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备案须知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是指文物拍卖行业的管理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1. 文物拍卖需要取得相关批准:文物拍卖机构需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或许可证才能从事文物拍卖活动。
2. 文物拍卖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文物拍卖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注册资金、场地、设备和专业人员等。
3. 文物拍卖需要保护文物的安全:文物拍卖机构需要保证拍卖文物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防损等措施。
4. 文物拍卖需要遵守拍卖程序:文物拍卖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写拍卖公告、组织拍卖活动、进行竞价等。
5. 文物拍卖需要保护消费者权益:文物拍卖机构需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提供真实、准确的拍卖信息、履行质量承诺等。
6. 文物拍卖需要保护文物的合法权益:文物拍卖机构需要保护文物的合法权益,包括核实文物的来源合法性、不得拍卖非法文物等。
7. 文物拍卖需要合规纳税:文物拍卖机构需要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纳税。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文物拍卖管理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具体差异。
对于从事文物拍卖的机构和个人来说,遵守这些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证行业的正常运作和文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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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拍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拍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监督管理行为,促进拍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拍卖监督管理工作中,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拍卖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则,加强拍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拍卖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拍卖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第三条拍卖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信息公开、行业自律、监管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拍卖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共享,开展拍卖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拍卖监督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六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拍卖监督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推动拍卖市场发展与监督管理水平的相互提升。
第八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促进信息的快速传播和共享,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第九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拍卖行为及相关参与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机构、拍卖师、拍卖参与者等。
第十条拍卖行为监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拍卖资质的认定和管理;(二)拍卖行为的监督和备案;(三)拍卖活动的公告和报名备案;(四)拍卖报价的核实和公示;(五)拍卖交易的过程、记录和结果的监督;(六)拍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八)拍卖市场调查与研究。
第十一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拍卖机构需要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拍卖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包括拍卖活动的公告、报名、交易过程等环节。
第十三条拍卖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拍卖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参与主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拍卖会的标准流程
拍卖会的标准流程
1.对委托作品进行鉴定。
2.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3.刊登拍卖公告。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
4.备案或标的审核。
①拍卖会举办之前,拍卖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完成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拍卖会申报、备案工作。
②如涉及文物标的的,应向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完成报审工作,并根据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拍卖。
5.拍卖预展。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6.办理竞买登记。
拍卖人和竞买人应签署竞买协议。
7.进行拍卖。
①拍卖会应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③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
8.结算提货。
9.档案保管。
10.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艺术品市场法规制度汇编及鉴藏投资指引资料。
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10.29•【文号】法〔2024〕238号•【施行日期】2024.10.2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2024〕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着力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尽职调查财产现状。
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
对下列财产,应当重点调查以下事项:(1)对不动产,应当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权属关系、占有使用情况、户型图、交易税目和税率、已知瑕疵等信息;(2)对机动车,应当调查登记信息、违章信息、排放标准、行驶里程等对车辆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3)对食品,应当调查是否过期、是否腐败变质、是否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物品等信息,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流入市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对股权,应当调查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期限、财务报表,以及股息、红利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2.严格审查权利负担的真实性。
