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XXX电厂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试验原则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XXX电厂22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设备。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执行。
本规程内未列入的其它电气设备的试验,参照电力行业标准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绝缘电阻在绝缘结构的两个电极之间,施加的直流电压值与流经该对电极的泄漏电流值之比。
常用兆欧表直接测量绝缘电阻值。
一般情况下加压时间均为1mim。
3.2吸收比在同一次试验中,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5s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3.3极化指数指在同一次试验中,10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4符号和缩略语本规程中所用符号:Un:设备额定电压。
Um:设备最高电压Uo/U:电缆额定电压。
其中Uo为电缆导体与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之间的设计电压,U为导体与导体之间的设计电压。
U1mA:避雷器1mA下的参考电压。
5电力设备试验要求5.1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5.2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
静置时间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220kV >48h110kV >24h5.3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5.4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使用电压:a)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14年新版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2014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1第一编技术设备2第一章基本要求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2限界、安全保护区3养护维修及检查5救援设备6灾害防护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8一般要求8铁路线路8线路平面及纵断面9路基9桥隧建(构)筑物10轨道11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13安全线及避难线14防护栅栏14声屏障14第三章信号、通信15一般要求15信号16联锁18闭塞19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系统19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20CTCS—2级列控系统21信号集中监测系统23驼峰信号23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通知24通信24承载网24业务网25支撑网26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26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29站场设备29客运设备30货运设备31第六章机车车辆32机车设备32机车32车辆设备34车辆35动车组设备36动车组36自轮运转特种设备37第七章供电、给水37牵引供电37电力、给水39第八章房屋建筑41第九章铁路用地41第二编行车组织42第十章基本要求42行车组织原则42行车指挥44车站技术管理47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48第十一章编组列车49一般要求49列车中车辆的编挂50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51列车中机车的编挂51机车车辆重量及长度53列车制动限速及其编组要求57列车中车辆的连挂65列车中的车辆检查及修理66第十二章调车工作71一般要求71领导及指挥72计划及准备73调车作业74在正线、到发线上的作业76机车车辆的停留77第十三章行车闭塞78一般要求78自动闭塞79自动站间闭塞81半自动闭塞81电话闭塞81电话中断时的行车82第十四章列车运行83一般要求83接车与发车8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92救援列车的开行95施工及路用列车的开行96轻型车辆及小车的使用101固定行车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103第三编信号显示104第十五章基本要求104第十六章固定信号106色灯信号机106臂板信号机113机车信号机114第十七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117移动信号117响墩及火炬信号118无线调车灯显信号118手信号119第十八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123信号表示器123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127线路安全保护标志131列车标志131第十九章听觉信号133附图1 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135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14年新版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2014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
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确保国家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
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 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各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给予教育、处分。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一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1094.11—2007 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GB 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GB 1208—1996 电流互感器GB 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GB 4703—2007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 1985—2004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GB 7330—2008 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GB/T 8287.1-2008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盒户外支柱绝缘子第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GB 12022—2006 工业六氟化硫GB/T 20876.2 标称电压大于1000V的架空线路用悬浮式复合绝缘子原件第2部分:尺寸和电气特性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74.5—2006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第5部分:避雷器试验DL/T 475—2006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试导则DL/T 555—20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04 绝缘子常用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864—2003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911—2004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DL/T 1048—2007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用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DL/T 1093—2008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电抗法检测判断导则Q/GDW 168—2008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Q/GDW 407—2010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现场检测导则Q/GDW 415—2010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用非线性电阻型消谐器技术规范Q/GDW 515.1—2010 交流架空线路用绝缘子使用导则第1部分、玻璃绝缘子Q/GDW 515.2—2010 交流架空线路用绝缘子使用导则第2部分、复合绝缘子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计(2005)400号)第三章定义、符号(一)预防性试验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设备小中大修内容
