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布日期】2024.01.26•【文号】消防〔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消防〔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
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国家消防救援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
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一)“九小场所”。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关于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
关于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们:
最近,全国范围内多起火灾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
加强我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现就
加强防火安全工作发出通知。
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 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 针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
3. 组织演练灭火、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二、检查消防设施使用情况
1. 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 检查安全门、疏散通道能否正常开启,并设置指示标识;
3. 检查供电线路、明火等使用情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乱堆杂物,同时禁止在办公室使用明火。
三、加强单位与周边单位合作
1. 与附近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防火安全工作;
2. 加强对周边消防资源的调查掌握,确保在突发火灾时能够快速响应。
同时,我们也提示每一位员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扔烟蒂,并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培养。
以上是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请各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防范于未然。
如有任何防火安全问题,请及时向消防部门反映。
此致
敬礼
XX公司。
最新消防安全通知通告标准版(10篇)
最新消防安全通知通告标准版(10篇)最新消防安全通知通告标准版篇1近期,居民住宅楼火灾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为切实保障居民楼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等规定,省公安厅、省综治办联合制定了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两要三宜十严禁”,现通告如下:一、居委会要加强对楼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每栋的楼栋长,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责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对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处置初起火灾。
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区应由业主协商确定公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式。
三、居民宜主动参与消防教育活动,掌握必要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定期检查家庭火、电、油、气及其设备、线路安全。
四、居民宜在家庭配备简易火灾报警器、呼救器、灭火器、灭火毯、防毒面罩、逃生绳等自救逃生器材。
五、居民宜不用或减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定期清扫阳台等部位杂物。
六、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活动及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七、严禁擅自改变建筑功能结构,设置“胶囊房”、“三合一”场所等。
八、严禁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居住建筑或进行建筑分隔。
九、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片或在配电箱、电缆井内堆放杂物。
十、严禁擅自拆卸、改装、装备、移动居民住宅楼内燃气设施及管线。
十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走(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严禁擅自破坏、拆除、挪用或停用居民住宅楼内消防设施、器材。
十三、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居民住宅楼内各楼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十四、严禁在居民楼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违规使用明火。
十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堆放杂物。
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巡查检查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劝阻、纠正、整改以上禁止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说明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说明一、背景和目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影院等,因其特殊的人员聚集特性,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报告旨在分析当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现状分析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等。
2. 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通常配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
3. 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场所内的员工普遍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了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4. 消防安全检查与维护:场所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存在问题1. 消防通道不畅:部分场所由于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物等原因,导致消防通道不畅,影响火灾时的疏散和救援。
2. 消防设施设备老化:部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存在老化现象,如电线、消防栓等,需要定期更新和维修。
3.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足:部分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火灾应对能力有待提高。
四、改进建议1. 加强消防通道管理:场所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以便火灾时能迅速疏散人员和救援。
2. 定期更新维修消防设施设备:场所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场所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具备火灾应对能力。
4. 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和疏散路线,提高火灾应对效率。
通过以上措施,有望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办公区域烟火安全的通知
关于办公区域烟火安全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近期,我们公司发生了一起因为办公区域烟火引发的火灾事故。
这次事故不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对公司的声誉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保护每一位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全体员工发出以下通知,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1.禁止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明火为了避免引发火灾事故,我们决定从即日起,在办公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
明火包括但不限于打火机、蜡烛、香炉等。
为满足员工的吸烟需求,我们将在公司设立专门的吸烟区,请各位员工在吸烟时务必前往指定场所,并注意控制好烟蒂等可以引燃物品的东西。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私拉乱接电源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经过检查发现,有些员工为了方便自己的充电设备或者是增加电源插座数量,私自拉线、乱接电源。
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用电规定,不仅影响电网供电稳定性,还存在极高的安全隐患。
特此提醒各位员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如发现问题,请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正确使用和存放办公设备办公区域使用设备时,请正确操作并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
切勿将设备过载使用或者长时间空置不用。
在每日下班后,请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并妥善存放文件和档案材料。
不得随意将杂物堆放在电器附件上或者堵塞消防通道。
4.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安全。
请每位员工做好日常卫生工作,避免垃圾杂物在办公区域内堆积。
同时,大家应养成随手关灯关电源、关闭水龙头等良好习惯,防止因为人为操作失误而引发安全事故。
5.参加相关培训和演练为增强员工对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在近期将组织专项演练和培训活动。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学习有关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逃生自救技巧等相关知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反应。
6.举报违规行为如果您发现他人存在违反安全规定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我们将保护举报人权益,并对举报对象进行严肃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二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一、在进入本场所时,留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二、不要在公共场所内吸烟,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爱护消防设施,非火警情况下不要擅自启动、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四、发现火警信号,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开展逃生自救,不要观望等待、慌乱拥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告知单位:年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为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本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一、切实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认真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三、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严格火源控制。
