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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涉及所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活动,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始记录应完整记录业务活动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原始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业务活动真实反映。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始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收集原始记录。

第五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合同、协议、单据等书面材料;(二)会议记录、报告、文件等电子文档;(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四)其他能够证明业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原始记录收集后,应及时整理,确保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第七条原始记录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纸质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意外损失;(二)电子原始记录应定期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要求,将原始记录分类归档;(二)归档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归档后的原始记录,应定期检查,确保保存完好。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销毁第九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二)销毁方式应确保原始记录无法恢复;(三)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销毁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原始记录失实、遗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根据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原始记录主要有:1、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登记卡等。

2、支出的原始记录有:如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凭证、工资单等。

3、收入方面的原始记录有:各种收费通知单、征(拨)费用结算单和各种台账记录。

二、原始记录填制的要求1、全面性。

原始记录应按原始记录格式的各项内容逐一如实填写,不能遗漏。

2、及时性。

原始记录人应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3、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始记录人所有的记录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连续性。

原始记录要连续不断,以便于比较和汇总。

三、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汇集1、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应具有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购置和使用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上述单子由财产管理人员填制,其中财务联用于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清查表。

由财产清查人员填制,具有财产物资清查截止日。

财产账面实有数及账面金额、实存数、盘盈、盘亏、报损报废数量和金额和清查人员,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财产清查表一份用于账务处理。

3、工资发放表。

填明工资所属月份、各项工资的发放金额、应发工资金额、工资扣款额、实发工资金额、制表人、审核人、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日期。

4、差旅费报销单。

由出差人填制、填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车船费、住宿费金额(住宿按财政规定标准预报、出差补贴标准及金额、所附单据张数、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5、领款(兼报销)单。

由领款人或报销人填制,填明领款或报销事由、领款或报销金额、所附单据或发票张数、报销人或领款人和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6、各种收费通知单和征(拨)费用结算单填制。

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金额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目的为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可保存性,确保公司在实施各项工作时能够准确有效地采取衡量和决策。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具有原始记录的业务活动。

定义原始记录:在公司业务活动中,对数据、信息或者事件的最初记录,包括手写或机器记录的纸质或电子文档等。

原始记录的保留期:指公司对原始记录保留的时间期限。

原始记录管理:指对公司业务活动中的相关原始记录进行规范、系统的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可保存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要求1. 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在业务活动中涉及到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不能篡改、删减、隐瞒。

在记录原始数据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记录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在记录中应注意避免模糊、模棱两可的语言,避免出现含义不明确、无法判断的词语。

2. 原始记录的准确性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虚夸、夸张或者故意歪曲事实。

原始记录的内容应该清晰、精确,不应包含灰色地带或者偏差。

3. 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记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在记录原始数据时,应记录数据的来源、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数据处理方式。

确保可在需要时进行追溯和溯源。

4. 原始记录的可保存性将记录保留到适当的结束日期并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销毁。

公司应按照文件管理规定和分类规定,建立好各种原始记录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数字化档案备份。

5. 原始记录的保密性原始记录确保保密,仅对有关人员和管理职能部门开放,未经权限授权应不向外界披露。

对于涉及保密的记录应被加密处理。

6. 原始记录管理的方式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原始记录的采集、保存、使用和转移等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对于记录的采集、传输、保存等制度可以采用专有软件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等。

7. 原始记录的保留期公司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原始记录特点和法规要求,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保留期。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是企业或组织进行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的重要工具。

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明确原始记录的定义和范围。

原始记录是指各类业务活动产生的最初记录,如采购订单、销售合同、员工考勤记录等。

2.规定原始记录的编制、填写和保存要求。

明确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写人员,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确立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归档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制订相应的保存期限,并规定归档管理的具体要求。

4.建立原始记录的安全和保密措施。

确保原始记录的机密性和数据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5.实施定期的原始记录审核和备案工作。

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统计台帐管理制度:1.明确统计台帐的定义和内容。

统计台帐是对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分类和汇总的工具,用于统计和分析各类数据。

2.规定统计台帐的编制和更新要求。

明确统计台帐的格式、内容和编制责任人,建立相应的更新机制。

3.确立统计台帐的审核和审计规定。

建立相应的审核和审计机制,确保台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规定统计台帐的访问权限和报表输出要求。