电力设备检修一、一般规定第8 7条电力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和健全包检、包修制,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做到按周期、按修程、按标准精检细修,不断提高检修质量。
第8 8条电力设备检修修程分为以下三种:「小修:属维持性修理,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清扫、调整、更换少量易耗零件,使设备满足安全供电的要求;2.中修:属恢复性修理,对设备局部解体,除进行小修的工作范围外,应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强度和精度,检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使用到下一次中修期;3.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整,更换全部不合标准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大修应结合运输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
通过大修提高设备的性能与效率,整饰外观,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次大修期。
第8 9条检修后的设备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检修期。
电力设备的检修周期按表十四办理。
第9 0条设备运行虽已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确认质量良好时,经水电段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路分局、铁路局备案,可适当延长大修周期;设备虽未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提前进行大修。
第9 1条为加强配件互换,缩短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水电段应建立电力设备配件贮备制度,贮备量可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 核定,其具体项目由各铁路局自行规定。
第9 2条检修的计划管理「计划的编制与下达:水电段根据“电力设备检修范围”和“电力设备检修周期”(表14)的规定,编制“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附表一),于前一年年底前逐级上报,经批准后下达。
其中,大修项目应按要求提报设备大修设计任务书(附必要的图纸、说明和主要材料、工时、费用概算),由铁路局或铁道部安排承修单位。
水电段的基层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按月编制“电力设备检修工作计划”(附表三),保证检修计划的落实。
铁路信号系统维护与检修规程
铁路信号系统维护与检修规程第一章铁路信号系统概述 (3)1.1 系统组成 (4)1.1.1 信号设备 (4)1.1.2 联锁设备 (4)1.1.3 通信设备 (4)1.1.4 控制设备 (4)1.1.5 监控设备 (4)1.2 系统功能 (4)1.2.1 列车运行控制 (4)1.2.2 防止列车冲突 (4)1.2.3 优化列车运行 (4)1.2.4 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 (5)1.2.5 实现铁路运输信息化 (5)第二章信号设备日常维护 (5)2.1 维护流程 (5)2.2 维护内容 (5)2.3 维护周期 (6)3.1 故障分类 (6)3.2 故障处理流程 (6)3.3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6)第四章信号系统安全性检测 (7)4.1 安全检测标准 (7)4.2 检测方法 (8)4.3 检测周期 (8)第五章信号设备更换与升级 (8)5.1 更换流程 (8)5.1.1 需求分析 (8)5.1.2 设备选型 (9)5.1.3 设备采购 (9)5.1.4 设备安装 (9)5.1.5 设备调试 (9)5.1.6 人员培训 (9)5.1.7 设备验收 (9)5.2 升级策略 (9)5.2.1 软件升级 (9)5.2.2 硬件升级 (9)5.2.3 系统集成 (9)5.2.4 优化配置 (9)5.3 更换与升级注意事项 (9)5.3.1 保证设备来源正规 (10)5.3.2 注意设备兼容性 (10)5.3.4 人员培训与考核 (10)5.3.5 做好设备维护与保养 (10)第六章信号系统应急预案 (10)6.1 应急预案制定 (10)6.1.1 制定目的 (10)6.1.2 制定原则 (10)6.1.3 应急预案内容 (10)6.2 应急预案演练 (11)6.2.1 演练目的 (11)6.2.2 演练内容 (11)6.2.3 演练频率 (11)6.3 应急预案实施 (11)6.3.1 组织架构 (11)6.3.2 应急响应流程 (11)6.3.3 应急资源配备 (11)6.3.4 应急通信与信息报告 (12)6.3.5 应急演练与培训 (12)第七章信号系统设备保养 (12)7.1 保养周期 (12)7.2 保养内容 (12)7.3 保养方法 (12)第八章信号系统设备检修 (13)8.1 检修流程 (13)8.1.1 报修环节 (13)8.1.2 故障确认 (14)8.1.3 检修计划 (14)8.1.4 检修实施 (14)8.1.5 检修验收 (14)8.2 检修内容 (14)8.2.1 设备清洁 (14)8.2.2 设备检查 (14)8.2.3 设备润滑 (14)8.2.4 接插件检查与维修 (14)8.2.5 电路检查与维修 (14)8.3 检修周期 (14)8.3.1 定期检修 (14)8.3.2 随时检修 (14)8.3.3 特殊情况检修 (14)第九章信号系统设备故障分析 (15)9.1 故障原因分析 (15)9.1.1 硬件故障 (15)9.1.2 软件故障 (15)9.1.3 电磁干扰 (15)9.2 故障趋势分析 (15)9.2.1 故障频率分析 (15)9.2.2 故障类型分析 (15)9.2.3 故障原因分析 (15)9.3 故障预防措施 (16)9.3.1 硬件预防措施 (16)9.3.2 软件预防措施 (16)9.3.3 电磁兼容性预防措施 (16)9.3.4 操作培训 (16)第十章信号系统设备维修管理 (16)10.1 维修计划 (16)10.1.1 计划编制 (16)10.1.2 计划执行 (16)10.2 维修人员管理 (17)10.2.1 人员配置 (17)10.2.2 培训与考核 (17)10.2.3 职责明确 (17)10.3 维修成本控制 (17)10.3.1 成本预算 (17)10.3.2 成本控制措施 (17)第十一章信号系统设备技术资料管理 (18)11.1 技术资料收集 (18)11.1.1 收集范围 (18)11.1.2 收集方式 (18)11.1.3 收集要求 (18)11.2 技术资料归档 (18)11.2.1 归档范围 (18)11.2.2 归档方法 (19)11.2.3 归档要求 (19)11.3 技术资料更新 (19)11.3.1 更新范围 (19)11.3.2 更新方法 (19)11.3.3 更新要求 (19)第十二章信号系统维护与检修培训 (19)12.1 培训内容 (20)12.2 培训方式 (20)12.3 培训效果评估 (20)第一章铁路信号系统概述铁路信号系统是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西南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实验报告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实验(一)实验报告姓名:班级:班学号:实验时间:2016年3月15日1.实验内容:一、实验目的(1)了解铁路牵引供电系统与配电系统的特点,对西南交通大学—施耐德电气联合实验室系统的集中管理、保护与控制自动化、电能质量监测等进行操作与学习。
(2)通过运行等比例缩小的牵引供电系统模型,了解牵引供电系统的结构及工作过程;(3)了解认识微电网及控制实验系统,培养在新能源领域的学术研究及知识理解能力;二、实验原理(1)西南交通大学-施耐德电气联合实验室采用400V配电网络来模拟实际铁路的10kV配电。
整个平台由10kV单电源供电,进线侧配置施耐德电气ION7650电能质量监测仪表与Sepam微机保护等装置实现对电源进线处电流、电压、功率、电度、功率因数、频率、谐波、最大/最小值等状态量的监测、断路器的控制。
10kV电源出线均配置Sepam微机保护装置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整个平台可分为3大部分,分别是牵引供电、铁路配电以及监控系统。
1、牵引供电部分牵引供电部分模拟实际牵引变电所,通过升压变压器将10kV升至27.5kV 为牵引负荷供电。
进线配备施耐德电气带通讯的断路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施耐德电气ION7650与PM810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监测进线与牵引侧负荷的电能质量。
2、配电部份配电部分模拟铁路配电网,采用400V电压模拟实际线路采用的10kV电压。
电源由10kV经10kV/400V降压变压器降压后提供,降压后电源线路分为两部分,分别构成模拟配电所甲和配电所乙,每个配电所内加装施耐德电气电容补偿装置,补偿容量初步定为50kV A。
甲所与乙所互为备用,分别馈出两路出线连接铁路一级负荷贯通线与综合负荷贯通线。
模拟贯通线路由电感、电容以及电阻元件根据实际线路的参数搭建。
同时在一级负荷贯通线路上设置有故障模块,模拟实际铁路配电线路的各种故障,借以观察故障后保护以及断路器等的动作情况。
借助施耐德电气的PowerLogic 配电监控系统,本部分预期实现如下功能:[1]设备保护由SEPAM系列微机保护装置来满足不同高压设备(如线路、变压器、电动机、电容器、母线等)的保护功能要求。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新版
