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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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检实施方案

动检实施方案

动检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动物检疫是维护国家畜牧业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动检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动物检疫体系,确保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原则:科学合理、严格执行、全面覆盖、务实高效。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动检计划: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情况和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制定全面的动检计划,明确检疫区域和检疫对象。

2. 资源准备:保障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确保动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宣传教育:开展动检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养殖户和居民的动检意识,促进动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实施检疫:根据动检计划,对指定区域内的动物进行定期检疫,及时发现并控制疫情的蔓延。

5. 数据统计:建立动物检疫档案,对每次检疫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6. 风险评估:定期对动检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动检实施方案。

四、保障措施1. 人员培训:对从事动检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动检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装备更新:及时更新动检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检测。

3. 协作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动检工作的合力,提高动检工作的综合效能。

4. 风险防范:加强对动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保动检工作的安全进行。

五、评估与反馈1. 定期评估:对动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动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收集反馈:及时收集养殖户和居民对动检工作的反馈意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动检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六、总结动物检疫工作是保障国家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动检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开展动检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希望各地动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动检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动检工作水平,为国家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流程

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流程
7热 应 激 的 综 合 防 治措 施 7 . 1 鸡 舍 房 顶 喷 白 色 漆 或 涂 白水 泥 . 以减 少 热 量 的 吸 收 ; 也
鸡 耐寒 怕热 。 缺乏汗腺 . 并 且体温高 . 全 身 被 覆 羽 毛 虽 然 保
温 却 不 利 于散 热 . 鸡主要靠呼吸系统散热来调节体温 . 故 抗 热 能
取各种防暑降温措 施 . 加强饲养管 理 . 提高饲料 营养 , 给 鸡 只 提
供最 佳 生 产 、 生 活环 境 , 让 其 发 挥最 佳 生 产 性 能 。
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的流程
汲方嵘
( 安徽 省马鞍 山市郑 蒲港新 区姥桥 镇 畜牧兽 医站 , 安徽 马鞍 山 2 3 8 2 6 1 )
当舍内温度超过 3 2 ℃以上时 , 鸡便开始 张嘴呼 吸 . 出 现 热
性喘息 , 呼 吸加 快 、 变浅这是因为 口腔中血管丰 富 . 身 体 内 多 余 的热量便可从 1 7 1 腔排 出, 以利 降 低 体 温 ; 同时禽体 站立 、 双 翅 下 垂张开 . 这 样 就 增 加 了散 热 面 积 和 降 低 羽 毛 的 绝热 效 能 . 加速 了 体热 的散 发 ; 与此同时 , 鸡 只也 会 大 量 饮 水 , 加 速 血 液循 环 , 进 行 散热 , 但 是 多 余 的 水 份 也 会 随 粪 便排 出造 成顽 固拉 稀 : 另 外 鸡 只 肉垂 、 鸡冠等机体浅层的血管舒张 。 加 速 散 热 。如 果 舍 温 长 时 间 超过 3 5 ℃以 上 . 鸡 只 的 上述 代 偿 功 能 便 会 失 去 作 用 . 造 成 热 应 激
今日畜牧 兽 医
就 不 能 通 过传 导 、 对流 、 辐射 散热 , 只能靠呼吸 、 排粪 、 排尿散热 ;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规范化流程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规范化流程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规范化流程一、实验室环境准备1.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2.实验室消毒,减少环境中的污染源。

二、实验前准备1.确定实验目标和检测方法。

2.根据实验需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试剂。

3.对试剂和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规定标准。

三、动物准备1.根据实验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实验动物。

2.对动物进行饲养管理,确保其健康状态。

3.对动物进行标识,便于管理和追踪。

四、样本采集1.根据实验要求,选择合适的部位和方法采集样本。

2.采集样本时要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

3.采集的样本要放入适当的容器,并及时送到实验室进行处理。

五、实验操作1.根据检测方法,对样本进行处理和处理。

2.操作时要注意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确保可重复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4.在实验过程中,记录实验数据和观察结果。

