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03.05.30【实施日期】200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5月30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于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5月30日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2003年5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及居住、游览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天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负责统一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实施。

建设、林业、文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

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内设有管理机构的,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侵占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保护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有显著成绩或者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和管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麦积山石窟保护规划》、《麦积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和《小陇山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

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地也相继出现了一些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展现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更是对我们今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启示和借鉴。

本文将选取15个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典型案例进行介绍。

一、保护长城的案例长城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长城,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河北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明确了长城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长城的巡逻和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长城的行为。

二、保护故宫的案例故宫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故宫,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条例》,明确了故宫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故宫的安保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故宫的行为。

三、保护大足石刻的案例大足石刻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大足石刻,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明确了大足石刻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大足石刻的巡逻和监管,严厉打击破坏大足石刻的行为。

四、保护敦煌莫高窟的案例敦煌莫高窟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敦煌莫高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甘肃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明确了敦煌莫高窟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敦煌莫高窟的安保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敦煌莫高窟的行为。

五、保护秦始皇兵马俑的案例秦始皇兵马俑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秦始皇兵马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秦始皇兵马俑保护条例》,明确了秦始皇兵马俑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秦始皇兵马俑的安保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秦始皇兵马俑的行为。

六、保护敦煌文献的案例敦煌文献是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麦积山石窟景区现状及整改意见论文

麦积山石窟景区现状及整改意见论文

麦积山石窟景区现状研究及整改意见摘要:对甘肃天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麦积山石窟的旅游开发现状提出问题,进行景观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石窟艺术随着佛教传入中国,第一个落脚点是新疆,随着佛教东进,甘肃作为东西方经济要道,便于佛教传播,并且经过本土化衍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艺术。

我国四大石窟其中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始建于后秦,大兴于北魏,后经唐、五代、宋、元、明、清各代不断的开凿扩建,遂成为中国著名的石窟群之一。

范文澜编写的《中国通史》应该算得上解放前后最权威的史学书籍。

其中按年代先后,共列出9个石窟,分别是敦煌千佛洞、云岗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等。

在介绍麦积山石窟时,称其是“一个佛教艺术的重要地区”“陈列塑像的大展览馆”。

麦积山在所列的石窟中排名第四,这可能就是四大石窟的来源。

二旅游景观现状及存在问题天水市位于甘肃东南部,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几年,天水大力推广文化宣传,旅游业迅猛发展,其中麦积山石窟的游客量最为突出。

而景区开发过程中埋下的隐患也随之逐渐暴露。

2.1 定义不清麦积山石窟历经几百年形成规模,现存石窟近200个,窟内全是大型的石刻造像,每尊像约有二、三吨重。

窟内塑像有两大明显的特点:强烈的民族意识和世俗化的趋向。

除早期作品外,从北魏塑像开始,佛像更似世俗之人,成为人们美好愿望的化身。

从塑像的体形和服饰看,也逐渐在摆脱外来艺术的影子,体现汉民族的特点。

那么问题在于,麦积山石窟现存的意义和向社会开放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根据麦积山石窟景区目前的状况显示,对于麦积山有着定义不清的问题,其中游客结构定义不清最为明显。

一个景区的明确定义决定了主要游客群体,准确定义自身景观能够起到导向作用,例如观古建筑群选择各地古城古镇、观自然风景选择名山大海、为个人信仰选择庙宇道观,不同的目的决定了人们会有不同的行为。

麦积山石窟在这方面考虑欠缺,景区没有明确的定义导致游客群体过于复杂,过于集中。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分析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分析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分析作者:张晓君来源:《丝绸之路》 2013年第20期张晓君(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天水741020)[摘要]麦积山石窟是甘肃对外宣传的旅游名片之一。

长期以来,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未能发展成类似敦煌莫高窟那样的国内外知名景点。

要突破这一瓶颈,唯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和建设文化大省的契机,将景区内各单位重新整合成一个具有地方政府职能的机构,以文物保护管理为核心,做好旅游接待、宣传展示和文化产业开发等具体工作。

[关键词]麦积山石窟;旅游管理;管理体制;文化产业[中图分类号]F5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3)20-0052-04麦积山石窟是我国早期著名四大石窟之一,它以奇特的山势造型、优美的自然风光、雄浑的洞窟建筑、精湛的雕塑技艺、精美的壁画艺术而蜚声海内外,被誉为“东方雕塑馆”。