电力设备防止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目次1 总则2 旋转电机3 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4 互感器5 开关设备6 套管7 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8 电力电缆线路9 电容器10 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11 避雷器12 母线13 二次回路14 1kV及如下旳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15 1kv以上旳架空电力线路16 接地装置17 电除尘器附录A(原则旳附录)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定子绕组旳交流试验电压、老化鉴定和硅钢片单位损耗附录B (原则旳附录)绝缘子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原则附录C (提醒旳附录)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值附录D (提醒旳附录)橡塑电缆内衬层和外护套破坏进水确实定措施附录E (提醒旳附录)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旳接地措施附录F (提醒旳附录)避雷器旳电导电流值和工频放电电压值附录G1.总则1.1 电气设备绝缘防止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旳健康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损坏旳重要措施。
按电力部DL/T596…1996《电力设备防止性试验规程》原则旳基本精神,结合肇庆电力工业局数年来实践经验,修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所规定旳各项试验原则,是电气设备绝缘监督工作旳基本规定,也是电气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旳重要构成部分。
设备旳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坚持以防止为主,积极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使其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1.3 对试验成果必须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既要对照该设备旳历次试验成果,也要对照同类设备或不一样相别旳试验成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结合规程规定,并经全面分析后作出判断。
1.4 本规程规定了多种电力设备防止性试验旳项目、周期和规定。
肇庆电力系统各发、供、用电等基层单位应遵照本规程开展绝缘试验工作。
碰到特殊状况而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期,如事故枪修、设备绝缘老化、备品局限性以及新技术试验等,影响该设备试验项目、周期或规定达不列规定期,需要变化规定或确定能否临时投入运行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制定出对应旳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执行,对影响面较广旳重要设备,如发电机、主变压器等,应经上一级主管局同意。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三篇)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维护国家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
第三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
第五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部门间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强化应急准备,及时响应,严格处置。
第七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章责任第八条铁路电力设施的负责单位应明确责任,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铁路电力设施负责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并确定相应的安全考核及奖惩措施。
第十条铁路电力设施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监督和指导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铁路电力设施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铁路电力设施责任人应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要设置专门的电力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铁路电力设施的施工、维修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许可证及操作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第三章安全第十五条铁路电力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铁路电力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应按照计划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铁路电力设施的运行状态应及时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铁路电力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实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十九条铁路电力设施的事故风险分析与评估应定期进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铁路电力设施的突发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
第四章效益第二十一条铁路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应与铁路运输运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安全工作的效益。
铁道部关于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铁道部关于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2.09.20•【文号】[82]铁机字1670号•【施行日期】1982.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82)铁机字1670号1982年9月20日)总则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亭,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是向电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
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不断提高质量,确保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从事牵引供电工作的广大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为运输服务的思想,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安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检修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不间断、质量良好地供电。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三定、四化、记名检修”,抓好各项基础工作;要科学地组织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的各个环节,建立严密而协调的生产秩序,不断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各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一章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第1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原则,制定有关的规章;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审批部管的基建、科研、改造计划,并组织验收和鉴定。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有关细则、办法和工艺;审批局管的基建、大修和科研、改造计划,并组织验收和鉴定。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持续推动电力安全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电力安全文化的重要性:强调电力安全文化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对 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的重要作用。
培养电力安全意识:阐述如何通过培训、宣传和教育等手段,提高铁路员工对电力安全 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电力安全氛围。
