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家教工作者评比制度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公正、客观、透明、权威的原则。
第四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应当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发展需求,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程改革、师德建设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和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灵活运用不同教学方法,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实现教学目标。
第七条:教师要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估,能够组织实践活动和实验教学。
第八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参与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第九条:教师要具备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第十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起到良好的师表作用。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一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包括提名、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奖等环节。
第十二条:提名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可通过自荐、教研活动等方式收集教师的申报材料,并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第十三条:审核环节由评选专家组织实施,评选专家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第十四条:评审环节由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代表、评选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评审。
第十五条:公示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评审结果。
第十六条:颁奖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颁奖,并向社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青山园完小优秀教师评比细则
一级指示
二级指标
分值
个人计分
单位计分
德
1、违法违规行为。
2
2、无家教家养行为。
2
3、无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2
4、无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行为。
2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
6、无安全事故行为。
2
7、无不听从组织安排行为。
2
8、无不团结行为。
2
能
1、无少备课行为,每少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无少计划行为,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10
3、班主任工作到位,班风正,学风浓,在值周评比中:
第一名的,加10分
10
第二名的,加8分
8
第三名的,加6分
6
第四名的,加4分
4
第五名的,加3分
3
第六名的,加2分
2
4、分管工作完成任务好。
2
5、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教师在本校上一节教研课加5分,在中心校以上的单位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加10分。
镇级
4
县级
8
市级
10
4、评为师德标兵的。
镇级
4
县级
8
市级
10
5、评为学习型教师的。
10
6、学生考试成绩
镇抽考从最低名次起,每上升一个名次加一分。
5
县抽考从20名起,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5
2
6、学校布置的任务没完成,每次扣1分。
5
勤
1、请假
全年请事假超过7天,请病假达半学期的不参与评比。
请事假一天扣1分,请病假每7天扣1分。
10
2、例会、升旗缺席,每次扣2分
中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评比细则(完整版)
中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评比细则(完整版)目录中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评比细则(完整版) (1)一、评比范围: (2)二、评比条件: (2)三、评选时间和名额确定: (3)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3)五、考核细则: (3)1.现实表现:5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3)2.教学实绩: (3)3.科研成绩: (3)4.指导学生(不含语数英等学科知识竞赛): (4)六、表彰奖励: (4)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5)为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尊重知识”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国家省市县人社、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评选办法:一、评比范围:全体教职工(含代课)。
二、评比条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天师表,师德高尚。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落实教学常规,教学业绩优良,3年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
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积极实践课堂改革,在教育思想、课程教学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课堂教学效率高,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和爱护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优秀教师”评比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优秀老师”评比条例
为了表彰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特设立“优秀老师”奖。
一、评奖对象
全体在岗专任老师。
评选比例为上述范围总人数的15%。
二、评奖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榜样履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师表作用好;
2.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尽职尽责,主动承担研究课、公开课执教工作,团结协作好;
3.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全面关怀学生的身心开展,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既管教又管导,主导作用发挥好;
4.在评教评学活动中遭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满意率到达85%以上;
5.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任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优良率名列年级前茅;
6.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教学科研论文。
三、评奖方法
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在个人小结的根底上,由年级组征求备课组意见进展推选,教务科征请教研组意见并进展初审,再交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四、奖励方法
获得“优秀老师”称号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评选标准
1. 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2. 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3. 师德师风:品德高尚,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论文发表等荣誉。
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教师;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等评审环节;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
4. 颁奖阶段: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励;
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相关奖励,作为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优秀教员评选制度[样例5]