以麦积山石窟为核心的天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不仅是天水旅游的龙头,也是甘肃旅游对外宣传展示的重要窗口之一。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麦积山石窟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当地交通条件的改善,天水旅游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麦积山也成为海内外游客天水之行中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经过近30年的建设,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状况、餐饮住宿条件、接待展示水平等软硬件设施都有了很大改善,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有一定提高。

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游客维权意识的增强,他们对旅游品质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这就对景区的旅游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景区管理机制的形成与改革进程麦积山石窟维修加固工程竣工以前,景区内只有麦积山文物保管所和麦积林场后崖沟工区两家单位。

麦积山文物保管所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厅,主要负责麦积山石窟的保护管理工作。

后崖沟工区隶属于甘肃省林业厅下辖的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主要负责区段内次森林的改造和林木的扶育。

1992年,甘肃省文物局成立后,麦积山文物保管所即归其管辖。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景点简介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景点简介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景点简介甘肃省天水市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

作为中国四大石窟之一,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是该地区最具代表性和知名度的景点之一。

下面将为您介绍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景点的历史背景、景点特色以及游览建议。

历史背景: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山石窟建于北魏时期,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

石窟位于麦积山山腰的峭壁上,总共有202个洞窟,7000多个佛像,是我国北方地区规模最大的石窟群之一。

这些石窟是古代佛教艺术的瑰宝,也是中国古代造窟艺术的杰出代表之一。

景点特色:麦积山石窟以其壁画和石刻艺术作品而闻名于世。

每一个洞窟都独具特色,壁画色彩鲜艳、线条流畅,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佛教故事和传统文化。

在石窟内,游客可以欣赏到北魏至唐代不同历史时期留下的丰富艺术遗产。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第169窟,窟内保存有一尊高达30余米的巨型释迦牟尼佛像,是麦积山石窟中最具规模和震撼力的佛像之一。

此外,在麦积山石窟附近还有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该区域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是游客们放松身心的理想之地。

游客可以徒步穿越山间森林,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宁静。

游览建议:为了更好地游览麦积山石窟景点,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石窟的开放时间和门票情况,合理安排游览时间。

2. 导游解说:请导游带领游览,深入了解每一个洞窟的历史和艺术背景,更好地欣赏其壁画和石刻作品。

3. 注意保护:在游览过程中,请遵守景区的规定,不随意触摸、涂抹或损坏石窟内的艺术品。

4. 登顶观景:如果身体条件允许,可以攀登山顶,俯瞰整个石窟景区,欣赏壮丽的景色。

5. 带上必备物品:准备好合适的鞋子、帽子和防晒用品,以及足够的水和零食,以便在游览过程中保持身体舒适。

总结:天水市麦积山石窟是甘肃省一个著名的文化遗址,同时也是中国北方地区最重要的石窟之一。

它以其壁画和石刻艺术而享有盛誉,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众多游客。

游览麦积山石窟的过程将为游客们提供一次难忘的文化之旅,同时也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古代艺术和佛教文化的独特魅力。

保护敦煌石窟的措施

保护敦煌石窟的措施

保护敦煌石窟的措施敦煌石窟是中国古代艺术珍品之一,因其独特的地理、历史和艺术特色而享有盛名,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敦煌石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来采取措施。

一、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文物保护是保护敦煌石窟的关键,必须严格遵守保护规划和技术方案。

文物保护包括:①防止石刻受到自然风化的侵蚀,如雨水侵蚀、日晒、风吹等;②管理和维护石窟内的温度和湿度,以确保石窟对温湿度的稳定和对二氧化碳和其他环境污染物的最佳控制;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完善文物标本的保存登记、清理、修复等工作,提高古物保护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

二、安全监控为保证石窟的安全,一定要安装摄像头和报警器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石窟内的电气线路,防止火灾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每个负责人都清楚、细致地执行安全行动计划和操作程序,保证实施了正确的预防措施。

