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老会计经验】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企业分立中的流转税筹划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企
业分立中的流转税筹划
二、企业分立中的流转税筹划
从流转税的角度而言,由于一些特定产品是免税的,或者适用税率较低,这类产品在税收核算上有一些特殊要求,而企业往往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这些核算要求而丧失了税收上的一些利益。
如果将这些特定产品的生产部门分立为独立的企业,也许会获得流转税免税或税负降低的好处。
(一)分立兼营项目进行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原理
我国现行税制对增值税纳税人的兼营行为有如下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按下面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应邀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成长,许多企业在一定阶段选择进行分立,以实现更好的管理和增加业务拓展的机会。
然而,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问题成为了许多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税收筹划技巧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尤为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在分立过程中合法减少税负,提高财务效益。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和安排税务事务,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额,从而在税收管理和税负控制上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是企业分立过程中可采取的税收筹划技巧。
1. 合理安排财务结构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对财务结构进行合理安排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建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资本结构,可以利用税收抵免和减免等政策,实现税务优惠。
同时,根据不同的财务结构,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双重征税的风险。
2. 合理划分业务利润在分立过程中,合理划分业务利润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技巧。
通过巧妙调整业务利润的分配方式和金额,可以使得不同公司的利润得到最佳的税务处理方式。
合理划分业务利润,可以避免因过高或过低的利润分配而导致的税务纠纷,同时也可以优化税务负担。
3. 慎重选择税收政策在企业分立过程中,不同的行业和地域可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
因此,企业在制定分立计划时应慎重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
例如,有些地区对于新设立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免税或减税政策。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适用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减少税务负担。
4. 合理运用跨境税收筹划对于跨国企业分立的情况,合理运用跨境税收筹划技巧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税务风险和税收负担。
例如,可以通过恰当的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合理分配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实现税务优化。
同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合理利用双重征税协议可以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5. 注意并合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分立过程中,企业可以留意并合法运用各类适用于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有些企业可以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应用这些政策可以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探究企业分立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深度不足
目前针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研究相对较少,且深度不够 ,需要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和深度。
缺乏对比分析
现有研究多针对特定企业的分立案例进行探讨,缺乏对不 同企业、不同地区、不同政策下的对比分析。
政策建议不足
现有研究在提出政策建议方面较为薄弱,未能全面考虑政 府角度的合理引导和监管措施。
纳税筹划是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 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
益。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经营 务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虽然具有必要性,但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
案例二:某公司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税务筹划
3. 总结评价
VS
该公司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充分 利用了税法中的漏洞,降低了公司的 税负,实现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但 是,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 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可能会面临处罚 。
案例三
1. 背景介绍
某公司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为了降低海外 分支机构的税负,决定利用国际税收优惠政
反避税条款
完善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防止企业利用法律漏 洞进行避税行为。
提高执行力度
政策宣传
01
加强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对政策
的了解和认识程度。
培训指导
02
为税务官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其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专业
判断能力和执法水平。
监督机制
03
建立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策进行税务筹划。
案例三
2. 税务筹划方案
该公司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企业分立税收筹划1:简介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大型企业拆分成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以实现税收优惠和筹划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策略和步骤。
2:背景与目的2.1 背景:解释为什么企业分立是有必要的,例如企业规模过大,运营管理困难,税收负担过重等。
2.2 目的:明确企业分立的目标,例如降低税收成本,合理分配利润,优化组织结构等。
3:分立方案选择3.1 分立方式:描述可选的分立方式,例如资产分立、业务分立、投资分立等。
3.2 涉及的企业部门:列出哪些企业部门或业务会进行分立。
