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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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市函〔201*〕111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建机构,区分任务。

全省试点工作由文化厅市场处具体负责,并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由省文化厅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市场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综合、网络、稽查等部门人员参加,负责全省试点指导工作。

各市成立相应试点工作小组,协调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组织人员培训、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和监督执法运用等工作。

5月上旬,省文化厅召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明确分工,部署任务。

5月6日前,各市将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人员构成情况报省文化厅市场处。

二、设备安装,软件调试。

4月30日前,完成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所需软、硬件采购,并在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中心机房架设完毕,同步完成网络线路接入、软件环境的安装调试。

建立并下发各单位用户帐户、口令,各市执法人员持有效口令登录系统操作试用。

三、分步培训,全面推广。

培训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集中培训。

5月6日,省文化厅将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培训班,明确试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培训系统基本操作技巧。

各市选派两名业务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一线文化市场执法骨干参加培训,其中至少有一名是市本级的执法骨干。

二是分片培训。

5月中下旬,省文化厅视情况分苏南、苏中和苏北3个片区进行分片巡查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地培训。

6月中下旬,系统的技术人员将根据各地需要,前往各市个别指导,实行现地培训,并收集综合执法系统使用操作意见建议,检查各市系统使用情况。

四、交流讨论,收集意见。

7月10日前,各市上报系统试点工作总结,并提出系统操作使用修改建议。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表填报说明指标解释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表填报说明指标解释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一)单位普查表(711表)
6.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 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2 )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
7.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 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 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 立的村民委员会。
(一)单位普查表(711表)
项目5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03-1):具体填写一至三种主要业务 活动(或主要产品)的名称,按重要 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 序排列。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 )后活动性质填写。应填写清楚,如 填报产品时应写明是制造还是销售, 或是维修等,以便正确进行行业划分 。对于军工企业,只能填写民用产品 ,不能填写军工产品。
(一)单位普查表(711表)
01报表类别(104):□A农业 B工业 C 筑业 E批发和零售 业 S住宿和餐饮业 X 地产开发经营业 F重点服务业 T铁路 系统 J金融系统 U其他
由普查员现场询问填写。分表标识,用于确定调查单位需 要填报的报表内容。非联网直报单位不选填“F重点服 务业”,其他服务业单位选填“U其他”。其中“金融 系统”是指由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保险监 督管理协会、证券监督管理协会垂直管理的单位,“铁 路系统”是指原铁道部垂直管理的单位。
02单位类型(110):□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由普查员现场询问选填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确定
调查单位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 03普查小区代码(107):□□直接填写普查小区代码,
不分普查小区填“00”
(一)单位普查表(711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模板】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模板】

附10:普查工作进度表附9: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一、调查目的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户作为样本进行深度调查,推算个体经营户的相关经济数据。

二、调查总体和总体单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证照和无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为抽样调查总体。

总体单位按照《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附件3)执行。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时间调查内容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和经济指标。

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区划代码、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基本情况由普查取得。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雇员报酬、缴纳税费等经济指标由抽样调查取得。

调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调查数据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抽样方法对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个直辖市采用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抽取一定数量的普查区,对抽中普查区的全部个体经营户进行调查。

对各省、自治区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抽样方法。

第一阶段先将调查总体划分为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和县(市)两层。

地级市层由市区个数为5个或5个以上的地级市构成,县(市)层由所有县、县级市及市区个数少于5的地级市构成。

在地级市层抽取一定数量的城区,在县(市)层抽取一定数量的县、县级市及地级市。

第二阶段,在一阶段样本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普查区,对抽中普查区的全部个体经营户进行调查。

五、样本量的计算与分配(一)抽样精度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抽样精度统一规定为,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的最大相对误差不超过10%。

(二)直辖市样本量的计算与抽取利用简单随机抽样样本公式计算,即其中,i N为第i个直辖市的普查区个数,iσ为第i个直辖市各个普查区之间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的标准差, 1.96t=,i∆为第i个直辖市普查区从业人员平均数允许的绝对误差限度。

根据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抽样框,将每个直辖市的普查区按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进行排序,根据样本容量确定抽选间隔,然后随机确定起点,每隔一定的间隔抽取一个普查区作为样本普查区,直到抽取全部的样本普查区。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细则三经普数据处理细则(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细则三经普数据处理细则(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细则三经普数据处理细则(国数据处理实施细则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为了科学有序地组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各时期的工作任务,依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特制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是指导各地完成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各地普查机构要依照“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形,制定相应的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数据处理工作。

一、总则(一)组织原则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纳手持电子终端设备(以下简称“PDA”)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普查的现代化水平。

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部署下,执行国家统一数据处理标准,严格按照普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国务院和各级普查机构设置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细则”所制定的各项工作原则严格执行“细则”是按时按质完成本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任务的保证。