三、开展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保护敦煌石窟的另一个重要措施。

通过对石窟的材料和结构特性、自然环境、保护工程等进行科学研究和探索,可以优化保护方案。

同时,加强对石窟内的废气排放、空气污染物源讯息、适应性生物分布等研究,提高对敦煌石窟的保护效果。

四、推广文化推广文化是实践中实现保护目标的另一种方式。

积极开展推广敦煌石窟的各种文化活动,如学术研讨会、主题展览、教育讲座、艺术比赛等,是提升公众对敦煌石窟保护的认识和对石窟文化传统的热爱的有效途径。

此外,也可以通过推广敦煌石窟旅游线路和开发旅游产品,将这一文化遗址和旅游景点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文化认知和保护意识。

五、加强外部协作敦煌石窟的保护必须得到国内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必须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文化遗产。

同时,加强与国际上的文化保护组织的协调合作,这样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和现代科技,进一步提高敦煌石窟的保护水平,推广中国文化。

六、教育起到关键作用通过教育,可以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鼓励公众自觉以保护石窟为已任,加强公民保护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文化保护的广泛参与和建设。

论麦积山石窟艺术文化的研究

论麦积山石窟艺术文化的研究

2019年6月(下)国内刊号C N61-1499/C潘瑞平(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博物馆 甘肃天水 741020)论麦积山石窟艺术文化的研究摘 要:石窟艺术文化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是各种地域文化相互融合的产物,石窟艺术文化研究必然会涉及不同地区的勘探研究,当前学术界研究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许多学者在研究石窟艺术的文化符号和编辑说,针对天水麦积山石窟艺术文化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石窟艺术文化;麦积山;研究石窟艺术文化与地域性、时代、当地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研究石窟艺术文化路途中,必然会包含对当地地域性的研究和探索,显然已经说当前一个重要的课题研究方向。

北朝时期的石窟艺术文化,是我国历史上成就显著的一个艺术文化发展阶段,其中麦积山石窟在我国历史发展中,有着重要的艺术价值和意义。

一、麦积山石窟艺术的地域环境麦积山石窟(麦积山石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五星级旅游风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五大石窟之一,成立于384年,有221个洞穴,洞穴内外共有10632身体泥塑,石雕、壁画1300多平方米,以精美的泥塑艺术而闻名世界,被亲切的誉为“东方雕塑馆。

麦积山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它是小陇山的一座孤峰。

从远处,你可以看到美丽的山脉和安静的环境。

北朝东邻长安、中原、江南,西邻青藏、新疆。

汉唐时期,中国的国内经济和对外交往日益繁荣。

在他们的交往中,甘肃天水逐渐成为其交通要道。

天水地区地处古丝绸之路上,在东西方历史文化和经济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麦池区就在这条重要的道路上。

麦积山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逐渐发展成为重要的佛教旅游胜地和佛教文化艺术的聚集地,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

二、麦积山石窟艺术文化-古代劳动人民的鬼斧神工在麦积山石窟脚下,抬头望向悬崖上的台阶和各种佛像。

这些佛像都是沿着悬崖峭壁雕刻的,整座山的面都是垂直于水平地面的,我们真的不得不去佩服古人的智慧,在那种有限的自然条件下,想想这些文化艺术瑰宝是如何诞生的呢?麦积山石窟,自然和文化的巧妙结合,与其他石窟石雕,由于砂砾岩麦积山石窟是原油,佛不能精雕细琢,因地制宜与悬崖第一古代工匠雕刻的佛像岩石,然后上面的附着厚厚的淤泥,淤泥终于完成佛像,就是我们所说的石胎泥塑雕像。

麦积山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地(西安遗产培训)

麦积山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地(西安遗产培训)

文物本体监测一
渗水监测
落沙监测 温度和湿度监测
文物本体监测二
影像监测
除湿设备
数字化测绘现场
(三)切实加强旅游接待与社会服务工作。
我所全力以赴做好旅游接待和社会服务工作。一是努力提升旅游 接待能力。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大局,规范旅游接待服务流程,细化旅 游接待服务措施,实现细微化和专业化服务。二是在接待工作中突出 麦积山石窟特色,深入挖掘石窟文化内涵,不断改进、充实讲解内容, 并注重接待工作的专业性和趣味性,努力涵盖各类型、各层次游客, 切实做到人有我优,人有我特。三是通过人员补充和不断培训,建立 起了31人的讲解队伍,较好地保障了旅游接待服务。
六是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加强安全防范。在重点部位设立了 禁烟禁火标志,加大了所内用电检查力度、实施了防雷工程。
七是加强了文物本体及周边安全监测,实现了和相关部门的联动 机制。和周边单位及当地驻军紧密联系,加强合作,尤其是在重大节 假日,我所与民警、武警、工商管理等部门合作协同值班,有力地保 证了文物、消防和游客安全。
三是监测数据的公开和共享程度不够,监测的合作机制尚未建立。 四是监测范围尚未核定,目前只针对遗产载体进行监测,还没有扩展 到遗产区和缓冲区全部范围。如加强对在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审批通过、有 可能影响到遗产价值的大规模修复或建设工程的反应性监测。
可以说,遗产地的监测是对遗产保护管理的一项重 要手段,只有监测水平较高、监测范围基本涵盖遗产地, 这样才可以将遗产地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情况掌 握,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保护管理机构和上级保护管 理机构,从而保证做出的决策具有实时性和针对性,从 而为保护管理提供了一个动态的管理模式。
管理体制
保护管理机构
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在编职工69人,合同制职工117人)