优秀教员评选制度[样例5]第一篇:优秀教员评选制度“优秀教员”评选细则为了可以调动教员从事家教的积极性,增加其责任感,同时表彰认真负责、家教质量高的教员,我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特举行“优秀教员”评选活动。
评选细则如下:评选时间:一般在学期末,尽请留意勤工网页参选条件:1.是本中心的教员并且经本中心介绍、经历过三份家教,有丰富的家教经验。
2.家教质量高,家教期间认真负责,并有家长相应的书面证明或者电话反馈,我中心将对此进行核实。
3.教员本身学习成绩优良并未受过任何处分。
4.教员认真学习了解了勤工中心的相关管理条例、制度,并且从未违反。
评选准备:1.认真整理、汇总家教质量反馈表情况。
2.不定时电话回访家长了解家教情况,认真记录家教的电话追踪的反馈情况。
3.考虑家教的客观情况,如工作强度、难度、家教对象的情况等。
4.参选人对勤工中心制度、活动的了解度、参与度等。
评选方法:先由每个学院推选2~3个参选教员出来(推选方法自定),另外有意向的教员可以直接向我中心申请,自己报名的教员,中心会交由其所属学院进行参选资格、情况核实。
评选分为预选、复选和决选3个过程:一.预选即学院推选或教员直接向中心报名,要求参选人员上交申请书(个人简介以及一篇有关家教的500字文章),中心会对其情况进行核实、筛选。
(预选结束一般为10——20人)参于复选的教员要求同意在空暇时间参与中心有关家教的活动,其积极性和态度将作为评选参考。
二.复选,让通过预选的人员参与家教宣传、教员培训或经验交流,并写一篇包括自己如何从事家教、家教信息、效果以及参与家教部活动后的感想等不少于500的感想。
三.决选,选入决赛的教员要填写好中心发的申请表,交由各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交勤工助学中心;中心将根据教员平时的档案记录、家长反馈情况来评选。
决选将评出5~8个优秀教员,其中表现优异者可评为“模范教员”。
第二篇:优秀教员事迹优秀教员事迹材料ΧΧΧ同志出生于1976年Χ月,自2001年7月工作至今, 一直从事学员队管理工作,担任过学员队区队长、副队长、队长、政治教导员等所有职务,个人能力全面,工作经验丰富,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学习,关心学员成长,谦虚谨慎,业务能力突出。
教育科室、教育职工、教育家庭评比细则
教育科室、教育职工、教育家庭评比细则1. 绪论本评比细则的目的是促进教育科室、教育职工和教育家庭的持续发展和改进,通过评比活动激励教育工作的优秀表现,并提供参考和反馈意见以推动其自我提高。
评比的结果将被用作评估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同时也将为最佳实践和优秀经验的分享提供契机。
2. 评比类别评比将涵盖以下三个类别:2.1 教育科室评比教育科室评比将基于对教育科室在以下方面的综合评估:- 教育科室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教育科室的教育计划和课程设计;- 教育科室的教学方法和培训资源;- 教育科室的教育成果和社会影响。
2.2 教育职工评比教育职工评比将基于对教育职工在以下方面的综合评估:- 教学能力和教育观念;- 个人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成果;- 工作表现和团队合作能力;- 学术荣誉和奖励。
2.3 教育家庭评比教育家庭评比将基于对教育家庭在以下方面的综合评估:- 家庭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环境;- 家庭成员对教育的支持和参与程度;- 学生的研究态度和综合素养;- 学生成绩和综合表现。
3. 评比标准评比将基于以下标准进行评估和打分:- 优秀(95-100分):在相应类别中表现出色,达到优秀水平;- 良好(85-94分):在相应类别中表现较好,达到良好水平;- 合格(75-84分):在相应类别中表现一般,达到合格水平;- 亟需改进(70-74分):在相应类别中表现不佳或存在明显缺陷,需加强改进。
4. 评比流程评比流程如下:- 宣布评比活动的目的、细则和时间表;- 提供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供参评单位参考;- 参评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和自评报告;- 评委根据评估指标和实际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公布评比结果,并将评估报告和反馈意见提供给参评单位;- 组织最佳实践和经验分享会,推广优秀案例;- 定期进行跟踪评估和改进。
5. 奖励与激励根据评比结果,将给予优秀教育科室、教育职工和教育家庭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表彰证书、奖金、留荣称号等。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作用,弘扬校园正气,提升教师素质,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二、评选原则1.严格贯彻执行评模文件的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客观性评价的原则。
5.评审顺序: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在岗且由区财政发工资人员四、评选基本条件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业绩突出,表现积极,引领示范。
3.评模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模否决性条款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病事假每学年累计超过两个月者。
3.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4.弄虚作假者。
5.教师个人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到学校声誉者。
6.评模文件规定的限制性条件。
六、各级别优秀教师评选办法1.指标指向明确(1)指标指向明确,学部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委,开展评选工作。
(2)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3)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2.指标没有明确指向(1)指标没有指向且只有一个,则由学校根据文件组织评审。
(2)指标没有指向且两个及以上, 学校则根据中学部和小学部的核定编制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四舍五入),然后由学部组织评审。
(3)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4)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七、各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校长办公会投票决定,从本学年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确定。
八、其他说明1.若评模文件有其他规定,则按文件要求进行。
2.若教师个人放弃权利,需提供签字声明,然后评委会根据评定结果顺延至他人。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评定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成为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进步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评选过程,确保公正公平,学校必须建立一套严谨的评选管理制度。
二、评选的目标与意义优秀教师评选的目标是发现优秀教师,树立榜样,推动教师队伍的进步。
同时,评选活动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
三、评选条件的明确学校应明确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如教龄、学历、教学成绩等。
同时,还可以加入师德、教学经验、评教结果等方面的考量,全面衡量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评选程序的规范评选程序应经过公示、申报、初审、终审等环节。
公示环节可以增加教师对评选条件的了解,并接受同事和学生的意见。
申报环节要求教师详细填写自己的教学经历、教学成果、教育理念等,充分展示个人能力。
评选环节要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队,经过严格评定和讨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五、评选指标的多元化评选指标的多元化可以更好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除了教育教学方面的指标,还可以考虑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
各项指标要有权重,以保证各个方面的均衡发展。
六、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同行评价是评选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可以采取同行评教、同事推荐或者内外部专家评审等方式,获取多角度的教师评价。
同行评价不仅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公正性,也能够促进教师的共同进步。
七、学生评价的参考性学生评价是评选教师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可以通过匿名问卷、班会讨论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估教师的授课水平、亲和力等。
但是需要注意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被个别学生主观因素所左右。
八、奖励政策的制定学校应根据教师评选结果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如表彰、提升岗位待遇、资助参加学术交流等。
奖励政策要与教师的评选成绩相对应,激励教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九、评选结果的发布与反馈评选结果应通过学校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并向教师个人进行反馈。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不参选领导组员:不参选领导、工会成员、教师代表二、评选对象:(一)县“优秀教师”1.教学第一线教师。
