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船舶适航的条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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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舶适航的若干问题(王文兵)

关于船舶适航的若干问题(王文兵)

关于船舶适航的若干问题阳江海事局, 王文兵摘要:船舶的适航性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之一。

船舶适航就如同一条线,以各种形式贯穿整个海商和海事法。

船舶适航的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船舶安全营运的要求,并通过对适航标准的分析,从实际的各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证。

因此,了解和研究适航的内容和要求,不仅是承运人履行“最低法定义务”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海上安全,提高航运能力的需要。

本文以此出发,探讨了船舶适航的内涵与外延,并且结合公约的规定,预示其未来的变化。

关键词:船舶适航;实际适航;安全营运ABSTRACT:The seaworthiness of the ship is an ancient concept, the carrier is "the minimum legal obligations" one. Seaworthiness of the ship likes a line, in various forms throughout the maritime and maritime law. Shipping airworthiness of the new standards to further raise the safety of ships operating requirements, and through the airworthiness standards of analysis, from the practical aspects of conduct feasibility studies.Therefore, understand and study the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of airworthiness, not only to the carrier is "the minimum legal obligations" of the basic requirements for ensuring safety at sea and improve the shipping capacity needs. In this paper, this departure, the ship seaworthy on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and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vention indicates its future changes.Key words:Ships;Seaworthy ; Seaworthiness of ships;Actual seaworthiness1. 绪论船舶适航在海商法上是一个很重要却又较为模糊复杂的概念,至今尚未有清楚、完整的定义。

船舶营运技术性能分析—船舶营运的适航条件

船舶营运技术性能分析—船舶营运的适航条件

目 的:对船舶进行经常性技术监督和检验的重要手段 主要作用:保证航行安全、促进提高船舶技术管理水平;有利 于承租双方选择适当的船舶,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便 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保险的费率。
1. 分类: (1)新造船的入级检验(2)初次入级检验 (3)保持船级检验 有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两种。
2.船级社: A主要职责是为商船分类定级 B船级证书除记载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外,还绘出相应的船级 符号。各国船级社对船级符号的规定不同。
分类:船舶建造检验、初次检验、船级检验、法定检验、临 时检验、公证检验等。
四、 船舶签证
目的: 为监督船舶保持适航状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维护海
上运输秩序,船舶在进出各国港口时,必须向所在港口主管 机关办理签证手续,呈验各种证书及文件。
一般以船舶进出港口签证一次、掌握出口签证为原则。
五、 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对船舶在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
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办法。
分类:全损险、船舶综合险、船舶战争险和船舶油污险。船舶战争险
和油污险均属特别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六、船员配备
1.船员配备船舶适航重要条件之一。 2.目的保证船舶正常生产、安全航行。 3.主要内容是船员的编制和船员分工。
记船舶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有利于加强船
旗国对船舶监督管理。
3.分类:
(1)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临时登记
(3)船舶抵押、租赁登记 (4)船舶变更登记
(5)船舶注销登记
(6)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登记
二、 船舶入级
船 级: 表示船舶技术状态、性能的一种指标。 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

国际航运思考题及答案1

国际航运思考题及答案1

第一章1. 什么是航运需求?航运需求的影响因素?概念: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运价水平下,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贸易对海上运输能力和劳务的需求,称需求吨位,其单位为吨海里。

航运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因素自然条件因素政治条件因素2. 什么是航运供给?航运供给的特点及影响因素?航运供给的概念:航运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的运价水平下,船舶所有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的船舶运力数量即船舶吨位数量,单位为吨海里。

航运供给的特点:(1)航运产品的非贮存性(2)运力供给与运输需求的不一致性航运供给的主要影响因素:由于航运供给基本上取决于航运需求,因此所有影响航运需求的因素都会对航运供给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影响航运供给的其他一些直接因素有:一是各航运供给的提供者发展航运的动机各不相同。

二是各国出于单方面的考虑,需要一支相当规模的商船队作为国防的一部分。

三是造船成本和技术方面的影响,如造船成本低,技术先进,就会刺激船东多造新船,反之则会抑制其造船的欲望。

四是从一定的市场范围内来看,进入市场的船舶吨位的多少以及航运市场景气与否也是决定航运供给的主要因素。

3. 航运需求价格弹性和航运供给价格弹性的特征?需求价格弹性是表示需求状况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某种商品需求量的变化率对该商品价格变化率的反映程度。

需求价格弹性的计算公式为:Ed = —(∆Q/∆P)×(P/Q)Ed——需求的价格弹性 Q——需求量 P——商品本身的价格∆Q——需求变动量∆P——价格变动量需求弹性可分以下五种情况:(1)Ed=1 表示航运需求量变化的百分率等于运价变化的百分率。

