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2024年卫生院请假制度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卫生院请假制度3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6)、外来人员;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二)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休假行为,合理调度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医院正式聘用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请假休假管理。
第四条请假休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认真做好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是医院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工作态度和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第六条医院将确保员工休假权益,保障员工合法休假,合理安排员工请假休假事宜。
第二章请假休假的种类及条件第七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假和年假。
第八条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休息的假期,凭医院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批准。
第九条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人原因无法工作的假期,必须提前3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条公假是指员工因公务需要请假的假期,必须提前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一条年假是指员工年度内享有的带薪休假,年假的申请应提前1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二条请假时,员工应提前告知所属科室领导,申请表经领导签字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请长期请假(超过7天)的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假休假的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需经过以下流程: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申请表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
3.员工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告知员工是否批准请假,以及具体请假时间。
5.员工请假结束后,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
6.完成请假手续后,员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返回岗位工作,如需延期须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类型及要求:1.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证明无效等情况,需要提前3天以上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病假:如实填写病假事由及病症,需提供疾病证明。
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要提供院外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时更新病情。
3.调休:根据岗位需要,员工须提前1个月递交调休计划,经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休。
二、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上级主管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审批流程:上级主管应在24小时内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3.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请假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本岗位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三、请假批准原则:1.合理性原则:对于请事假、病假等正当理由的申请,应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予以批准。
2.公平性原则:请假申请应平等对待,不得以性别、种族、年龄等为由拒绝或有其他不当歧视行为。
3.紧急情况原则: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可先请假,然后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四、请假期限:1.病假:根据具体病情,员工可请假1天至7天不等,超过7天的需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和医生证明,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2.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提交请假申请时,应提前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五、请假管理限制:1.员工不得无故缺岗,请提前申请请假。
2.员工须严格按时返岗,如需延期请假,应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六、请假政策奖惩:1.按规定请假的员工,不影响年假、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2.违反请假制度的员工,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七、请假制度改进建议:1.员工可通过内部反馈渠道反映请假制度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2.医院可视情况而定,对请假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员工需求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
医院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假及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三、请假及销假流程1. 请假申请(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等。
2. 请假审批(1)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
(2)请假时间超过一周或涉及重要工作任务的,由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3. 请假批准(1)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请假申请,由科室负责人通知员工。
(2)请假批准后,员工应按时参加请假手续办理。
4. 销假手续(1)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销假手续包括填写销假申请、提交请假期间的考勤记录等。
5. 特殊情况处理(1)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销假的,员工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2)请假期间,因病情变化需延长休假的,员工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四、销假管理1. 销假审核(1)科室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假手续齐全、真实。
(2)对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员工请假期间工作不受影响。
2. 销假登记(1)科室负责人将销假申请及请假期间的考勤记录登记在册。
(2)销假登记作为员工请假及销假的凭证。
3. 销假通报(1)科室负责人每月对销假情况进行汇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分管领导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确保销假手续规范、真实。
五、奖惩措施1. 严格执行销假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销假制度的员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请假类型包含病假、事假、产假、丧假、婚假等。
第三条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请假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请假申请表并交给上级主管审批。
2.上级主管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请假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审批。
3.员工请假申请表需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在请假记录中登记备案。
4.员工请假期间,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请假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请假类别和天数1.病假:员工因身体疾病需请假时,应供应相关医疗证明。
病假不得超出5天,如需连续请假,应向所在部门供应医院或医生的书面证明,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连续请假。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予以合理解释。
事假一般不得超出3天,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
3.产假:女性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4.丧假:员工因近亲属失去,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丧假,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婚假:员工结婚,享受婚假,婚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执行。
第五条请假审批的原则1.请假审批原则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的请假权利。
2.上级主管在审批请假申请时,应依照工作需求、员工职务级别、请假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工作布置不受严重影响,并提前布置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六条员工弥补1.员工病假、事假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丧假、婚假等特殊假期的工资和相关福利依照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纪处理1.员工擅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按规定请假且未供应有效证明料子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请假资格。
医院请休假制度
医院请休假制度一、请假申请流程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类型等。
直属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若直属上级同意请假,员工需将请假申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若不同意,需及时告知员工并说明理由。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请假,员工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休假类型与规定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申请事假。
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员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请假审批权限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直属上级审批。
员工请假2-5天的,需经直属上级同意后,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员工请假5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
四、请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定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请假证明材料员工申请病假时,需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请假违规处理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员工请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休假安排与调整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需要,有权对员工休假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员工应服从医院的休假安排和调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请假统计与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请假的统计和汇总工作,确保请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假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于频繁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对其绩效考核产生一定影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1一、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
