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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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资料、文件保管程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的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有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涉及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声、像等资料.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隶属于公司办公室。

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及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管理。

四、档案归档1.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是定稿后的正式印本及必要的文件原稿、装订好的原始记录。

合同要存正本,公司文件及外部文件应归档原件,一般不存复印件.文字、图纸与软件(盘)同存时,应保持一致。

属于ISO9001质量体系的受控文件应填写受控编号.归档的文件和资料要求质量优良,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装订整齐美观,禁用字迹不牢固的工具书写.对软盘、光盘、声像、照片等资料,归档时要有保护措施,包装良好,封面书写标题及编号,无涂改.凡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实物等,各部门有责任及时归档。

因归档不及时造成资料损坏或丢失,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有关部门须承担责任。

归档文件和资料如有保密要求和查阅限制的,由归档部门与档案室拟定保密级别和限制查阅使用范围.2.归档时间工程、研发项目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归档.各类管理文件、产品标准、技术文件每一年年末归档一次。

其余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3.归档程序和手续各类档案在归档前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预立卷。

归档时要作《档案移交(接收)登记》,属质量体系受控文件要提交《受控文件和资料清单》,经档案室和归档部门双方当面清点签字后备查。

对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存档要求的各类档案,档案室有权要求归档部门完善达到要求后再办理归档手续。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为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保密保存工作,确保档案、资料有效利用,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档案资料室由公司统一领导、统一监督。

资料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藏、保护和检索工作,以提高利用率。

第二条凡公司管理的各种资料均属内部资料,只限内部借阅,未经批准不外借出让。

第三条管理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文件和机密图件的安全,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第四条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分类、著录、编目和检索工作。

做好档案资料的保护利用工作,做到防火、防晒、防潮、防虫、防尘、防盗。

做好档案资料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五条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要外借档案、资料。

第六条需要归档的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一)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会议文件材料。

(二)上级机关颁发的相关业务文件及法律法规文件。

(三)上级机关转发给公司机关的文件(包括杂志、刊物)第七条需要归档的公司机关文件材料(一)公司机关召开的各类大会、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以及各种声象资料(由召开部门负责收集归档)。

(二)公司机关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及与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搞、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三)公司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

(四)公司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五)反映公司机关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六)公司机关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七)公司机关党委、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公司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机关办理的职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的存根。

(十)公司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清册。

(十一)公司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第八条文书的查阅对象限本公司职工,公司职工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九条查阅文书,只允许查阅与本工作或本项内容有关的部分。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料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系统、安全~符合资料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部门及范围第二条办公室为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图纸、文件、证照、书籍,以下统称为资料,等~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存留~所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资料必须入库存档。

如: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协议、图纸、设计变更、公司下发的文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与其它单位往来的文件、公函、书籍等~都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资料的收集整理第四条资料员在收集整理资料时~要做到认真、仔细、准确、严格。

第五条所有转交资料室的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做到有条不紊~标注清晰~一目了然~严禁杂乱无章~乱堆乱放。

若资料不齐全~资料员要主动收集、或向主管人员索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第四章资料的入库存档第六条公司各个部门所接收的资料~应立即交资料室保存一份,须原件,~不得私自存留。

第七条交付资料的人员和接收资料的资料员~应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填写收文簿~写明交接日期、资料名称、份数、交接人等内容。

第五章资料的签发第八条凡需下发的资料~经过公司领导同意签字后~交由资料员登记备案后下发~资料室需留存一份。

第九条公司对外部、内部签发的文件~须填写发文簿。

填写内容:日期、发文内容、发文标题、主办单位、接收人~外单位需写清接收人单位名称及姓名~并由接收人在收文簿上签字。

第六章资料的借阅管理手续第十条资料员在资料的借阅上要严格把关~严防资料的丢失和剽窃。

第十一条借阅资料人需填写“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

借阅时要写清资料名称、份数、节约时间、借阅人、经办人、归还时间等。

未办理借阅手续~资料员一律不予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人员借阅资料~经部门经理批准即可。