3.3 分立的法律程序:概述分立的法律程序和法规要求。
4:分离资产与负债4.1 评估资产负债:详细说明如何评估和划分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并列出可能涉及的法规规定。
4.2 重组资产负债:解释如何重新组织资产负债,确保分立后各企业的财务独立性。
5:税务优化策略5.1 所得税考虑因素:列出影响所得税筹划的因素,并提供相应的优化策略,如合理利用各地税务优惠政策。
5.2 交易定价策略:描述如何合理定价分立后的交易,以减少税务风险。
5.3 跨国业务筹划:介绍如何在跨国业务中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全球税负。
6:组织架构调整6.1 分立后的组织架构:详细描述分立后各企业的组织架构,并解释调整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6.2 人员安排:说明如何调整原有员工的工作安排,确保分立后的企业正常运营。
7:办理手续与文件7.1 分立登记手续:列出分立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文件。
7.2 合同变更与签署:解释如何变更原有合同并签署新的合同。
8:监控和风险管理8.1 分立的监控措施:阐述如何监控分立后的企业运营,确保达到筹划目的。
8.2 风险管理策略:列出分立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管理策略。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分立登记表、重组财务报表、法律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所得税:根据企业(个人)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向国家财政交纳的税款。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随着中国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决策者们开始思考各种能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的策略。
其中,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被广泛讨论和采用,这两种策略都有不同的优势和税务筹划机会。
企业吸收合并,简称企业并购,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票、合并等方式来实现扩张、增强市场占有率或获取新产品等目的。
这种方式能够帮助企业迅速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减少生产成本。
同时,在税务方面,企业并购也有很多优势和筹划机会。
一、企业并购的税务优势1. 增加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减税效应企业并购后,新获得的固定资产就可以按照新的折旧周期计提折旧,因此折旧和摊销的减税效应可以增加。
2. 减少税前利润的转移定价机会企业并购后,可以通过对收购公司的内部交易进行转移定价,来降低收购公司必须承担的税前利润。
对于收购公司来说,这就是一种减少税基的税务筹划机会。
3. 利用亏损抵扣减少缴纳所得税企业并购中,收购公司可以利用亏损抵扣来减少所得税。
如果所收购公司的净亏损不能在等额分配本身的利润中抵销完,则企业可利用亏损抵扣机制,将被收购公司的净亏损转移给收购公司,从而减少其所得税负担。
4. 充分利用减税政策企业并购后,收购公司就可以获得原被收购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等政策。
同时,如果被收购公司存在某些特殊类型的收入,如房产企业的房产转让所得等,则可通过收购转移该收入,以获得更多的税务优惠。
5. 利用企业重组所得税优惠企业并购还可以通过企业重组,来获得各种所得税优惠。
如果重组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等多种政策,从而减少所得税负担。
二、企业分立税务筹划除了企业并购,企业分立是另一种常见的企业战略。
企业分立指的是企业将一部分资产、业务或部门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公司或子公司,以实现更加灵活的管理和发展,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与企业并购相比,企业分立的风险更小、可控性更高,同时也有很多税务筹划机会。
1. 利用分立掉期税额减少缴纳所得税企业分立过程中,原公司可能会产生掉期税额。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案例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案例咱就说有个老王,他开了一家企业,这企业呢,业务有点杂,就像一个大杂烩。
有生产制造的部分,还有销售服务的部分,这个企业叫全能公司(这名字是我瞎起的,就为了好讲故事)。
这全能公司一年利润可不少,有个500万呢。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25%来算,得交1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老王心里就有点疼啊,这么多钱交出去,肉疼。
这时候呢,老王就找了个懂税收筹划的朋友小李来帮忙。
小李就跟老王说:“哥,你这企业业务这么杂,为啥不把它分一分呢?”于是呢,老王就根据小李的建议,把全能公司分立成了制造公司和销售服务公司。
这制造公司主要负责生产产品,销售服务公司呢,就专门做销售和售后这些服务。
咱们来看看这税收上有啥变化。
制造公司这边,因为有很多设备投资啊,成本比较高,算下来一年利润是300万。
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假设符合条件哈),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制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00×12.5%×20%+(300 100)×25%×20% = 2.5 + 10 = 12.5万。
再看销售服务公司,它利润是200万。
这销售服务公司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那它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00×12.5%×20%+(200 100)×25%×20% = 2.5+5 = 7.5万。
这么一分立,两个公司总共交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2.5+7.5 = 20万。
和原来全能公司要交的125万比起来,可就少太多了,直接省了105万呢。
这还没完呢。
在增值税方面也有好处。
制造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它把产品卖给销售服务公司的时候,就相当于有了一笔销售收入,而且销售服务公司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假设),那在销售环节又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来纳税,可能会有更低的税负。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摘要】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策略,对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在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降低税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而企业分立则需要考虑如何重新规划资产负债结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帮助企业合法合理地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企业在吸收合并或分立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税务策略,以获得最大的税务优惠和资金效益。
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财务层面,更是对企业稳健发展的保障。
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充分重视税务筹划,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价值和利益。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分立、税务筹划、背景介绍、重要性。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重要战略举措,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源整合、规模扩大、风险分散等目标。