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根据。
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六、未尽事宜由人力资部作出解释。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2一、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那么上不得请事假。
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
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进修期间,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请假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事假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前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
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四、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天〔半年超过15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五、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任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请假、休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分类医院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如需连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5天。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享受婚假3天,丧假3天,哺乳假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休假管理(一)休假时间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期间工作交接员工休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员工休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请假、休假纪律(一)员工请假、休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二)员工请假、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程序,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员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年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条件,可享受相应假期。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护理假:员工有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重或需护理,可申请护理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拒绝批准。
第三章请销假手续及时间要求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一)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时间要求:(一)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销假手续及要求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利益,制定本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医院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规定,规范考勤管理,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医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按照医院规定的排班表进行工作。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3. 工作时间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空岗。
5. 特殊岗位(如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根据工作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安排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和员工意愿进行合理调配。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医院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
(2)签到方式分为现场签到和电子签到。
现场签到需在规定的签到地点进行,电子签到通过医院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正常工作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
(3)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医院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补签。
(2)因公外出时,员工应提供外出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工作记录等,以便核实考勤情况。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补签。
(2)补签需注明原因,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一、背景介绍医院职工作为医疗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纪律和请假休假制度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二、总则2.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2 定义•请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休假:职工享受法定假期或其他有薪假期的情况。
2.3 原则•请假要事先申请并经批准,确保各科室工作不受影响。
•休假应合理安排,保证职工休息与医院工作需要的平衡。
三、请假制度3.1 请假分类根据请假原因和时长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请假和长期请假两类。
3.1.1 短期请假短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病假: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产生的请假。
- 事假:职工因临时个人事务无法提早打卡时产生的请假。
- 探亲假:职工探望亲人的请假。
3.1.2 长期请假长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产假:女职工因孕期和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陪产假:男职工因陪伴配偶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婚假:职工因举办婚礼需要请假的情况。
- 矿工假:职工在经国家批准、进入矿区工作的条件下离开本岗位到矿区务工的请假。
3.2 请假流程职工在需要请假前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手续:1.提前申请:职工应提前一天以上向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2.请假审批: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请假申请,并及时告知职工申请是否获批。
3.请假登记:单位在职工档案中登记请假期间及请假类型。
3.3 请假规定3.3.1 请假时间限制•短期请假: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长期请假: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具体请假时间另行协商。
3.3.2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病假:提供带薪病假,工资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探亲假:提供带薪假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工资支付。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规范请假手续,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请假的原则,不得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3.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4. 事出有因假: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第五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将请假申请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4.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5.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
第三章请假期限及休假工资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2. 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及病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假期规定执行。
第七条休假工资:1.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扣除相应工资;2.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政策;3. 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假期工资政策。
第四章请假手续及注意事项第八条请假手续: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结婚证等);3.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签字。
第九条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2. 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报告;4.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尽量安排同事代为处理,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1. 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2. 请假期间未按时报到,擅自离岗;3. 请假期间,未按要求处理工作事宜,影响工作进度。
医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职工请假销假行为,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三、请假类型及审批程序1. 请假类型:职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2. 请假审批程序:(1)职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单》。
(2)职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按上述程序申请。
(3)职工请假超过三天或特殊情况,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应在假期到期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续假审批单》。
四、销假手续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上班第一天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 职工销假时,需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3. 职工在休假期间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需注明休假时间。
五、请假待遇1. 职工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2. 职工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19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3.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2. 职工隐瞒病情,冒充病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职工不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医院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养的请假。
3.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请假。
4.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请假。
