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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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和健全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护员工健康,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危废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

二、管理原则1. 预防原则:通过源头减量、减少污染产生,优先使用低毒、无毒、可降解的替代品,实施绿色生产。

2. 排污原则: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分类处置,确保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不混放、不交叉污染。

3. 依法原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处置,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排放。

4. 责任原则:明确岗位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管理机制。

三、管理流程1. 危废的识别与分类根据危废的特性和来源,将危废分为有害废物、非有害废物和特别控制废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危废的收集与储存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场所,明确危废收集的时间、方式和人员责任,采取防漏、防渗透、防火等措施,保证危废的安全储存。

3. 危废的运输与处置依据危废特性,选择符合法规要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容器,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废的安全运输和合法处置。

4. 废物的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准确的危废记录,包括危废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记录,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危废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建立危废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内部自查,接受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培训与宣传组织危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危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危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六、制度评估与修订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为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危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范本(4篇)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范本(4篇)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有效规范本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

根据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____年危废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废管理制度1、公司环保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努力实现危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建立危废管理台帐,实行危废进、出数量登记制度。

4、安排符合要求的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废物的专用储存室,并设置危废物标牌。

5、公司环保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向环保局申报登记。

6、禁止将危废物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

7、公司不得将危废物提供委托无处置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

8、公司在转移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废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废物转移联单。

在转移前____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9、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危险废物管理基本情况1、污泥。

公司各车间产生的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通过生化处理后,若有多余污泥需要排除就抽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沉淀,待浓缩池积满后用压缩机压滤晾干后放入危废专用储存室,并将数量登记在台帐上面。

储存室的危废污泥集合到一定数量后再交给____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____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和处置。

2、危废物管理责任到人。

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晾干及转移到公司危废专用储存由朱义富负责;同时负责污泥进、出数量登记、转运及处置情况的追踪。

3、本公司污泥浓缩池有全部是钢混结构,危废专用储存室是砖混结构,都可以防渗漏、防扬尘、防雨淋,完全符合危废物储存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岗位责任一、危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付组长:组员:二、岗位责任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所有危废进行监督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或其他性质,直接或间接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优先,安全第一,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环境友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晰、流程畅通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第二章产生单位的责任第六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责任:(一)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产生和处置;(二)加强危险废物的减量化管理,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三)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外溢和扩散;(四)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运输;(六)合理选择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优先考虑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七)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八)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九)支付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环保税金。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和去向,并保存该台账和相关资料3年以上。

第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减少危害,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运输单位的责任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责任:(一)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二)选派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控;(三)确保运输工具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验合格;(四)建立和完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运输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六)建立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和记录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输中的问题;(七)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八)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九)支付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等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环保税金。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送、转移、处置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

第四条部门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机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综合防治,采取防控和排查并重、防控和整治并重、防控和处置并重的措施。

第三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预测和预报,掌握危险废物污染的时空分布规律,实施动态控制。

第四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第一节综合防治第五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定危险废物排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建立危险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可排放危险废物的总量。

第二节防控和排查第七条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的防控措施,并在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全面落实。

第八条定期对危险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排放。

第三节防控和整治第九条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污染修复体系,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的整治和修复工作。

第十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对危险废物污染进行控制和修复。

第四节防控和处置第十一条建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加强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的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责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十三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二节责任制度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危险废物管理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罚。

第五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一节监督体系第十七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资源化利用和自我控制。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责任。

第二章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属性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可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细化分类。

第九条危险废物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标签、标牌、装运标志等。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特性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生产单位管理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的清理和处理,并保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应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单位应储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险。

第十八条生产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四章运输单位管理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获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资质,确保运输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和资质。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范本8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范本8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范本8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法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相关行为。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爆、易腐蚀或有传染性等性质的废弃物。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原则是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和安全化。

第五条国家鼓励危险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利用和控制措施,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弃物的台账,记录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危险废弃物的登记、申报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弃物的储存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三章运输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审批,取得危险废弃物运输资质。

第十二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安全可靠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保证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第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适当的包装和标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环境不受危险废弃物的污染。

第十四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弃物的运输记录,包括危险废弃物的名称、数量、起始地和目的地等信息,并保留至少五年以上。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输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章利用和处置单位的责任第十六条利用和处置单位应当取得危险废弃物利用或处置的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十七条利用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起危险废弃物的接收、利用和处置设施,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环境安全和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员工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防控综合。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环保。

3.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

4.科学管理,连续改进。

四、危险废物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进行操作。

2.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处理情况。

3.组织开展定期的危险废物处理培训,确保员工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

4.委托符合法律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废物处理,并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五、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有效性。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4.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危险废物事故,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修复。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督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的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2.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评估,确定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八、法律责任: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无十、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宣传。