在实施吸收合并或分立过程中,税务筹划是一项关键性工作。
税务筹划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税负水平,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政策、法规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在进行这些活动时需充分考虑税务因素。
税务筹划可通过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合规运用税收政策等方式,实现降低税负、规避税务风险、提高税务效率的目标。
税务筹划也需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实现税收优惠与企业经营发展的有机结合,确保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在本文中,将重点探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策略,分析吸收合并或分立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务风险,并探讨如何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和措施,实现企业税务优化和整体效益提升。
2. 正文2.1 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筹划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更多个企业通过合并或收购的方式,共同整合资源,实现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等战略目标。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吸收合并会涉及到一系列税务问题,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会计实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法律的规定,将部分或全部业务分离出去,分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法律行为。
它或者是原企业解散而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或者是原企业将部分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资产等剥离出来,组成一个或几个新公司,而原企业在法律上仍然存在。
企业分立是企业产权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
企业分立的动因很多,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出企业的主营业务等,都是企业分立的动因,获取税收方面的利益也是企业分立的一个动因。
企业分立中的税收利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特定产品的优惠政策在流转税中,一些特定产品是免税的,或者适用税率较低,这类产品在税收核算上有一些特殊要求,而企业往往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这些核算要求而丧失了税收上的一些利益。
如果将这些特定产品的生产部门分立为独立的企业,也许会获得流转税免税或税收负担降低的好处。
(二)企业分立当企业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时,通过分立可以使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企业,分化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适用低税率的企业,从而降低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
从流转税方面来看,各税种减免税的特定项目都有一定的筹划空间。
从所得税方面看,虽然目前我国的所得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而不是累进税率,企业分立对降低整体税收负担的作用不大。
但是,为了照顾利润水平比较低的小型企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在33%的基本税率外,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
这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这种差别税率给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但是这种纳税筹划方法必须充分考虑成本和收益。
企业分立并不能单纯地以追求税收利益为目的,还应综合考虑分立的成本和收益、市场、财务、经营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只有全面分析后,才能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在税务筹划方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通过合理安排自身经营活动和资产负债状况,以降低税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行为。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研究,对于企业实现税收优惠、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问题,探讨其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相互协商,合并成为一家企业,使吸收方或新成立的企业取代被吸收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整合、成本节约和市场扩张的战略举措。
而企业分立则是指一个企业按照既定的条件,将自身的部分业务、资产或负债分立出去,形成新的企业或与已有企业合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进行上述行为时,为了降低税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税务安排和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通常涉及到资产重组、交易价格确定、资产评估、资本金和储备金处理、财务债务重组等复杂的税务问题。
对于参与者而言,如何合理安排各种税务事项,避免触犯税法规定,同时实现税收优惠,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税务筹划成为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1、资产评估与交易价格确定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中,资产评估和交易价格确定是关键问题。
资产评估是衡量吸收方或被吸收方的财务实力、资产情况,为后续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而交易价格的确定,对于税务筹划来说,直接影响交易双方的税负及后续经营成本等。
在资产评估和交易价格确定过程中,企业需要关注相关的税务规定,合理安排资产重组,避免因价格确定不合理而引发税务风险。
2、资产重组及财务债务处理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资产重组和财务债务处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资产重组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处置、增值、减值等问题,而财务债务处理则包括清偿、转移、承担等事项。
在进行资产重组和财务债务处理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税务策划的角度,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小度写范文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模板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企业分立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企业重组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之企业分立目录一、相关含义1、企业重组2、企业分立二、被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一)营业税(二)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四)企业所得税(五)印花税三、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一)契税(二)印花税(三)企业所得税四、被分立企业股东的涉税政策五、结束语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调控力度的加大,兼并重组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