称为航运需求具有单元弹性。

(2)1<Ed<∞表示航运需求量变化的百分率大于运价变化的百分率。

称为航运需求富有弹性。

(3)0<Ed<1表示表示航运需求量变化的百分率小于运价变化的百分率。

称为航运需求缺乏弹性。

(4)Ed=0表示不论运价如何变化,航运需求量固定不变。

浅议船舶适航

浅议船舶适航

第11卷第5期中国水运V ol.11N o.5 2011年5月Chi na W at er Trans port M ay2011收稿日期:作者简介:黄光祖,安庆海事局。

浅议船舶适航黄光祖,李斌(安庆海事局,安徽安庆246000)摘要:随着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水上货物运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而水上货物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

船舶是进行水上货物运输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具,船舶适航则是保证船舶安全货运的重要环节。

文中从船舶适航的背景、概念展开,结合相关法律、规则,分析了现阶段船舶适航所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

关键词:船舶适航;水上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中图分类号:U6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973(2011)05-0001-03水上货物运输是一种运输量大、运送距离长、运输成本低的运输方式,这些优点吸引着人们踊跃建立和发展航运事业。

当今,随着世界经济飞速发展,水上货物运输在当今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目前国际贸易总运量中有近90%以上的货物是利用水上运输完成的。

但是,水上货物运输也有其不可忽视的弱点,那就是风险较大。

船舶是进行水上货物运输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具,装载货物的船舶能够安全而又迅速地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是保证水上货运质量的根本环节。

如果船舶不具有一定的结构、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就随时有发生事故和造成货物、船舶灭失或损害的危险。

据统计,每年全球遇险船舶约300艘。

为了保证水上货物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使货主和船东以及与航运有关的其他各方利益得到有效而可靠的保障,人们对从事水上货物运输的船舶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即船舶适航。

一、船舶适航的背景“适航”这一概念的产生由来已久。

早在1531年,就已经有人将“船东应保证其船舶十分强固、动力充足和属具俱全…”列入了租船合同的条款中。

这是见诸于文字的关于船舶适航的最古老的规定。

189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哈特法案,其中第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克尽职责,使船舶在各方面适航,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第三条又规定“在提单或任何其它货运文件上所加注的对承运人的适航责任以任何方式的减轻、减少或避免的条款,均属无效。

船舶适航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适航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适航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适航管理,保障船舶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的船舶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第三条船舶适航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适航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适航条件第五条船舶应当符合下列适航条件:(一)船体、船舶设备、船舶文书齐全有效;(二)船员配备符合规定,船员素质达到要求;(三)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满足航行、作业安全需要;(四)船舶载货、载客符合规定,货物装载合理,乘客定额准确;(五)船舶航行、作业区域的水域条件、气象条件、航道条件等符合要求;(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航条件。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保证船舶符合适航条件,并对其安全负责。

第七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船舶安全责任。

第三章船舶适航证书第八条船舶适航证书是证明船舶符合适航条件的有效证件。

船舶适航证书分为适航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适航证书。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船舶适航证书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船舶进行检查,符合适航条件的,应当颁发船舶适航证书;不符合适航条件的,不予颁发船舶适航证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船舶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两年。

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重新检验和颁发船舶适航证书。

第四章船舶适航管理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适航管理制度,明确船舶适航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船舶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并保存两年以上。

船舶营运必备的基础条件

船舶营运必备的基础条件

巴拿马运河
巴拿马运河属水闸型运河
穿过巴拿马运河的主要贸易航线来往於以 下各地之间:美国本土东海岸与夏威夷及 东亚;美国东海岸与南美洲西海岸;欧洲 与北美洲西海岸;欧洲与南美洲西海岸; 北美洲东海岸与大洋洲;美国东、西海岸 ;以及欧洲与澳大利亚。
在运河的国际交通中,美国东海岸与东亚 之间的贸易居於最主要地位。通过运河的 主要商品种类是汽车、石油产品、谷物, 以及煤和焦炭。

• 雨与风是同时存在的,大(暴)雨也会影响驾驶人员的视线,危及 船舶航行安全。雨对船舶在港口的装卸生产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有 些货物在雨天无法进行作业。另外,风雨较大时,船舶会产生摇晃, 给船舶在港口的生产作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无法进行作业。

• 当遇大雾时,船舶驾驶人员的视线受到极大的影响,驾驶人员不易 了望,易发生船舶航行安全事故。我国长江上游川江段是大雾发生 较多的地区,船舶在川江段航行时,遇到大雾,经常需要扎雾。因 此,大雾经常延误船舶的航行时间,影响船舶航行。
巴拿马运河
巴拿马运河由美国建成,自1914年通航至 1979年间一直由美国独自掌控。不过,在 1979年运河的控制权转交给巴拿马运河委 员会(由美国和巴拿马共和国共同组成的 一个联合机构),并于1999年12月31日 正午将全部控制权交给巴拿马。运河的经 营管理交由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负责,而管 理局只向巴拿马政府负责。
水域面积
• 决定了它所 能接纳的船 舶吨位
水深
• 决定了它能 同时接纳并 进行装卸的 船舶数
码头泊位 数
• 决定每个泊 位的通过能 力
装卸效率
• 影响到港口 通过能力
库场堆存 能力
• 决定了它的 作用和发展
后方集疏 运能力

