关外包服务的申请材料,包括外包服务计划、外包服务实施方案、合同或协议等。

第八条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向银行颁发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银行外包服务合作方应按照有关要求向银行审请合法经营业务的相关许可证,如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电信服务经营许可证、电子商务实体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章外包服务合同第十条银行与外包服务合作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一下基本内容:(一)服务内容:根据银行与合作方共同确定的具体业务需求,明确外包服务的范围、类型、服务内容和要求。

(二)服务标准:明确外包服务标准和要求,如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等。

(三)服务时间:明确服务时间和工作量要求,如工作时间、工作日历、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等。

(四)服务报酬:明确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金额、收款账号等。

银行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

银行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

银行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银行系统科技外包服务管理,根据《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试行)》(银发〔2011〕173号)、《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是指外包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外包商)为银行内部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提供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关、营管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各单位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外包的风险管理框架以及相关制度,并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外包管理团队应至少包含需求牵头部门和科技部门人员各一名,如需求由科技部门牵头,则科技部门双人以上负责。

第六条外包管理团队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执行外包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二)负责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尽职调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风险状况的监督;(三)在发现外包商的业务活动存在缺陷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四)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外包准备与决策第七条进行外包活动前,应考虑以下风险因素:(一)外包活动的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二)影响外包活动的外部因素;(三)对外包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四)外包商的资质认证、技术及专业能力,业务策略和业务规模,业务连续性及破产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及外包服务的集中度,快速服务响应和故障处理能力;(五)应确保安全外包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应选择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单位;(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在与外包商合同谈判过程中,应考虑以下风险因素:(一)对外包商的报告要求和谈判必要条件;(二)通过界定信息所有权、签署保密协议和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保护银行信息;(三)担保和损失赔偿是否充足;(四)外包商遵守银行有关信息科技风险制度和流程的意愿及相关措施;(五)外包商提供的业务连续性保障水平,以及提供相关专属资源的承诺;(六)第三方供应商出现问题时,保证服务持续可用的相关措施;(七)变更外包协议的流程,以及变更或终止外包协议的条件,包括:1.外包商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化;2.外包商的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化;3.外包商提供的服务不充分,造成相关银行分支机构不能履行监督义务;(八)其他相关事项。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模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一、前言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是保证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的必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提高外包管理效率和水平,确保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和风险可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外包、硬件设施保障外包、经营管理外包等。

三、外包管理机构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机构应设立合规部门,并在评估后进行特别授权。

四、外包合同签订1. 建立合法合规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安全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合法合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技术标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在文本中将法律责任规定。

2. 实施评估和风险评估签订新的合同前,应对外包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

对评估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管,设立风险管理和应急机制。

对于风险较大的应及时更换供应商。

3. 监管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应进行供应商的执行情况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连续性等方面。

五、服务期限及终止1. 服务期限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服务期限,确保稳定服务和业务连续性。

2. 终止原则如供应商出现重大违约或技术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不符合银行的管理要求,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在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有相应的协议和方案,并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六、外包服务安全保障对于银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方面应被认真考虑:1. 数据安全银行的数据非常敏感,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保护这些数据。

在外包过程中,银行应与供应商密切合作,确保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确保供应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例如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加密等等。

2. 业务连续性银行必须确保其绝大部分业务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顺畅进行,其中包括信息科技业务。

在外包过程中,银行应确保供应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机器、系统和应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行。

03、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

03、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

03、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信息系统外包管理行为,确保外包服务质量,防范外包项目风险,结合本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本制度的执行,明确允许外包的内容和范围,约束外包商资质和服务协议的履行能力,提高外包服务质量,降低因外包商发生意外事件而产生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银行信息系统外包服务,对外包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外包的定义本制度中的外包是指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过程中,信息科技部受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影响而无法完成全部或部分计划任务而利用外部资源为企业提供信息科技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外包的分类按外包商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可分为项目外包、维护外包和管理外包三类。

1、项目外包是指外包商为企业提供信息科技建设项目的服务;2、维护外包是指外包商为企业提供软件、硬件及网络等维护,确保信息系统可持续运行的服务;3、管理外包是指外包商为企业提供信息科技治理结构、信息科技战略发展规划、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和信息科技管理等咨询服务。

按外包商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可分为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

第三章外包的范围第六条项目外包可采用全部或部分外包的方式,也可按实际需要采取多个外包商联合外包的方式。

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科技部须全程参与和监督,掌握关键技术并保证项目质量;第七条软件、硬件、网络及环境的维护均可进行全部或部分外包,但必须采用外包商维护和自行维护相结合的方式,以防止因外包商维护服务不及时或外包商发生意外事件而影响业务连续性;第八条管理外包原则上只允许采用咨询方式的外包服务,具体实施内容须由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信息科技部最终确定并独立执行。

第四章外包商的资质及确定第九条对外包商资质的要求外包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许可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项目外包商须对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近期内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成功实施案例。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1. 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将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然而,信息科技外包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对银行的业务运作和客户信息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有效控制信息科技外包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2. 目标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 确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的范围和级别;- 建立风险评估和管控流程;- 规定信息科技外包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标准;- 设定信息科技外包合同中应包含的风险控制条款;- 确保信息科技外包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和可追溯;- 防止信息科技外包过程中的安全漏洞和数据泄露。

3. 内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应涵盖以下内容:1. 风险评估和管控流程: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管控流程,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等环节。

2. 信息科技外包合作方选择和管理标准:商业银行应明确信息科技外包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标准,包括资质要求、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和合作关系管理等方面。

3. 风险控制条款:商业银行在与信息科技外包合作方签订合同时,应包含风险控制条款,规定双方对于风险控制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4. 风险可控和可追溯:商业银行应确保信息科技外包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和可追溯,包括建立风险跟踪和风险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5. 安全漏洞和数据泄露防控:商业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科技外包过程中的安全漏洞和数据泄露,包括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和事件响应等方面。

4. 实施和监督商业银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纳入日常运营管理,并设立相关的责任部门进行实施和监督。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查,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

5. 结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银行业务运作和客户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密切关注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的动态变化,持续改进风险控制制度,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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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监发〔2013〕5号)及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

(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

(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信息科技外包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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