建立完善的电力安全制度:介绍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包括设备检 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铁路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应急处理措施:在设备出现故障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铁路电力安全 人员培训与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提高电力设备运 行与维护水平
电力设备的检修与试验
检修周期与内容:规 定电力设备的定期检 修周期和具体内容,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试验项目与要求:明 确电力设备的试验项 目、试验方法和要求, 确保设备性能达标。
规范电力作业行为: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电力作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作业流程、操作方法、安 全措施等方面,确保作业人员按照标准进行操作,降低人为因素对电力设备的影响。
提高电力设备维护水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电力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定期检查、 保养、维修等措施,确保电力设备的性能和状态良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推进电力 安全科技 创新,提 高安全防 范水平
建立健全 电力安全 管理制度 和应急预 案
铁路电力设备安全规定
电力设备的安全要求
设备选型与配置: 选择符合规定的 设备,配置合理, 确保设备性能稳 定可靠。
设备安装与调试: 按照规定进行设 备的安装和调试, 确保设备正常运 行,避免因安装 不当导致安全隐 患。
全有效
现场勘查:对 作业现场进行 详细检查,了 解作业环境、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一九九九年六月目录总则 ------------------------------------第一章管理--------------------------------第二章供电与用电--------------------------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负责组织电力试验所的计量认证,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供电方案,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分局、水电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水电段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电力试验所:是负责铁路电力设备质量检定、出具有法律效力试验报告的公证部门.在铁路局领导下,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进入技术质量监督系统;承担铁路电力设备的试验工作.第2条电力运行管理工作要抓好基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设备质量和供电质量.第3条新建、扩建、改造及大修电力设备,设计单位应与电力部门共同商定供电方案,并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交接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后才能正式运行.对既有供电设备的施工,为保证供电安全,应征得运营单位同意.用户用电设备的变更,应经过供电单位审核.第4条变更发、变、配电装置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及自动闭塞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和更改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铁道部备案.第5条供用电设备分管原则是:凡为运营铁路设置的供电设备,如发、变、配电所、电力线路、发电车等,均由水电段负责管理用户专用低压配电装置及低压线路除外,用电设备及装设于建筑物和构筑物上的电气设备,由用电单位或该主体结构的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分界点应便于双方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分管范围划定如下:1、对室内用电设备的供电:1采用架空引入方式,以建筑物上第一横担分界.横担以外由水电段负责管理,横担至屋内侧包括建筑物上的横担、绝缘子、导线,由用电单位或建筑物产权单位管理.2采用电缆引入方式,以电缆终端头分界.信号机械室为进线口附近室内开关箱中的电源端子.端子至引入电缆由水电段管理,开关包括开关箱至负荷侧,由用电单位管理.2、对区间用电设备的供电:⑴单回路供电区段,以电杆上电缆盒分界.电缆盒以上的引线和电线路由水电段负责管理;电缆盒及以下由用电单位管理.⑵双回路供电区段,两路电源应分别引至用户电源箱.原则上以电杆上电缆盒分界无电缆盒处以电源箱进线端子分界.电缆盒或电源箱以上的引线由水电段负责管理;电缆盒或电源箱及以下由用电单位管理.两路电源转换由用电部门负责.3、对臂板信号、路签授受机、道岔标志和其他信号标志的供电,以电缆终端熔断器分界.熔断器、电缆桩由水电段管理;熔断器以下至信号标志侧,由用电单位或使用部门管理,熔丝可由使用部门更换.4、沿线中间站的室内外照明合用的配电箱及引入装置,由水电段负责管理.有室内分开关者,在开关下部端子分界,分开关下部端子至室内配线侧,由产权单位管理.5、车间变电所一般由水电段管理.由车间变电所专用回路供电者,在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引出端子处分界.用户专用车间变电所,其低压设备由用户自行管理,在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电源端子处分界.6、所有房屋、地下道、风雨棚、仓库等建筑物,桥梁、隧道、天桥、装卸机械、养路机械专用动力、照明设备及配线,由主体结构产权单位负责管理.7、各单位自备发电机自行管理.各铁路局按照上述原则,明确划分设备分管范围.凡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设备,不得擅自操作或变动.对本规则未规定的设备,其分管范围比照上述分管原则由铁路局自定.第6条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划分、供电原则、审批手续根据用电设备的重要程度,电力负荷分为三级: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引起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大量减产,造成铁路运输秩序混乱.属于此类负荷有:调度集中、大站电气集中联锁、自动闭塞、驼峰电气集中联锁、驼峰道岔自动集中、机械化驼峰的空压机及驼峰区照明、局通信枢纽及以上的电源室、中心医院的外科和妇科的手术室、特等站和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及设有国际换装设备的用电设备、内燃机车电动上油机械无其它上油设备时、局电子计算中心站.一级负荷的供电原则:两路可靠电源确保即使在故障情况下也不间断供电,并对两路电源的转换时间有要求者.一级负荷的认定原则:首先确定负荷设备在铁路运输生产中不允许间断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所有负荷设备均具备不间断工作的条件;经上级有关领导确定后审批.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引起产品报废,生产过程被打乱,影响铁路运输.属于此类负荷有:机车、车辆检修和整备设备、给水所、非自动闭塞区段的小站电气集中联锁和色灯电联锁器联锁、分局通信枢纽及以下电源室、调度通信机械室、编组站、区段站、洗罐站、大、中型客货运站、隧道通风设备、加冰所、医院、红外线轴温测试装置、道口信号.二级负荷的供电原则:两路电源或一路可靠电源,确保除故障情况下的不间断供电.二级负荷的认定原则:由各铁路局自行审批.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者.未列出的电力负荷,由各局根据上述原则划分.第7条电力设备的移设、调拨、封存、启封、拆除、报废由铁路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第8条电力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径路内不得任意建造建筑物和种植妨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竹木植物,其限界按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如确实需要占用时,应得到供电单位同意,报铁路局批准,并由占用单位负责迁移电力线路及负担迁移费用.第9条发电车是为运输生产服务的备用发电设备,主要供铁路一级负荷事故、检修停电和二级负荷较长时间停电时使用.第10条水电段履历簿每年填报一次.第11条供电能力查定工作三年进行一次.查定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供电与用电第12条铁路供电与用电单位应密切配合,组织好生产,充分发挥供用电设备潜力,合理利用电力资源. 第13条铁路供电主要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对于路外用电,原则上不供给.当附近无其他部门电源,确又不影响运输生产用电时,经铁路局批准,可少量供电. 第14条自动闭塞电力线路必须保证行车信号用电,原则上不准供给其他负荷用电,若接其他负荷,需经铁路局批准.第 15 条电力贯通线供电范围:1、自动闭塞信号备用电源;中间站信号、小站电气集中、无线列调、车站电台、通信机械室等与行车直接相关的小容量设备;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车站信号室、通信机械室等处的重要照明设备;道口报警设备.供电能力允许时,可对其它重要的小容量二级负荷供电.2、其它负荷需经铁路局批准. 第16条为大站电气集中、驼峰等一级负荷设置的两路独立电源,正常情况下,应保持两路经常供电.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应保证供电.第 17 条两路电源的用户,严禁两路电源并列运行.