关于船舶适航条件的说明

关于船舶适航条件的说明

关于船舶适航条件法定文书说明的了解现如今,随着国际经济迅猛发展,国际贸易密度的持续走高,航运事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态势。

随着运输量的不断增大,运输频率的持续上涨,船舶的吨位也随之显著增长,船舶数量较以前明显增多,这就要求船舶必须加强自身法定条件的完善和监督,保证航行安全,确保货物的安全,并尽量降低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对海洋的污染。

为此,国际海事组织根据具体航行需要,制定了很多船舶航行方面的相关规定,各个国家也分别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政策,要求船舶在结构、设备、无线电设施、载重量、船舶吨位、卫生检疫情况以及船员配备等几个方面达到适航条件,并以法定文书或证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和保证。

作为海上运输的载体船舶,如果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出发,那么船舶结构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是否满足货载要求,是否具备足够的抵御外来侵害的能力应该是最先需要有关部门关注的。

为此,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和完工后的审核中,验船师必须对船舶的结构合理性进行验证。

具体内容涉及如下:船舶整体结构框架是否合理,长度、宽度和高度的匹配情况是否满足稳性要求,吃水、干弦高度是否满足货载需要;船舶建造所使用的钢材以及他材料的合格性,强度等级,各部分焊接程度以及焊接方式,关键部位的特殊加强效果;船舶横纵骨架的设计以及相关搭配情况;船舶外板和甲板板的数量、厚度以及为承担总纵弯矩而设计的集合弧度是否合理;船底结构设备的强度加大是否能够承受足够的总纵弯矩、船舶设备和水压力以及船舶进坞的坐墩反力;船舶单双层底的选择和配部对水密性、船舶抗沉性的抵御;船舶舱室的安排以及各舱室在水密性、货密性以及确保船舶稳性方面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特殊舱室的特殊设计是否能够满足货载需求;船首结构的强度以及船首强力构件在确保船首形状上的作用效果;船尾结构强度,船尾结构设计在确保螺旋桨动力和舵效方面的效果;船舶管系安排的合理性,各种管系在船舶运输过程中的强度保持程度。

针对以上各方面结构要求,检验合格,按照SOLAS公约,应对船舶颁发《货船结构安全证书》,以证明船舶结构满足适航要求。

关于渔业船舶的不适航、不适拖状态的思考

关于渔业船舶的不适航、不适拖状态的思考

关于渔业船舶的不适航、不适拖状态的思考一、关于渔业船舶“不适航”、“不适拖”名词的由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2.不适航或不适拖状态;3.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4.未向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5.主管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渔港内的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者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2.处于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状态的;3.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的;4.未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当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担保的;5.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

(三)《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禁止其离港,或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1.处于不适航或不适拖状态的;2.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有关手续未办结的;3.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认定有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二、什么是适航状态(一)《海牙规则》第3条第l款规定: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a)使船舶适于航行;(b)适合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综上,渔业船舶要达到适航状态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况: 1.船舶硬件设备适航,2.船舶人员配备适航,3.船舶运载货物适航(只适用于冰鲜船和加工船)三、针对渔业船舶的适航状态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船舶适航1.《浙江省渔业渔港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四款:(1)休闲渔业船舶应当符合安全适航标准并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登记。

船舶适航性基本知识.

船舶适航性基本知识.
漂心与每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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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浮性的基本概念
船舶在各种载重情况下,保持一定浮态的性能为船舶 浮性。
1)船舶重力与浮力、重心与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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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重力的大小,等于船舶重量 ( 严格地说应为 船舶质量 W) 与重力加速度 g的乘积,即 W· g 。重 力的作用中心 (或作用点 )称为重心,通常用符号 “G”表示,坐标为XG、YG、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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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标志
• 1)船名和船籍港标志:船尾船名字高比船首小 10%~20%,船籍港字高为尾船名字高的60%~70%。
• 2)烟囱标志:用以表示船舶所属公司的标志,该 标志勘划于烟囱左右两侧的高处。烟囱标志由各 航运公司自行规定其颜色和图案,以便识别。
• 3)分舱与顶推位置标志
• (WINTER NORTH ATLANTIC)不装载木材甲板货船舶的右舷载重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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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船舶航行区域、季节及装载货种的不同,载重 线标志的形式也各不相同。 • (1)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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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重线标志的形式还与船舶种类有关。对于运木材 船,它的干舷比一般货船小。木材载重线勘划在载 重线标志向船尾一侧,在各载重线规定字母前面 “L” (Lignum), 如图1-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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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TPC的定义,当吃水改变量△d = 0.01m时, 所引起排水量的改变量为: TPC = 0.0l Aw×ρ (t) (1—4) 《 0.0l Aw =V》
式中:Aw——某吃水时的水线面面积,m2;
ρ———舷外水的密度,t/m3。 由于水线面面积 A w是随吃水而变化的, 即 Aw = f (d) ,所以 TPC 也随吃水而改变,即 TPC = f (d),可将TPC = f (d) 绘于船舶静水力 曲线图中。