执行法院在财产调查过程中应当加大对虚假权利负担的甄别力度,案外人主张财产上存在租赁权、居住权等权利负担的,重点围绕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或者居住权期限、租金支付、占有使用等情况,对权利负担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拍卖会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XXXXXX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程序及注意事项一、拍卖的委托程序及注意事项:1、委托人身份认定(1)、公民:A、审验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签字、打指模);B、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C、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打指模);(2)、法人:A、审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B、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C、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盖公章)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E、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打指模)(3)、其他组织:公物拍卖的国家机关、强制拍卖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等。
A、委托拍卖函B、委托拍卖要约C、协助执行通知书D、保留价协议书E、拍卖清单★(1)如委托主体是(法人),需要审验各证是否到期;★(2)国有资产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对委托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2)、审验拍卖标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证明及其他材料;A、房地产类: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已缴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法院裁定书或债权转让合同;B、流动资产类: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购置资产的原始发票等;C、在建工程类: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大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有效文件;D、强制拍卖类:执法机关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文书;E、公物拍卖类:政府及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处分的有效证明文件。
(3)、到产权登记部门或相关部门查询产权登记资料,看是否与提交资料吻合;★(1)标的来源是否合法;★(2)权属是否有争议;★(3)标的是否有共有人;★(4)标的是否被抵押或查封等。
3、检验拍卖标的(1)、查验拍卖标的,确认标的物理状况(是否损毁或灭失),认定标的避免出错;(2)、确认拍卖标的现有状况,有无承租人;(3)、现场拍照,为以后工作奠定基础;(不同角度,由里至外,局部和整体,标的瑕疵和优点特写照片,周边环境等);(4)、周边房价调查了解,为签订委托合同时的保留价定价和后期制定招商资料和投资分析等工作奠定基础。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的方式,将物品或者服务卖给出价最高者的方法。
为了确保公平、规范的拍卖过程,拍卖会有一系列的规则和竞买须知。
下面将详细介绍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规则1.出价:竞买者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出价,通常以具体金额的形式表示。
拍卖会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竞买者的出价信息。
2.加价幅度:拍卖会会规定一定的加价幅度,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幅度进行出价。
如果竞买者出的价低于加价幅度,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3.底价:拍卖会可能会设定一个底价,表示物品或服务的最低出售价格。
如果所有出价低于底价,物品或服务将不会被卖出。
4.竞买顺序:拍卖会会设定一定的竞买顺序,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出价。
通常会先从最低出价开始,逐渐递增。
5.竞价限制:为了确保公平,拍卖会可能会规定竞买者在一定时间内出价的次数或总额有限制。
如果超过限制,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6.成交方式:当竞买者出价达到规定的条件时,拍卖会将该物品或服务出售给该竞买者。
通常,竞买者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来确认购买意愿,并在一定时间内付清余款。
7.拍卖费用:竞买者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拍卖费用,用于覆盖拍卖会的运营成本和服务费用。
二、竞买须知1.准备:在参与拍卖前,竞买者应仔细了解拍卖物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并评估自己的购买能力和需求。
2.注册:参与拍卖的竞买者通常需要在拍卖会现场或网上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和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3.委托代理:如果竞买者不能亲自参加拍卖活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竞拍。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
4.出价策略:竞买者应事先制定出价策略,考虑自己的底线和竞争对手的潜在出价。
决策出价时,要充分考虑物品或服务的价值与竞争态势。
5.观察规则:竞买者应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拍卖规则,避免违规操作和纠纷产生。
6.拍卖现场:如果竞买者亲自参加拍卖现场,要准时到达,并保持秩序、礼貌参与竞拍。
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2024年拍卖业务操作规范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拍卖业务操作规范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拍卖物品及范围1.1 第二条拍卖物品的种类1.2 第三条拍卖物品的数量1.3 第四条拍卖物品的质量与瑕疵2. 第五条拍卖时间与地点2.1 第六条拍卖时间的确定2.2 第七条拍卖地点的选择3. 第八条拍卖规则与流程3.1 第九条拍卖规则的制定3.2 第十条拍卖流程的安排4. 第十一条拍卖师的职责与权利4.1 第十二条拍卖师的资格要求4.2 第十三条拍卖师的选拔与培训5. 第十四条竞拍者的资格与义务5.1 第十五条竞拍者的注册与认证5.2 第十六条竞拍者的竞拍行为规范6. 第十七条拍卖成交后的支付与交付6.1 第十八条支付方式的确定6.2 第十九条交付方式的选择7. 第二十条拍卖中的宣传与展示7.1 第二十一条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制作7.2 第二十二条展示场地与展示方式的安排8. 第二十三条拍卖中的安全与保密8.1 第二十四条拍卖现场的安全措施8.2 第二十五条竞拍信息的保密9. 第二十六条拍卖中的争议解决9.1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种类与处理方式9.2 第二十八条争议的调解与仲裁10. 第二十九条拍卖中的违约责任10.1 第三十条违约行为的认定10.2 第三十一条违约责任的承担11. 第三十二条拍卖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转让11.1 第三十三条权利与义务的转让条件11.2 第三十四条权利与义务转让的程序12. 第三十五条拍卖中的合同终止与解除12.1 第三十六条合同终止的条件12.2 第三十七条合同解除的程序13. 第三十八条拍卖中的不可抗力13.1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的认定13.2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14. 第四十一条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4.1 第四十二条适用法律的确定14.2 第四十三条争议解决的途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拍卖物品及范围1.1 第二条拍卖物品的种类1.1.1 艺术品1.1.2 收藏品1.1.3 房产1.1.4 车辆1.1.5 其他物品1.2 第三条拍卖物品的数量1.2.1 拍卖物品的数量应当根据拍卖计划和拍卖物品的特性进行确定。