企业财务人员应不断的学习掌握新的税收政策,有效把控企业重组过程中相关涉税政策,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现对企业重组之企业分立的涉税政策及税收筹划做以下分析。
一、相关含义1、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在不同的税收文件中有不同的叫法。
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财税〔20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将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债权转股权、资产划转、事业单位改制等纳入改制重组的范围。
财税[2015]5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也将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纳入改制重组的范围。
国发[2014]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将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股权收购、企业出售、置换等方式又叫兼并重组。
财税〔1995〕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一文中又只提到了企业兼并,通常理解也应包括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股权收购等内容。
【纳税筹划实务与技巧119】企业免税分立的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实务与技巧119】企业免税分立的纳税筹划企业免税分立的纳税筹划筹划思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一般情况下,企业分立的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特殊企业分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2)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3)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第一个条件规定的是股权比例维持原则,第二个条件规定的是实质经营维持原则,第三个条件规定的是股权支付比例原则。
特殊企业分立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
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 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第4章1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
但该厂只有化肥等项目 -产生了1万元的进项增值税, 则该厂需缴纳16万元的增值税。
44
税收筹划: (1)食品厂将猕猴桃种植业务
-分立为一个独立的企业B, 实行独立核算和纳税。 食品厂就可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
45
(2)而因为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
-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
此方案的筹划效果会更好。
设想一下: 如果企业进行转移定价操作, 还可以计算更多的进项税。
50
筹划方案的效果, 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新增加的进项增值税的数量, 即根据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增值税。 二是原有的进项增值税的数量。
直接增加筹划方案的机会成本。
51
2.通过企业分立筹划的主要规律 通过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5
2.经营协同理论 主要表现在规模经济效应、
-纵向一体化效应 -(减少商品流转环节、 -加强各环节配合 、节约营销费用)、 -市场力或垄断权、资源互补。
6
3.财务协同效应
主要表现在
-企业内部现金流入更为充足、
-流向更有效益的投资机会,
企业资本扩大,
破产风险相对降低,
企业的筹集费用降低。
如不需放弃“旧股”, 可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0; 或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 -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 -先调低原持有的“旧股”成本, 再将调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
上。
30
(二)企业机构分立中的筹划
2008年1月1日起,
新企业所得税税率名义上虽25%,
但对小型微利企业制定20%优惠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月全部进项税额-
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 -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
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企业分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家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的行为。
企业分立有新设和存续的分立两种形式。
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新企业的行为。
涉及到税务问题,新设分立企业的流程为:原企业解散;办理税务清算;注销税务登记;补交税款;分立出来的各方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再按照规定去办理纳税申报。
存续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派生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企业的行为。
对于存续分立的企业来讲,由于将一部分财产、设备或业务分离出去,会涉及到相关债权和相关税收等问题。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讲,在现有企业的基础上进行分立,企业应当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有混合销售的企业如果企业存在大量混合销售行为,分立经营有利于纳税筹划。
在存在大量混合销售的情况下,无论采用分开合同的方式,还是采用分开记账的方式,都不能有效地解决混合销售所带来的税负增加的问题。
通过存续分立,企业将混合销售中有关劳务价款的部分分离出去,单独注册公司,单独操作,单独经营,能解决税负增加的问题。
2.分立便于企业性质的确认企业分立会有利于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有的企业属于福利企业,但由于设在企业集团内部,税务机关无法认定。
如果将福利企业从企业集团内部独立出去,单独注册,则可以利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高科技企业在企业集团内部操作,也不便于税务部门单独认定,如果将该企业从企业集团内部分立出来单独设立公司,单独经营高科技业务,也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案例】无论在征增值税,还是征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国对软件生产企业都规定了很多优惠政策。
某软件生产企业含在企业集团内部,从事某一方面技术元件的生产,那么该软件生产企业应当将生产环节独立出去,单独申请软件产品的认定,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