六、实验室安全1.操作人员要穿戴安全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和吸入有害物质。

2.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试剂的储存状态。

3.处理实验废物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七、数据分析和结果判定1.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2.结果的判定需要根据检测方法的标准和参考值进行对比。

3.结果的报告应写清楚实验条件、方法、结果和结论。

八、实验后处理1.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2.对实验废物进行妥善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3.整理和归档实验记录和数据。

最后,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规范化流程能够提高实验室操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步骤

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步骤

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步骤动物检验检疫服务是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全球化时代,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增加了检疫的需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步骤,以使读者了解它的重要性和运作方式。

玛丽是一位从事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兽医师。

她在每天的工作中负责检验和鉴定进入国家的动物和动物制品,以确保它们符合国家的进口标准,并保护国内人类和动物的健康。

以下是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基本工作流程和步骤:1. 登记和申报:进口动物和动物制品的所有者首先要在进口前向当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登记和申报。

他们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进口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来源。

2. 文件审核: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到的申报文件对其进行审核。

文件包括健康证明、兽医检验报告、出口国家的认证和其他相关文件。

审核的目的是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抽样检验:在动物和动物制品到达入境口岸后,兽医师将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检验的目的是检测是否存在潜在的病原体或有害物质。

抽样检验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包括生物学检测、化学分析和遗传检测来完成。

4. 检疫鉴定:兽医师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对进口物品进行检疫鉴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进口标准。

检疫鉴定可以包括外部观察、生理指标检测和病理解剖等多种方法。

5. 检疫处理:如果进口物品被发现存在问题,比如携带疾病或超过容许的有害物质含量,兽医师会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进行相应的检疫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退运、销毁或进行消毒处理等。

6. 检验报告发布:兽医师将检验结果编制成检验报告,并在指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发放。

检验报告中包括有关进口物品的详细信息以及检验结果和建议。

7. 监管和追踪: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申报通过并符合进口标准的物品进行登记和追踪。

这有助于确保进口物品的来源可追溯,以及在进口后的安全监管。

以上是动物检验检疫服务的主要工作流程和步骤。

这些步骤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预防有害病原体和有害物质的传播,以及保障国家的食品安全。

简述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

简述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

简述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进行检查、隔离、观察和治疗等程序,以保证其健康并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动物检疫是保障国家动物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能有效防止严重的疫病传播,保护动物生命与健康,同时也防止动物疾病传播对人类的危害。

一、进口动物证明文件的审核进口动物必须有完备的证件——由进口国家动物卫生管理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文件、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和放行单,需要对这些证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

审核主要涉及动物来源国家的动物疫情、相应的检疫规定、动物是否健康等,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必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在审核中,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通知进口方或动物检疫部门进行疫情监测、隔离和检测。

二、动物检查与隔离检疫部门主要对进口动物进行身体检查,包括观察体型、毛发、精神状态、气味和呼吸等情况,对存在异常的动物进行隔离,以确保其不会对国内动物造成危害。

检疫部门对进口动物进行检查后,批准其进入国境,并对进入的动物加以隔离,进行更全面的健康状况检查。

三、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是检疫中的重要部分,能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及科学的检测方法确认动物是否感染动植物疫病,检测动物是否能进行货物交换。

实验室检测的内容主要有:观察动物是否患病,肉毒杆菌检测,细菌和病毒检测,寄生虫检测等。

这些检测内容不仅限于对进口动物进行的检测,对出口动物也需要经过相应的检测才能出境。

四、隔离观察对于检疫检测出异常情况的动物,检疫部门会对其进行隔离观察。

观察周期至少为28天,确保动物是否患病。

针对不同的疫病,隔离时间也不尽相同。

有些严重疫病,隔离时间可以长达数月之久。

五、治疗、清除和销毁针对患病动物,在检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治疗或清除,确保疫病不会继续扩散,防止疫情的暴发和扩散。

对于发现的疫病病例,必须严格掌握病情和病毒进展情况,隔离和清除是必须进行的措施。

总之,动物检疫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健康,也能保障人类健康,减少潜在的风险和负担。