电源互投转换装置由用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除信号、医院等对转换时间有要求的部门可装设自动转换装置外,其他用户只允许装设手动转换装置.特殊要求需经铁路局批准.第18条铁路供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电能表的安装、移设、更换、拆除、加封、表计接线、过户、销户及抄表、收费由供电单位直接收费的等营业手续,应由水电段负责.第19条用电单位在铁路供电系统增加用电设备时,应向供电单位办理用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供电,并不得擅自转供电力.铁路新建工程增加用电设备涉及到变配电设备改造和增容时,由设计单位会同运营部门向电业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20条供电单位应做好设备安全运行,遇有事故断电应尽快修复.行车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停电,应编入铁路运输方案.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停电,要提前通知重要用户.对用电有特殊要求的其它用户,可向供电单位提出申请,供电单位应尽量满足用户要求.第21条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用户总开关的保护整定值或熔丝的容量,必须由供电单位确定,不准随意变更.各单位自备发电机组在安装前须向供电单位提报防止反送电联锁装置方案,批准后方可接入电网.第22条电压等级和质量1、供电的额定电压:⑴低压供电:单相220伏;三相380伏.2、受电电压根据用电容量、可靠性和输电距离,可采用110、3563、10千伏或380/220伏.3、用户受电端电压波动幅度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⑴35千伏及其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⑵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⑶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⑷自动闭塞信号变压器二次端子,为额定值的±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情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供电单位应经常对用户受电电压进行测定和调查.当供电电压达不到上述要求,且对运输生产有影响时,应采取改善措施.3、铁路自备发电设备的周波变动不得超过标准周波的±2周/秒.第23条节约用电:供电部门应加强供电设备管理,努力提高变、配电所的力率,负荷率,变压器利用率,降低自损率.较大用电量的设备,用户应装设补偿装置,使力率保持在以上.节电量计算:按照路局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1、力率节电:每提高1%,按实际供电量的%折算节电量;2、负荷率节电:每提高1%,按实际供电量的%折算节电量;3、利用率节电:每提高1%,按实际供电量的%折算节电量;4、损失率节电:每提高1%,按实际供电量的1%折算节电量;奖励办法由铁路局制定.第24条用电计量:各用电单位及居民住宅等均应装设电能表.电费收缴办法由铁路局制定,对拒不交纳电费的用户,供电部门有权停止供电.第25条供用电监察:1、执行国家、部、局供用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2、监督管内用户执行供用电协议和安全用电;3、检查并处理窃电和违章用电;4、制止影响铁路供电安全和运输安全的违章用电;5、纠正超越审批权限的的用电;6、对重大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检查,督促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7、检查新装、扩建单位的用电设施,进行接电前的检查;8、监督两路电源的用户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期间向电网反送电;9、制止路内外危及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建房和植树;第26条违章用电及其处理1、凡有下列性质者均属违章用电:⑴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电能表计量不准者;⑵在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者;⑶未办理申请手续增加用电设备容量者;⑷擅自扩大熔断器熔丝容量或用其他金属替代者.2、对违章用电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凡违章用电均按两倍电费额追补电费;⑵损坏供电设备者除赔偿外,并根据情况处以适量罚款.⑶违章用电的日数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倘不能提出确切资料证明时,动力、电热负荷每日按十二小时,照明负荷每日按六小时,至少按三个月计算.⑷对检举、揭发和查出违章用电者给予适当奖励.第27条供电部门对违章用电及浪费电力应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不合格设备应限期处理和改善;对有威胁人身安全及供电系统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停止供电,即时处理.第28条有关供用电管理办法、供用电监察制度实施细则由各铁路局制定.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一、一般规定第29条电力设备的运行管理应贯彻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分工负责制和设备保养制度.供电单位应加强对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的监视、检查和养护工作,提高供电质量,保证安全、经济、可靠供电.第 30 条运行单位应有必要的、与运行设备相符合的技术图纸及有关资料,以便系统地、历史地掌握设备状态.第 31 条为保证供电,供电部门应备有事故应急备品、备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用后及时补充.电力设备事故抢修应急备品贮备数量及必须备有的工具、燃料、油脂贮备量,由铁路局自行核定.第 32 条为了迅速排除故障,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对铁路运输造成的损失,供电部门应具备以下抢修能力:1、抢修车辆的分布,应能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在规定时间各局根据设备分布情况自定内到达现场.抢修指挥车应随时待命,能够及时出动指挥抢修.2、水电调度、配电所、运行班组、沿线故障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须可靠、畅通.3、调度室、配电所值班室须有与电业部门联系的直通电话.第 33 条相邻两所间的自动闭塞电力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主、备运行方式的确定:1、局分界处,单回路由管辖区段长的局负责主供,双回路两局各送一回自动闭塞电力线路由管辖区段长的局负责主供;2、局管内由各铁路局自行确定.第 34 条为保证对自动闭塞等一级负荷不间断供电,在转换主供所和备用所的供电方式,区间开口、合口,跨所送电的操作中,允许相邻配电所短时并列运行.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条件:1、两所母线电压接近相等;2、两所的频率相等同一电网;3、两所的电压相位相同;4、并网时的电流不超过继电保护的整定值.当操作目的一经达到,应立即解列运行.第 35 条电力运行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 接班人员阅读运行日志及有关记录,熟悉上一班情况;2、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设备, 检查信号装置和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完备;3、检查工具、仪表、安全用具、备品等是否完备.交接班完毕,由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正在处理事故或倒闸作业,不得进行交接班.未办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第 36 条电力调度应做好下列工作:1、掌握设备分布、运行方式及状态;2、正确及时发布调度命令;3、掌握停、送电和倒闸作业;4、正确操作远动装置;5、指挥事故处理,掌握安全情况,提出预防事故措施;6、掌握系统负荷、供电质量,分析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7、及时传达上级命令和有关指示,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8、运用计算机进行调度管理工作.第 37 条值班电力工应熟悉设备,能及时处理故障.第 38 条发、变、配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1、熟悉供电系统和用户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监视设备的运行和仪表指示;2、熟悉供电设备性能和一、二次结线系统,能迅速处理故障;3、按调度命令或工作票填写倒闸作业票,并正确地进行倒闸作业;4、正确会签工作票和做好停电作业的安全许可和规定的监护工作;5、定期巡回检查和搞好日常养护工作,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分析,制定预防事故措施;6、及时、正确地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报,妥善保管图纸、资料、管好工具、备品.第 39 条发电司机应做好下列工作:1、按操作细则进行设备的起动、调整、停电等作业;2、熟悉设备性能,处理一般故障;3、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巡视设备、做好日常保养;4、正确填写有关记录,核算消耗定额,努力降低燃料、油脂消耗指标;5、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做好防火工作;6、经常与配电值班员取得联系.