如需修改,须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自即日起生效。

请各部门、员工切实遵守执行,共同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的目标是减少、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有害废物、毒性废物、易燃废物、爆炸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和鉴别,确保正确识别危险废物品种和性质,做好标识和储存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识别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的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场所应满足安全防护、环保及消防要求。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并储存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经过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选择符合运输要求的包装和容器,并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封装。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规定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保护和监管,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和许可。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工作应委托给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单位进行,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安全填埋、焚烧、卫生填埋、物化和回收等方法。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危废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侵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危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三、制度内容1. 废物分类与标识(1) 根据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腐蚀、放射性等。

(2) 在废物容器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并清晰可见的标识,明确废物的分类和性质。

2. 废物储存和运输(1) 废物应当储存在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容器内,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功能。

(2) 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护设施,防止废物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处置和处理(1) 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例如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焚烧、化学处理等。

(2) 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3) 废物处理设施应当具备合法的环境保护手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废物登记和报告(1) 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分类、产生日期等信息。

(2) 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5. 废物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应当明确,并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

(2)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的执行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制度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制度的监督与改进本制度的监督和改进由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范文18篇).doc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范文18篇).doc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范文18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篇1一、培训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促进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二、培训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危害特性及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事故应急。

三、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培训程序及实施1、经营管理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由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内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施,采取面谈交流、办班等形式不定期地进行培训,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府、行业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劳动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的新动态,建立公司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效进行。

企业负责人尤其要带头学习。

2、中级管理人员培训,由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培训内容,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施。

利用自学的形式培训,学习贯彻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公司《危废管理制度》、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全面了解管理体系的内容及体系的运行情况,适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危废生产、贮存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重点是项目负责人和公司职能部门的人员。

3、一般管理人员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危废管理制度》、方针及目标、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通过培训要理解并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的内涵,能够识别相关领域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因素,使其明确自己工作的好坏对职业健康管理的影响。

4、关键岗位和应急响应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的内涵,能够识别相关领域内的职业健康因素、学习危险废物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学习紧急自救和互救技能,使其明确自己工作的好坏对职业健康管理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危险废物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管理遵循防治为主,分类管理、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实行责任主体分工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依法进行,保障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的登记、审批和监测制度。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八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危害特性和来源进行分类。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应遵循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确保统一和规范。

第十条危险废物应标识清晰,标识上应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和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混淆或误导。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与运输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有专门的集中点,确保废物的准确统计和安全存放。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扩散。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废物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处置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采取专门设施,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废物不泄漏和不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采用适当的技术和方法,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管。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评估应依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确保对环境风险的全面评估。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的应急响应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废物泄漏和事故。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处罚与监督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清理、储存和处置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予以处罚。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 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和进口危险废弃物以及与危险废弃物管理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守法诚信、科学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管理第四条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明,并按照许可证或者登记证明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危险废弃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威胁人体健康。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八条危险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装卸细则和保护措施开展运输活动。

第九条危险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处置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活动。

第三章进口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第十一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进口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危险废弃物的进口活动。

第十二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口申报书,如实申报危险废弃物的品种、数量、来源和用途等信息,并承诺按照规定安全、环保地处置。

第十三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和进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公众参与。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执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会议定期召开,制定和修改本制度的决策。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标识和分类,包括符号、颜色和标识文字等,确保辨识度。

第七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危险废物、高度危险废物和一般危险废物。

第八条特别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极大危害性,需要特殊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

第九条高度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较大危害性,需要重点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第十条一般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一定危害性,需要注意管理的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储存和处置。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对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符合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混合存放。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废物不外泄和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应选择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卖。

第十六条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处置单位、处置方式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危险废物的排放、运输、储存、处置等活动,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并推动危险废物的清理整治和治理,在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科学管理、合理规划、全过程控制,注重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设。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科学管理能力。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根据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有害等不同性质的废物。

第七条危险废物应当在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环节进行标识,标识应当清晰、明确,以便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封闭性、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运输安全要求、运输文件、运输标志等。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储存条件、设备设施、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排放控制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措施,减少或消灭危险废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确保排放行为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排放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控和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放问题,确保排放的安全和合法。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选择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方式进行处理。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征,对人体和环境有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第五条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危险废弃物管理秩序。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领导,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的责任第七条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应制定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置方案,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备。

第八条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措施、员工培训、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应建立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一条生产、研发和经营单位应定期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以便环保部门及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十二条收集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准确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来源,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第十四条收集和运输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废物的完整性。

第十五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废物泄漏或散落,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六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应设立专用储存场所,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设施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倾倒或随意处置危险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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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
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
产生、收集、储存、运送、转移、处置及其他经营活动和
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
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
特性的废物。

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
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机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
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
任单位2000-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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