简述动物检疫及工作程序

简述动物检疫及工作程序

简述动物检疫及工作程序作者:邱冬梅王锋歌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7年第10期[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251-011 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从这个定义来看,动物检疫包括五层含义:1.1 动物检疫的目的。

目的就是预防控制疫病,防止疫病扩散蔓延,最终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类健康。

1.2 动物检疫的法定性。

法定机构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法定人员为官方兽医。

1.3 动物检疫的范围是动物和动物产品。

这里的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猫、犬、蜜蜂等;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子、鸵鸟等;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动物产品是指供人食用、繁殖用、饲料用的动物源性产品,主要包括精液、胚胎、种蛋、卵和未经加工的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头、蹄、骨、内脏、血液、脂肪等以及可能传染疾病的蛋和奶。

1.4 法定的检疫方法:以感官检查为主,实验室检测为辅(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1.5 动物检疫的法定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法定明确了的检疫项目主要有:猪6种: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牛5种: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炭疽、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羊5种:口蹄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炭疽;鹿、骆驼3种:口蹄疫、布病和结核病;鸡、鸭、鹅、鸽子等11种: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喉气管炎、支气管炎、法氏囊、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鸡球虫病,马立克病;马、驴、骡等4种:马传贫、马鼻疽、马鼻腔肺炎;蜜蜂5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蜂螨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犬7种:狂犬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猫2种:猫犬病和猫瘟;兔4种:兔瘟(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动物检疫流程

动物检疫流程

动物检疫流程一、饲养单位或农户的家畜家禽因种用、上市或调运离开产地前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检疫开饲养地时,要提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设立的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报告,提出检疫申请。

无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一律禁止交易、屠宰和运输。

二、动物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度。

养殖户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进行产地检疫,1、申请方式:到点申请、电话申请、书面申请2、申请时间:(1)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2)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提前15天;(3)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

临床现场检疫:1)群体检查与个体检查:①查物:核对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种类、品种、数量,是否有免疫耳标②三观一察“三观”是指临床检查中对动物群体的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的观察。

一察”是指个体检疫:通过对个体动物的问诊、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和嗅诊等,分辨出健康家畜和病畜。

对种用、乳用、实验动物及役用动物除临床检查外,按检疫要求进行特定项目的实验室检验, 2)实验室检疫:主要有病原学检查、免疫学检查、病理组织学检查等。

养殖户凭防疫员出具的免疫证到报检点办理产地检疫证。

《动物免疫证》的适用范围:用于证明已经免疫后的动物,由实施免疫的人员填写,在免疫后发给畜主保存。

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牲畜运输的交通要道设立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依法对运输的动物及产品进行检疫,按规定收费。

四、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检疫的结果: ①合格, ②不合格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理①对在县境内进行交易的动物,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②对运出县境的动物,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③对运载动物的车辆、装载用具,官方兽医要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洗、消毒后出具《动物或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对污染的场地进行装前或卸后消毒。

1)经检疫不合格的不予出证;2)发现动物传染病时,要隔离动物,并立即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按规程对患病动物实施生物安全处理;对污染场地、用具实行严格消毒。

动物检疫程序

动物检疫程序

动物检疫程序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国家对动物实行报检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一、产地检疫:1.1了解当地疫情,确保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

1.2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项目,动物必须处在免疫有效期内。

1.3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1.4畜禽的个体检查:检查精神外貌、营养状况、运动姿势、皮肤温度、弹性,听诊心、肺、胃、肠区的声音,检查体温、脉搏、呼吸数。

1.5畜禽的群体检查:检查精神状况、外貌、立卧姿势、运动状态、饮食状态、排泄物的颜色、气味。

1.6必要时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

1.7经过以上6项指标检查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8对动物的生产、原毛、绒等产品的检疫,原产地无规定疫情,并按规定进行消毒。