第八章船舶营运条件、方式及航次生产活动200420

第八章船舶营运条件、方式及航次生产活动200420
(3)航次估算,安排补给
(4)估计航次装载量。 (5)编制航次计划书。
船舶航次燃油(淡水)补给计划: 长航线上,船舶一次性装载全航程所需的燃油和淡水会出现:
不可能:受船舶燃油舱和淡水柜的容量限制,加满为止。 不经济:过多携带燃油和淡水会减少货物的装载量。
拟定补给方案 (1)航程终点是否是理想的补给港(油价、油品)。 (2)航线上载重线的变更情况。由低往高载重线区域,选择 中途或终点,反之,始发。 (3)货源是否充足。
水手长:水手的负责人,在大副领导下,负责驾驶 室检查、维修、保养等。
轮机长:轮机的负责人。
“无人货物运输船开发联盟”
利用自身安装的全球定位系统、雷达、摄像机和传 感器等,能够在航道中实现避让其他船舶,并在到 达终点时实现自行停靠。
这艘电动船舶的载货量微乎其微,仅能够容纳100 至150个集装箱,
进出港口签证: 有效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危险货物证书、救生消防证书 等。
第一节 船舶营运的基本条件
5.船舶保险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财产损失的巨大。
6. 船员配备 应有足够适任的船员,船员编制和船员分工。
船长:最高指挥官
大副:甲板负责人,负责全船行政管理,负责货运 管理
二副:负责航行设备、航海仪器、航线等工作 三副:负责救生、消防
第三节 航次生产活动
一、航次定义
船舶从事货物或旅客运输生产的一个完整过程,船舶 生产的基本单元。
船舶一旦投入营运,航次在时间上连续:反映在航海 日志和轮机日志的记录上航次不间断。
历期内未完成的航次计入下一历期内。
航次起止时间规定:自上航次卸完货开始,到本航次 卸完货为止的完整过程。
第三节 航次生产活动
项目
油码头

论船舶适航的条件(一)

论船舶适航的条件(一)

论船舶适航的条件(一)【内容提要】船舶的适航性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之一。

适航就如同一条线,以各种形式贯穿整个海商和海事法。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对船舶和港口都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保安规定,这同时也为船舶的适航提出了新的标准。

因此,了解和研究适航的内容和要求,不仅是承运人履行“最低法定义务”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海上安全,提高航运能力的需要。

本文以此出发,探讨了船舶适航的条件,并且结合公约的规定,说明了船舶在适航方面的新趋势。

【关键词】适航责任期间Abstract]SeaworthyisthebasicprincipleofMaritimeLaw.AccordingtoChineseMaritimeLawandHague -VisbyRules,tomaketheshipseaworthyisthegeneraldutyofthecarrier’s.NowSOLAS74,ISPSRulesandI SMrulesdefinenewstandsfortheship’sseaworthy.Learningtheconditionsofseaworth yisnotonlyimpo rtantintheory,buthasgreatvalueinpractice.Thisarticleintroducesthedifferentconditionsofship’sseaw orthy,andindicatesthenewdevelopmentaccordingtotheinternationaltreaties.Keywords]Seaworthythetimeofliability一、引言船舶的适航性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之一。

适航就如同一条线,以各种形式贯穿整个海商和海事法。

比如,在《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就是一项承运人应尽的义务。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国际船舶适航是指船舶在各种不同的水域环境下安全航行的能力。

然而,由于不同水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航行规则的不同,使得不同水域下的船舶适航要求也存在差异。

因此,在国际船舶适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船舶的结构和设备要符合国际航行标准。

在国际航行中,船舶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公约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

这包括船舶的尺寸、排水量以及各种必备设备和航行系统的配置等。

船舶的结构和设备必须足够强大和可靠,能够应对不同水域中的各种复杂环境和恶劣气候条件,确保船舶的安全和航行的稳定性。

其次,船舶的操纵和驾驶要符合国际航行规则。

在不同水域中航行时,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航行规则和海洋法律法规。

这包括保持航向、避让其他船舶、遵守标志和航行标线、遵守航速限制等。

船舶的操纵和驾驶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应证书的船员来负责,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与其他船舶安全地交通并避免碰撞等危险。

第三,船舶必须备有适当的航行安全措施。

在国际船舶适航过程中,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备,以确保发生事故时船员和乘客的安全。

这包括航行中必备的航行信号设备、导航设备和通信设备;以及应急情况下必备的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急救设备等。

船舶的适航性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状态。

最后,船舶在适航过程中必须遵守国际环保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环保公约和规则,旨在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船舶在适航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包括船舶排放物的控制、油污染应急响应、垃圾管理、船舶回收等。