第十三条公司外部人员借阅资料~需经过公司领导批准。

2023修正版《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2023修正版《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档案管理实施办法1. 引言档案管理是组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有效的档案管理能够确保组织的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以帮助组织建立高效的档案管理体系,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2. 档案管理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 便捷性原则: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检索方式,方便员工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 持续性原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持续更新和维护。

-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保密措施,防止档案信息泄露和损毁。

2.2 目标-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存储。

- 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和检索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 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 提高组织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档案分类和归档3.1 档案分类按照文件种类、内容和形式,将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机构档案: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合并、解散等相关文件。

- 人事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考核评价等相关文件。

-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记录、经济合同、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

- 业务档案:包括组织内外的业务活动和交易记录等相关文件。

3.2 归档规则- 根据档案分类,制定相应的归档规则和流程。

- 档案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编号、名称、时间等相关信息。

- 档案归档后应做好标识和密封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目录。

4. 档案管理流程4.1 档案录入和整理- 对新产生的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并填写档案目录表。

- 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存储。

- 对档案进行标识和密封,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或损坏。

4.2 档案存储和保管- 确定档案存储的地点和条件,保证档案的安全存放。

- 制定档案借阅和归还的管理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使用权限的控制。

档案管理办法(200809修订版)

档案管理办法(200809修订版)

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版)一、档案的类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入库的档案有:文书档案(上年度省公司来文、分公司名义发文、合同等)、科技档案(包括工程档案和基建档案[含土地证、房产证])、会计档案(包括凭证、帐簿、报告、其他)、实物档案(包括奖牌奖杯奖状、字画、印章、内部出版物等)、声像电子档案(包括照片、软盘、光盘数据备份、各类软件盘、磁带录像带、录制的光碟等)。

档案与资料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资料是现实中最接近档案,与档案关系最为密切的,但是档案没有资料的那种相对性与动态性。

档案与资料都是重要的信息资源,但两者的形成渠道和文献价值有所不同。

档案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真实记录,具有法律凭证作用和历史查考作用,而情报资料则是通过各种渠道从外部购买、交流或直接收集得来的,只具有参考作用。

例如,财务稽核资料、工会帐目、员工体检报告、文明创建资料不属于归档范围,只属于普通的汇集资料。

原则上,应由相关责任部门自行保管。

保管年限达到的,可以自行销毁。

如果相关部门因为办公场地原因,确需寄放档案室的,可以办理寄放手续。

但该资料的责任人仍属该部门。

二、档案收集要求上一年度文书档案:凡通过OA和纸质所形成的公司行政文件、党委文件、纪要、传真、通报,由综合部打字室打印两套交档案室;省公司OA来文暂时由档案保密人员下载打印。

各部门各部室、营业部、各县市公司内部文件由各单位自行打印留存,县市公司按《县市档案管理办法》整理。

上一年度声像电子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等具有声音、图像的文件材料,数据文件备份的光盘,各种打印机、复印机、电脑、扫描仪的说明书、程序盘。

声像档案应遵循随办随归的原则,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由各部室负责移交档案室;各县市公司声像档案自行保管。

上一年度实物档案:主要是指所获市级(不含分公司内部)、省级及以上荣誉奖杯奖状锦旗,废旧破损印章,字画,外单位所赠礼物等,应在获得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各县市公司自行保管。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在现代办公环境中,档案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乎着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对单位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为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特制定以下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或遗漏重要信息。

2、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内容完整,包括相关的文件、资料、图表等,以全面反映工作的全貌。

3、保密性原则对于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档案,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4、便利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和存放应便于查找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二、档案的分类1、按照文件类型分类可分为行政文件、业务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2、按照时间顺序分类将档案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进行排列,便于查找特定时间段的文件。