审查和授权访问统计台帐的权限,并规定台帐的报表输出和分发要求。

5.建立统计台帐的保密和备份措施。

确保台帐的数据安全性和机密性,并建立相应的备份和恢复策略。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1.明确统计报表的定义和用途。

统计报表是对统计台帐进行总结和汇报的工具,用于向相关方提供决策参考。

2.规定统计报表的编制和发布要求。

明确报表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流程,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确立统计报表的审核和审计规定。

建立相应的审核和审计机制,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规定统计报表的归档和访问规定。

根据需要确定报表的归档周期和访问权限,确保报表的可追溯性和机密性。

5.建立统计报表的分发和反馈机制。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原始记录是企业内部各项活动的重要证明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决策过程。

因此,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

二、制度内容1.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记录企业日常活动、交易和决策过程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和数据。

包括各个部门的报告、会议纪要、合同、凭证、账簿等。

2.原始记录的生成: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生成原始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确保随时能够核实和查证。

3.原始记录的保存: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

纸质原始记录应采用防火、防潮、防尘的措施进行保存,电子原始记录则需要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

4.原始记录的使用:原始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的业务需要,需要提供原始记录的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提供,并遵守机密保密的要求。

5.原始记录的销毁:按照规定的销毁期限和方法进行原始记录的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授权,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执行1.原始记录管理责任: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2.原始记录管理流程:规定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文件。

3.原始记录管理评估:定期对原始记录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原始记录管理培训:对涉及到原始记录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四、制度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严重者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制度宣导通过内部消息、培训、会议等方式宣传和普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原始记录管理意识。

六、制度监督设立相关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生成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最初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如财务会计凭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生产报告等。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二、定义1.原始记录: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最初、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2.原始记录管理:指对企业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三、原始记录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

3.真实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记录业务活动的发生情况和结果。

4.保密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非授权访问。

5.可追溯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能够被追溯到业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6.可读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涂改或者过度使用缩写。

四、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产生与登记:相关部门在完成业务活动后,负责产生和登记原始记录,包括录入系统、打印文书等。

2.核验与审批:财务部门或经理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和审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保管与保存: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保管和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检查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以验证其合规性和完整性。

5.销毁与清算:对于已经过期或失去法律效力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和清算,确保数据的彻底删除和防止信息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原始记录的产生和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需经过负责人或经理的核验和审批。

2.原始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归档。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原始记录是用以记载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执行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作为检查和考核经济活动和重要依据,也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了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和明确各方面及个人的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1、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医用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总务仓库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药库药品的领用单;药房消耗日报表;各类材料,药品盘点报告单2、劳动方面的`原始记录职工人数的记录;职工调动、考勤的记录;工资结算的记录;奖金测算的记录。

3、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医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图书及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 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设备报废单,调拨单;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单;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审批单。

4、费用开支的原始记录水、电费结算单;领款收据;劳务以及办公费开支;零星维修结算表。

5、财务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借款借据。

收款收据二、原始记录的填制方法、格式序号项目内容管理部门记录格式应具备内容1 医用卫生材料药剂科单据式记录单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2 低值易耗品药剂科信息科总务科单据式记录单3 医疗药品药剂科日报表式记录单4 专业图书资料图书室单据式记录单5 借款借据借款人单据式记录单6 收款收据工资计算表收款人制表人单据式记录单7 行政家具设备总务科单据式记录单始凭证的审核原始记录是财务科最基础的核算资料,财务科确定由审核员对各种原始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稽核员每月进行抽查,每月与各管理部门进行帐实核对。

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各管理部门的专职原始记录员,应按原始记录的格式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所有记录的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原始记录填制人对填制的业务内容负责。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原始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

三、定义原始记录是指在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通过直接观察、测量、试验或其他方式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反映,具有证据性和可追溯性。

四、管理职责1.各部门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等工作由本部门负责。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财务部负责对涉及财务核算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和存档。