六、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消防演练,增强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
承诺单位:责任人:年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二)尊敬的员工:为了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所有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特向各位员工发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请各位务必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一、消防安全告知1. 本公司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2. 请各位员工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使用明火,切勿存放易燃易爆品,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插乱拔电器插头和使用过载的电器设备,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减少电源过载、线路过热等因素导致的火灾隐患。
火灾事故预警通报
火灾事故预警通报尊敬的员工和居民,大家好!鉴于近期天气炎热,加上环境干燥,火灾风险增加,为了确保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紧急发布火灾预警通知。
一、火灾风险分析1.气候炎热:当前天气属于高温多雨,加上长时间没有降雨,使得空气干燥,易燃物质容易起火。
2.用电增多: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大家使用空调、风扇等电器增多,增大了用电负荷,电线老化或短路引发火灾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3.用火频繁:人们生活作息改变,晚上熬夜、外出聚会等情况增多,使用明火烹饪、烧烤等活动频繁,也增大了火灾的风险。
二、火灾预防措施1.居家消防设备:请各单位和家庭检查并保持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完好,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2.用电安全:要提醒家人、员工使用电器时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及不使用老化的电器或线路。
3.禁止露天用火:禁止在林区、山区、草原、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野外烧烤和焚烧杂草、秸秆等行为。
4.警惕燃气安全:在使用燃气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发现气味异样要及时关闭煤气阀门,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火灾应急处置1.发现火灾: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通知附近居民和员工,迅速撤离现场,使用灭火器、水等物质扑救火灾,并及时报警求助。
2.避难指示:在火灾发生时,要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避难地点,保持镇定,按照现场指挥员的指示进行疏散和救援。
3.火灾逃生:在火灾发生时,要尽量避免使用电梯,选择使用疏散通道迅速撤离现场,不得慌乱逃窜,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
四、其他注意事项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和家庭要加强火灾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员工和家人养成安全用火和用电的好习惯。
2.开展应急演练:各单位和家庭要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进行逃生和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严格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火灾预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请大家共同关注火灾预防,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二00一年六月十一日)为加强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公众聚集场所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市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现通告如下:一、专项治理范围:(一)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二)客房数超过50间(含50间)的旅馆、宾馆、饭店和餐位超过200座(含2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礼堂、大型展览场馆和超过20层(含20层)的写字楼;(五)摄影棚、演播室;(六)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七)医院。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违法施工、使用、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二)已经开业但不符合现行消防法规和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火灾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其他公众聚集场所。
三、对下列公共娱乐场所,必须依法予以取缔:(一)设在建筑物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的;(二)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建筑物内的;(三)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品仓库的;(四)在居民住宅区内改建的。
关于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告
关于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告通告一、目的和意义公众聚集场所是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场所,涉及人员密集、火灾隐患多等特点,其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通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火灾灾害的可预防和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公众聚集场所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剧院、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
三、告知承诺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相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书。
告知承诺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场所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2.已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等的检查结果;3.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包括已整改的和待整改的隐患,整改计划和时间表;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责任分工和培训情况;5.消防演练计划和实施情况,包括防火演练、疏散演练的频次和结果;6.其他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
四、检查和监管1.相关消防机构将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告知承诺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2.对于涉及隐患较大的场所,相关消防机构将加大监督力度,必要时进行重点检查和突击检查。
3.对于短期内未能整改的隐患,相关消防机构将采取行政执法措施,直至消除隐患。
五、处罚和奖励1.对于未按时提交告知承诺书或虚假填报的场所,将处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营业等。
2.对于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积极整改隐患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场所,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宣传和教育1.相关消防机构将密切与公众聚集场所的合作,加强对场所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2.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意识,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七、监督和举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均有权举报,相关消防机构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加强防火措施的通知
关于加强防火措施的通知各位居民、单位:大家好!火灾无情,防范先行。
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措施,特发布此通知。
近期,我们周边地区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防火工作的紧迫性。
首先,我们要明确火灾的危害。
火灾不仅会烧毁我们的房屋、财物,更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浓烟滚滚,逃生时间极其短暂。
而且,火灾后的恢复工作也是漫长而艰难的,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为了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我们需要共同采取以下防火措施:一、家庭防火1、定期检查家中的电气设备,如电线、插座、电器等,发现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避免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防止过载引发火灾。
2、厨房是家庭火灾的高发区域,要注意用火安全。
做饭时人不要离开炉灶,燃气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阀门。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灶具,防止泄漏。
3、不要在床上吸烟,烟头要及时熄灭,不要乱扔。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将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家中要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让家庭成员熟悉火灾逃生路线。
二、社区防火1、保持小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不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小区物业要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居民的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3、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单位防火1、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员工要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定期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第一条为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及广大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三提示”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员工考评机制,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常抓不懈。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保障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所必须的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上岗前培训、提示标语的设计和制作、视频播放载体(如LED屏、楼宇电视等)及计算机提示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
