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家协会会员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藏家协会会员章程
收藏,词语,本义为收集保藏、保存的意思。收藏又分为国家收藏和民间收藏,国家的收藏品保存在博物馆中。民间收藏的质量也在逐年提高,藏品的年份也越来越久远。
收藏家协会会员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x收藏家协会是xxxx文化有限公司下属的、自发组织的收藏家社团,主旨为收藏爱好者之间的交流,扩大收藏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号召一种健康、高雅的爱好。
第二条协会主要面向有一定层次的社会人,加入、退出协会都本着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章程。邀请公司领导作协会指导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主席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会长秘书长必须为公司员工,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对外代表协会。会长选举每年一次,原则上需要会员投票半数以上通过,会长连任不超过两届。副会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由会长秘书长指定,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协会设主席一名,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各设副职若干名,下设三个部,常务部,收藏部,外联部,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条各部实行“统一管理各自活动”的方式。
第三章
第一条各部的职责及组织方法第一条各部部长自主管理,采纳成员意见。活动安排先计划、申请,批准后再组织实行的方法进行。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讲座、展览、研讨、文体活动等。成员在活动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第二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秘书长人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四)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参与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成员的利益及义务
第一条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协会成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
第三条成员有权对协会领导的不公正行为进行检举。
第四条成员有权退会。
第五条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协会的规定。
第六条成员必须听从协会领导的合理安排。
第七条成员必须积极参加与协会每次活动。
第五章协会考评制度
第一条各部主要领导有协会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部领导有会员参加选举产生。
第三条各部领导要求:有专长、有高尚的情操、以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四条协会在活动中发现有能力这随时选拔,反之随时撤换。
第五条协会主要领导任期为一年。
第六章协会经费管理方法
第一条协会资金作为协会发展的基础,由会长进行管理。
第二条协会的各项费用需由会长及秘书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协会帐务在每学期期末的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上进行公开。
第四条协会成员每年交纳会费,以供协会活动发展之用。
收藏家协会会员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x县收藏家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以全县收藏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开展业余收藏活动,进行学术研究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群众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灿烂文化,保护民间文化财富和历史文化遗产,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倡导和活跃民间收
藏为己任,团结全县收藏爱好者,沟通县内外收藏界的联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收藏品的展览、交流和学术研究,以“业余为主,量力而行,求知求美,求趣求乐”的原则,努力架设民间收藏社会化、普及化、科学化的桥梁,推进我县收藏水平得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会由xx县文联主管,由xx县民政局依法注册成立。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鼓励和引导会员根据个人爱好和条件,对藏品进行多方面的收集,并由零散收集逐步形成藏品的系列化。对藏品不断进行筛选整理,去粗存精,努力攀登收藏新高峰。
第六条出版会刊或相应的学术资料。
第七条定期对会员藏品进行展览、交流,鼓励和支持会员参加县外的藏品展示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积极开展与县外收藏组织及收藏家的学术交流和藏品展览,加强友好往来。
第九条经常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协助我县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对我县文物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第十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县文联对协会组织的管理办法,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本县的民间收藏组织,经申请,由常务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二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由本会两名会员或理事一人介绍以及团体会员介绍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热心收藏事业,具有一定数量藏品者;
(二)从事收藏理论研究有一定成绩者;
(三)在收藏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和鉴赏能力者。
第十三条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办理有关手续并发给会员证、章。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资料、组织展览和学术研究等方面服务的必要帮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二)对个人藏品及时进行整理,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展览等活动;
(三)认真参与民间艺术的整理挖掘,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科普文章;
(四)按时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