船舶必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和系统,确保船舶的运营和使用对环境的最小化影响。

综上所述,国际船舶适航需要注意船舶的结构和设备、操纵和驾驶技术、航行安全措施以及环保要求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船舶才能在不同水域中安全航行。

因此,船舶运营者和船员必须牢记这些注意事项,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适航能力,确保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

船舶适航性基本知识

船舶适航性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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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储备浮力和最小干舷


1)储备浮力
满载水线(即设计水线)以上的船体水密空间容积
所具有的浮力称为储备浮力。海船的储备浮力约为 满载排水量的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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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舷

指的是船舶夏季最小干舷,它是在船中处,沿 舷侧从夏季载重水线量至干舷甲板上表面的垂直距 离。 • 干舷甲板是根据载重线公约要求的用于计量最小 干舷的基准甲板,通常就是指船体最高一层露天全 通甲板。 • 干舷是用于衡量船舶储备浮力大小的一个尺度。 干舷越大,载重水线以上的水密空间就越大,即储 备浮力越大。 • 最小干舷高度的大小是由船舶的长度、型深、方 型系数、上层建筑、舷弧、船舶种类、开口封闭情 况及船舶航行的区带、区域、季节期和航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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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船舶的浮态
• 船舶浮于静水的平衡状态称为船舶浮态。有 正浮、横倾、纵倾和横倾加纵倾4种,可以用船舶 吃水 d、横倾角 θ、纵倾角 φ或吃水差 t等参数表示。 1)正浮
船舶既无横倾又无纵倾的漂浮状态称为正浮。 船舶处于正浮状态的条件是船舶的重心 G与浮心B 左右位置一致 (都在船中 )、前后位置也一致 (一般 在中部附近 )。此时,船舶吃水全部相等,所以船 舶正浮只需用吃水d来表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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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两点说明 • ①上述所涉及的“夏季”、“冬季”等季节并不是四季中 的夏季和冬季,而是根据该海区的风浪大小与频率来划分 的。至于哪些区域属“热带”、“夏季”或“冬季”区域, 在载重线公约中都有详细的规定。 • ② 我国的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的船舶,载重线圈上的水 平线段都对准夏季载重线。

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

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

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
承运人有义务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适航。

所谓使船舶适航,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在船舶的结构、性能和设备方面,要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能够抵御预定航线上通常出现的风险。

2. 在船员配备方面,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其职务。

3. 在货物积载方面,要按照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要求合理积载、保管和照料货物。

如果承运人没有尽到以上使船舶适航的义务,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承运人的这种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即只有在承运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只需要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适航即可。

如果船舶在开航后出现了不适航的情况,除非这种情况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否则承运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总之,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是海上货物运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对于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和维护货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船舶适航的概念

船舶适航的概念

船舶适航的概念船舶适航是指船舶符合特定条件和标准,可以安全地进行航行的状态。

船舶适航是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船舶适航的概念涉及船舶设计、建造、维护和操作等方面,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航行能力、水运设施等进行综合要求和评定,确保船舶在航行中不会因为结构破损、设备故障或引发导航事故,同时也可以确保船舶在海洋环境中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首先,船舶适航要求船舶的结构和设备能够适应船舶所在区域的气候和水文条件。

例如,在极寒地区航行的船舶需要具有防冻设备,以应对低温环境对船舶设备和结构的影响;而在热带地区航行的船舶则需要配备防晒、防潮设备,以应对高温多雨的气候条件。

此外,船舶在不同水域中航行时需要适应的水文条件和潮汐要求也会不同,船舶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获得适航证书。

其次,船舶适航也要求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航行能力和安全性能。

船舶在设计、建造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际及相关国家的适航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船舶在航行中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船舶的动力系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防火、防污染设备等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认证,以保证其在航行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船舶适航还要求船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和应急设施,以提高船员和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存几率,减少航行风险。

另外,船舶适航还涉及到航行员的资质和培训。

船舶适航的概念也包括了船舶的操作和管理,船上的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船舶设备,熟悉航行规则和海上应急处理程序,确保船舶在航行中遇到的各种情况都能够妥善应对。

船舶适航还要求船舶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对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适航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最后,船舶适航也涉及航道和港口的安全管理。

船舶适航的概念也包括了确保船舶在航行中能够安全进出各个港口和航道,包括航道标志、水深、水文气象信息、交通管制等方面的要求。

在进出港口和航道时,船舶必须遵守当地的航行规则和管理要求,确保船舶的安全及港口和水域的安全。

船舶不适航的认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船舶不适航的认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船舶不适航的认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船舶作为一种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其航行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船舶不适航是其中之一。

船舶不适航指的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船舶无法正常进行航行的状态。

本文将围绕船舶不适航展开讨论,包括定义、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认识船舶不适航现象,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参考和指导。

