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员工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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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5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5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

实行定额管理。

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

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

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____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

但应提前____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

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____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____年以下的临时工。

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实用)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实用)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为强化医院管理,健全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制度1、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到岗就位,各司其职。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科主任批准后可离开。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

7、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

8、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二、考勤制度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因工作原因漏打或打不上者,需当事科室主任和当天总值班签字为证。

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科主任、院长签字证明。

2、在当月正常出勤前提下,无特殊情况当月常白班可以正常休假4天;值班人员休假1天。

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4、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五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薪资。

5、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请销假、休假制度1、请假人员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

2天以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含3天)以上的须经主管院长批准,5天(含5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中层以上人员,2天以主管院长审批,3天(含3天)以上一律由院长审批。

所有请假者必须获准后,可离开。

未经批准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

不得打、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病事假两天以(含两天)扣发假工资。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此篇文章来源于第一范文网 (第一范文网) (第一范文网)-第一范文网 (第一范文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医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公开招聘和合同制试用期工作人员。

考核办法:
考核由个人自我总结、各轮转科室试用期考核表、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的综合考核评价相结合。

主要对新进人员试用期工作完成情况及岗位的适应能力进行评价。

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人事科。

考核内容:主要以工作态度、业务知识、团队精神及沟通能力,符合胜任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试用期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为主。

考核方式:各轮岗科室必须在新进人员试用期内按要求将试用期考核表填写好交由人事科,待试用人员轮岗完成、试用期即将期满时,再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教科结合新进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及各轮岗科室的考核结论进行评价,各职能部门在签署完意见后交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汇总。

考核及结果的使用:
(一)新进试用期人员其个人考核合格,可根据规定予以转正,同时从次月起按转正发放工资待遇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

(二)新进试用期人员其个人考核不合格,医院按规定可以缓签或予以辞退。

(三)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3天、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

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或试用期内累计超过10天的。

3、试用期内因违反工作规定、操作规程、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而导致的投诉及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

4、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

医院新进人员转正管理制度

医院新进人员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新进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新进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进人员(以下简称“新员工”)的转正管理。

第三条新员工转正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试用期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第五条试用期期间,新员工应接受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试用期期间,新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试用期期间,新员工应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三章转正条件第八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正:1. 完成试用期工作,无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2. 通过试用期考核,考核成绩达到规定标准;3.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4. 能够胜任所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九条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试用期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用期。

第四章转正程序第十条新员工在满足转正条件后,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转正申请。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转正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二条评估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新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十三条新员工在接到转正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对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新员工,医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五条对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符合转正条件的新员工,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处理:1. 警告:给予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进;2. 解除劳动合同:如警告后仍无明显改进,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023医院人员培训管理办法_最新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023医院人员培训管理办法_最新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023医院人员培训管理办法_最新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医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一、员工岗前培训制度1、医院要对每年新入职上岗的员工实行岗前培训。

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员业培训主要内容有: 法规与理念培训,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培训,医学伦理与员业道德培训,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员责, 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培训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自学和考核。

5、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应当与试用期培训结合起来。

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 , 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培训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岗员工规范化培训制度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培训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岗员工终身培训培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在岗员工继续培训工作规范化培训包括: 专科培训、亚专科培训及终身继续培训三阶段: 应当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工作,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当制订出在职员工继续培训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员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人手 , 可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医院员工培训制度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时工管理,规范临时工的工作行为,保障临时工的权益,提高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聘用的临时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制临时工、劳务派遣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划定权限,确保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临时工在医院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权益,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或限制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培训等方面的权益。

第五条临时工在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保护医院利益,维护医疗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第六条医院应当及时为临时工提供工作指导和培训,保障临时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得到提升。

第二章临时工的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完整、及时更新。

第八条临时工入职医院前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医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医院应当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临时工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临时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规行为,如违反纪律、盗窃、泄露机密信息等,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三章临时工的权益保障第十二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少发或拖欠临时工的工资。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权益,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培训机会,医院应当根据临时工的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

第十五条临时工因工致残或工伤,享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获得相应工伤保险赔偿的权益。

第十六条临时工享有休假和带薪假期的权益,医院应当合理安排临时工的休假时间,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薪酬。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奖励机制第十七条临时工如有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医院有权依法予以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医院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新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培养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医疗团队,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培训目标医院新员工培训旨在能够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并运用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技能,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患者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岗位培训1.依据新员工的岗位需求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包含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内容。