在分立后便于确认企业性质的情况下,企业的分立有利于纳税筹划和获得节税收益。
3.含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如果企业含有免税项目,那么进行分立会有利于纳税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合并或分立的行为。
这些行为在税务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税务筹划。
本文将以中国的税务环境为背景,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
我们需要了解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增值税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的税收政策,吸收合并和分立都会导致税务处理的复杂性增加。
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和分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税务规划。
我们需要了解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影响。
吸收合并会导致税务资产和负债的转移。
在中国税法中,吸收合并会触发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事件,需要把合并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收入等进行清算和整合,然后重新计算所得税。
分立会对分立公司和剩余公司的税务状况产生影响。
在中国税法中,分立会减少分立公司的资产和收入,并可能导致分立公司需要支付所得税。
然后,我们需要探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合并方式来降低税务成本。
在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吸收合并,以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
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分立方式来降低税务负担。
企业可以通过资产和负债等分立方式,将税务负担分散到多个公司中,以减少整体的税务负担。
我们还需要考虑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合规问题。
在中国,吸收合并和分立需要遵循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否则可能面临税务处罚和纳税人声誉风险。
在进行吸收合并和分立前,企业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符合税务合规的要求。
我们需要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进行风险评估。
吸收合并和分立涉及到的税务处理和税务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不确定的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和分立前,需要评估各种可能的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评估税务影响,采取适当的筹划方法,确保税务合规并控制风险。
企业合并、分立和清算的纳税筹划(20210506172537)
企业合并、分立和清算的纳税筹划1企业分立筹划法企业分立指按照法律规定,将一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法律行为。
分立的结果可能是在原企业的基础上新建两家或多家新企业,也可以是从原企业的母体上分离出一部分组成新企业等。
由此,企业分立只是原企业在发展过程的变更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仍延续,这就是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存在依据之一。
企业分立使原企业在形式上发生变化,按税法规定:分立的企业应按各自适用的税收规定纳税。
所以,企业分立又会使分立后的企业所承受的税负有别于别的企业,这样,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另一存在依据。
我国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主要体现在两类税种:一类是所得税;另一类是流转税。
我国税法中有一条常用原则,即应明确划分业务适用税率,如无法划分,则从高适用税率。
低税环节征收高税对企业的发展当然不利。
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可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所得税。
在现行税率统一的情况下,除去优惠条件外,对于居民企业,只有25%和20%两种税率,通过分立使原来适用高税率的一个企业,分解成两个甚至更多新企业,单个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于是所适用税率也就相对较低,从而使分立企业的总体税负低于分立前的企业。
另一个是流转税。
将特定的产品生产归于单独的生产企业,避免因模糊核算而从高适用税率,这样可使企业的总体税负减少。
2企业合并筹划法2. 1企业合并的定义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一定法律程序变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
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有关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①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②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③产出,如生产出产成品,或是通过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来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等其他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财税实务:企业分立的所得税筹划
企业分立的所得税筹划
企业分立中的纳税筹划的思想主体体现在:企业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通过分立使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企业,分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适用低税率的企业,从而使总体税负得以减轻。
案例
华达有限公司是一家家电企业,该公司2002年度年应纳税所得为12万元(适用税率为33%)。
应纳所得税额为:12万元×33%=3.96万元。
2003年初,该公司决策层在本年度的销售规模不会有太大的增长。
而公司内部有两个部门,一个是为公司生产配件半成品的部门,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另一个是产
成品部门,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
由于原材料及成品价格在2003年
度将不会有较大的改变,故决策层决定2003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仍为2002年全年应纳税额,该公司新任财务总监提出异议,他认为有更好的办法可以使得企业降低当年的应纳税额,减少税负。
公司决策层听取并采纳了他的意见。
分立之后,甲、乙两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之和仍为12万元。
其中甲企业9万元,适用税率为27%,应纳所得税额=9万元×27%=2.43万元;乙企业适用率为18%,应纳所得税
额3万元×18%=0.54万元,甲、乙两企业税负合计为2.97万元,较分立前节税0.99万元。
在随后的税收稽查中,税务人员并没有发现任何逃避纳税义务的违
法行为。
点评。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摘要: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是现代企业发展中普遍采取的策略,这些行为不但涉及企业内部经营决策,还涉及税务筹划。
因此,合理的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探讨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的税务筹划,涉及税收影响、避免税务风险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分立;税务筹划;税收影响;税务风险正文:引言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是现代企业发展中普遍采取的策略,既有内部经营决策的考虑,也有外部市场竞争的因素。