各地必须严格遵循“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差不多原则,有打算、有步骤地进行各项工作。

2、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数据质量是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生命,它关系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

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在数据处理各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灭各种再生性错误,采纳多种技术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3、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数据处理软件普查过程中,各地使用国务院经普办确定的PDA设备、数据处理软件及软件运行环境。

不得擅自更换数据采集工具,不得修改软件系统的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描述文件和操作规程等。

4、树立全局观念,加强专业间协作本次经济普查要求经普办各业务组和各专业统计人员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做好相互协作与配合。

5、树立强烈的时刻观念和安全观念数据处理是一项时刻性专门强的工作,数据处理组应树立强烈的时刻观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证数据处理按进度进行。

经济普查统计分类标准

经济普查统计分类标准

• 主要活动 增加值份额最大的活动
• 次要活动 增加值份额第二的活动 增加值份额第三的活动 增加值份额第四的活动 .........
主要业务活动 √
• 水、电、气的供应活动; • 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活动; • 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活动; • 货物及人员的运送活动; • 材料、设备的库存管理活动; • 通信及网络管理活动; • 计算机管理活动; • 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活动; • 财务管理活动; • 人员管理活动
×××××× ×××××× ××××××
经营范围: 电子技术推广
企业名称含“科技”字样
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是 电子技术推广
经过现场询问和调查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为
人力资源介绍和中介服务
主要业务活动应为:人力资源求
主要业务活动 1 :制造 +运动用 +机制 +服装
经营范围: ××××××
符合条件的以下单位: 1:销售中心 2.售后服务中心 3.培训中心 4.食堂 5.卫生室 6.由乡镇中心校派出,能
独立掌握收支的乡镇中小学 7.外国企业常驻中国的办
事处等 ……
第三类 识别本部
法人单位本部是多产业法人单位必不可少的产业活动单位之一
普查单位的基本划分——个体经营户
23
普查机构编制行业代码——开展单一活动的单位
表号:611 指标:103
加工皮鞋
加工皮鞋
编制行业代码的工具
利用计算机智能赋码技术
普查机构编制行业代码——开展多种经济活动的单位
表号:611 指标:103
制造面包
加工糖果
制造面包
加工糖果
普查机构编制行业代码——开展多种活动的单位
表号:611 指标:103

《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第四部分普查数据处理方案为科学、高效、安全地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规范管理、注重质量,专业协同、各司其职,统筹规划、兼顾未来”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做好统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普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完成本级数据处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注重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是数据处理贯穿始终的根本遵循。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业务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压实责任,强化数据处理各业务环节的规范管理。

(三)专业协同、各司其职。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丰富,数据处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统计部门多个专业,各级普查机构要与部门间和在统计部门内部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既各司其职乂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兼顾未来。

数据处理工作既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统筹数据处理方案的设计、基础数据处理环境的建设、软件系统的开发等普查顶层设计内容;乂要充分考虑与统计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的关系,做好本次普查与下次普查的衔接、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之间的衔接。

普查既要依托统计信息化,乂要促进统计信息化,推动统计信息化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机构组建。

国务院经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业务指导,在本级经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流程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流程

普查业务流程普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13 个环节。

(一)制定普查方案(2018年1-9 月)。

1.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 )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7 月底前)。

2.省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并进行试点(8 月底前)3.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普办公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9 月底前)。

各地原则上不得增加普查内容,如省级确需增加的,由省统计局和省级普查办公室报请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经普办审批。

(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18 年7-8 月)。

1.工作准备。

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选定电子底图,下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

普查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2.划分普查区。

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对本地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

3.核实和验收普查区地图。

县级普查机构核实并修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

整理、审核、修改本级普查区地图。

县级以上各级普查机构逐级验收下一级普查区地图。

具体按照《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18 年7-8 月,11-12 月)。

1.人员选聘。

县级普查机构负责指导、乡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

2.业务培训。

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

具体按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四)编制清查底册(2018 年7-8 月)。

1.收集整理部门数据。

各级普查机构按规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收集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

资料整理后,逐级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2篇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2篇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2篇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篇一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普查宣传工作要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工作方法,改变为以市场运作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宣传手段。

二是坚持媒体资源的整合,充分调动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公共媒体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媒体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媒介宣传造势的作用。

三是坚持贯穿普查的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的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努力把普查宣传做大、做强、做深和做细。

此外,结合首都的特殊位置,在认真做好北京市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全国的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的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知晓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清楚积极参与普查、准确填报普查表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提高被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三、工作原则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包括中央媒体、地方媒体)、自有媒体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宣传普查与宣传统计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统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领导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共同领导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组(办公地点在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宣传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三篇】

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三篇】

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三篇】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

