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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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概念 (1)

二、管理制度 (1)

三、规范化管理要求 (1)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3)

一、基本概念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不一定都是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措施。

2、转移联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具体的实施作了规定和要求(联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相同;)

3、经营许可证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4、行政代处置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三、规范化管理要求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应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利用、流转、处置等信息。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其场所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包括标志牌、分类存放。

其存放要求:在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应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地方包括: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输工具、利用及处置场所。

(五)自建处置设施备案

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和验收,每年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申报设施的运营情况,包括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进入平台注册页面,单位注册类型选择危险废物产生源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六)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以厂长(经理)为总负责人,涵盖环境安全、物流等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架构,并有专人(专职)管理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并明确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危险废物管理职责。

3、危险废物公开制度。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信息,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

4、培训制度。

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管理培训,或自行组织员工开展固废管理培训。

5、档案管理制度。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地质勘探相关文件(填埋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察记录、应急预案、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等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专人保管。

(八)应急预案

根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地理位置、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危害特性、内部管理架构等情况制订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绘制厂区周边地理位置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道路、河流和环境敏感点信息,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重点产生单位和有条件企业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编制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应急预案简介

1.1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2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一般应针对各个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场所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1.3 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围。如规定在每个场所至少存放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副本,在每个相关设施或设备点至少存放一份简洁明确的应急响应程序图或行动表。对外发放的,应列出获得应急预案副本的外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

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本节的作用是让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事先熟悉和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利于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2.1 单位基本情况。如:(1)单位基本情况概述。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的地址/地理位置、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规模等内容。(2)单位的空间格局。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的厂区布置、主要道路、疏散通道、紧急集合区等(可附图)。(3)单位人员。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人员的构成、数量和在生产区域的分布情况等。在介绍单位人员情况时,可以按照与危险废物接触的紧密程度来划分单位人员类别,以便于管理和应急沟通。

2.2 危险废物及其产生设施基本情况。如:(1)所产生主要危险废物情况。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形态、特性、主要危害等,可列表。(2)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设施情况。说明各设施在厂区内的位置,各个产生环节的装置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生产工艺和能力等。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必要说明其建设标准、配套装置、贮存能力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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