船舶不适航的认定对于船舶的安全航行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船舶不适航的重视,共同致力于提升船舶航行安全水平。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是关于船舶不适航的定义,将介绍什么是船舶不适航以及如何进行认定。

第二部分将深入探讨船舶不适航的原因,包括船舶结构问题、设备故障、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

第三部分将分析船舶不适航给船舶和航运行业带来的影响,从经济和安全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最后,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主要内容,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未来展望。

通过全面分析船舶不适航,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对航运业的影响,进而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船舶安全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船舶不适航的认定方法,通过对船舶不适航的定义、原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船舶不适航这一重要问题。

同时,本文还将探讨如何有效地应对船舶不适航问题,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提高船舶不适航认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促进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正文2.1 船舶不适航的定义船舶不适航是指船舶在遇到恶劣天气、海况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无法维持安全航行状态的情况。

具体来说,船舶不适航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船舶遭遇强风大浪,无法保持稳定航行姿态,甚至出现倾覆风险;2. 船舶遭遇严重船体受损,导致漏水或失去浮力,无法保持浮在水面;3. 船舶船员因疾病、伤亡或其它因素无法履行航行职责,导致船舶操纵失控;4. 船舶遇到航道堵塞、导航误差或其它操作失误,无法确保安全通行;5. 船舶遭受恶劣天气或海洋气象条件影响,无法安全航行或继续航行。

中国船级社 适航证书

中国船级社 适航证书

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简称CCS)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也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之一。

其主要职责是为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入级服务,并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进行法定检验。

对于从事国内航行的船舶,中国仍然采用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适航证书。

在中国,如果一艘船舶要取得适航证书,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船舶登记证书:这是证明船舶所有权及国籍的基本文件。

2. 船舶国籍证书:表明船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地位。

3. 船检证书:包括船体入级证书和轮机入级证书等,由船舶检验机构颁发,证明船舶在设计、建造和维修方面符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除了以上三证外,私人游艇还需要向属地的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

年度检验合格后,会在适航证书上签署,以确认船舶持续保持适航状态。

此外,如果是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备有国际航行必备的法定证书。

请注意,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通常有限制,到期前需要进行年检或其他定期检查以维持有效。

内河船适航范围

内河船适航范围

内河船适航范围内河船适航范围是指在特定的水域和气象条件下,内河船只能够安全航行的能力范围。

内河船适航范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船只的尺寸、结构、设备、船员素质、航道条件、气象条件等。

内河船只适航范围的具体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都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船只的尺寸和结构:船只的尺寸和结构对适航范围有直接影响。

一般来说,船只越大,其适航范围就越广,因为大船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抗风浪能力。

船只的结构也必须符合相关规范,以确保在各种气象条件下都能保持稳定。

2. 船只的设备和性能:船只的设备和性能也是影响适航范围的重要因素。

例如,船舶推进系统、导航设备、通讯设备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船只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

3. 船员素质:船员的素质和经验对适航范围也有很大影响。

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格,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实践经验,才能确保在各种复杂条件下都能熟练、准确地操作船只。

4. 航道条件:航道条件是影响内河船只适航范围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的航道有不同的水深、宽度、弯曲度、障碍物等条件,船只必须能够在这些条件下安全航行。

此外,航道的水文和地质条件也会对船只的适航范围产生影响。

5. 气象条件:气象条件是影响内河船只适航范围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极端天气和恶劣气象条件可能会对船只的航行造成威胁,因此船只在设计和建造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

例如,强风、暴雨、冰冻等恶劣气象条件可能会对船只的安全航行造成影响。

在确定内河船只的适航范围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例如,一艘在内河中安全航行的较小船只可能无法在海洋环境中安全航行,因为海洋环境更加复杂和危险。

同样地,一艘设计用于海洋环境的较大船只可能不适合在内河中航行,因为内河环境中的水深、宽度、障碍物等条件可能与船只的设计和性能不匹配。

因此,在选择船只时,需要考虑其适航范围和适用环境,以确保安全和经济地完成运输任务。

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内河船只的适航范围,例如:6. 水文和地质条件:不同地区的水文和地质条件也可能对船只的适航范围产生影响。

船舶适航方案

船舶适航方案

船舶适航方案1. 引言船舶适航方案是指确保船舶能够安全、有效地在特定水域中航行的一套规定和指导方针。

适航方案主要包括小型船舶和大型船舶的适航标准、设计要求、航行规则等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船舶适航方案的相关内容。

2. 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小型船舶适航方案是指针对小型船舶制定的适航标准和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可能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船舶结构安全:小型船舶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需要满足特定的结构安全要求,以确保船体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动力系统要求:小型船舶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动力系统的要求,例如发动机的功率、燃料类型等,以确保船舶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航行的需求。

•船舶设备要求: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船舶设备的要求,例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3. 大型船舶适航方案大型船舶适航方案与小型船舶适航方案类似,但由于大型船舶的规模更大、航行范围更广,适航方案在某些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