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状况汇报材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状况汇报材料开展其次次经济普查,全面把握我镇社会经济进展状况,搞实其次、第三产业的进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镇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状况,全面把握讨论制订我镇经济和进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为此我镇经普办对以下几方面状况进行调查。

1、普查机构的划分组建根据普查阶段性工作要求,对全镇二、三产企业单位数进行初步模底,有近1000家工业企业,其中属镇属的近300家,个体工商户3500家,贸易企业近100家。

为使这些企业不重不漏地划分到每个普查区,普查办人员经细致调查和方案征询,拟定以企业住址所在地划分普查区,全镇分成15个行政村和三个居委会共18个普查区,较清淅地构筑成普查区域框架。

2、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定及普查补贴的落实建立健全普查组织网络和普查人员队伍是顺理开展普查工作的前提,我镇成立了其次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经济服务中心主要邻导任组长,其他涉及经普的各部门邻导为小组成员,下设经济普查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明确分工。

据以普查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镇普查办要求各普查区指定一名普查指导员必需具备业务和力量较强,对工作诚恳、仔细、勤奋和负责,态度虚心和急躁的人员方能任用。

普查员学历具有学校以上,每个普查区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

至7月底各普查区人员已落实到位,队伍阵雄初具。

普查经费方面,各普查区负责人明确表示,本着精打细算、履行节省的原则,合理开支的普查费用确保支出。

3、普查业务培训的形式和范围从第一次经济普查表明,市经普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由于乡镇多,且每个乡镇普查员多(来不全),合在一起培训,参与人员较多,会议后收到的效果不明显。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浙江)工作总结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浙江)工作总结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浙江)工作总结为探索将现代信息手段应用到普查业务流程的有效途径,为科学制定经济普查方案提供依据并做好技术准备,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办公室选择在浙江省德清县进行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电子化试点。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三级高度重视专项试点工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下面就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本次试点区域为湖州市德清县的武康镇、洛舍镇和莫干山镇,试点普查涉及17个村(社区),963家单位和1102家个体户。

在国家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试点人员的辛勤努力下,整个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从10月下旬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到1月中旬基本完成。

期间,全面模拟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机构成立、宣传动员、划分普查区、地图电子化、选调普查员、业务培训、使用PDA进行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等工作流程。

在探索组织模式、数据收集渠道、发挥部门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选聘普查员方面发现了不少问题,对于完善普查方案制定有积极意义。

二、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1、组建了强有力的试点工作机构。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我们及早下发了《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在德清县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的通知》,组建了由省统计局分管局领导为组长,涵盖省、市、县三级统计力量,主要由普查中心、办公室、设管处、投资处、服务业处、财基处、数管中心、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工业处及服务业处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试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组、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明确责任到组、到人,为试点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德清县和三个试点乡镇也均成立了专项试点工作小组,县政府、试点乡镇政府领导亲自挂帅,专项试点工作上下齐心,行政强力推动。

2、选调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

此次专项试点应用了现代信息手段,对普查员要求特别高。

根据试点要求,德清县选配了县、3个试点乡镇和17个村(社区)的三级普查员,省局向各市抽调4-6名业务骨干。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经普办)的领导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即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家经普办的统一部署,执行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一)全部单位填报的《单位普查表》。

(二)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及其上述法人单位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联网直报单位)所执行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调查制度中规定的普查表式。

(三)个体经营户填报的《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要完成上述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网上报送与接收、数据合并和备份、数据审核与查询,以及数据汇总和评估等工作。

三、组织模式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采取普查员通过手持电子终端(以下简称PDA)“现场数据采集、定位、拍照、识别转换,通过广域或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传送,进入全国统一数据中心,统计人员五级在线审核处理”的组织模式进行。

具体方式:县级普查机构在完成单位比对、普查区(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的绘制后,将单位底册数据和地图数据载入PDA。

普查员携带PDA到普查现场,利用PDA中的GPS模块采集建筑物地址、名称和空间坐标信息,通过拍照“三证”或“个体工商执照”进行OCR识别和数据转换,以完成对调查对象的核实或登记。

普查员采集的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广域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

不具备网络条件的乡级普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通过县级普查机构代报数据。

已实行联网直报的调查单位要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完成企业“一套表”普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普查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网上报送到指定节点服务器中。

乡级、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按照各自的权限登录指定服务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通过对31个地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3‰,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详见表1-1)。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详见表1-2)。

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

第三次经济普查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第三次经济普查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第三次经济普查预测分析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之年。

经过前两次普查的洗礼,经济普查无论是组织实施、指标设计,还是数据质量控制的措施可以说是日臻完善,普查的圆满成果服务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是惠及了企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但经济普查工作程序繁琐、技术含量复杂、程序操控难掌握等现象,也使普查人有些棘手的感觉。