不同的行为会涉及到不同的税收问题和税务风险,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以合法减税、避免税务风险。
一、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筹划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新的公司。
这种操作涉及到对原公司的产权、资产和负债的处理,从而产生各种税收问题。
税务筹划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影响企业吸收合并可能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
在进行吸收合并时,需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合适的税务策略,降低税收成本。
2. 避免税务风险吸收合并后,原有公司的税务问题会压到新的公司身上。
因此,需要进行尽可能的税务调查,确保合并后不会涉及到未知的税务风险。
同时,在合并过程中,需要合法地处理各种税务问题,避免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处罚。
二、企业分立的税务筹划企业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自己的部门或业务拆分出去,成立一个新的公司。
这种操作也涉及到各种税收问题和税务风险,需要进行税务筹划。
1. 税收影响企业分立后,新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种税费,同时原公司可能要缴纳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针对不同的税费,可以制定相应的税务策略来降低税收成本。
2. 避免税务风险分立后的新公司需要确保自身符合税收法规,不会涉及到未知的税务风险。
同时,可以制定税务合规计划,规避处罚和罚款等不利结果。
结论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策略,这些策略涉及到对税务问题的考虑。
税务筹划通过运用税法规定进行合法减税、降低税收成本、避免税务风险等方式,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摘要】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重要战略选择。
本文从税务角度出发,探讨了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定义和形式,以及对税务的影响。
分析了税务筹划在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中的作用和方法。
通过深入研究税务筹划的重要性,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全面探讨了企业在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如何合理规划税务,优化税务成本,实现税务优势并减少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指导,并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新思路。
通过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分立、税务筹划、定义、形式、概念、方式、影响、作用、方法、重要性、发展趋势、研究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是企业重组领域中的重要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吸收合并和分立越来越频繁。
税务筹划在企业重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在进行企业吸收合并或分立时,税务因素往往是其中关键的考虑因素之一。
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而不合理的税务安排则可能导致税务风险和额外的税务负担,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
深入研究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探讨企业吸收合并的定义和形式、企业分立的概念和方式、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影响、税务筹划的作用,以及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的方法,旨在为企业在重组过程中更好地处理税务问题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的相关问题,通过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深入研究,分析企业在吸收合并和分立过程中面临的税务影响和挑战,为企业的合并和分立活动提供税务筹划的有效方案和指导。
具体来说,本文的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析企业吸收合并的定义和形式,深入探讨各种合并方式对企业税务的影响,为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时提供税务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以摩罗公司为例
1 摩罗公司分立背景
摩罗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其唯一的股东是一家由摩罗美国总公司100%投资的,注册地在中国的外商独资的中国控股公司。
摩罗美国总公司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公司。
在65个国家或地区拥有员工,在100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销售,是位居世界500强的知名制造业企业。
公司成立以来在通讯行业一直处于领导地位,包括从基础设施到应用程序和设备(例如对讲机和服务于企业特定任务的移动计算设备)的公共安全通信。
高级数据捕捉设备,例如商用条形码扫描仪和I江ID(无线电频率识别)产品。
移动终端,例如手机产品。
并且还为零售企业提供免授权的无线宽带功能和无线局域网(WLAN)。
摩罗公司作为摩罗美国总公司在华最大的生产基地,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手机及其配件、机顶盒、视频音频数字设备、软件和宽频接入解决方案,双向无线电、移动计算终端、条码扫描仪、专用无线电系统、无线宽带网络、电子标签(RFID)等。
摩罗美国总公司一直以来在市场上处于科技和市场领先地位。
但由于2008年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度陷入比较困难的状况。
加之激烈的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都在萎缩,公司的盈利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为了改变公司经营低迷的状况,摩罗美国总公司决定发起全球所有公司的资产重组,采用存续分立的方法,将原公司一分为二,新设立一家同样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来承接被分立出去的资产和负债。
本次资产重组采用分立形式,将所有摩罗美国总公司控股公司全部分立成两个公司。
分别为负责移动终端业务的移动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和提供企业解决方案的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解决方案公司”)。
公司分拆后,移动公司将“提供旨在满足消费者在家庭和途中通信的个性化信息”,服务范围包括手机及其配件、机顶盒、视频音频数字设备、软件和宽频接入方案;解决方案公司将“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用于关键业务和任务的通信产品和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双向无线电、移动计算终端、条码扫描仪、专用无线电系统、无线宽带网络、电子标签(R F I D)等。
本次重组,采用存续分立方式,由摩罗美国总公司全资拥有的香港子公司(“摩罗香港控股公司”)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命名为移动公司,用以从摩罗公司收购与移动终端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重组前罗摩公司架构