保护敦煌莫高窟的措施

保护敦煌莫高窟的措施

保护敦煌莫高窟的措施敦煌莫高窟,是中国古代艺术宝库之一,位于甘肃省敦煌市境内的莫高河岸边,是一座规模宏大的石窟寺庙遗址。

自公元4世纪至14世纪,历经千年,莫高窟创造了举世无双的艺术珍品,被誉为中国的艺术瑰宝。

然而,由于岁月的侵蚀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莫高窟的文物面临着巨大的保护压力。

为了保护莫高窟内的宝贵文物,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1. 环境保护莫高窟所处的环境是其保护的首要因素。

对于莫高窟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保护,将有助于减少对莫高窟的不利影响。

相关措施包括:•限制周边建设:在莫高窟周边一定范围内限制新的建设项目,避免污染和过度开发对莫高窟造成损害。

•加强水资源管理:对莫高窟附近的水资源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水质的清洁和稳定供应。

•控制污染源:严格控制莫高窟周边的工业与农业活动,减少污染源对莫高窟的影响。

•定期环境监测:定期对莫高窟周边的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保证莫高窟的文物得到最佳的保护条件。

2. 文物保护莫高窟内的壁画、雕塑等文物是珍贵的艺术遗产,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这些文物,采取了以下措施:•温湿度控制:通过设置适当的温湿度控制系统,保持莫高窟内湿度和温度的稳定,防止文物因湿度、温度变化而受损。

•灰尘清理:定期对莫高窟内的地面、墙壁等进行清理,防止灰尘对文物的侵害。

•文物分类及保存:对莫高窟内的文物进行分类,制定保护方案,确保每个文物都得到恰当的保存。

•光照控制:对莫高窟内的光线进行合理控制,以减少紫外线的照射,防止文物褪色和光化学反应。

3. 游客管理作为一个世界文化遗产,莫高窟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游客管理是保护莫高窟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以下是一些相关措施:•门票限额:每天限制进入莫高窟的游客数量,避免过多的游客对莫高窟产生过大的影响。

•参观路线规划:设置合理的参观路线,引导游客有序参观,减少对文物的人为破坏。

•严禁触摸文物: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游客严禁触摸文物,防止触摸对文物造成的永久性损害。

浅析麦积山石窟壁画保护现状及其应对策略

浅析麦积山石窟壁画保护现状及其应对策略

浅析麦积山石窟壁画保护现状及其应对策略作者:孟莹来源:《丝绸之路》2015年第16期[摘要]麦积山石窟以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与丰富的壁画雕塑闻名于世。

由于历朝历代的重视与维护,麦积山石窟仍保存有后秦、北魏至明清时期壁画1000多平方米。

由于麦积山地处高山林区,气候多雨阴湿,加之地质原因造成的洞窟渗水以及其他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和人为破坏,目前石窟壁画保护情况堪忧,大部分壁画正遭受着严重剥落和风化。

抢救与保护麦积山壁画问题迫在眉睫。

[关键词]麦积山石窟;壁画保护;文保技术[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16-0062-02麦积山石窟是我国四大石窟之一,开凿于公元384年,距今已有1600余年历史,现存洞窟194个,壁画1300多平方米,是享誉国内外的艺术宝库。