这次普查无论从组织实施还是从数据采集等方面都有了新变化、新特点,这也是统计普查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

一、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基本情况(一)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第三次济经普查的主要特点一是国家要求这次普查对所有普查对象(除军队、武警系统)由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GPS定位、对相关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拍照、上传国家统计局。

二是数据的采集分三块进行:一块是联网直报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业,资质建筑、房地产业和重点服务业,以下简称“三上”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布置给企业填报,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第二块是非联网直报企业(“三下”单位)由普查员利用PDA现场采集普查数据,然后上传国家统计局;第三块是对“个体户”无论大小,地方经济普查办公室只负责普查基本属性及从业人员,其经营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抽取一定比例的个体经营户,由国家直属的调查队系统抽样调查进行推算。

三是这次普查对单位界定要求非常严格,法人单位要提供“三证”(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也要提供相关证件。

第三次经济普查技术总结

第三次经济普查技术总结

第三次经济普查技术总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经济普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经过全体普查员的辛苦工作,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现将社区主要开展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经济普查于国于民意义重大,而樱花社区是东胜街道的经普大户,社区领导非常重视。

社区组织参加了区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和培训会,成立了以主任方丹为站长、全体社工参加的社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求大家认真对待、密切配合,确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普查中的问题。

二、大力宣传、形式多样为使辖区普查对象对此次经普工作充分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普查,社区经济普查办公室配合上级的宣传攻势,适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

在普查的各个阶段,则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

如在批发市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在辖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在集中办公地点张贴经济普查宣传海报等。

对辖区内所有在户商家,思想汇报专题全部发放《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使每个商户对三经普情况都深入了解。

在社区邻里节中融入经普的知识,提高了居民对于此次经普的知晓率。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辖区经普工作的良好环境氛围,形成社会了解普查、群众支持普查、普查对象配合登记的局面。

三、认真调查、紧抓质量在确保社区民生事务完成的前提下,积极派人参加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普查人员相互交流,对培训内容做笔记、分析消化吸收,对缺勤的进行再培训,为顺利普查登记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入户登记是经普的关键一环,不配合、吃“闭门羹”的现象很常见,我们的普查员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地上门耐心说服;难以找到的想尽方法联系上,确保能上门普查,实在不能的则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登记,最后做到了普查对象的不重不漏。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

以往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抓住质量这个关键不放松,普查才能成功,才能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第4讲 普查登记工作细则

第4讲 普查登记工作细则

(一)收集整理部门数据
3.导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县级及以上经济普查机构将整理好的各部 门资料,导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进行初步 审核。 县级以上经济普查机构需将整理好的部门
资料逐级分解下发到县级经济普查机构。
(一)收集整理部门数据
4.截取基本单位名录库静态数据
由省级经济普查机构截取某个时间点
的名录库数据,以便完成名录库与部门资
(一)收集整理部门数据
1.收集部门资料 各地经济普查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与 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由各级有关部门按统一要 求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 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最新名录资料。
(一)收集整理部门数据
2.整理部门资料
县级及以上经济普查机构需对收集到
的部门数据进行初步整理、审核。
(二)入户调查
(三)审核保存 (四)查遗补漏
(四)查遗补漏
县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及时根据部门提供的 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以及入 入户调查后,县级普查机构要及时将全县
户调查结果与核查底册差异情况进行查遗补漏。
PDA采集的普查数据与单位核查底册数据进行
比对。
(四)查遗补漏
对于普查多出和底册多出的单位应重点核 查,确认为同一个单位的,要在核查底册中 加以标注。 对底册多出的全部单位,应进一步实地核 查,查遗补漏结束后,底册中所有单位都必 须标注核查情况。 对于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中存在,但仍无法 找到的单位,反馈给提供资料的相关部门, 由相关部门协助查找、认定。
政登记资料的单位(除行政单位外)均必 须拍摄证照。
二、核查和数据采集
(一)定位
(二)入户调查
(三)审核保存 (四)查遗补漏
(三)审核保存
普查员填报完普查表后要执行数据审

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

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

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1、本次普查对象有哪些?普查对象: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

2、什么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所有单位都可以根据领取的执照或证书来确定其单位类型。

3、什么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法规,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包括:①公司制企业法人;②非公司制企业法人;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4、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经国务院或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经国家或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包括:①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②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③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④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⑤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群众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⑥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⑦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5、什么是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指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

包括:①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④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⑤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⑥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⑦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红桥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红桥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红桥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8•【字号】红桥政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红桥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普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津政发〔2013〕15号)文件要求,全面摸清我区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现就我区普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2013年底前为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1至5月为普查登记、数据处理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上半年为数据发布、开发应用、总结和表彰阶段。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范围。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四)普查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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