大型船舶适航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结构和材料:大型船舶的结构和材料要求更加严格,以确保船体的强度和稳定性。

船舶的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各种力的影响,例如海浪、风力等。

•船舶装备和系统:大型船舶的装备和系统要求更加复杂,例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动力系统等。

这些设备和系统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

•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大型船舶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的规定。

这些规则和标准通常是根据国际标准或国内法规制定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遵守相应的规定,保障安全。

4. 船舶适航方案的重要性船舶适航方案对于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适航方案提供了一套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帮助船舶保持适当的工作状态,以应对各种可能的危险情况。

适航方案还确保船舶满足国际和国内法规的要求,遵守航行规则,保护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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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适航的条件(一)【内容提要】船舶的适航性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之一。

适航就如同一条线,以各种形式贯穿整个海商和海事法。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对船舶和港口都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保安规定,这同时也为船舶的适航提出了新的标准。

因此,了解和研究适航的内容和要求,不仅是承运人履行“最低法定义务”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海上安全,提高航运能力的需要。

本文以此出发,探讨了船舶适航的条件,并且结合公约的规定,说明了船舶在适航方面的新趋势。

【关键词】适航责任期间Abstract]SeaworthyisthebasicprincipleofMaritimeLaw.AccordingtoChineseMaritimeLawandHague -VisbyRules,tomaketheshipseaworthyisthegeneraldutyofthecarrier’s.NowSOLAS74,ISPSRulesandI SMrulesdefinenewstandsfortheship’sseaworthy.Learningtheconditionsofseaworth yisnotonlyimpo rtantintheory,buthasgreatvalueinpractice.Thisarticleintroducesthedifferentconditionsofship’sseaw orthy,andindicatesthenewdevelopmentaccordingtotheinternationaltreaties.Keywords]Seaworthythetimeofliability一、引言船舶的适航性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之一。

适航就如同一条线,以各种形式贯穿整个海商和海事法。

比如,在《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就是一项承运人应尽的义务。

在光船租赁和定期租船合同中,使船舶适航是一项绝对的义务。

在拖航合同中,适航为一项保证。

而在雇佣船员、买卖船舶、海上保险等合同中,适航是一项默示的保证。

另外,在船舶所有人要求货主分摊共同海损时,其前提是他必须已经尽到了适航的义务。

【1】近几年来,出于对海上安全的考虑,在美国的积极倡议下,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2年12月31日在“海上保安外交大会”上通过了涉及海上保安内容的《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SOLAS公约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该修正案和规则针对船舶和港口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保安规定,同时也为船舶的适航提出了新的标准。

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生效,也对适航提出了新的条件。

因此,了解和研究适航的内容和要求,不仅是承运人履行“最低法定义务”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海上安全,提高航运能力的需要。

二、船舶适航的内容我国《海商法》第47条对船舶的适航做了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这一规定与《海牙规则》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基本相同。

第四十七条对船舶适航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四点涵义:1.船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即能够抵御航次中通常出现的或能够合理预见的风险。

要求船舶在船体、构造、性能和设备等方面具备在特定航次中安全航行并且抵御通常出现的海上危险。

船舶备有适航证书,在法律上并不能必然地证明船舶适航。

但是船舶如果未备有相应的有效适航证书,则可以断定船舶是不适航的。

1983年,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在“塔奇”(Tachi)一案判决中就明确指出:“不管怎样,外国政府的船级社或按照海上生命安全公约所颁发的有关证书本身并不能证明船舶适航。

”【2】仅凭借适航证书并不能证明船舶适航,其原因有二:一是验船师验船以及颁布适航证书可能有疏忽或者过失;二是在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间之内,可能由于发生新的情况而导致船舶实际不适航。

船舶适合于航行的一项基本要求就是船舶能够抵御通常发生的海上危险。

怎么样确定航程中的通常危险,又往往是决定承运人能否免责的一个关键问题。

《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3)所规定的免责原因是“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灾难、危险或意外事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海难。

显而易见,船舶适合航行,并不要求船舶能够抵御这类属于不可抗力性质的海难。

因此,必须把通常的危险与海难明确区别开来。

例如,在冬季的北大西洋上,八、九级的大风是司空见惯的,因而只能认为是通常危险。

是在日本海峡上,八九级的大风可能被认为是海难。

因为八九级的大风在日本海峡上是非常罕见的。

2.船员配备、船舶装备和船舶供应适当。

所谓船员配备适当是指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

合格船员的含义有二:一是这些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①二是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也就是要能够胜任工作。

②关于船舶装备适当。

船舶装备适当是指船舶要适当地备有航海所需要的各种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文件如海图等。

船舶究竟应当装有哪些仪器和装备有哪些文件才算适当,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

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船舶未装有雷达,不能说是船舶装备不适航,但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中却已经规定一切远洋商船都必须安装雷达。