1.9**、胚胎、种蛋的供体达到动物健康标志。

1.10骨、角等产品原产地无规定疫情,按规定消毒。

1.20达到以上指标的,出具《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二、屠宰检疫:2.1收购、运输、屠宰的动物必须具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2.2动物检疫员负责对待宰的动物查验收缴《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本县境内的动物:查看《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否完备和有效,证物是否相符。

本县境外的动物:查看《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

2.3动物屠宰检疫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对头、蹄、酮体、内脏进行统一编号,对照检查。

三、办理检疫证明:3.1出县境动物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县动物检疫站办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对运载动物车辆消毒后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3查验《动物免疫证》办理《非疫区证明》。

2.4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加盖验讫印章。

2.5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非洲猪瘟的检疫技术
了解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特征包括传播途径、易感动物、潜伏期等。 掌握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以便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掌握非洲猪瘟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病原学检测和血清学检测。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检疫确保安全有效地控制疫情。
牛结核病的检疫技术
检测方法:采用结核菌素皮内注射试验 检测时间:通常在注射后48-72小时进行观察 检测结果:根据皮肤反应判断是否感染结核病 处理措施:对感染结核病的牛进行隔离、治疗或扑杀
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机制确保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 对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规范
结果判定:根 据检测结果判 断是否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
处理措施:对 感染禽流感的 病禽进行扑杀、 无害化处理并 对养殖场进行
消毒处理
猪瘟的检疫技术
采样方法:采集病猪的鼻液、血液、组织等样本 检测方法:采用PCR、ELIS等方法进行检测 结果判断:根据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感染猪瘟 处理措施:对感染猪瘟的猪进行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
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病发生情况 如疫区、疫点、疫源等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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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 检测如病毒分离、血清学检测等
防控措施: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 隔离、消毒、扑杀等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检疫技术
采样方法:采 集病禽的呼吸 道、消化道、
血液等样本
检测方法:采 用荧光定量
PCR、ELIS等 方法进行检测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一、动物产地检疫申报
1、出口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出口动物肉类产地的申报信息及检疫凭
证由动物产地检疫站按照《动物检疫申报格式》(SPSS/Q/1405号)申报
至检疫门类系统,然后经审核出具“出口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2、进口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根据国家动物检疫相关要求,进口兽类
产地的检疫审核程序也严格实施,进口兽类产地的申报信息亦需按照《动
物检疫申报格式》(SPSS/Q/1405号)申报至检疫门类系统,经审核出具“进口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二、动物产地检疫检疫流程
1、检疫前准备:动物产地检疫站应根据出入境动物检疫申报表的要求,收集动物及其产地信息,对动物检疫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检疫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站应当按照《动物检疫法》中规定的具
体检疫措施对动物进行检疫,包括对活体动物采取物理检疫、病原学检疫、生物检疫等手段,并根据动物检疫结果,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3、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地检疫站应当按照《动物检疫法》的规定,在检疫结束后,及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

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

动物检疫的基本程序
动物检疫是保障畜禽养殖业、食品安全、预防疫病传播的一项重
要工作。

基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一、检疫前准备
检疫前应对检疫场地、工具设备、检疫人员、防护用品等进行全
面检查和准备。

检疫人员需要熟悉规章制度和检疫流程,并穿戴好防
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工作服等,以避免疫病的传播。

二、畜禽登记
检疫人员需要在检疫之前进行畜禽登记,收集相关信息,包括畜
禽的品种、数量、来源、运输工具等。

并对其他可能传播疫病的物品,如载体、堆肥、工具等进行登记。

三、检查检疫
检查检疫是检疫工作的核心步骤。

检疫人员需要对畜禽进行全面
检查,包括外观、精神状态、呼吸道、胃肠道、皮肤、抗体检测等。

同时,还需对胴体、蹄部、毛发、粪便等进行取样检测,确保不漏过
疫病的任何症状。

四、疫情报告
检疫人员需要在发现疫病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动植物
卫生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隔离、扑
杀灭绝等。