2.岗位培训要求以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培养新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岗位培训要重视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专业培训1.依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订立相应的专业培训计划,确保新员工娴熟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2.专业培训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舞新员工参加真实病例的观摩和操作,提高其实际操作本领。

3.专业培训要定期评估,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六条法律法规培训1.新员工入职后,医院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包含医疗纪律、医患关系、医疗事故处理等内容。

2.法律法规培训要强调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对职业规范的理解和遵守。

3.法律法规培训要定期进行回顾和巩固,确保员工不绝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第三章培训机制第七条新员工培训流程1.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门布置入职培训,包含医院概况、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基础知识的介绍。

2.入职培训后,依据员工的岗位需求,由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岗位和专业培训。

3.培训期间,医务部门负责供应实践机会,确保新员工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

4.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成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培训讲师1.培训讲师由医院内部资深员工或者专业人员担负,具有相关岗位经验和教学本领。

2.培训讲师对培训内容和培训进度负责,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医院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安全。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二、招聘与培训1.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

2. 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系统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文化、服务流程、操作规范等。

3. 定期组织在职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三、考勤与休假1. 医院实行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规定。

2. 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权利,申请休假需提前按规定程序报批。

3. 对于加班情况,医院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四、薪酬与福利1. 医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的基本收入与工作绩效相匹配。

2. 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年限、业绩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薪酬分配。

3. 医院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关心员工的生活福祉。

五、考核与奖惩1. 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医院规定、工作失职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职业发展1. 医院鼓励员工个人发展,提供职业晋升的机会和平台。

2. 通过内部竞聘、岗位轮换等方式,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人才成长。

3. 支持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七、工作环境与安全1. 医院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2. 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3. 开展消防安全、医疗急救等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八、沟通与反馈1. 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医院管理。

2. 对于员工反映的问题,管理层应及时回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双方负责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

第四条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及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招聘第五条用工种类一、见习生留用:在医院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经选拔考试确定转为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

二、社招劳务用工: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单独组织或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经选拔考试进入医院的劳务派遣制员工。

三、特殊劳务用工:因特殊原因,按严格程序报党委会批准,以劳务派遣形式进入医院紧缺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用工申请一、各科室根据用工需要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用工需求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根据科室提出的用人需求类别、具体要求进行初审。

二、组织人事科初审通过后,提交医院党委会研究,党委会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工类别选择适合的招聘形式。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组织人事科根据党委会会议承办意见及岗位类别,决定由医院自行招聘或由派遣公司代理招聘。

二、拟录用人选须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程序确定。

特殊、紧缺岗位,可通过用人科室推荐,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的程序,直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医院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院内入职手续。

第八条试用考核,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试用期时,由用人科室提出,并报组织人事科审核。

第九条试用期间的工作由用人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安排,主要考察试用人员完成工作的能力。

试用期满,用人科室结合试用期工作表现,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对试用人员提出综合评定意见,报相关职能科室及组织人事科审核,若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则由组织人事科退回劳派公司。

河北省中医院新招聘员工见习期管理办法

河北省中医院新招聘员工见习期管理办法

河北省中医院新招聘员工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新进我院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发挥岗位应有的价值,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为我院招聘到我院员工见习期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指我院新招收的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一年,前三个月为试工期,试工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一年的合同,见习期满合格者签订三年合同。

第四条、实行见习期指导老师制度:指在见习期间由业务主管处(室)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见习期专业导师,负责新进员工的工作辅导、培训、考核、反馈等各项工作。

新进员工到见习科室,由科室主任(副主任)、高级职称或高年中级资职称担任指导老师。

第五条、专业导师在见习期开始时,制定新进员工见习期培养目标及考核题目上交主管部门,待见习期满时对新进员工进行专业考核。

第六条、专业导师负责对新进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排,并每周与新进员工就工作情况进行沟通、评价及反馈。

每月进行总结上报主管业务部门。

第七条、新进员工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并书写工作日志,每月底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技能培训之外,导师应安排本科室专门的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与辅导,培训完毕后填写《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于每月月底交主管部门核查一次;见习期间培训辅导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第九条、试工期满、见习期满时,试工期、见习员工将《新进员工见习期工作手册》(可在我院网站下载)、《新进员工见习期总结报告》交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组织负责导师、科主任、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估。