2.必须是本年中任何一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之一的教师。
3.上级给的县“优秀教师”指标的三分之二在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的毕业班班主任中评选(一层次班级按中考总分成绩A+,A个数计算,首先看总分A+个数,总分A+个数最多的班主任评为“优秀教师”;A+同等再看总分A的个数,如果都同等再依次看总分B+、B、C+、C个数,二层次班级按完成职教招生个数计算)(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中评选(由学校领导班子评选)。
三、评选量化时间:一年四、有下列情形的一票否决:(一)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不满的。
(三)不上公开课的。
(四)不用普通话上课的。
五、评选业绩量化标准:(一)师德每学期10分,共20分。
(二)教学成绩:以学期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绩效总分计算。
(三)科研:1.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同题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1)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1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4分;县级一、二等3分;三等2分;校级1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由县局发文的)、科研方面优秀教师: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2.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按每学期算,多个课题可以累加):区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只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3分;区级2分;市、县级1分。
(四)出勤:1.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扣1分。
(含晚自习时间、上级及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学校每天考勤签到)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2023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2023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教师勇于探索创新、精益求精,培养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教师评选政策,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评选。
第四条优秀教师评选的主要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高度师德、高水平教学技能和创新精神的杰出教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优秀教师评选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优秀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师德修养,时刻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二)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师授课和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能力。
(三)关注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四)积极参与职业发展和学习,持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素质,不断创新教学方法。
(五)具备良好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学生、家长和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第七条评选条件的具体细则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制定,并向全体教师公开。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优秀教师评选分为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两种途径。
第九条个人申报评选程序如下:(一)教师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或教育机构组织评审小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主要考察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思想和创新意识。
(四)面试结束后,评审小组、专家根据申报者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估其申请优秀教师的条件,形成评审意见。
(五)评审意见经学校或教育机构审批后,向区教育局递交评审材料。
第十条单位推荐评选程序如下:(一)学校或教育机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审小组对有申报愿望和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发现和奖励优秀的教师,我校特制定了《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具体如下:一、评选范围本评选活动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部门。
二、评选依据1.教学能力(占比:40%)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
评估方式包括学生反馈、教师自评和同行评价等。
2.教育教学贡献(占比:30%)以教师在本学年度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突出贡献为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成果、校本课程的开发等。
3.学生评价(占比:20%)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来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评估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学生评语、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等。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占比:10%)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进行评估,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等。
三、评选流程1.提名由各部门主任、教务处长等提名候选人,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教学思路、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方案等。
2.材料提交候选人将提名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包括个人简历、教学设计和实施方案、教学反思等。
3.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依据进行评审,对每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
4.学生评价以学生对候选人的评价为依据,评选委员会将学生反馈纳入评审过程。
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优秀教师的名单公示在校内。
6.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
四、评选标准根据评选依据,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综合评分获得优秀教师的名单。
评分细则如下:教学能力:40%教学方法:15%教学设计:15%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贡献:30%教材编写:10%教学研究成果:10%校本课程开发:10%学生评价:20%学生评语:10%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10%教育教学教研成果:10%教材编写:5%教育教学论文发表:5%综合评分:100%通过以上评分细则,我们将选出全校优秀教师名单,以鼓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学校家长学校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制度
学校家长学校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家长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参预者之一。
家长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有着直接的感受和评价。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引入家长评选机制,通过家长的评价来评选出优秀的授课教师,以激励教师们的教学热情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二、评选对象本评选制度适合于学校内所有的授课教师。
三、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选的重要指标。