第 40 条备用发电设备和发电车须建立值班制度,严禁拆用零件、部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在急需时能按下列要求迅速投入运行.1、内燃发电机组和发电车应保证在30分钟内即可运转发电.发电车外出发电时,应在二小时内整备完毕.2、内燃备用发电设备和发电车应按期进行试运,每月不少于一次.二、电力设备运行的基本要求一内燃机第41条内燃机起动前,司机应详细检查内燃机及其附属设备以及润滑、燃料、冷却、起动系统的状态.内燃机起动后,应先低速运转,并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但不得停留在临界转速上,以免发生震动,损坏曲轴.第42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内燃机,应进行磨合运转,磨合后更换全部润滑油,清洗曲轴箱、机油滤清器及转动摩擦部位,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内燃机磨合运转程序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无规定时可参考下列规定:1、空转2小时;2、带负荷运转7小时, 所带负荷容量及运转时间按表一执行.内燃机带负荷磨合的运转时间表表一第43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机修理:1、喷嘴堵塞或喷射量过大;2、燃料油供应系统不正常或燃料油压力不足;3、发生不正常的强烈打音;4、机器运转不正常,飞轮发生震动;5、任一轴承发热超过允许温度;6、活塞在汽缸内卡住;7、调速器发生故障;8、冷却水泵损坏或冷却水温超过85℃虽采取措施仍不能下降时;9、润滑油泵损坏或机油压力超过规定限度;10、发电机发生机械或电气故障危及安全时.第44条内燃机第一次起动未成功时,应检查燃油泵、喷嘴、各阀门和起动系统,并转动飞轮吹洗汽缸,驱除其中的积存燃料,消除缸欠后,方可第二次起动.二发电机第45条新安装及大修后的发电机以及长期停运的发电机,在运行前应检查换向器、滑环、接线端子和轴承,测试各部绕组的绝缘电阻,确认良好后方可运行.第46条机械室的控制室值班室应装设便于相互联络的声、光、文字标志等信号装置,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47条发电机运行时,先将激磁电流置于最小值,运转正常后缓慢加大激磁电压至额定电压,然后再逐步增加负荷.从半负荷增至满负荷,一般不少于10分钟.发电机的电压变动应保持在额定值的±5%;频率变动不应超过±2周/秒;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10%;任何一相的电流均不应大于额定值.第48条发电机的允许温升,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无规定时,当空气温度为35℃时,不允许超过表二的规定:发电机允许温升表表二第49条在其它发电机事故情况下允许正常发电机短时过载,允许过载时间可参考表三:事故情况下发电机允许过载时间表表三第50条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应电压相同,频率相同,相位一致,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第51条运行中的发电机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停机或解列:1、激磁回路接地,转子绕组短路,发电机冒烟时;2、发现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因失掉激磁或其他故障而失去同步时;3、轻载运转时,电刷发生强烈火花.第52条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运行状态,其检查周期和技术标准按表四执行.运行发电机检查周期表表四三变压器第53条变压器运行前,应进行外部检查,并根据规定进行电气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准运行.变压器经过长途运输后,应测试检查有无损坏或零件松动,必要时进行吊芯检查.第54条为了不间断供电,应妥善保管备用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应注重防潮.备用变压器一般不少于总台数的15%.第55条变压器运行电压的变动范围在额定电压的±5%以内时其容量不变.转换分接头在任何位置,其所加电压不得超过其相应电压的105%.在个别情况下,经过试验,加在变压器一次侧的电压允许增高至分接头额定电压的110%.第56条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运行中的允许温度应按上层油温来检查.上层油温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为了防止变压器油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干式变压器的运行温度,遵守制造厂的规定.第57条允许变压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过载运行,其过载能力如表五、表六.干式变压器宜控制在不超过额定电流的状态下运行.第58条线圈按Y/Y-12连接的变压器的中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线圈额定电流的25%.100千伏安及以上变压器二次侧必须装有带消弧装置的总开关.第59条运行变压器的负荷记录,负荷测定,外部检查,电压变动测量,应按表七规定执行,并将异常情况作好记录.正常情况下的允许过载能力表表五事故情况下的允许过载能力表表六。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7.01•【文号】[83]铁机字1000号•【施行日期】198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铁路电力管理规则(1983年7月(83)铁机字1000号)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铁道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专业培训;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工艺标准;有计划地改善和增强供电能力,不断提高供电质量。
铁路局: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规章、指示,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和办法;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审批年度检修、基建大修和供用电计划;抓好节电工作,核定事故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按时提报电力设备运用、检修季(月)报;及时组织《水电段履历簿的填报工作》;指挥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分局:根据部、局有关规章、规程、指示,负责分局管内供用电管理。
组织编制供电设备增强和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分局管内电力设备鉴定和能力查定;下达各单位用电、节电指标;审查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督促检查各项计划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安全检查。
水电段:是铁路供电的基层单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命令,制定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全面完成供电任务、设备检修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实行经济核算;认真做好职工政治思想、技术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保证运输生产和职工生活用电需要。
电力修配厂:是为电力设备检修服务的单位,实行经济核算。
具体贯彻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命令、指示,负责全局管内电力机械设备和其他电力配件的大修、改造和制造等任务。
变电所电气预防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XXXXXX集团XXXXXXX矿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单位:保运区持用单位:保运区编制日期:2017年2月1日审批记录主持人:措施名称:35KV变电所电气预防性试验35KV变电所电气预防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一、概况: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35、436、437条的规定及《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要求,每年春季需要对矿井主要供电设备和电缆做预防性试验,以确保供电安全。
按照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的统一要求,计划规定于xxx年x月,对35KV变电所供电设备及电缆线路做预防性电气试验。
本次试验工作由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机电科和保运区积极配合试验。
为确保本次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组织:1、试验负责人: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2、配合施工负责人:xxx安全负责人:xxx3、配合试验人员:xxxx三、试验准备工作1、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必须提前到施工试验现场,熟悉本变电所供电运行方式及现场试验环境,并学习本措施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
2、试验前,由保运区负责人将高压柜检查一遍,确保各柜断路器分合动作准确无误,指示准确,并将各柜的完好整定值与实际整定值校对一遍,确保整定无误。