3、按照项目分类对于重大项目或专项工作的档案,单独进行分类整理。

三、档案的收集1、明确收集范围制定详细的收集清单,包括各类文件、合同、报告、通知等。

2、建立收集渠道与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档案及时移交。

3、收集时间定期进行档案收集,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

四、档案的整理1、编号与登记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并做好登记工作,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来源、日期等信息。

2、装订与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使用统一的档案夹或档案盒,并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归档存放。

五、档案的保管1、存放环境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保证库房的温度、湿度适宜,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到位。

2、档案的排列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排列,便于查找和管理。

3、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六、档案的利用1、借阅手续需要借阅档案的人员,应填写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目的、期限等信息,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期限一般借阅期限为一周,如需延长,应办理续借手续。

3、利用限制对于机密档案,应在特定的场所查阅,不得带出。

七、档案的销毁1、鉴定标准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法规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单位档案工作秩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单位经济发展和品牌建设服务,避免因档案管理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档案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单位等有保存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图片、声像、实物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单位各部门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交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四条单位员工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义务。

单位各级人员应提高档案管理意识,遵守本办法管理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档案职责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计划,统筹规划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实施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各部门、各子单位档案工作有统一指导、督促的责任;负责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七条单元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单元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单元各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供给利用、鉴定与烧毁等与档案有关的事件;负责管理和维护单元级档案,并供给单元级档案查询服务;负责对各子单元档案事情实行业务指导;负责管理档案室库房,保持环境的整洁,温度、湿度按要求调控,并进行防雨、防虫维护,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第八条单元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立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定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监督部门分管范围内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检查部门分管范围内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履行情况,负责部门分管范围内档案的鉴定工作。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是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规章制度,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更加高效、规范的档案管理服务。

一、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档案管理办法是规范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一种制度,具有行政、法律、历史和文化的多重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是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实现对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章。

二、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档案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

2.史料价值原则:档案管理必须尊重史料的特殊价值,积极发掘和利用档案升华国家文化品位。

3.权责明确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管理中秉持着明确的行政职责,确保管理与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4.监督管理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的监督管理,掌握档案的去向和利用情况。

5.公开透明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档案分类处理规定,加强对档案的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

三、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的分类、保密、使用、处置等方面制定规定,明确档案管理机构的行政权限和责任范围。

3.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保管区域的管理办法、保管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和考核等。

4.档案利用办法:制定档案利用的程序、标准、方式、限制和授权等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有效利用,保护档案史料的价值。

5.档案销毁规定:制定档案销毁操作程序、原则和标准,严格控制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流程,防止档案销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四、档案管理办法的作用1.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规范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行为,防止档案管理机构的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

2.保护档案安全:制定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档案机密保护,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和保护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基本原则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档案实行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

2.史实为凭。

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史实,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事件和人物。

3.整理利用。

应当将档案整理、加工、利用,在服务于国家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档案管理2.1 档案保管1.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2.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对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化建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历史实证原则,保证网上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2.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调实施。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数据库,为政策研究、科研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档案公开3.1 档案公开范围1.档案公开适用于各级机构和单位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文件、证明材料、账簿、电子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

2.经依法成文的国家机关决策和行政活动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

3.2 档案公开程序1.公开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开档案的同时,应当注意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

档案室数据保护规范

档案室数据保护规范

档案室数据保护规范一、目的为了加强档案室数据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档案数据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档案室的数据保护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数据保护原则1. 合法性原则:档案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正当性原则:档案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应当符合正当目的,不得滥用。

3. 必要性原则:档案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应当限制在实现合法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不得过度收集。

4. 保密性原则:档案数据应当保密,防止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四、数据保护措施1. 物理保护: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物理保护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防盗门等,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2. 数据备份:定期对档案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数据加密:对敏感的档案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4. 访问控制:建立档案数据的访问控制机制,限制无关人员对档案数据的访问,确保数据的安全。