麦积山石窟保存的壁画覆盖了从后秦、北魏至明清各代,与蜚声国内外的莫高窟壁画相比也是各有千秋。

作为美术诸多表现形式的一种,壁画是目前所能发现的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

它能够再现当时人们的雕塑、绘画、建筑水平和艺术文化造诣,是古代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因此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虽然自20世纪70年代甚至更早就开始了对石窟壁画的抢救和维护,但是由于种种不可抗拒因素以及人为破坏,麦积山的石窟壁画仍然面临着许多严峻的问题。

一、壁画保护面临的问题麦积山石窟壁画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由不可抗拒因素(包括气候环境、地质构造等)和可抗拒因素(包括人为破坏、保护措施不当等)引起。

想要解决壁画保护中出现的问题,首先就要对问题本身有正确的认识。

(一)可抗拒因素引起的问题1.二氧化碳对壁画的侵蚀麦积山石窟的年平均客流量相对同为四大石窟之一的敦煌莫高窟来说要少得多,但是在旅游黄金周期间,游客扎堆现象特别突出。

大量游客呼吸释放的二氧化碳久而久之会对壁画起到破坏的作用。

曾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让40位游客在莫高窟中滞留37分钟,结果洞窟内空气温度升高了4℃,相对湿度增加了10%。

文化部关于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文化部关于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文化部关于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正文:---------------------------------------------------------------------------------------------------------------------------------------------------- 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7月12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以下对象:纪念建筑、古建筑(含近代典型建筑)、石窟寺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

第三条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不改变原状”的原则,系指不改变始建或历代重修、重建的原状。

修缮时应按照建筑物的法式特征、材料质地、风格手法及文献或碑刻、题铭的记载,鉴别现存建筑物的年代和始建或重修、重建时的历史遗构,拟定按照现存法式特征、构造特点进行修缮或采取保护性措施;或按照现存的历代遗存,复原到一定历史时期的法式特征、风格手法、构造特点和材料质地等,进行修缮。

第四条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的修缮,依工程性质,可分为以下五类:(一)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二)抢险加固工程;(三)重点修缮;(四)局部复原工程;(五)保护性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

保养维护工程,系指不改变文物的现存结构、材料质地、外貌、装饰、色彩等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如屋顶除草勾抹;局部揭瓦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易支顶加固;庭院整顿清理、室内外排水疏导等小型工程。

此类工程应由管理或使用单位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作为经常性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抢险加固工程,系指建筑物、石窟岩壁以及壁画、造像、石刻等发生危及文物安全的险情时所进行的抢救性措施,诸如支顶、牵拉、堵挡、加固等抢救性措施。

关于民间流散石刻造像的保护与管理对策

关于民间流散石刻造像的保护与管理对策

【学术研究】Academic Research108Vol.191从2012年至2016年,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通过此次普查,全面掌握了现存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权属和使用等。

据统计,全国共普查出可移动文物1亿件(套),其中石刻造像类可移动文物100多万件。

这充分说明民间留存着大量的石刻造像类文物,民间文物保护形势严峻,对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1 民间流散石刻造像文物的保存现状石刻造像文物不同于一般的可移动文物,它具有自身的特点,一般质地厚重,体积相对较大,多数暴露在田野中,多位于城市的边缘或荒郊野外,属于典型的“田野文物”,监管难度较大,得不到集中的管理。

加上风吹日晒,风化严重,很多石刻造像毁损严重,保存状况堪忧。

以北京市的流散石刻造像文物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市石刻造像文物的数量有4万件左右,多数散落在田野中或民间,只有1万多件被收藏在各类博物馆中。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中,很多珍贵的石刻造像被人们忽视和遗忘,加上文物盗窃犯罪、文物机构监管缺位等原因,很多珍贵的石刻造像逐渐消失或流失海外。

例如四川省内江市翔龙山上珍贵的文物石刻,它属于唐代至明清时期翔龙山摩崖造像及石刻,当地居民却将其作为厨房、墙基和卫生间的建筑构件使用,破坏了文物自身的完整性和艺术性。

当地文物部门发现后,积极采取措施,将使用文物构件建设的房屋全部拆除,这才使这些被淹没的珍贵石刻造像得以重生。

又如南京市栖霞区南朝石刻狮子距今有1400多年历史,由于长期散落在村庄野外,监管缺位,导致珍贵的文物石刻失踪数月后,才被当地村民发现,目前文物部门正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此案。