五、检疫处理
检疫处理是对已检疫畜禽的处理步骤。

如果检疫结果为合格,则
可以放行。

如果检疫结果为不合格,则需要按规定进行隔离、扑杀、
消毒处理。

同时还要对运输工具、堆肥、其他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避免疫病的传播。

总之,动物检疫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检疫程序和
规章制度。

只有通过科学检疫控制,才能有效的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食品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4.3.2检查内容4.3.2.1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4.3.2.2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4.3.2.3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4.3.2.4出现高热稽留呕吐结膜充血粪便干硬呈粟状附有黏液下痢皮肤有红斑、疹块指压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丹毒。4.3.2.5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继而哮喘口鼻流出泡沫或清液颈下咽喉部急性肿大、变红、高热、坚硬腹侧、耳根、四肢内侧皮肤出现红斑指压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肺疫。4.3.2.6咽喉、颈、肩胛、胸、腹、乳房及阴囊等局部皮肤出现红肿热痛坚硬肿块继而肿块变冷无痛感最后中央坏死形成溃疡颈部、前胸出现急性红肿呼吸困难、咽喉变窄窒息死亡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炭疽。4.4实验室检测4.4.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4.4.2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4.4.3省内调运的种猪可参照《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5.检疫结果处理5.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5.2.1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5.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5.2.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2.4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畜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5.3生猪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6.检疫记录6.1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6.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6.3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马属动物含人工饲养的同种野生马属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属动物的产地检疫。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2.检疫对象马传染性贫血病、马流行性感冒、马鼻疽、马鼻腔肺炎。3.检疫合格标准3.1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3.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养殖档案相关记录符合规定。3.4临床检查健康。3.5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4.检疫程序4.1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4.2查验资料4.2.1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近期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免疫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

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2、《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GB16550-1996)3、《猪瘟检疫技术规范》(GB16551-1996)4、《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57-1996)5、《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6、《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8、《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6569—1996)等。

通过学习、实践,使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检疫技术;未掌握以上检疫技术规程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三)准备检疫用品。

1、携带检疫箱,箱内应当有检疫刀钩、体温计、听诊器、剪刀、镊子等。

2、携带有关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表格(见附件)。

未携带检疫用品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第二步:做好检疫申报的受理工作(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3、拟调出时间;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第三步: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施动物检疫。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1. 简介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是在生猪屠宰过程中,为了确保生猪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2. 检疫操作程序2.1 检疫前准备工作在进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确定检疫场所:检疫场所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设有相应的检疫设施和设备。

•确认检疫人员:检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准备检疫工具和设备:如体温计、注射器等。

2.2 检疫操作流程生猪屠宰检疫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动物入场检疫:生猪到达屠宰场时,首先进行入场检疫,检查猪只的体温、外观和行为等指标,排除疾病或异常情况。

2.手术宰杀前检疫:在手术宰杀前,对生猪进行再次检疫,包括检查猪只的呼吸、心跳等生理指标,确保安全宰杀。

3.屠宰后检疫:宰杀完成后,对猪只进行屠宰后检疫,包括检查内脏器官、肉品表面等,排除潜在疾病。

4.检疫记录和报告:对每一头猪只的检疫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疾病检测结果和处理措施等。

2.3 检疫技术要求在进行生猪屠宰检疫时,需要遵循以下技术要求:•专业知识和技能:检疫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猪只的健康状况。

•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使用准确可靠的体温计、注射器等工具和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遵循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确保每个步骤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卫生防护措施:检疫人员必须遵循卫生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合理使用药品:对于检测出疾病的猪只,需要按照规定使用药品进行治疗,保证猪只的健康和肉品的安全性。

3. 检疫操作的意义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的意义在于保证生猪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减少病原体的传播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通过严格执行检疫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疾病,确保生猪产品的卫生安全。

4. 总结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是保障生猪产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简述动物检疫及工作程序

简述动物检疫及工作程序

2017 年第 5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251科研◎畜牧兽医1 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从这个定义来看,动物检疫包括五层含义:1.1 动物检疫的目的。