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
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在当今社会,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制定明确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一、拍卖活动的定义与适用范围拍卖活动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本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艺术品、房地产等的拍卖活动。
二、拍卖人的资格与职责1、拍卖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拍卖人员。
2、拍卖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和实施拍卖活动,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拍卖人有义务向竞买人提供有关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瑕疵说明,确保竞买人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参与竞拍。
三、竞买人的资格与权利义务1、竞买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应当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拍卖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参与竞拍,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
4、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现场的秩序,不得恶意串通、操纵价格,不得干扰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拍卖标的的确定与展示1、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能够依法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拍卖人应当对拍卖标的进行审查,确保其来源合法、无权利瑕疵。
3、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应当进行展示,展示时间和方式应当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竞买人。
五、拍卖公告与宣传1、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日的一定期限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起拍价、拍卖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2、拍卖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或者场所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性和广泛性。
3、拍卖人可以进行适当的宣传推广,但不得夸大或者虚假宣传拍卖标的。
六、拍卖的程序与方式1、拍卖活动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开始,由拍卖师主持。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条为维护拍卖秩序,规范拍卖行为,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拍卖法》及本办法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2)监督拍卖企业、委托人、竞买人以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遵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与拍卖活动;(3)查处违法拍卖行为;(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第四条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七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备案内容如下:(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4)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5)其他材料。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的规定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管。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举报电话,并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
第七条拍卖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拍卖企业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2)拍卖企业不得利用拍卖公告或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拍卖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4)拍卖企业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5)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6)拍卖企业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7)拍卖企业不得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8)拍卖企业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拍卖活动的备案须知
1、拍卖企业开展的拍卖活动,由拍卖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和现场监管工作。
2、拍卖企业在拍卖日前七天内备案。
3、拍卖企业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4、拍卖企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5、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6、拍卖企业异地拍卖应出示《拍卖活动监督管理核转函》
7、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七日内备案。
拍卖活动备案应提交材料:
一、拍卖企业在拍卖日前七天备案应提交材料
1、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报备表;
2、拍卖企业拍卖备案审核表;
3、《委托拍卖合同》;
4、拍卖标的清单;
5、拍卖标的权属证明;
6、拍卖标的瑕疵情况;
7、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应提交的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七天内备案,应提交材料
1、竞买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或其主体资格证件及委托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第四联);
3、买受人资格证明;
4、拍卖活动现场监管记录表;
5、拍卖公告刊登报纸复印件;
6、其他有关材料。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序言拍卖业务是一种非常古老而且广泛应用的交易方式,它不仅可以帮助买卖双方实现交易,还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达到市场价格的合理定价。
为了确保拍卖业务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制定合理的拍卖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拍卖业务的规则和管理制度,为拍卖参与者提供明确的指导。