五、原始记录的内容和要求1.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记录日期、记录人、记录事项、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方法等必要信息。

2.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或随意涂改。

3.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4.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得事后补记。

六、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或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审核。

3.对于重要的原始记录,应建立索引或目录,方便快速定位和检索。

七、原始记录的审核和归档1.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核无误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3.涉及财务核算的原始记录,应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和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借阅和保密1.公司内部人员借阅原始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外部人员借阅原始记录,应按照公司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原始记录的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原始记录的内容。

九、原始记录的销毁1.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原始记录,应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原始记录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过程。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工厂生产活动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合规性,规范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涉及生产、质量控制、安全环保、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从生产或检测过程中获取的,未经处理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的记录。

四、原始记录的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号、原料批次、生产日期、操作步骤、关键工艺参数、产量、质量检验结果等。

2. 质量控制记录:包括原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成品检验、环境监测等记录。

3. 安全环保记录: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健康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记录。

4. 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记录。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1. 记录的填写:原始记录应由相关责任人及时、准确、清晰地填写。

2. 记录的保管: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保存,一般不少于五年。

3. 记录的查阅:非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原始记录,确需查阅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 记录的更新: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必要更改,应注明更改原因、更改人及更改时间。

六、责任与监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环保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写和保管情况。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工厂管理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制度修订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化工厂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记录真实、内容齐全、传递及时、形式规范的要求,规定了原始记录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检查与改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明确、精简适用、专群结合。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原始记录是采用一系列表格,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三大核算的要求用数字或文字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具体情况所做的最初的、最直接的记载,是基础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客观反映。

第四条原始记录通常分为表、卡、单三种表式,其涵义和计算方法要求统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三章管理职能第五条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公司对原始记录表式的审定、编号、备案以及印制批准手续,编制并动态管理公司“原始记录表格目录一览表”,同时还负责对原始记录在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考察。

第六条质管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等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更控制的申请和印制及表格保管、分发的管理;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收集与整理、归档与贮存、保管与借阅、处置的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更改等环节的定期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负责办理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续印、新增、更改、废止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各单位对需续印或新增、更改(部分栏目修改或增删)、废止的原始记录,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原始记录表格变更及印刷审批单”一式两份(计划部门一份、自存一份),附上相应的表格式样,经本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先送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到计划部门办理审定、备案和批准印制手续或注销手续。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引言为有效保护企业信息的安全性,规范企业内部数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公司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确保所有的原始记录能够被正确保存、归档,并且能够追溯和审计,以便为企业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员工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定义为便于全面理解本文档,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原始记录:指员工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文件、电子邮件、报告、备忘录等记录形式。

2. 归档:将原始记录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整理、组织,并存放于相应的存储介质或系统中。

四、原始记录管理流程1. 原始记录的生成所有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按照事实准确记录工作内容。

2. 原始记录的整理与归档(1)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该部门的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类型分门别类,按照日期和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3)原始记录归档的存储介质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存储系统,具体存储介质由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 原始记录的保管与查阅(1)原始记录的保管应放置在安全、防潮、防火以及防盗的环境中,且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2)员工有权查阅和使用自己所属部门的原始记录,但必须在保密的前提下使用。

(3)其他部门需要查阅某个部门的原始记录时,必须经过该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

4. 原始记录的备份与恢复(1)为保证原始记录不会因为意外损坏或丢失而无法恢复,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的介质应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2)当需要恢复原始记录时,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所需备份的副本。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进行处理的情况,公司将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或辞退等处分。

六、制度宣导与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宣导和培训,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并且,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员工对该制度的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构内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提高原始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维护机构利益和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机构内部所有的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票据、发票、会议记录、资料文档、电子邮件等,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

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原始记录。

第四条机构内部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应遵循合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第五条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完整和规范。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六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储、查找、使用、转交、销毁等全过程。

第七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岗位或设置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当在遵循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整理和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条原始记录的查找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的转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流转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第十三条安全保密是原始记录管理的重要原则,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有关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定期的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保密技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及规范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及规范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及规范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质量体系运行的所有记录。

