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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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案例之一:“庄家”与“资本运作”
这个案例,是国内庄家们最常使用的所谓“财技”。
假设某国内上市公司,总股本1亿股,业绩较差,正常情况下可以取得每股利润0.1元,此时的每股股价5元,则市赢率50倍(5/0. 1=50)。此时来了一个庄家,相中了这家上市公司,并经过一段时间购买了40%的股票,即4000万股,每股5元,庄家总共投入2亿元(4000万*5元)。
接着,上市公司把一笔分文不值的劣质资产高价卖掉,假设劣质资产多卖了1亿元。暂时充当冤大头的买家往往就是庄家自己,则这笔买卖让庄家损失了1亿元,但让上市公司增加了1亿元利润,即每股利润提升1元,使每股利润达到1.1元(0.1+1=1.1)。如果上市公司的市赢率还保持50倍不变,则股价为55元(50*1.1=55)。此时庄家持有的股票市值为22亿元(4000万*55元)。如果庄家能在这个价位卖掉股票,减去当初投入的2亿元和卖劣质资产损失的1亿元,庄家最终获利19亿元,投资汇报率850%(19亿/2亿-1=850%)。
以上过程就是一个典型的做庄过程。当初庄家吃的亏越多,为劣质资产付出的越多,就能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从而庄家最终的收益就越大。实战中,过程会比较复杂,但本质上还是“空手套白狼”,也有人美其名曰为“资本运作”。但无一例外,庄家都是巧妙盗用了收入、利润、市盈率等概念和会计准则的灰色地带,将缺乏财务知识的投资者骗入局中,达到轻松获利的目的。
中国的股票市场上充斥了一批这样的公司,搞不清它们的主营业务是什么,成天买这卖那地搞“重组”,吃小亏、占大便宜地搞“资本运作”,形成了这个“系”那个“系”。而被重组的公司,去年还是ST,或者市赢率几百倍,今年每股利润就可以弄到1元多,市赢率只有10来倍,把普通投资者给绕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你说,这种重组,到底将什么进行了重组?
财务造假案例之二:互相买卖
这个案例,是去年被揭发的美国上市公司一系列财务造假的典型一例,是电信运营商和宽带网络运营商惯用的伎俩。此案例中一般有两个上市公司合谋造假。我们假设这两家公司,都是电信运营商,一个叫公司A,一个叫公司B。
故事是这样的:公司A投资建设了一个电信网络X,花了1亿美元;公司B 投资建设了一个电信网络Y,也花了1亿美元。这时候,在电信运营业互相整合的幌子下,大家开始相互购买看中的电信网络。于是,公司A花了10亿美元的高价从公司B中买了网络Y,公司B花了10亿美元的高价从公司A中买了网络X。
这样互相买卖一下,表面上看公司A和公司B都没有吃亏,但实际上,这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会如同魔法师眷顾,出现奇迹般的变化。理由是这样的:
对于公司A,投资网络X,花了1亿美元,卖了10亿美元,在当期形成9
亿美元的投入产出差,而新买入的网络Y,完全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长期摊销,假设为10年,则当年只需摊销1亿美元,最终公司A将多实现利润8亿美元。
对于公司B,以上逻辑照样适用,公司B也将多实现利润8亿美元。
这就是为什么公司A肯花10亿美元去买一个1亿美元的网络,公司B也肯花10亿美元去买另外一个1亿美元的网络。谁都不是傻瓜。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比较复杂。例如可能会有三家公司:A、B、C,分别有网络X、Y、Z。A买B的网络,B买C的网络,C买A的网络,互相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和利益冲突,会更隐秘,更有欺骗性。如果不是特别的专业人士,只从财务报表上是根本察觉不到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利润能如此简单地给创造出来,上市公司一旦尝到甜头,会对主营业务越来越没有兴趣;而且骗人的游戏一旦展开,就很难停下来,因为以后的9年中,每年1亿美元的摊销还必须进行,要想在今后保持高利润,就需要寻找更大的类似交易。但没有现金流支撑的利润迟早要露馅的。美国安龙公司就是搞了上千家专门从事这种“自买自卖”交易的帐外公司,造假的窟窿越来越大,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最后来个一次总算账。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者可能会在短期内陶醉在虚拟的利润中,并满足股价的上涨,但长久而言,得到的好处是有限的,因为这些利润都是少部分内部人制造出来的,根本不会产生新的现金流,甚至现金流还是负的(因为只要公司账面上有利润,就必须支付企业所得税,这笔钱是要实实在在从公司流出去的)。真正无风险得到好处的是那些拿到高额奖金的CEO们和幕后股价的操纵者,这些内部人还能“先知先觉”、全身而退,把一个亏损累累的公司留给大部分还在梦中的普通投资者。
财务造假案例之三:非常规经营会计
这里所称“非常规经营会计”是指租赁,托管,承包,巨额亏损公司托管,出包,或租赁出去后,即使是全资企业,上市公司对该子公司核算由权益法变成成本法,以收到托管费、承包费或租赁费确认投资收益;相反,关联方可以将一些优质资产托臂。出包或租赁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靠这些优质资产产生的利润扣除托管费,承包费或租赁费确认收入,计入其他业务利润,甚至作为主营业务利润,这些行为往往名为“租赁、托管、承包”实为上市公司贡献利润。
如某公司,该公司与主要股东××药厂签有2001年度为期一年的短期投资协议书,实际的投资款为2000万元,协议书规定投资产生盈亏按投资比例分成
和承担,公司最高收益率不超过65%。根据该协议书,公司在2001年度收到此项投资收益1159万元,业已计入当年利润,占当年合并利润总额的47.27%(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为211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0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28%,并且2000万元的投资款带来1159万元的投资收益,年回报率高达57.95%,比正常的投资回报率高出许多。
财务造假案例之四:“掏空”(科苑集团)
大股东接力造假科苑集团两被掏空
2007年初,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获得宿州市政府财政补贴5500万元用于弥补去年亏损,预计2006年公司业绩将实现盈利。政府巨额财政补贴使*ST科苑保牌有望成功,基本化解了“迫在眉睫”的退市风险。
与此同时,中国股市又一个造假的“惊人案例”也浮出水面。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年包装上市后,就陷入了造假、圈钱“怪圈”。两任大股东“接力”造假,掏空上市公司后抽身退出,留下5亿多元银行债务的“烂摊子”。
包装上市招股承诺成空文
科苑集团的前身是位于宿州市的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原为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995年,安徽省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其中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占95%的股权。1997年,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改制后,除了国有股权约占19%以外,其余的都是科苑职工的自然人股,其中,所长汪德荣个人占有近30%的股权。同年,安徽省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了安徽省科苑应用技术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上市时,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成为控股大股东,约占52%的股份。
科苑集团2000年上市时实际募集资金约3.88亿元。科苑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说,募集资金将投入L-苯丙氨酸等7个项目,除个别项目外,全部是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中有列入国家级及省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的高科技项目,市场前景良好。
然而《招股说明书》的不少承诺成了“空头支票”:上市后不久,7个承诺投资项目,就有包括“动植物油脂及油脚综合开发新技术”这一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在内的3个项目,成了“空头支票”无法实施,涉及金额达1.4亿元,超过全部承诺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对此重大变更,公司称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技术竞争优势减弱”等原因所致,一笔带过。已经实施的4个项目中,有3个承诺投资额在4900万元左右的“高科技”项目也大幅“缩水”,投资额分别减少1100万至1700万元不等,其中2个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