一、拍卖业务规则1. 拍卖物品拍卖物品是指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各类商品或财产,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文物、珠宝、土地房产等。
拍卖机构应在拍卖开始前明确公布拍卖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物品的名称、描述、图片、起拍价等,以方便参与者了解和评估物品的价值。
2. 出价方式参与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出价,出价形式可以是明价或暗价。
明价是指参与者直接报出自己的出价,暗价是指参与者将出价以密封方式提交,由拍卖机构在拍卖现场公开揭示。
参与者在出价时应注意遵守拍卖规则,不得恶意干扰或干预交易过程。
3. 竞价规则竞价规则是拍卖过程中最核心的规则,它确定了每个拍卖环节的时间、加价幅度和结束标志。
常见的拍卖竞价规则有英格兰拍卖、荷兰拍卖和第一价格封闭式拍卖等。
拍卖机构应根据拍卖物品的特性和参与者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竞价规则,并提前公布给所有参与者。
4. 成交方式拍卖成交方式通常有最高价成交和平均价成交两种。
最高价成交是指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者,以其出价作为成交价;平均价成交是指以所有出价的平均值为成交价,即参与者的出价不存在高低之分。
拍卖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成交方式,并在公布拍卖物品信息时明确告知参与者。
二、拍卖管理制度1. 拍卖机构拍卖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或组织,它们应具备相应的执照和注册资格,并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
拍卖机构承担着发布拍卖信息、组织拍卖活动、管理交易款项以及保护拍卖参与者权益的责任。
拍卖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拍卖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2. 拍卖交易的监管政府机构应对拍卖业务进行监管,确保拍卖交易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拍卖法等规定
第六十二条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 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 照。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 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 卖所得。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 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 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 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 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 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四章第四节关于佣金比例的规定收取佣 金的,拍卖人应当将超收部分返还委托人、买受人。物价管理部门可以对 █顧〓穎〓講〓義█ 拍卖人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 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顧〓穎〓講〓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 动。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 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拍卖公告有何法律规定
拍卖公告的发布时间拍卖公告是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的一段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告知拍卖举行的时间、地点、规则与拍卖物品,召集竞买人前来竞拍的法定文件。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拍卖法律都规定,拍实行在拍卖物品时都要提前发布拍卖公告,以便人们能及时了解和选择所要拍卖的物品。
拍卖公告的提前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也有的只有两天,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一个国家拍卖业的发达程度等因素。
我国《拍卖法》规定的提前时间为7天,即“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应载明的事项《拍卖法》第四十六条作了如下规定:“拍实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拍卖的时间、地点;2、拍卖标的;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其中拍卖的时间、地点要使人们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拍卖某种物品,以引起人们的注意,确定是否参与竞卖;拍卖标的要说明委托人与拍卖物品的关系及相关权利;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要使竞买者能及参观拍卖物品,以使其最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和拟出的价格;参与竞买应办理的手续提示参与竞买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以便其合法地参与竞拍,避免因手续不全丧失竞拍的机会或拍定后拖延成交时间;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包括拍卖人认为需要竞买人知道的其他各种内容。
拍卖公告的发布渠道《拍卖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这就是说,拍卖公告应当在新闻媒介发布,以使更多的人知道拍卖信息,如果拍卖公告不通过新闻媒介公布,人们不知道公告信息,无人或很少人参加竞拍,就不能收到好的效果。
对于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的要求,在西方国家表现的更为充分,由于这些国家实行办报及新闻“自由”制度,拍卖公告可以在任何一个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发布消息。
我国的拍卖公告主要限在国家批准出版的报纸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布,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拍卖公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避免出现虚假公告。
拍卖规则(通用)
拍卖规则(通用)拍卖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1、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拍卖特别规定的资格要求,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联合竞买时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拍卖标的权属、质量、外观、结构状况均以展示看样为准,即标的按现状拍卖。
拍卖人提供的介绍资料及所作的说明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须事先阅读拍卖文件,认真咨询、看样,实地尽职调查,审查拍卖标的瑕疵。
5、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示其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认可本公司拍卖会规则和业务流程,拍卖成交后,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6、拍卖会设有保留底价的,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全部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时,拍卖师宣布流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