总则:
对原始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是提供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职责: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储存、保管工作.
2.记录人员要对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工作程序:
1.原始记录的格式由各使用部门提供出样稿表、经质量部汇总、编号、备案后,统一印制。

2.原始记录必须内容真实、清清晰、完整、准确、填写人签字、更改时只能杠改
不能涂改、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填写记录。

3管理评审和内部原始记录,由质量部负责分发与建档管理。

4.合同评审、合同文本、顾客档案等相关记录、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最后交质量部归档管理。

5化验室对产品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按期进行装订、归档、保管。

6.生产车间对过程产品检验记录,工序操作记录,工艺纠正、预防措施验证等质量记录,由专人分类装订保管。

7.记录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定期收集各种记录分类,标识.编目,归档,储存、保管、使之处于受控状态,具有可追溯性。

8.查阅一般原始记录经保管人同意可查阅,查阅重要记录,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方
可查阅。

原始记录的保管环境要适宜,防止损坏、变质、丢失。

9.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按质量记录保存期规定执行。

10.超出期限的质量记录,由管理人员登记、造册、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质量部
2011-1-18。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概述原始记录是指记录着各种业务活动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要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原始记录的创建、保存、使用和销毁流程,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原始记录的创建1.权责明确:明确记录创建的权责,明确责任人和评审人。

2.规范格式: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求和内容,确保记录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3.编号管理:为每个原始记录设置唯一标识编号,便于管理和追溯。

三、原始记录的保存1.存储环境:确保原始记录的存储环境符合保密、安全、干燥、无湿、无尘、无温差变化的要求。

2.存储介质: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存储介质,如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

3.存储期限:明确原始记录的存储期限,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4.存储位置:确定原始记录的存储位置,建立相应的存档室或电子存储系统,并进行管理和索引。

四、原始记录的使用1.许可控制:建立使用权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原始记录。

2.记录查阅:明确原始记录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范围,确保有需要的人员可以合法查阅。

3.记录借阅:设置原始记录借阅流程和期限控制,确保借出的原始记录能够按时归还或延期申请。

4.记录复制:规定原始记录复制的方式和要求,确保复制的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

五、原始记录的销毁1.销毁程序:建立原始记录销毁程序,明确销毁的流程和方式,确保销毁的合法性和隐私保护。

2.审核程序:建立销毁记录的审核程序,对销毁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销毁的合规和完整性。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企业领导应强调、重视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明确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人员责任:各职工应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原始记录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制:建立原始记录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定期检查等,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指是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环节的有序、正常和高效。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使本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被有效的执行。

第二章原始凭证的管理第四条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第五条各部门办理经济活动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资产财务部。

第六条原始凭证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第七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第八条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第九条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对于填制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的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第十条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当以复印件作为附件。

第十一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部门、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的管理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内相关部门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第五条公司内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本《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章原始记录管理第七条所有部门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八条原始记录指的是真实、准确记录相关事项的记录材料,如会议纪要、文件件、涉案材料等。

第九条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存档,每份原始记录应有责任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十条原始记录应清晰、完整,并应保存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档案室内。

第十一条所有部门应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原始记录,应加强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原始记录的遗失、损坏或泄露,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统计台帐管理第十四条所有部门应建立统计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专门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五条统计台帐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注明责任人和日期。

第十六条统计台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计数据的来源、统计方法、统计周期等。

第十七条统计台帐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归档存储,凡是涉及机密信息的统计台帐,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统计台帐的核对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对于统计台帐的遗失、损坏或泄露,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统计报表管理第二十条所有部门应建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专门的整理和汇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2010年02月07日星期日 10:481、目的:为规范记录的填写,体现记录的原始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要求.2 、记录的设计和编制意义:⑴、记录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记录作为基础性和依据性文件,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和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态和结果。

为此,组织既要从总体上评价记录的充分性,力求使原始记录完整,同时又要对每一记录的必要性进行逐一评审和取舍,要注意并非记录越多越好,正确的做法是只选择那些必要的原始数据作为记录。

⑵、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真实准确的记载质量信息,才能为有效地运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实现持续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

因此,在确定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的同时,应考虑使用者填写方便并保证能够在现有条件下准确地获取所需的质量信息。