3、由集团公司实验室负责试验的安排工作,保运区负责开关柜的停送电,电气工作票的签发及执行工作。
试验前,将所用的两票全部准备好。
4、按照集团电气试验室负责人的要求,将试验用仪器全部接通电源。
三、试验步骤目前由35KV 3174Ⅱ回路带全矿负荷运行,35KV 3181Ⅰ回路热备用,先对Ⅰ回路回路35KV 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
(一)3181Ⅰ回路35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步骤:1、细阅电气工作票,填写倒闸操作票2、穿戴绝缘用具并带验电笔3、核对断路器运行状态4、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
5、停1#主变6KV出线盘真空断路器并将断路器退至检修位置。
6、停1#主变35KV断路器,并将断路器退至检修位;1#变压器停运,停Ⅰ路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
7、对1#主变6KV出线盘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挂停电牌。
铁路信号设备电气特性测试
信号设备电气特性测试信号设备电气特性测试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测试,掌握和分析设备运用状态,指导维护工作,预防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第一节信号设备电气特性测试业务管理一、业务管理通则铁道部、铁路局(公司)、电务段的电务试验室,承担相应的测试、试验和管理任务。
信号设备测试项目和周期由铁路局(公司)参照本部颁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附件制定。
测试分为I级测试、Ⅱ级测试和动态检测。
I、Ⅱ级测试及动态检测项目及周期按铁路局(公按规两年。
二、1、123)负责全路电务设备动态检测管理工作,运用电务检测车定期检查主要干线电务设备运用质量;4)组织制定和改进电务设备测试项目及测试方法;5)参加新技术、新设备以及部科研项目的试验、测试及协调配合工作;6)参与信号设备疑难故障的调查处理,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铁路局(公司)电务检测所电务试验室职责:1)负责全局(公司)电务设备测试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段电务试验室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全局(公司)电务设备测试重点工作项目和要求,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电务设备动态检测工作,运用电务检测车定期检查、考核管内电务设备运用质量。
4)指导和检查电务段I、Ⅱ级测试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全局(公司)信号微机监测管理工作, 掌握系统运行和使用情况,分析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了解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提出维修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电务段做好微机监测数据分析工作。
6)参与新技术、新设备以及科研、革新项目试验、测试等工作。
7831234567三、应充分利信号微机监测系统随着信号、监测技术的发展要逐步完善其功能,实现对信号运用设备监测的同时,还要逐步实现对信号设备运用环境进行监测。
信号微机监测系统实现铁路局(公司)、电务段、车间、工区联网,逐步实现与铁道部联网。
铁路局(公司)应制定信号微机监测系统运用维护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 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6-09-25批准 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 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通知(85)水电电生字第05号《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自1977年颁发以来,对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起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电力系统的发展以及试验技术的不断提高,原《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
因此,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标准》地行了修订,并改名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现正式颁发执行,原《标准》同时作废。
在执行中如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告我部生产司。
1985年1月15日目次1 总则2 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3 直流电机4 中频发电机5 交流电动机6 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7 互感器8 断路器9 隔离开关10 套管11 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12 干式电抗器13 电力电缆14 电容器15 绝缘油16 避雷器17 母线18 二次回路19 1kV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20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21 接地装置附录A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参考件)附录B 发电机的交流耐压试验标准(参考件)附录C 电力变压器操作波耐压推荐值,绕组绝缘电阻及泄漏电流允许值 (参考件)附录D 断路器的时间、速度特性和导电回路电阻标准参考值(参考件) 附录E 绝缘子中电压分布典型标准(参考件)附录F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泄漏电流参考值(参考件)附录G 避雷器补充材料(参考件)1 总则1.1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凡电力系统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工业企业及农业用电气设备,除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者外,其他可根据使用特点,参照本规程进行。
1.2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
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同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018年1月目次1 范围 .............................................................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4 -3 定义和符号 ....................................................... - 6 -4 总则 ............................................................ - 10 -5 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 .............................................. - 16 -6 互感器 .......................................................... - 23 -7 断路器 .......................................................... - 30 -8 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 .............................................. - 34 -9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 ................................. - 35 -10 高压开关柜 ..................................................... - 37 -11 电容器 ......................................................... - 40 -12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 40 -13 套管 ........................................................... - 42 -14 电力电缆线路 ................................................... - 43 -15 1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 - 45 -16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 - 45 -17 二次回路 ....................................................... - 46 -18 保护及自动装置 ................................................. - 47 -19 母线 ........................................................... - 49 -20 绝缘子 ......................................................... - 50 -21 接地装置 ....................................................... - 52 -22 绝缘油 ......................................................... - 56 -23 SF6气体........................................................ - 59 - 附录1(规范性附录)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直流泄漏电流参考值........... - 63 - 附录2(资料性附录)高压电气设备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 64 - 附录3(规范性附录)变压器线间电阻到相绕组电阻的换算方法........... - 65 - 附录4(规范性附录)状态量显著性差异分析法........................ - 66 -附录5(资料性附录)污秽等级与现场污秽度.......................... - 67 - 附录6(资料性附录)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网)................ - 69 - 附录7(资料性附录)橡塑电缆内衬层和外护套进水的确定方法........... - 72 - 附录8(资料性附录)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的接地方法................ - 74 - 附录9(资料性附录)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方法和判断依据................ - 75 - 附录10(资料性附录)绝缘子表面灰密测量与计算方法................. - 78 - 附录11(规范性附录)复合绝缘子憎水性测量方法及判断准则........... - 79 -铁路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铁路供电系统中各类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技术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保证安全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铁路供电系统电气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11年铁道部颁布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铁总运[2015]50号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检修规则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T 7261-201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基本试验方法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技术规程DL/T 527-2013 静态继电保护装臵逆变电源技术条件GB 311.1-2012 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T 311.2-2013 绝缘配合第二部分:使用导则GB 1094.1~.2-1996 电力变压器总则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GB 1094.4-2005 电力变压器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 1094.11-2007 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GB 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GB 1208-2006 电流互感器GB 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GB 1985-2004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GB 2536-2011 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 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4109-2008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4703-2007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T 6451-201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7595-2017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 7674-2008 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T 8905-2012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验导则GB 10229-1988 电抗器GB 10230.1~.2-2007 分接开关GB/T 11017.1~.3-2008 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 11023-1989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 11032-201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 12022-2006 工业六氟化硫GB/Z 18890.1~.3-2002 额定电压220kV(U 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 19749-2005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GB 50150-2016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402-2016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475-2017 接地装臵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 574-2010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DL/T 593-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条件DL/T 620-2016 交流电气装臵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臵的接地DL/T 626-2015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DL/T 664-2016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 722-2014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911-2016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DL/T 1093-2008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电抗法检测判断导则DL/T 1094-2008 电力变压器用绝缘油选用指南3定义和符号下列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规程。
3.1预防性试验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检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3.2带电测量对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仪器,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
3.3在线监测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定时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
3.4红外检测利用红外技术对电力系统中具有电流、电压致热效应或其他致热效应的带电设备进行检测和诊断。
3.5绕组变形测试利用频率响应分析及电抗法对变压器绕组的特性进行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扭曲、断股、移位、松脱等变形现象。
3.6局部放电带电测试利用特高频、超声波、地电波等技术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如GIS、变压器、电缆系统、开关柜等)进行局部放电带电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绝缘缺陷。
3.7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对表征变电所接地网状态的接地阻抗、地线分流系数、接触电压、跨步电压、地网电位分布等参数进行实测和数值分析,结合接地网完整性和腐蚀性检查与诊断,综合评价变电所发生短路故障情况下,地网电位升高、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等指标是否满足一、二次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3.8现场污秽度(SPS)在参照绝缘子连续积污3~5年后开始测量,在整个合适的时段内所记录到的ESDD/NSDD的最大值。
3.9等值附盐密度(简称盐密,ESDD)溶解后具有与从给定绝缘子的绝缘体表面清洗的自然沉积物溶解后相同电导率的氯化钠总量除以表面积,一般表示为mg/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