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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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分析
一. 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在任何经济活动中,要取得盈利,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这里的风险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它如果发生,就会导致经济损失。一般风险应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并成正比,即经济活动的风险越大,盈利机会(或盈利率)又应越大。
这个原则体现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则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应平衡;合同中如果包含风险较大,则承包商应提高合同价格,加大不可预见风险费。
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风险很大,范围很广,是造成承包商失败的主要原因。现在,风险管理已成为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承包商风险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在合同签订前对风险作全面分析和预测。主要考虑如下问题:
工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类型,种类;
风险发生的规律,如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时间及分布规律;
风险的影响,即风险如果发生,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对工期和成本(费用)有哪些影响;承包商要承担哪些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等;
各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一齐发生或伴随发生的可能。
2.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对策和计划,即考虑任何规避风险,如果风险发生应采取什么措施予以防止,或降低它的不利影响,为风险作组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准备。
3.在合同实施中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l)采取措施防止或避免风险的发生;
(2)有效地转移风险,争取让其他方面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
(3)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减少自己的损失;
(4)在风险发生时进行有效的决策,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 承包工程的风险
承包工程中常见的风险有如下几类:
(一)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1.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有时业主将工期限制得太紧,承包商无法按时完成。
2.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
3.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例如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报价失误。
4.承包商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
5.在国际工程中还常常出现对当地法律、语言不熟悉,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正确或出错的现象。
在国际工程中,以工程所在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法律基础,这本身对承包商就是很大的风险。另外我国许多建筑企业初涉国际承包市场,不了解情况,不熟悉国际工程惯例和国际承包业务,却希望立即就能够承接,或企图承接大的工程。这里也包含很大的风险。
(二)业主资信风险
业主是工程的所有者,是承包商的最重要的合作者。业主资信情况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经济效益有决定性影响。属于业主资信风险的有如下几方面:
1.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如经济状况恶化,濒于倒闭,无力继续实施工程,无力支付工程款,工程被迫中止。
2.业主的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
3.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力,施行罚款或扣款。
4.业主经常改变主意,如改变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打乱工程施工秩序,但又不愿意给承包商以补偿等。
这些情况无论在国际和国内工程中,都是经常发生的。在国内的许多地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妨碍施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国际工程中,也常有工程结束数年,而工程款仍未收回的实例(见参考文献18)。
(三)外界环境的风险
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工程中断或终止。
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非常大。
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的变化,如新的法律颁布,国家调整税率或增加新税种,新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未遇的洪水、地震、台风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存在不确定性。
(四)合同风险
上述列举的几类风险,反映在合同中,通过合同定义和分配,则成为合同风险。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风险条款和一些明显的或隐含着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它们会造成承包商的损失,是进行合同风险分析的重点。
三. 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分析
(一)承包合同风险的特性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它有两个特性:
1.合同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一经发生就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风险的对立面是机会,它会带来收益。
在一个具体的环境中,双方签订一个确定内容的合同,实施一个确定规模和技术要求的工程,则工程风险有一定的范围,它的发生和影响有一定的规律性。
2.合同风险是相对的,可以通过合同条文定义风险及其承担者。在工程中,如果风险成为现实,则由承担者主要负责风险控制,并承担相应损失责任。所以对风险的定义属于双方责任划分问题,不同的表达,则有不同的风险,则有不同的风险承担者。
(二)承包合同风险的种类
具体地说,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可能有如下几种:
1.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承包商的合同风险首先与所签订的合同的类型有关。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则承包商承担全部物价和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对常见的单价合同,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此外,一般在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条款,常见的有:
( l)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例如某合同规定,工程量变更在5%的范围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则在这个范围内工程量可能的增加是承包商的风险。
(2)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整,则承担部分风险。
(3)工程范围不确定,特别对固定总价合同。例如,某固定总价合同规定:“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个分项,以及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包括的,但为工程安全、经济、高效率运行所必要的附加工程和供应。”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做标时设计图纸不完备,承包商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也无法预测物价上涨幅度。而在该工程中,由于这两方面的风险造成承包商严重损失。
(4)业主和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在国际工程中,合同条件常赋予业主和工程师对承包商工程和工作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但这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应防止写有“严格遵守工程师对本工程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是否提出)所作的指示和指导”。特别当投标时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纸和规范不完备时,如果有上述规定,业主可能使用“认可权”或“满意权”提高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标准,而不对承包商补偿。则承包商必须承担这方面变更风险。
(5)其他形式的风险型条款,如索赔有效期限制等。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终导致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