家长将根据自己的孩子在教师课堂上的表现和学习成绩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2. 教学方法: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灵便性和适应性如何,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家长将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孩子的反馈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方法。
3. 课堂管理:教师在课堂上的管理能力和纪律维护能力是评选的重要指标。
家长将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孩子的反馈来评价教师的课堂管理水平。
4. 与家长的沟通: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学生的教育有着重要影响。
家长将根据教师与自己的沟通情况和态度来评价教师的与家长的沟通能力。
四、评选流程1. 评选提名:学校将在每一个学期末组织家长提名优秀的授课教师。
家长可以根据自己对教师的观察和评价,提名自己认为优秀的教师。
2. 评选投票:学校将根据提名情况,选出候选教师名单,并组织家长进行投票。
家长可以根据自己对候选教师的观察和评价,选择自己认为最优秀的教师。
3.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根据家长的投票结果,评选出优秀的授课教师,并在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示。
4. 奖励措施: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授课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教师们的教学热情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五、评选结果的使用1. 教师发展:评选结果将作为教师发展的参考依据,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匡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 家长参预:评选结果将向家长公示,以让家长了解学校优秀的授课教师,为家长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教师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家长学校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制度
学校家长学校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家长的参与和支持对于学校教育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家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我们制定了学校家长学校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家长的评选和参与,发现和表彰优秀的授课教师,激励教师们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
二、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质量是评选的关键指标之一。
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是否丰富有深度、教学效果是否显著等方面。
2. 教学态度:教师的教学态度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包括教师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是否尊重学生、是否关心学生的发展等方面。
3. 教学创新: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也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教师是否具有创新意识、是否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家长通过填写提名表格,提名认为优秀的授课教师。
提名表格包括教师姓名、所教科目、提名理由等内容。
2. 初评阶段: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委对提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
评委将根据评选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和教学创新能力进行评分,并筛选出进入复评阶段的教师。
3. 复评阶段:复评阶段将由专家评委对初评阶段入选的教师进行现场观察和教学示范。
评委将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教学方法和学生反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选出最终的优秀授课教师。
4. 公示和表彰: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仪式。
优秀授课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并被学校推荐参加相关教育研讨会和交流活动。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制度,优秀的授课教师将得到家长和学校的认可和肯定,这将激励教师们更加努力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2. 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评选制度将家长纳入到学校的教育管理中,增强了家校合作的意识和参与度,促进了家校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
3. 增强学校的教育质量:优秀的授课教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学校优秀教育者评选规定
学校优秀教育者评选规定一、引言教育是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基石,而教师是教育的中坚力量。
为了鼓励和表彰那些在学校教育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制定了优秀教育者评选规定。
二、评选目的评选优秀教育者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师们更加努力地教育学生,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为学校塑造良好教育品牌。
三、评选标准1. 教学水平:优秀教育者应当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2. 教育理念:优秀教育者应当明确自己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造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教育方法:优秀教育者应当具备创新的教育方法,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关注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心理健康。
4. 教育贡献:优秀教育者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对学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的学科研究成果或教育实践经验。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可以提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提名需要附带推荐信和相关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小组对提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评选阶段:评选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优秀教育者。
六、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并向优秀教育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获奖教师将成为学校教育的标杆,并受到更多师生的关注和尊重。
七、评选活动为了增加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将组织评选活动,如教学观摩会、教学研讨会等,让评选的流程和结果公开并受到广泛关注。
八、评选影响学校优秀教育者评选不仅仅是教师个人荣誉,更是学校教育品牌的展示和宣传。
评选结果能够吸引更多优秀教师的加入,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九、评选经验分享为了提高教师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学校将举办经验分享会,优秀教育者将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方法,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十、评选改进为了不断提高评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定期评估评选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学校规章制度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奖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奖条例
为了表彰在工作中发挥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为师生、为教学服务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特设立“先进教育工作者”奖..