目的就是预防控制疫病,防止疫病扩散蔓延,最终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类健康。

1.2 动物检疫的法定性。

法定机构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法定人员为官方兽医。

1.3 动物检疫的范围是动物和动物产品。

这里的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猫、犬、蜜蜂等;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子、鸵鸟等;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动物产品是指供人食用、繁殖用、饲料用的动物源性产品,主要包括精液、胚胎、种蛋、卵和未经加工的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头、蹄、骨、内脏、血液、脂肪等以及可能传染疾病的蛋和奶。

1.4 法定的检疫方法:以感官检查为主,实验室检测为辅(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1.5 动物检疫的法定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法定明确了的检疫项目主要有:猪6种: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牛5种: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炭疽、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羊5种:口蹄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炭疽;鹿、骆驼3种:口蹄疫、布病和结核病;鸡、鸭、鹅、鸽子等11种: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喉气管炎、支气管炎、法氏囊、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鸡球虫病,马立克病;马、驴、骡等4种:马传贫、马鼻疽、马鼻腔肺炎;蜜蜂5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蜂螨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犬7种:狂犬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猫2种:猫犬病和猫瘟;兔4种:兔瘟(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检验检疫]动物检疫的程序.

[检验检疫]动物检疫的程序.

[检验检疫]动物检疫的程序.第一篇:[检验检疫]动物检疫的程序.[检验检疫]动物检疫的程序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是《检疫法》的立法宗旨。

动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是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

下面以进境动物、动物产品为例,简单介绍我们的执法程序:一是检疫审批。

对输入或过境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必须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许可证,以防止进口企业不了解国外疫情和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盲目进口,在货物抵达口岸时因违法违章而被退货或者销毁,造成经济损失。

通过实施地方局预审和总局审批的两级审批制度,有效降低了带疫货物入境的几率,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是境外预检。

对进境种用动物,派出专家到输出国了解产地疫情情况,监督输出国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动物健康议定书,是进境动物检疫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对防止动物疫病疫情传入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

目前该项措施已逐渐引申到其他高风险、敏感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

三是检疫报检。

对进境或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

对报检单证的审核是货物入境查验的第一关,我局制定了严格的报检规定和程序。

通过对许可证和国外官方检疫证书的审核,绝不允许不符合规定的货物通关入境。

四是现场检疫和隔离检疫。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整个动物检疫的主要环节。

在货物抵达进境口岸时检疫人员登机、登船或到货物停放地进行现场检疫,通过核对货证、查验运输记录、现场检查和实施防疫消毒处理,将不合格货物阻截于国门之外。

对输入动物的,通过现场检疫不能完全确定货物是否带疫,还将实施隔离检疫,必要时按规定抽样进行实验室检疫,使通过进境动物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降至最低。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精)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精)
5、对经临床检查健康、证物相符的动物,允许进入屠宰场待宰。
6、待宰期间随时观察待宰动物的健康状况,屠宰前逐头(只)进行临床检查,经检查健康的动物,填写《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格式见附表5)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核定的、经宰前检疫合格的动物数进行屠宰。
7、对入场前和待宰期间检查出的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根据定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单位,同时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通知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患病动物进行追踪溯源。
本通知在小时内有效。
动物检疫员:
年 月 日 时
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
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屠场)NO.

你(单位)申报屠宰的动物(猪、牛、羊、禽),共计头(只、羽、匹),经宰前检查合格,可以屠宰。
本通知在小时内有效。
动物检疫员:
年 月 日 时
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
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8、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前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6),本次宰前检疫工作结束。
(三)动物宰后检疫按照以下顺序同步进行。
1、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的要求实施。

宰前检疫的步骤及内容(精)

宰前检疫的步骤及内容(精)

宰前检疫的步骤及内容宰前检疫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从畜群中迅速检出病畜禽,这就要求检疫人员不仅要有熟练的技术,而且必须做好宰前检疫的组织工作。