7、竞价时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就地宣布。
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较低报价即丧失信束力。
最高报价即是或超过保留价,且经拍卖师三声报价提示无更高报价时,拍卖师击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确认最高报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8、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就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划定时间内付清各类价款(含拍卖佣金);逾期支付、未支付、超过约按期限未付清相关款项或有反悔行为,均视作违约,按违约处置惩罚。
违约处理方式:逾期付款五日以内,按总成交价款的5%按日计算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未付清,委托方及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确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有权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艺术品拍卖规则
艺术品拍卖规则1、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并遵守其各项条款..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附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并领取竞买号牌入场..3、竞买人取牌应价即视同其对拍品现状和应价行为已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竞买号牌仅限于本人使用;如与他人共用;出现纠纷则由该竞买号牌登记人承担责任..4、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必须交纳成交落槌价10%的佣金..5、本公司对拍品的介绍包括拍卖目录、图录、新闻媒体等文字图片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表示本公司做任何担保;本公司所拍拍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要求预展两天;敬请竞买人亲自到拍卖预展现场查看拍卖实物;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拍品瑕疵担保责任..6、拍卖一经成交;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款和佣金;买受人可当场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领取拍品..或在竞买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后领取拍品..逾期未领取的;本公司对该拍品的损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7、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的;除另有协议外;本公司有权对其竞得的拍品行使留置权;不退回竞买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条款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8、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买受人对所竞得的拍品的真实性有争议;须向本公司提交两位以上相关专业国家文物鉴定专家的书面鉴定;证明指出该拍品为赝品;同时将本公司的票据等文件资料以及保持原状的拍品退回;本公司可考虑撤销原交易;但委托人和竞买人双方应付的拍卖佣金均予以扣除;佣金损失由该买受人承担..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限制出境的拍品已在拍卖图录中以“”符号标注;恕不办理出境手续..10、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人参加拍卖会或进入拍卖会现场;有权解释拍卖交易中的任何争议..11、本公司有权决定在出现争议之时将该拍品进行再次拍卖..12、本公司有责任为买卖双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维护买卖双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拍卖竞价阶梯:1000元以下每次加价100元1000元至5000元每次加价200元5000元至1万元每次加价500元1万元至5万元每次加价1000元5万元至10万元每次加价2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每次加价5000元50万元以上每次加价1万元无底价从200元起拍竞买人可口头报价;但加价幅度不得低于当前竞价阶梯..拍卖师可根据拍卖现场的具体情况;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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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在您公司确定使用网上备案形式进行拍卖活动的前期备案或后期备案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承诺遵守该《用户须知》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会因为您公司进行并通过了网上备案而免除!
1、根据《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和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到工商部门备案。
网上备案的受理时间为:
(1)前期备案为拍卖日的前2天之前。
(2)后期备案为拍卖日的后5天内。
以上时间,若最后一天为公休日可顺延。
2、您必须确保您公司通过本网站上传的备案资料(文字、图片等)真实有效,并且与您公司依照《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保管的资料原件一致,否则,您公司的网上备案无效。
同时,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您公司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3、如果您不能确定您提交的备案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建议您致电或直接到备案机关咨询。
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备案逾期后果,备案机关和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请您在完成网上备案资料提交后,及时上网查看并打印回执。
如果您收到“同意网上备案”电子回执,说明您公司已通过了网上备案;如果您公司的备案资料被驳回,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齐备案资料后,重新提交。
您也可选择直接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5、根据《拍卖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其保管期限为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请您在完成网上备案后,按照以上要求保管您公司拍卖活动的有关资料原件。
6、您公司的网上备案通过后,还须将备案资料原件提交给备案机关。
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杨凌地区的拍卖企业,须于拍卖日的后45天之内,将前、后期备案资料一并提交给备案机关;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地区的拍卖企业,须于拍卖日的后60天之内,将前、后期备案资料一并提交给备案机关;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的拍卖企业,可于拍卖日的后90天之内,将前、后期备案资料一并提交给备案机关。
以上时间,若最后一天为公休日可顺延。
7、您公司在拍卖活动和网上备案中有以下情况的,备案机关不受理您公司的网上备案,您公司须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直接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1)拍卖标的物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
(2)您公司在当年内有违法拍卖行为的;
(3)备案机关认为您公司应当直接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