5. 身份验证:对访问档案数据的用户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档案数据。

6. 审计日志:建立审计日志,记录对档案数据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以便追踪和审计。

7. 数据共享:档案数据在共享时,应当明确共享的范围、目的和期限,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 数据销毁:对不再需要的档案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数据无法被恢复。

五、违规处理违反本规范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完整版)数字档案管理办法

(完整版)数字档案管理办法

(完整版)数字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是为了规范数字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确保数字档案的合法性和可用性。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数字化方式管理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三、数字档案管理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数字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合法性原则:数字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可靠性原则:数字档案必须保持完整、准确和可信。

可靠性原则:数字档案必须保持完整、准确和可信。

3. 安全性原则:数字档案必须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安全性原则:数字档案必须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4. 便捷性原则:数字档案的管理和检索应方便、快捷。

便捷性原则:数字档案的管理和检索应方便、快捷。

四、数字档案的分类数字档案按照内容可以分为电子文档、电子图像档案、电子音视频档案等多种类型。

五、数字档案的管理步骤1. 数字档案的采集: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采集档案的电子版本。

数字档案的采集: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采集档案的电子版本。

2. 数字档案的整理:对采集到的数字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编制目录。

数字档案的整理:对采集到的数字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编制目录。

3. 数字档案的存储: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和设备,确保数字档案的安全存储。

数字档案的存储: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和设备,确保数字档案的安全存储。

4. 数字档案的检索:通过合适的检索工具和系统,快速有效地检索数字档案。

数字档案的检索:通过合适的检索工具和系统,快速有效地检索数字档案。

5. 数字档案的保护: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数字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数字档案的保护: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数字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数字档案的传输: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输数字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数字档案的传输: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输数字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六、数字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负责人:主持和组织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规范、齐全、真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文书、科技、会计等归档范围内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照片等,均由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立卷。

征费稽查科、路政科、工程科负责协助处档案管理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处属各科(室)对口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各类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原则上以年度为一个整理期限,由处属各单位和处机关各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上一年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工作跨年度的资料(如跨年度未完成的工程等〉列入完成年度归档。

全处系统财务档案工作归口处财务科管理。

第二章档案保存内容、期限、鉴定与销毁第四条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文件资料内容的利用价值确定,分为永久(五十年以上)、长期(十六年至五十年、现定为三十年)、短期(十五年以下现定为十年)三种。

第五条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运营管理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鉴定结束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保存期限及销毁清单。

第六条销毁档案应先由档案形成部门编写档案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处长批准,方予以销毁,并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销毁时应指定两人监销。

第七条处机关所有需永久、长期及短期保存的档案移交管理处档案室保存。

第八条处属各单位档案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存期限由本单位立卷归档,建立档案室存放,设专职档案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文件材料归档及移交清单由管理处档案管理员会同处属各单位、处机关各部门拟定,报处主管领导审批确定。

第三章档案组卷第十条处机关档案资料分为文书档案、运营管理档案和财务档案三大类组卷归档。

2024年单位数据档案管理办法

2024年单位数据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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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业务有效运行规范资产管理部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提供符合部门需求资料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

●助力提升工作效率有将正确的数据分析结果用最实际的方式应用到业务层面,持续不断地产生助力。

●有效地节约企业各项成本和费用建立独立的数据化管理体系,建立自己部门的追踪及预警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从而达到节约成本和费用的目的。

●提高企业管理者决策的速度和正确性管理层在决策的过程中能够有参考必要数据的话,对决策的极为有利。

二、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1. 适用范围⏹档案: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凡是属于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制度、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凡是需要资产部门留存的统一集中管理。

⏹国家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料存档(例如财务,工程资料等)除必要留存备份外,全部移交相关部门保存,资产部目前只保存日常经营管理用资料,便于服务部门工作。

档案管理办法(最新)

档案管理办法(最新)