重组后罗摩公司架构
2. 摩罗公司企业分立的税务筹划方法
2.1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财税[2009]59号)
摩罗公司原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由于分立的方式是将一个完整的事业部分立出去成立新公司移动公司,该事业部具备独立的研发部门,独立的研发人员且研发费用也能够完整独立的核算,所以为了使移动公司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摩罗公司从人员,收入等方面考虑,通过计算和分析,对其转移后的人数比例,收入比例进行了预测分析,分析出分立的科研人员的最低人数以及研发部门的规模。
摩罗公司积极向税务机关提供移动公司以前年度作为事业部的单独研发数据,以及对成立后公司状况的预算和相关指标的金额、比例,加速其审批流程,并申请自成立之日起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摩罗公司的计算,分立后摩罗公司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其减免税条件并没有因为分立而发生变化。
摩罗公司出于谨慎的考虑,仍然向税务局报告了这个变化并提交了分立前后的相关数据。
所以经过高新技术资格的筹划,两公司均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通常情况下可以依靠增值率来进行判断。
增值率是指销售金额大于购进货物金额的比例。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正比,增值率越小税负就越轻,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重。
这是因为增值率越大,销项税额就越大,应纳税金就越大。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增值率越小税负就越重,反之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轻。
这是因为3%较低的征收率优势逐渐超越了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劣势。
、
摩罗公司通过以下计算税负平衡点来分析,确定增值税税负的轻重,进而判断选择纳税身份对企业的影响。
假设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1,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都为a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2,销售收入为S,销项税额为As,购进货款为P,进项税额为Ag,征
收率为a2,增值率为R。
则:
一般纳税人增值率R=(S—P)/P 则P=S/(1+R)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A1=As—Ag=(S—P)木a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A2=S木a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Al=A2,相应的推导出增值率R=a2/(a1.a2),此时的增值率就是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的平衡点。
进一步讨论,当实际增值率小于这个平衡点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会大于一般纳税人;而当实际增值率大于这个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就会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这时如果摩罗公司在分立的过程中,需要在新公司下设各地的分公司,负责维修、售后服务等工作。
由于摩罗在中国各地区的销售量和销售额都不一样,各分公司的销售额也不尽相同。
所以在分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各分公司的纳税人身份,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2.3 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认定特殊重组(财税[2009]59号),罗摩公司此次分析符合特殊重组规定:
(1)分立行为拥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任何税款为目的。
摩罗公司在中国的各项经营业务不会因上述重组而改变或影响,重组是为了以更有利的公司结构形式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性市场竞争的压力。
(2)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
重组后移动新公司和摩罗公司的全部股权最终均被摩罗公司(美国)100%所拥有。
(3)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年内,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摩罗公司在中国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会因为重组而改变。
移动新公司继续经营移动终端业务;摩罗公司继续经营移动终端以外的业务,与现在在中国所经营的业务没有分别。
(4)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摩罗美国总公司在公司分立发生时取得了分立公司(移动新公司)的100%股权,满足了相关规定中关于该比例限制的规定,即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5)在重组后连续1年内,企业分立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所取得的股权不得转。
让摩罗美国总公司未来计划将其全球移动终端业务与其他业务分拆形成两个独立的上市公司。
最终由公众股东取得这两家公司的股权(见下图)。
这种方式就保证了股东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转让其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
定。
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
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
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
的计税基础确定。
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对比一般性税务处理: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认定特殊重组后,被分立企业可以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不缴纳资产转让所得税,从而降低被分立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但站在分立企业的角度看,分立企业应按接受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计税成本,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使企业按较低的基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用减少,增加了分立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本例中罗摩公司分立后100%控股新分立的公司,所以作为集团整体从所得税的角度相当于延迟纳税。
2.4 其他税种筹划
(1)营业税
如前一节所述,摩罗公司以房产和土地在转让目的帐面净值确认转让价格,并相应扣除摩罗公司获得土地时的支出以及房产的建造成本,来计算相应的营业税。
新公司与摩罗公司分立后,如发生一些需要彼此分摊的费用,而不是为了盈利为目的的情况,如厂房或办公场所的租赁等,向税务局申请免征营业税及相关附税。
(2)契税
根据财税(2008)l 75号的规定,如果被分立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分立企业的相同,则可以免征契税。
免征契税的前提是股权结构相同,在摩罗公司的分立中,如前文介绍的分立背景中所述,美国总公司也会分立,且会由公众持股人持股,成立在美国的新总公司会通过在香港新设的公司投资到中国的新公司。
所以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摩罗公司是完全一样的,均是由中国投资公司100%控股。
所以在本案例中可以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