宰前检疫,大致可以分为预检、住检、送检三个程序。

一、预检预检是屠畜由产地运到屠宰加工企业时进行的检疫。

预检是防止疫病混入的重要环节,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验讫证件、了解疫情检疫人员首先向押运人员索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并亲临车、船,仔细观察畜群,核对屠畜的种类和数量。

若屠畜数目有出入,或有途病途亡现象,须查明原因。

若产地有严重疫情流行,或途中病死较多,或发现有疫情,或有疫情可疑时,应将该批屠畜立即转入隔离栏圈,进行详细临诊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诊断,待疫病性质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视检屠畜、病健分群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合格的畜群允许卸下,并赶入预检圈。

此时,检疫人员要认真观察每头屠畜的外貌、运动姿势、精神状况等。

如发现异常,立即涂刷一定标记并赶入隔离圈,待验收后进行详细检查和处理。

赶入预检圈的屠畜,必须按产地、批次,分圈饲养,不可混杂。

3、逐头测温、剔出病畜进入预检圈的牲畜,要给足饮水,待休息4h后,再进行详细的临诊检查,逐头测温。

经检查确认健康的牲畜,可以赶入饲养圈。

病畜或疑似病畜则赶入隔离圈。

4、个别诊断、按章处理被隔离的病畜或可疑病畜,经适当休息后,进行详细的临诊检查,必要时辅以实验室检查。

确珍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住检预检合格的屠畜,在宰前饲养管理期间,检疫人员要经常深入圈舍观察。

发现病畜或可疑病畜应及时挑出。

三、送检进入饲养圈的健康屠畜,经2-3d 的饲养管理之后,可送去屠宰。

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病畜进入屠宰线,避免污染屠宰加工车间,在送宰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外貌检查。

送检认为合格的屠畜,签发宰前格疫合格证,送候宰圈等候屠宰。

动物检疫学——第二章动物检疫程序与方法

动物检疫学——第二章动物检疫程序与方法
47
• 在检查眼结膜的同时,检查天然孔及分泌 物等,眼角有大量分泌物是眼结膜分泌亢 进的表现,见于结膜炎、感冒、钩端螺旋 体病、牛恶性卡他热等。 • 口腔黏膜有水疱或烂斑,可提示口蹄疫或 猪传染性水疱病; • 猪鼻盘干燥或干裂,应注意有无热性疫病; • 马鼻黏膜的冰花样瘢痕,则是马鼻疽的特 征病变。
14
2、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的目的 • 流行病学调查是要查明动物疫病发生的原因、 传播条件、流行规律,并拟出有效的防制措 施。 • 流行病学分析是应用流行病学调查材料,进 行加工整理,综合分析,得出流行过程的客 观规律,并对预防扑灭措施做出正确的评价。 • 流行病学分析从调查材料中找出规律,用以 指导防疫实践。
35
2、 器械视诊 借助器械观察动物自然孔腔内的病理 变化,如使用手电筒、鼻镜、直肠镜等 各种照明、反射和内腔视诊器械。
36
检查内容
A 、精神状态的检查 • 健康动物两眼有神,反应敏捷,动作灵活,行 为正常; • 若有过度兴奋或抑制,则表现中枢神经机能紊 乱。精神兴奋的动物,表现惊恐不安,狂躁不 驯,甚至攻击人畜,多见于侵害中枢神经系统 的疫病(如狂犬病、李氏杆菌病等)。
12
第二节 动物检疫的基本方法
• 常用的检疫方法有流行病学调查、临诊检 查、病理学检查、病原学检查和免疫学检 查法等方法。 • 这些方法并非在检查每一种疫病时、每次 诊断都要用上,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应 用其中几种方法。
13
一、流行病学调查
1、流行病学的概念 • 流行病学是研究动物群体某种疫病的发生、 发展以及消灭规律的科学,即研究动物疫病 流行过程的规律。
24
1
群体检查
• 群体划分:同一来源、同一批次、或同 一圈舍的动物化为一群。禽、兔、犬还 可以按笼、舍划分。运输检验时,可以按 车、船、仓等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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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