关于船舶供应适当。

船舶供应适当是指船舶在航行中要备有适当的燃料、淡水、粮食、药品以及供应品。

船舶的燃料供应是否适当,是经常引起纠纷的一个问题。

船舶一般必须保证备足保证全航程所需要的燃料。

燃料不足或者燃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都可以被视为不适航。

在长途旅行时,自然不可能将整个航程所需要的燃料一次备足,但是至少要备足从起运港到下一停靠港所需要的燃料。

对于船舶供应品,也可以采用分段补充的方法。

【3】3.船舶适货。

船舶适货是船舶适航的另一重要内容。

船舶适货要求承运人正确装载、积载、保管和照料货物。

就积载货物而言,承运人应当考虑到船舶的总体安全,避免因为配载重心偏离,使得船舶丧失稳定性,避免超载和不平衡装载而对船体结构强度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船舶不适航。

就保管和照料货物而言,承运人必须保证船舶符合运输特定货物的特殊要求,即船舶适航不仅是指船舶自身的安全航行能力,而且船舶应当具备将所载运的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的合理能力。

船舶适货要求承运人正确装载、积载、保管和照料货物。

就积载货物而言,承运人应当考虑到船舶的总体安全,避免因为配载重心偏离,使得船舶丧失稳定性,避免超载和不平衡装载而对船体结构强度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船舶不适航。

就保管和照料货物而言,承运人必须保证船舶符合运输特定货物的特殊要求,如保持一定的温度和通风等,否则,船舶就是不适宜收受、运送和保管该特定货物。

曾经有一个案例,承运人将罐头和毛织品装入同一货舱。

罐头需要间断的通风,而毛织品则需要连续通风。

船抵达目的港后,发现因为航行中的连续通风导致罐头遭到损害。

法庭认为,承运人应当了解这批货物的不同特性和不同的通风要求。

承运人将两种要求采取不同通风措施的货物堆放在同一货舱,应当视为船舶不适航。

三、船舶适航的时间和对承运人主观状态的要求关于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义务应从何时开始并从何时终止,国际航运历史上曾经有过“阶段论”的观点,即船舶在航次的每一阶段,都必须适航。

③我国《海商法》仿效《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承担适航的义务。

即在开航以后船舶不适航不是承运人的责任。

具体而言,所谓开航前,应当是指开始装货之时;开航时,是指船舶离开锚地之时。

但是适航的时间并不仅仅指开始装货之时与开航时这两个孤立的时间段,而是指从开始装货至开航这一整段时间。

但是在这整段时间之内,对不同的阶段,比如装货和开航阶段,对适航有不同的要求。

在开始装货之时,仅要求船舶适于接收货物并能经受装货阶段的一般风险;在开航之时,还必须要求船舶经得住航程中可能遭遇到的一般风险。

如果装货完毕后还有一个停泊等待开航的阶段,则船舶应当适于开航前的停泊。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主观上承运人只要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就可以了,但是对什么是“谨慎处理”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必须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知道。

一般认为,“谨慎处理”要求承运人作为一名具有通常技能,并且谨慎行事的船舶所有人,采取各种为特定情况所合理要求的措施。

英国上诉法院认为,检验是否克尽职责就是要看承运人以及其雇员或者代理人或者独立合同人是否运用了所有合理的技能或者谨慎使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适航。

在实践中,承运人可能会让雇佣人或者代理人或者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独立合同人履行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因为他们有使得船舶适航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理论上,这是当事人对其受雇人员、代理人在受雇范围之内或者代理权限范围之内,④为其利益所做的行为负责这一原则所适用的结果。

1961年英国“MuncasterCastle”轮案中,英国上议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判定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承担的一项不能由他人取代的义务。

承运人雇佣他人履行义务的时候,应当对他人履行义务的过失负责。

⑤四、关于船舶适航条件的新发展为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身伤害或生命损失以及财产损失,国际海事组织在1993年第十八届大会上通过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并于1994年5月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新增第九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使ISM 规则成为强制性规则。

ISM规则的核心是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程序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它是由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活动过程和资源所组成,以文件的形式落实其管理程序,以保证岸上及船上涉及安全和环保的条件、活动和任务都能按照法规和船公司的要求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审核和检查。

ISM规则的实施,使得船舶适航的标准更加严格。

【4】首先,在使船舶适航的时间上。

根据《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我国《海商法》以及大多数航运国家的海商法的规定,适航义务的责任期间是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

而ISM规则第十条船舶和设备的维护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部分中规定:船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各种程序应保证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这样,船公司提供适航船舶义务,从时间角度上就大大扩展了范围,要求船公司保证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其次,在船舶配备船员的要求上,如上所述,只要船公司在数量上配备满足船舶正常航行操作要求的船员,在质量上船员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胜任工作,身体健康,具有通常要求的知识与技能,就认为是达到要求。

但由于国际海事组织充分认识到人员的素质对于保障安全、减少事故的重要意义,所以ISM规则在配备船员方面对公司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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