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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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规与实务》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①法律的效力>行政法规(两者有抵触的,应适用法律 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二者有抵触的应适用行政法规的规 定)。
②行政法规为了贯彻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为了贯彻执
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就同一问题作了更具体、更详细规定 的,应当优先适用。
对此事发表评论,认为有关部门对法官李慧娟的处理过重。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结果: 在舆论、业界律师以及学者的关注下,李慧娟并没有被 撤职,提请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就一直没有
进行。李慧娟也一直没有收到法院送达的任何书面处理意
见。 4 月初,院里电告她如果身体允许,希望她尽快回来 上班。
它负责,受它监督”,也就是说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无权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进行评判甚至宣 布起无效的。 其实李法官在判决书上大可直接依《种子法》给出判决 结果而无需解释其选择原因甚至宣布地方法规无效。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 2004年4月 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八次会议通过
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依法作出处理”。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洛阳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作出决定,撤销判决书签发人 民事庭赵广云的副庭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免去李
慧娟的助理审判员。该决定只是尚未履行提请洛阳市人大常
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
源自文库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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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这一表述激起河南省人大的强烈反响,河南省人大认为 这样的表述“其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
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严重违法行
为。”10月1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违法宣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问题的通报》,要求河南省高院 对洛阳市中院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认真、严肃的处理,对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③法律未涉及的领域,行政法规作了规定的,适用该行
政法规;行政法规未涉及的领域,地方性法规先行作了规定 的,适用该地方性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仅限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适用 。
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人民法院
审案件时,应遵照执行,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而部门规 章、地方性规章只能参照适用。部门规章与省级地方性法规 在位阶上无高低之分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说理: 首先当下位法(这里的《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和上位法(《种子法》)有条款相矛盾抵触时,下位法理
应是无效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说理: 其次李法官的做法确实欠妥,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
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面对摆在眼前的法律
抵触问题,承办该案的女法官李慧娟在院审委会的同意下,支持了原告 的主张,并在判决书中做了“《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
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
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的表述。
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依法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
法律效力,并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 委会要求各地及时审查并清理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责令制定机关废除
或修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11月21日,由李慧
娟事件引发的“法院和法规审查”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多位 法律专家参加当日的讨论。与此同时,另有多位著名法律专家在媒体上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宪法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案例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
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
在庭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被告争议激烈,原告主张适 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
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
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等 特 点 ,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影响
李慧娟事件在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2003年11月中旬,4名律师联合
《种子法规与实务》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①法律的效力>行政法规(两者有抵触的,应适用法律 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二者有抵触的应适用行政法规的规 定)。
②行政法规为了贯彻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为了贯彻执
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就同一问题作了更具体、更详细规定 的,应当优先适用。
对此事发表评论,认为有关部门对法官李慧娟的处理过重。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结果: 在舆论、业界律师以及学者的关注下,李慧娟并没有被 撤职,提请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就一直没有
进行。李慧娟也一直没有收到法院送达的任何书面处理意
见。 4 月初,院里电告她如果身体允许,希望她尽快回来 上班。
它负责,受它监督”,也就是说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无权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进行评判甚至宣 布起无效的。 其实李法官在判决书上大可直接依《种子法》给出判决 结果而无需解释其选择原因甚至宣布地方法规无效。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 2004年4月 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八次会议通过
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依法作出处理”。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洛阳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作出决定,撤销判决书签发人 民事庭赵广云的副庭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免去李
慧娟的助理审判员。该决定只是尚未履行提请洛阳市人大常
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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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表述激起河南省人大的强烈反响,河南省人大认为 这样的表述“其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
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严重违法行
为。”10月1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违法宣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问题的通报》,要求河南省高院 对洛阳市中院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认真、严肃的处理,对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③法律未涉及的领域,行政法规作了规定的,适用该行
政法规;行政法规未涉及的领域,地方性法规先行作了规定 的,适用该地方性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仅限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适用 。
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人民法院
审案件时,应遵照执行,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而部门规 章、地方性规章只能参照适用。部门规章与省级地方性法规 在位阶上无高低之分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说理: 首先当下位法(这里的《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和上位法(《种子法》)有条款相矛盾抵触时,下位法理
应是无效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说理: 其次李法官的做法确实欠妥,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
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面对摆在眼前的法律
抵触问题,承办该案的女法官李慧娟在院审委会的同意下,支持了原告 的主张,并在判决书中做了“《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
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
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的表述。
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依法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
法律效力,并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 委会要求各地及时审查并清理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责令制定机关废除
或修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11月21日,由李慧
娟事件引发的“法院和法规审查”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多位 法律专家参加当日的讨论。与此同时,另有多位著名法律专家在媒体上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宪法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案例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
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
在庭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被告争议激烈,原告主张适 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
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
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等 特 点 ,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
各层次法律文件的适用应掌握的原则
• 影响
李慧娟事件在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2003年11月中旬,4名律师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