【其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转载于 : : 档案管理办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

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机关应当建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下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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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数据库管理办法

档案信息数据库管理办法

沾益县国土资源局档案信息数据库管理办法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工作。

数据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方可上岗。

二、要按照计算机应用系统的使用要求和档案工作的业务要求开展工作,规范地录入、接收和移交各类档案数据和各类业务数据。

信息科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入库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三、各类有保存价值的计算机数据实行统一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数据库管理技术规范,数据收集要求齐全、规范、完整地收集各类数据,并做好数据录入数据库审核登记工作。

数据管理员要对收集的各类数据进行完整性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应退回形成部门重新处理。

- 1 -四、数据管理员要提出数据长期保存的方案,对数据的存储环境、存储介质、存储和读写的软硬件等进行合理选择,以保证数据的可读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五、数据库管理员必须按照各类数据的特点,做好备份工作,备份至少两套,有条件时应进行异地存放,确保数据不受缺失。

六、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升级应充分考虑数据的转换或迁移要求,保证数据能齐全完整地应用于新系统,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七、数据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相应数据使用人员的权限、读取方式和利用审批手续。

职能范围以外数据的批量下载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职能部门对录入数据进行校对后,其打印的校改数据必须统一销毁;数据不得外借;馆藏数据库必须与外网隔离。

八、应有计划地对数据库进行开发利用。

数据的使用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利用者根据赋予的使用权限利用数据,未经许可,不得越权使用。

九、应用系统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参数调整和修改。

十、数据库管理人员对软件设计方案、数据库结构、加密算法、源代码、故障记录、操作记录等重要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严禁散失和外泄,系统日志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城建档案业务工作数字化管理办法

城建档案业务工作数字化管理办法

城建档案业务工作数字化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推动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数字化管理的范围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等环节的数字化处理。

三、数字化管理的原则(一)统一规范。

制定统一的数字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城建档案业务工作数字化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二)安全可控。

建立安全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同时设置权限保护机制,确保工作数据的可控性。

(三)便捷高效。

通过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操作流程,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利用。

四、数字化管理的具体措施(一)信息收集1. 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收集平台,包括数据采集设备和数据采集软件等。

2. 对现有纸质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扫描,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

3. 采集数据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采集过程中的误差和遗漏。

(二)信息整理1. 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索引,方便后续的档案检索。

2.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格式规范化处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3. 对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检验,确保整理后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三)信息存储1. 建立安全可靠的数字档案存储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 对档案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发生。

3. 建立档案信息的审查机制,对存储的档案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检索和利用1. 建立便捷的档案检索系统,提供多种检索方式,方便用户根据需求查找相关档案信息。

2. 提供档案信息的在线浏览和下载功能,方便用户随时随地查阅和利用档案信息。

3. 建立档案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五、数字化管理的进度安排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进度安排,分阶段进行推进,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六、数字化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一)建立数字化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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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据管理办法
监理档案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理工作,约束监理人员的指导性或执行性文件;监理日志;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通知或监理工程师指令等;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处理报告;合同文本、设计变更、索赔及业主与承包商发生的合同纠纷等;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所有文字资料;一般来函及一般致函;档案资料统一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管理档案工作。

包括收文登记、发文登记和监理内部文件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日期、编号、名称内容概要、发文或收文方,编目类别、归档日期以及必要的备注等栏目。

档案资料一般不作外借,监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如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复印外出时,必须事先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档案的验收与移交:本监理合同执行中,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预验收,在工程竣工后。

在监理合同执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上级监理部门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作必要整理后,办理档案资料的移交,并履行移交手续。

为提高监理工作的办事效率,及时、快捷地处理来文、来电,避免来文、来电的拖办或漏办,确保其确定性、连续性与规范性,规定收文
处理程序及具体承办人签收;总监理工程师批办;监理工程师承办;总监理工程师查办;保证信息通畅,有因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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