填写记录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⑶、记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应尽量采用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参考先进组织的成功经验以使记录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当对现行的进行清理,废除多余的记录,修改不适用的记录,沿用有价值的并增补必须的,应使用适当的表格或图表格式加以规定,按要求统一编号,使各项活动的记录更加系统和协调,实现记录的标准化管理.对于同一种活动的记录格式应当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更,造成混乱,即使需要修改,也应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开始使用新表格。

3、范围: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

4、责任:各单位记录填写人员。

5、记录是记载过程状态和过程结果的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过程状态主要针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和体系的运行过程,而过程结果则是指体系运行效果和产品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根据记录的上述特性,记录在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记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⑴、盲:记录的设置、设计目的、功能不明,不是为管理、改进所用,而是为了应付检查。

(例如:我们在填写质量报表时,本来该真实记录的而为了应付检查而进行更改)⑵、乱:记录的设置、设计随意性强,缺乏体系考虑,记录的填写,保管收集混乱,责任不清。

生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市场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满足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核算和企业管理三个方面的要求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因此,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为了使全厂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可分为两大类:一、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其内容:1、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2、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3、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4、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5、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工厂生产准备和产品销售过程中有关财务活动情况的记录。

属于以上范围的原始凭证、帐册、卡片、报表都是原始记录的内容。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计划调度处和财务处分别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1、计划调度处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2、营销总公司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3、研究所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4、检计处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5、劳资保卫处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6、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规定各车间科室的原始记录资料,能为我公司管理技术改造提供依据、它反映记载着各岗位生产、设备、质量等的运行真实情况,为确保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连续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各车间科室应保存的原始记录:1、岗位交接班记录、巡检表、设备运行情况表、质量数据登记表等原始记录都应按要求清楚、详细记录,并保存各种原始记录的整洁齐全,每月集中车间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2年。

2、本车间执行设备抢修记录、各种会议记录,保存期限2年。

3、各车间科室的工资及统计表要逐月保存,并要求的职工签字领的那一份,保存期1年。

4、公司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规章制度、分配方案、本车间的建议及需保存的记录、设计的技改项目都必须长期保存。

5、原始记录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最初记载,要求准确、及时、全面、整洁、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6、统计资料不能乱堆乱放,做好归档保存工作,无关例外单位索取资料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索取。

7、以上述各种档案、材料,都必须作为换岗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

8、如抽查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况请节哀轻重给予警告、罚金等处罚。

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事故的管理,及时掌握生产操作发生的情况,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生产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生产事故的范畴:凡在生产操作中,由于违反工艺指标、开停车程序、岗位操作规程及方法以及指挥失误而造成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混仓、报废或造成减产、停产的事故,均属于生产操作事故。

三、对全厂生产操作事故的管理,是在主管生产的副总领导下,由生产设备部具体负责,车间一级是在主管生产的主任领导下,有相关班组长负责。

四、凡发生生产操作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其所在的单位(车间)、科室、班(组)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切实的防范措施,事后还应以此为例,向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于情节比较复杂的事故,生产副总、工艺总工、电气总工、设备副总、生产设备部、专业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要参加分析,并由相关主要管理部门记录整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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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DOC格
式).DOC
第一条原始记录是企业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为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是原始记录,是指按规定的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进行的最初主载。

凡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登记、填制的汇总表、登记表、帐、卡及非经济活动的记载文件和不记载实际执行情况的表、单都不算原始记录。

第三条原始记录由××统一管理,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

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组织协调,原始记录的设计、修改以及督促、检查和汇总、整理等工作由各分管业务工作的科室负责。

第四条设立原始记录的原则:
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设立原始记录,在计算方法范围,口径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报表和企业内部报表的要求;
3、设立原始记录,各科室应互相配合,做到既能满足统计、会计、业务核算和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又避免各搞一套,繁琐重复;
4、原始记录要简明扼要,便于职工掌握,以利于开展群众性记录活动。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设计的原始表格,应送××审查,呈主管厂领导批准实施。

××负责全厂原始记录表格的印刷、保管、发放。

第六条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第七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经××会签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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