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2、《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GB16550-1996)
3、《猪瘟检疫技术规范》(GB16551-1996)
4、《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57-1996)
5、《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
6、《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
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8、《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6569—1996)等。

通过学习、实践,使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检疫技术;未掌握以上检疫技术规程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三)准备检疫用品。

1、携带检疫箱,箱内应当有检疫刀钩、体温计、听诊器、
剪刀、镊子等。

2、携带有关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表格(见附件)。

未携带检疫用品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第二步:做好检疫申报的受理工作
(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
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3、拟调出时间;
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
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
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第三步: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
(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
施动物检疫。

2、填写《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并要求畜(货)主签字确认。

3、对检疫结果进行正确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按照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监督畜(货)主对运载工具消毒,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

经检疫检出病害动物的,根据定性情况,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监督畜(货)主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4、填写《动物产地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4),将有关文字材料归档,本次产地检疫工作结束。

(二)动物宰前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收缴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2、核对拟进场屠宰动物的种类、数量、畜禽标识。

3、询问货主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动物发病、死亡等异常情况。

4、对动物进行临床健康状况检查(先群体后个体),填写该批次《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

5、对经临床检查健康、证物相符的动物,允许进入屠宰场待宰。

6、待宰期间随时观察待宰动物的健康状况,屠宰前逐头(只)进行临床检查,经检查健康的动物,填写《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
(格式见附表5)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核定的、经宰前检疫合格的动物数进行屠宰。

7、对入场前和待宰期间检查出的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根据定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单位,同时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通知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患病动物进行追踪溯源。

8、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前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6),本次宰前检疫工作结束。

(三)动物宰后检疫按照以下顺序同步进行。

1、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的要求实施。

2、检疫结果处理。

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包装加封检疫合格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检出病害的,填写《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3、做好工作记录。

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后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7),本次宰后检疫工作结束。

第四步:做好动物检疫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一)归档内容。

1、回收的检疫证明;
2、现场检疫记录表;
3、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4、准宰通知书存根和检疫证明存根;
5、其他应归档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检疫档案的建立应以方便查阅为原则,可以按时间先后顺序或者不同环节、不同养殖场(户)建立卷宗,设立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2、检疫档案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4个月;
3、检疫档案需要核销的,应当有核销记录。

附表1:
动物检疫申报单(样式)
NO.
申报人:联系电话:
启运地点: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数量及单位:
来源:用途:
启运时间:到达地点:
本批动物(动物产品)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人员实施检疫。

申报人签字:
申报时间:年月日时………………………………………………………………….
动物检疫受理单(样式)
NO.
申报处理意见:
申报人的检疫申报已经受理,本所拟于年月日派出官方兽医到(地点)实施检疫。

受理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
动物卫生监督所(章)
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二联,第二联由申报人持有)
附表2: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
现场检疫
时间
年月日时畜主姓名畜主联系电话
检疫地点动物种类动物数量
免疫证号免疫时间耳标号码


健康检查情况群
体检

个体检查 检疫结果及处理 检疫合格出证
动物数
出具检疫证
名称
检疫证号码
检疫不合格动物数
不合格原因
处理方式
检疫人员签 名
畜主和货主分别签名
附表3:
广 西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无 害 化 处 理 通 知 书
动监无害化处理﹝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本机构 年 月 日在检查中发现你(单位)的下列动物(动物产品)需生物安全处理(见
无害化处理清单)。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复议的权利。

无害化处理清单
物品名称标识或
证明号


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方式处理地点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收(盖章):见证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通知书为三联复写式,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第二联送交当事人,第三联送交无害化处理单位。

附表5:
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存根)
NO.

你(单位)申报屠宰的动物(猪、牛、羊、禽),共计头
(只、羽、匹),经宰前临床检查合格,准予屠宰。

本通知在小时内有效。

动物检疫员:
年月日时
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屠场)
NO.

你(单位)申报屠宰的动物(猪、牛、羊、禽),共计头(只、羽、匹),经宰前检查合格,可以屠宰。

本通知在小时内有效。

动物检疫员:
年月日时
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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