6. 陪产假:男员工陪护妻子生育的请假。
7. 调休假: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或地区工作的请假。
8. 培训假: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的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类型,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请假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第八条请假批准后,员工应按时提交请假手续,包括请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九条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工作动态,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
第四章请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请假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请假天数如下: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不超过6个月。
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6个月。
3. 婚假:一般不超过3天。
4. 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
5. 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
6. 陪产假:一般不少于30天。
7. 调休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8. 培训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后未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违规。
第十三条违规请假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本规定是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行为,提高请假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健康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节请假类型及限制1.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证明等),请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三天,如需继续请假,须由医院指定医生出具请假证明。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五天,如需继续请假,应在每次假期结束前再次申请。
第三节请假的申请和批准1.请假申请流程–员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休假时间。
–上级主管应在提交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书面回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理的请假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突然请假,员工应在请假事由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满后48小时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批准原则–请假事由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申请应得到批准。
–对于长期的病假申请,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进行评估,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批准。
第四节请假补充规定1.请假统计和管理–医院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每季度向各科室及员工反馈请假次数和时间,以便科室管理者了解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对高频次或长时间请假的员工进行跟进。
–医院将保护员工的隐私,不对外公开员工请假原因和具体请假事由。
2.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病假期满后,如未能恢复工作能力,将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调整。
–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带薪工资。
3.假期遗失及补偿–员工如病假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医疗证明,视为自动放弃病假,不予补偿。
–事假期限内如未能提供请假申请书,视为自动放弃事假,不予补偿。
第五节请假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上级主管应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及时审批,并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性,不得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三、请假类别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的请假,如处理私事、照顾家人等。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上班的请假。
3.年假:员工按照工作年限享有的带薪休假。
4.婚假:员工结婚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5.产假:女员工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6.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8.计划生育假: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有的带薪休假。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有的带薪休假。
四、请假程序1.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医院和科室的紧急通知。
4.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时间规定1.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且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最长不超过15天。
3.年假: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两年后,每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
4.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5.产假:女员工享受98天带薪产假;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6.陪产假:最长不超过7天。
7.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3天带薪丧假。
8.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受。
六、请假待遇1.事假:无工资待遇。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4.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违反请假制度的处理1.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请假期间,不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二、请假和休假的类型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并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病假可根据疾病情况的轻重而给予相应的批准时间。
2.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需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事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
3.年假:员工在入职满1年后即享有年假,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年假,并提前协商好休假时间。
三、请假和休假的流程1.员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递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明确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时间段。
2.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请假申请。
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将请假申请表写明申请时间和批准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员工保存。
4.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报告,报告中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四、请假和休假的注意事项2.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尽量不参与体力劳动和高风险工作,确保休息和康复。
3.员工需按照医院规定的请假时间进行请假,不得随意延长或提前结束请假时间。
4.员工请假期间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工作,违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请假和休假的权益保障1.员工请假享有合法合规的权益保障,医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员工请假时应提前与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做好沟通,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符合规定。
六、制度的执行和违约处理1.医院将依法依规对请假和休假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请假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和津贴。
2.对于虚假请假的员工,医院将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员工、追究法律责任等。
七、附则。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为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休假管理制度,特制定并重申员工的请休假制度如下:
一、请假:
1、①、3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备分管院长;
②、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批准同意后,请假人员持《请假条》到院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2、请假条应规范填写,字迹清晰,写明请假原因、时间;
3、特殊原因无法事先请假,应请代理人代为请假,并在假后说明原因,第一时间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期扣除当日工资,医院不予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未请假旷工者,按双倍工资扣除,请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资3倍罚款。
二、休假:
1、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半,具体休息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安排调休,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星期五将下一周排班情况以纸质版形式交予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2、各科室需严格按排班表班次上班,若有调休、请假、补休等变动,请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备查。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1(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
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
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
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
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
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
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
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
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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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
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总经理批准;
7、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