第六条宾馆、饭店在客人入住登记时、客人点餐前进行口头提示;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在客房的钥匙卡袋内附提示卡、客房放置卡片进行文字提示;在宾馆客房服务指南内设置“消防安全须知”进行文字提示;客房门后要张贴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在客人入住登记时、客人点餐前进行口头提示参考格式:感谢您光临××宾馆(饭店、酒店),请您留意本宾馆(饭店、酒店)的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本场所;请您务必留意本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以及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图。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导读:本文是关于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希望能帮助到您!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范文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作为一个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负责保证消防安全是极其重要的。
消防安全不仅关系到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安定。
因此,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和管理中,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以下是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提示规定。
提示规定一: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在人员密集场所,要合理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控制火势。
首先,要安装火灾报警器。
当火势发生时,报警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提醒员工和顾客及时逃离。
其次,要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箱。
这些灭火设备可以在发生火灾时立即使用,控制火势,并预防火灾蔓延。
再次,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可以自动发生灭火。
最后,还要配备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员工和顾客能够快速逃离火灾现场。
提示规定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员工具备消防安全知识,保证员工能够正确处理火灾事件。
具体来说,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并安排员工进行模拟演练。
这种培训和演练可以帮助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方式和使用灭火工具的方法,提高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此外,经营者还要在场所中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志和应急指示标识,提醒员工和顾客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提示规定三: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和漏洞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还需要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和漏洞,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定期检测可以帮助经营者及早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其中,检测的内容包括灭火器的气压值、消防设备的备用电源是否可靠以及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是否能够正确掌握等。
如果发现设施损坏、部位被阻挡或缺乏应急照明等情况,需要及时进行修复和改善。
综上所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十分重要,要特别重视。
依据上述三条提示规定,经营者可以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系统,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
人员密集场合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为了确保人员密集场合的消防安全,保护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人员密集场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和客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防备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资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人员密集场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办公楼、商场、酒店、餐厅、学校等。
1.3 职责1.3.1 企业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负责订立、组织实施和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1.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1.3.3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规定,乐观参加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2.1 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维护2.1.1 在人员密集场合设置消防设施设备时,应满足相关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设施设备的合理布局和充分供应。
2.1.2 消防设施设备包含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负责人应组织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其功能完好可用。
2.1.3 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配备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灯,以便员工和客户容易辨认和使用。
2.2 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2.2.1 人员密集场合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火灾报警按钮和自动报警装置。
2.2.2 火灾报警系统应与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管理机构实现联网,确保报警信息能够及时转达。
2.2.3 负责人应定期进行火灾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疏散门和通道的管理2.3.1 人员密集场合的疏散门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和堵塞。
2.3.2 疏散门和通道的标识应清楚可见,标示位置和方向,以便员工和客户快速疏散。
2.3.3 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疏散门和通道,确保其畅通有效。
三、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3.1 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3.1.1 负责人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向员工和客户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12.20•【文号】公传发[2007]529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7月2日,实施日期:2014年7月2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公传发〔2007〕529号)为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人员密集场所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
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
八、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超员使用。
火灾隐患排查通知
火灾隐患排查通知尊敬的各位居民/单位负责人:您好!火灾无情,预防先行。
为了切实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防范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我们将在本区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范围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将涵盖本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各类场所。
二、排查内容1、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包括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相关标准,且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有无堆放杂物、堵塞、锁闭等情况。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能够引导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3、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插座、开关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易燃易爆物品排查场所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5、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其他隐患包括违规搭建、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不足等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三、排查时间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将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
具体排查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各单位和居民。
四、排查方式1、自查自纠各单位和居民应首先对自身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自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以备后续检查。
2、集中排查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对各场所进行集中排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_通告_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仅供参考!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范文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Fra bibliotek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八、严禁超员使用。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九、配备疏散逃生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