第十条、主管部门根据专业导师制定的培养目标及考题对见习期的员工进行专业考试。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组织新进员工填写《河北省中医院见习期人员考核表》,对见习员工在见习期期间表现进行打分。

第十二条、考核完毕主管部门把考核结果及所有资料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人事处组织协调,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与主管处室分别负责医疗、护理、医技专业见习人员管理工作,其它专业人员由各处室负责管理,各主管处室可根据本办法拟定实施细则,到人事处备案。

医院上班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上班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上班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上班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员分类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医院上班人员分为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同分类。

具体分类如下:1. 医生:主要负责为患者诊断、治疗疾病。

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不同职务。

2. 护士:主要负责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协助医生进行治疗。

包括护士长、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职务。

3. 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医院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不同职能。

4. 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医院的技术工作,包括检验、放射、药剂等不同职能。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1. 入职程序:医院上班人员入职必须经过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

入职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2. 离职程序:医院上班人员如果要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医院,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职。

离职前需完成交接工作,清理个人档案。

第四章工作纪律1. 出勤规定:医院上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和班次要求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批准方可请假。

2. 工作服装:医院上班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穿着整洁的工作服装,不得穿着违反医院规定的服装。

3. 工作表现:医院上班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对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周,将受到批评、处罚甚至解雇。

第五章岗位职责1. 医生:负责为患者做好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维护患者权益。

2. 护士:负责为患者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协助医生治疗,确保患者安全。

3. 行政人员: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招聘、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

4. 技术人员:负责医院的技术工作,包括检验、放射、药剂等不同技术方面的工作。

第六章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医院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绩效表现等因素,给予员工适当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2. 处罚制度:对于工作不认真、违反规定、损害医院利益等行为,医院将依据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解雇等。

医院新进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新进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新进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新进员工的管理,促进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工作效率的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进员工,包括临床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职责,制定相应的员工管理政策和流程,并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有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六条医院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估和培训,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医院将倡导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医院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医院将加强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九条医院将根据工作需求,招聘合格的人才,对新进员工进行面试和笔试,选拔最适合的候选人。

第十条医院将根据新进员工的背景和能力,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将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医院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职务和能力,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员工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医院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保证员工胜任自己的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将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五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职务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医院将推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医院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员工的工作量和质量。

第十八条医院将关注员工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九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和福利政策。

第二十条医院将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医院将给予员工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六章职业伦理第二十二条医院将倡导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医院新员工上岗管理制度

医院新员工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新员工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入职的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新员工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包括医院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需参加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应急处理等。

第六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颁发《医院新员工上岗证》,准许其上岗。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新员工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新员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新员工应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新员工在上岗后的前三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新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五条新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出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新员工离职前,应完成手头工作,并接受人力资源部门的离岗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为新员工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环境,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

希望新员工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医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新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包括但不限于1-6个月。

第三条试用期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试用期工作职责第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

第五条新员工应熟悉医院业务流程,了解岗位职责,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新员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第七条新员工应主动向同事请教,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第八条试用期考核分为试用期初期考核、试用期中期考核和试用期结束考核。

第九条试用期初期考核:主要考察新员工对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的熟悉程度,以及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条试用期中期考核:主要考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业务水平、工作成果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一条试用期结束考核:主要考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团队协作能力及个人素质。

第四章试用期待遇第十二条试用期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如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正式员工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试用期期间,医院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生活保障。

第五章试用期解约第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医院。

第十五条医院在试用期内,如发现新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试用期培训第十八条医院应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包括医院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试用期期间,医院应定期组织新员工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新员工的专业素养。

第二十条医院应关注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成长,及时解决新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医院新员工录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员工录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新员工录入工作,确保新员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新员工的录入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新员工录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新员工录入工作,并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更新和归档。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新员工的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3. 新员工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配合完成录入工作。

四、录入内容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籍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 教育背景: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

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等。

4. 健康状况:身高、体重、血型、既往病史等。

5. 联系人信息:紧急联系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等。

五、录入程序1. 新员工报到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新员工的相关信息。

2. 收集到的信息由专人进行录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员进行自检,确保无错误。

4. 录入信息经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

六、信息维护1.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录入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新员工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新。

3. 人力资源部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七、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新员工录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新员工录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负责、录入信息准确无误的部门和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录入信息错误的部门和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新入职管理制度

