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软件: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
华谊兄弟: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主要内容如下: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规划(2020-2022年)1. 利润分配方式: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鼎捷软件上半年ERP行业调研报告
迈入2015年, 随着工业4.0的热潮在全球扩散, 中国制造2025也随着两化深度融合的国家策略在李克强总理的号召下拉开序幕。
中国制造业在全球制造业回流的大环境下要逆流而上, 并向制造强国的目标发起冲击。
于此, 从2015年起, 中国制造行业对于IT的投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
作为制造企业信息化核心的的生产制造ERP, 其投资额也随之成长。
2015年上半年中国生产制造ERP市场规模(含服务, 仅限大陆地区)达到了35亿人民币, 同比2014年上半年增长3%。
相比2014年上半年, 1.8%的增幅, 意味着生产制造ERP市场规模有了缓慢复苏的迹象。
另一方面, 从2015年上半年整体市场情况来看, 整体增长的幅度是2.5%, 生产制造ERP市场的增速略高于ERP的总体市场。
从制造行业对生产制造ERP的应用来看, 大多数企业已经有过了ERP的应用经验, 但是众多企业的信息化历程并非一帆风顺, 企业级的信息化应用也已经到了一定的瓶颈, 并开始更加注重一体化的应用, 及数据互联与整合。
由于中国制造企业ERP的应用成熟度还不够高, 已经采用了的企业对其功能的应用比例还不够充分。
特别是在与企业内部其他管理软件在数据的整合上, 还存在很大问题。
ERP市场“土洋大战”也是风生水起, 面对不同解决方案, 很多制造业企业也犹豫不决。
国家为了提升制造业的竞争力水平, 推动两化融合的不断深化, 从而刺激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信息化的建设, 从而给一些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软件商创造出了很好的发展机会, 这为2015年上半年生产制造ERP市场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2-2015年中国生产制造ERP市场规模分析图2015年上半年, 整个生产制造的竞争格局变化不大。
截止2014年底, 参与生产制造ERP市场竞争的厂商既包括SAP、ORACLE等国际厂商, 也有鼎捷软件、用友、金蝶、浪潮等国内厂商。
在所有品牌中, 排在前三名的品牌分别是SAP、鼎捷软件和用友, 他们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1.6%、13.7%、11.3%。
鼎捷软件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鼎捷软件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0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0,116.51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2,800.5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61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经营业务开展得很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0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6,548.04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5,851.7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9%。
2020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9,255.84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17,767.0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3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0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且收入增长明显快于销售费用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非常理想的市场效果。
2020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042.02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4,838.94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2%。
2020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2%,与2019年三季度的13.78%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57个百分点。
营业利润有所提高,管理费用支出控制较好。
本期财务费用为-47.8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0年三季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增加。
与2019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鼎捷软件2020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74,644.26万元。
企业财务费用小于0或缺乏利息支出数据,无法进行负债经营风险判断。
五、盈利能力分析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葵花药业: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三年将坚持以优先现金分红为原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投资需求、股东利益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规划(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条件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鼎捷软件[300378]2020年二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原点参数
鼎捷软件[300378]2020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word可编辑版)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5)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9)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0)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2)2.3.3 利润总额分析 (13)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0)2.5 偿债能力分析 (24)2.5.1 短期偿债能力 (24)2.5.2 综合偿债能力 (25)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鼎捷软件2020年2季度末资产总额为2,150,589,822.09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00,371,573.72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1.17%;非流动资产为1,050,218,248.37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8.8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鼎捷软件2020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项分别占比为41.41%,29.08%和21.08%。
东方财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为完善和健全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第一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第三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计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条公司股东未来回报规划公司将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
鼎捷软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040602020年04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蔼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股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1.货币资金:增加约人民币23,592.13万元(+45.75%),主因为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及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增加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约人民币16,400万元(-43.73%),主因为赎回银行理财产品;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约人民币1,819.74万元(-60.55%),主因为鼎新台中办公楼之预付装修款已完工转列固定资产;4.短期借款:增加约人民币23,071.06万元(+77.76%),主因为营运周转所需新增银行借款;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约人民币15,022.55万元(-63.92%),主因为去年底应付奖金本期已支付;6.应交税费:减少约人民币796.08万元(-32.63%),主因为去年底应付增值税本期已支付;7.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约人民币304.75万元(+33.90%),主因为本期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之少数股东权益。
中新赛克: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本计划制定的原则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利润分配计划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3、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计划应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制定本计划考虑的因素公司致力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短期回报和长期增值,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计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外,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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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公告编号:2020-04031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完善和健全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
一、制定分红计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计划的原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和股票股利相结合方式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
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盈利、现金流量情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展规划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董事会根据本章程确定的利益分配原则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4、独立董事在召开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前,应就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意见,如不同意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项、理由,并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5、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预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预案的,应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项、理由,并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6、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通过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因特殊原因如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现金分红条件、时间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必要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同时,制订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当年利润较上年下降超过20%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需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九)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原则上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回报规划。
2、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或有权部门出台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下以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
调整分红规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3、《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需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其它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0年-2022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