2 民间文物收藏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石刻造像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瑰宝,比如我国著名的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这四大石窟充分展示和体现出古代劳动人民的卓越才能和艺术创造力。

麦积山石窟寺环境景观价值及保护策略

麦积山石窟寺环境景观价值及保护策略

Value and Preservation Strategy of the Environmental Landscape of Maijishan Grottoes 作者: 傅晶;永昕群
作者机构: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出版物刊名: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43-47页
主题词: 整体保护;麦积山石窟寺;环境景观;价值;保护策略
摘要:深入挖掘麦积山石窟寺环境景观的原始设计意匠,从崖体形貌、环境空间模式以及中国传统风水理论3个方面,揭示麦积山石窟寺独特的环境景观价值,指出其环境景观价值是整体文物价值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强调文物及其环境应该进行整体保护,并简述了相应的保护策略:对现有环境景观进行整治,全面展现麦积山石窟寺的珍贵价值.此保护策略贯彻了将环境景观与文物本体的保护置于同等地位的文保意识和操作理念.。

70年麦积山石窟文物保护探析

70年麦积山石窟文物保护探析

70年麦积山石窟文物保护探析
董广强
【期刊名称】《遗产与保护研究》
【年(卷),期】2018(003)003
【摘要】麦积山石窟是中国石窟艺术中璀璨的一颗明珠,在古代文化史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文章详细梳理了早期考察时期、简单看护时期、科学管理发轫时期、加固工程时期、初步发展时期、快速发展时期6个阶段的工作,以期对麦积山石窟文物后期的保护起到借鉴作用.
【总页数】8页(P43-50)
【作者】董广强
【作者单位】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天水741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F592
【相关文献】
1.麦积山石窟北方少数民族因素之探析 [J], 刘晓毅;项一峰
2.麦积山石窟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和谐共进 [J], 吴爱民;何洪岩
3.麦积山石窟《维摩诘经变》壁画艺术风格探析 [J], 王垚
4.麦积山石窟北朝壁画佛教造像特征及其来源探析 [J], 徐玉琼
5.70年麦积山石窟文物保护探析 [J], 董广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麦积山石窟活动策划方案

麦积山石窟活动策划方案

麦积山石窟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背景及目的麦积山石窟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北麓的麦积山上,是中国著名的佛教石窟之一,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推广和传承麦积山石窟的文化遗产,加强麦积山石窟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举办此次活动旨在提高人们对麦积山石窟的认识和了解,并吸引更多游客来此参观、探索和体验。

二、活动内容1. 学术研讨会:邀请佛教学、文化遗产保护、文物考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麦积山石窟的历史、艺术、文化等方面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推动石窟研究的深入发展。

2. 主题论坛:组织佛教文化专家、旅游从业者等参与论坛,探讨如何将麦积山石窟旅游资源与佛教文化相结合,如何通过旅游开发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等问题,为石窟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思路和方向。

3. 展览展示:举办关于麦积山石窟的图片、文物、书画等展览,以全面呈现麦积山石窟的历史沿革、艺术特色和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游客了解和参观。

4. 佛教法会:特邀佛教高僧主持法会,为信众和游客讲解佛法,举行佛事仪式,提供心灵寄托和庄严祈福的场所和机会。

5. 体验活动:组织参观者进行石窟壁画复制、佛教文化艺术品制作等体验活动,让参与者亲身感受并了解石窟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6. 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导游讲解员等为游客开设不同主题的讲座,探讨石窟的艺术、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提供参观者多元化的参观方式和体验。

7. 彩色灯光秀:使用现代技术将麦积山石窟的壁画、雕塑等进行灯光照射和投影,展示出绚丽多彩的效果,增加石窟的艺术观赏性和吸引力。

三、活动方案1. 时间确定:根据麦积山石窟的开放时间和游客流量,确定较为适宜的时间段进行活动,避免与其他重要节日和旅游旺季冲突。

2. 场地准备:选择合适的场地组织活动,如学术研讨会可在附近的大学会议厅举行,展览展示可在当地博物馆或展览馆进行,佛教法会可在石窟内或附近举行。

3. 宣传推广:结合各类媒体和社交平台,制作推广宣传册、海报、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物料,将活动信息传播给更多人群,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麦积山石窟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麦积山石窟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麦积山石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文物保护、生产活动、参观考察、经营服务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麦积山石窟的保护管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