医院新入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新入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入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入职流程1. 报到手续(1)新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部门报到,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2)人事部门对新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

2. 入职培训(1)新员工入职后,应参加由医院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概况、规章制度、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

(2)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 试用期(1)新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2)试用期内,新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试用期考核1. 考核内容(1)新员工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3)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果;(4)新员工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

2. 考核程序(1)入职指引人负责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2)所属部门及人事部门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估;(3)人事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五、转正1. 转正条件(1)试用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2)考核合格,符合岗位要求。

2. 转正程序(1)试用期满前一周,新员工向人事部门提出转正申请;(2)入职指引人提出试用期评估意见;(3)所属部门及人事部门提出初审意见;(4)人事部门通知新员工参加转正考核;(5)考核合格后,人事部门办理转正手续。

六、离职管理1. 离职申请(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人事部门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离职手续。

2. 离职手续(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结清工资、报销等费用;(2)离职员工需归还医院发放的物品,如工作服、工牌等;(3)离职员工需参加离职谈话,对工作期间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新员工轮转管理办法

新员工轮转管理办法

新员工轮转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轮转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人才队伍健康成长,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了《新员工轮转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规定如下:一、新员工通过我院招聘程序录取后,按时报到并办理新进员工入职手续。

二、组织人事科根据新员工的类别分配至相关部门。

三、需轮转人员按业务部门拟定的轮转计划进行轮转。

职能部门提交轮转计划至组织人事科、绩效办备案。

轮转换科时间安排在月初进行。

四、轮转人员界定及轮转时间。

新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执业资质者,原则上不予定科,实行轮转(轮转期含试用期2个月),新聘用卫生专技人员轮转及定科具体安排如下:(一)医疗、医药、医技人员: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者轮转期为1年;已取得执业资格及以上职称直接定科。

(二)护理人员: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轮转期为6个月;护师及以上职称直接定科。

(三)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轮转期为6个月。

(四)轮转人员根据轮转要求进行轮转,期满后取得执业资质方可定科。

(五)特殊人员轮转及定科情况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五、轮转人员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无绩效,按我院相关政策执行;从第3个月开始享受参照国家标准同类别同岗位基础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定额奖励性绩效;轮转人员轮转期间奖励性绩效由医院实行定额发放,发放待遇如下:1.医疗、医技人员:研究生3000元/月/人,本科2000元月/人,大专1000元/月/人。

2.护理人员:研究生2000元/月/人,本科1500元/月/人,大专700元/月/人,中专500元/月/人。

3.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 研究生2000元/月/人,本科1500元/月/人,大专700元/月/人,中专500元/月/人。

4.特殊人员轮转期间待遇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二)定科人员奖励性绩效由所在科室考核发放。

(三)已定科的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规定年限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若未取得执业资格,当月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按科内同类别工作人员平均绩效的70%发放,另外30%由绩效办统一从科室当月绩效总额中直接扣除作为医院教学管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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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员工管理办法(暂行)
新员工的组织安排,由医教科主管,各科主任分管,全院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

一、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二、新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
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新员工在医务科领取胸牌、工作衣和听诊器,并按时参加岗前培训。

四、新员工在公司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五、医教科根据转科时间制定科室轮转计划,硕士研究生入职后在系统内轮
转三个月,熟悉情况后即在本专业所在科室独立值班;应届本科毕业生入职后科室轮转一年,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主任一份,各临床科室与医务部紧密结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轮转计划。

六、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
(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

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

七、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窜
岗、脱岗,不准在病房、科室内会见客人。

在上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不得任意调班与换班。

每天晚上应10点之后下班,医务部会不定期检查。

八、轮转科室期间新员工无休假,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医务部审
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
负责人审批,业务院长审核。

办公室主任核准;
九、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无故连续旷工七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十日者,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与规范,不得擅自进行诊疗操作;在医
疗活动中,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不准在各种医疗文书中代签、仿签老师姓名;
十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必须具有执业资格医院方可录用;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入职第一年即应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连续二年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在院待岗,待岗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无绩效工资及奖金;第三年仍未考取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员工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二、硕士研究生自入职五年内不得考取脱产博士生,否则须依合同规定向医院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费并交纳违约金;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自入职起五年内不得考取全脱产研究生,否则应依合同规定将向医院缴纳违约金(自2011年入职人员执行)。

十三、必须参加所在医院与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活动。

十四、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及赔偿;
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

十五、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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