一、评奖对象
各处室(部门)在岗工作人员(非专任教师)..评选比例为上述范围总人数的10%..
二、评奖条件
1.爱岗敬业,服从分配,勇挑重担,热心为师生、为教学服务,群众反映好..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勤率高(全年事假超过四天或他假超过十天者一般不评),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虚心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4.讲团结,顾大局,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协作精神好..
三、评奖办法
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科室(部门)推荐、主管副校长初审,再交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四、奖励办法
获得“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青山湖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参评候选人评分细则
青山湖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H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参评候选人评分细则一、优秀教师1.基本条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依法执教,默默奉献。
(具备得10分)。
2.师德师风践行教师职业操守,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关心关爱学生,近5年师德考核合格以上,且近2年师德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践行教师职业操守,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关心关爱学生,无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得10分);近5年师德考核合格以上,且近2年师德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得10分);每增加一次优秀加2分。
3.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教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得到师生认可,在本县区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力;学生满意度在80%以上(具备得10分);从教以来课堂教学曾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计分: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
对应层次一等奖按100%折算,二等奖按90%折算,三等奖按80%折算)。
4.学术科研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查看近5年论文、论著、课题;(计分:发表的论文、论著和课题,按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竞赛论文对应层次一等奖按100%折算,二等奖按90%折算,三等奖按80%折算)。
5.辐射引领县区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查看相关证书,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县区级加1分)。
6.教学经历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6年得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近5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完成得5分);有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及具有交流轮岗任教经历的(具备得5分);有援疆支教经历且考核合格(得5分)。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1.基本条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从事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得10分:(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教育管理、服务教育教学、科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南阳市第十八小学荣誉称号评选方案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在编在职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当年必须担任班主任,所任班级教育教学成绩突出.2、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深受广大师生家长的好评,在家长、教师、学生三级测评中的满意率在95%以上.3、近5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特别优秀的破格评选.4、一学年来,两次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看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前10名即学校优秀班集体.5、核算办法:按学年五星级班级管理成绩依次排序,近五年来获得该荣誉称号的除外.五年后可重新参加该荣誉称号的评选.二、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2、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3、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违反法律法规者或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4、核算办法:按学年教师绩效考核成绩总分依次排序,近五年来获得该荣誉称号的除外.五年后可重新参加该荣誉称号的评选.三、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标兵评选条件: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一致.四、评选程序1、确定入选人员资格公示按核算办法的积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教师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2、审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审查,确定优秀教师名单.3、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四、奖励办法1、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如当年没有此荣誉称号名额,积分与次年累计核算.2、如有教师放弃该荣誉称号的评选,按名次顺延至下一名参选教师.南阳市第十八小学2016年8月25日。
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一、评选目的为表彰在家庭教育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二、评选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教师、家长等群体,选拔在家庭教育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创新实践和引领作用的优秀个人。
三、评选标准1.具备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能够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2.在家庭教育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创新实践和引领作用,为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3.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各类家庭教育活动,乐于分享经验和成果,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4.在家庭教育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成果或创新思路,能够为家庭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5.在家庭教育工作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1.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申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3.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业绩、成果、贡献等方面;4.公示: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5.表彰:对最终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措施1.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在相关媒体上宣传表彰先进个人的事迹和成果;3.为先进个人提供进一步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4.对在家庭教育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优先考虑和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活动。
六、注意事项1.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2.评选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3.评选结果应得到广泛认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秀家教工作者评比制度
一、评比条件
1、热爱家教工作,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活动。
2、严格遵守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
3、能深入了解学生及家庭情况,经常同学生家长交流信息,做好
纽带工作。
4、对所承担的家长学校教学任务完成得积极主动,备课认真,教
学有方,教学效果好。
5、能及进收集整理家长学校教学资料,以便按时归档。
6、能积极探讨家教理论,撰写优秀家教论文或课例。
二、评比形式
家长学校根据《家长学校教学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在学期结束后对教员的教学,活动等进行量化评分,结合学员反馈意见综合评定。
每个年级家长学校评出一名优秀家教工作者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