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基本建设、旅游发展等活动不得对文物及其环境造成损害。

第四条省文物局是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是麦积山石窟的保护管理机构,负责麦积山石窟文物的勘探调查、保护维修、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对外开放、安全保卫等工作。

天水市、麦积区政府及小陇山林业局协助做好麦积山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把麦积山石窟的保护管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

第五条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和维修、建设资金,主要由国家和省财政拨款予以保障,各级政府鼓励、支持发展文化产业和吸纳社会捐赠、赞助等。

用于麦积山石窟的保护和维修、建设资金以及事业性收入、社会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依法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条麦积山石窟的保护对象包括:
(一)保护范围内的洞窟建筑、洞窟崖面,寺院建筑及遗址、古塔;
(二)窟内造像、壁画、摩崖碑刻以及构成洞窟整体的其他部分;
(三)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文物;
(四)构成麦积山石窟整体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五)由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收藏、保管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藏品和其他重要资料等。

第七条麦积山石窟保护范围按照省政府划定公布的范围执行。

重点保护区(核心区):东至后崖沟(约500米),西至上河沟(约500米),南至小沟门(约700米),北至小献山(约500米);一般保护区(缓冲区):东至天池坪到三扇崖(约2500米),西至四坡梁、豆积山、油笼山(约2500米),南至香积山(约2500米),北至四沟河、天河桥(约2500米)。

第八条为保护麦积山石窟的自然环境、历史风貌,可以在其保护范围之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某些建设项目加以限制。

其范围由省政府确定并公布。

省文物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根据省政府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

第九条省文物局组织编制麦积山石窟保护规划,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后,由省政府公布实施。

编制麦积山石窟保护规划应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麦积山石窟重点保护区(核心区)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一般保护区(缓冲区)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破坏环境的设施。

因特殊需要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由省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危害文物安全、破坏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省文物局责令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限期治理,逾期仍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应当依法拆除或迁移。

第十二条麦积山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挖沙、采石、取土、开荒、修坟、伐木、放牧、焚烧、野炊;
(二)在文物和保护设施、标志、界碑上张贴、涂写、刻划和攀登;
(三)在禁止拍摄区域内进行拍摄活动;
(四)运输、遗弃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空中作业,射击、狩猎;
(六)擅自占用或者破坏植被、河流水系、道路和乱倒垃圾;
(七)擅自测绘文物、建筑物、构筑物;
(八)私设路障,设卡收费;
(九)乱设摊点,非法经营;
(十)其他可能损毁或者破坏文物、建筑物、构成物以及环境风貌的活动。

第十三条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由省文物局组织有考古发掘证照的单位实施。

配合工程建设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四条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事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由国家文物局同意后,报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麦积山石窟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十五条省文物局应组织、邀请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对麦积山石窟的地质环境进行详尽的勘察,做出全面的地质、地貌环境评估报告,并制定可能出现的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地震、暴风雪、暴雨、山洪、冰凌等等)防治应急预案。

天水市、麦积区、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各尽其责,组织做好防灾的人力、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以保证防灾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六条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科学核定和控制游客承载量,对开放洞窟采取分区轮休或限制游客数量等措施,确保文物与游客安全。

第十七条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应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设备,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不受损害。

第十八条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应当加强文物保护技术的科学研究、合作与应用。

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及时对文物进行修缮、保养。

对文物进行修缮时,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有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资质。

第十九条麦积山石窟文物及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非法占有、抵押、承包、转让或者赠与、出租、出售,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用于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

改变麦积山石窟管理体制或用途,应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第二十条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负责建立和健全麦积山石窟文物记录档案。

凡新发现的文物遗
迹应当实行原址保护;发掘出土的文物由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收藏。

馆藏文物的出入库、提取使用、调拨、交换、借用和对外展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对麦积山石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成果以及由其提供资料制作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制作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片)以及专业录像和专业摄影需拍摄麦积山石窟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省文物局批准,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并在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拍摄。

第二十三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摹、复制麦积山石窟文物,应当根据文物级别,经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批准,并由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监制。

第二十四条申请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征得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同意,到天水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场地经营。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麦积山石窟文物的义务,对损害、破坏文物和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的行为有权阻止、举报。

在麦积山石窟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或省文物局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由省文物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规定,可以依法委托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委托的权限实施处罚。

第二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7日,甘政办发〔2008〕138号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