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实习律师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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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组织领导:
我是贵公司/组织的员工/成员,现在我想向您提交一份注销申请书。

由于个人原因/工作变动/其他特殊情况,我不得不离开贵公司/组织,因此希望能够办理注销手续。

我在贵公司/组织工作/任职期间,深感荣幸并受益匪浅,我非常感激贵公司/组织给予我的机会和支持。

我在这里度过了愉快的时光,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知识,这将对我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此,我郑重申请办理离职手续,我会按照公司/组织的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和交接工作。

我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并做好最后的工作总结和整理。

再次感谢贵公司/组织对我的支持和关怀,我衷心祝愿贵公司/组织业务蒸蒸日上,员工团结奋进,未来更加辉煌。

谨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1、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2、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4、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5、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6、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良的;(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4、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行业处分;5、五年内未受过训诫行业处分。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实习人员申请转所:(一)办理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延续实习期:a.随原指导老师一起转所b.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C.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d.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e.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f.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以上情况,实习人员一般在实习期间内不得转所,若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

(情况参照实习人员申请注销所需材料要求)*实习人员的调转实习只能在本市进行。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转所申请点击下载)—式两份;b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一份;C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d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e 实习人员社保转入拟实习律所的“人员转入核定表”复印件;f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二、实习人员申请变更指导律师:(一)办理条件:指导律师出现以下情况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更换指导律师:a 指导律师死亡的;b 指导律师转出该所的;c 指导律师因病住院,无法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d 指导律师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e 指导律师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f 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变更指导律师的;g 其他原因致使指导律师无法行使职责的;*变更指导律师必须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律(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留所里存档,一份交至律协会员部)b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事由证明;2.实习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3. 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执业证号页+照片页+年检注册页)。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一、实习人员申请转所:(一)办理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延续实习期:a.随原指导老师一起转所b.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c.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d.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e.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f.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以上情况,实习人员一般在实习期间内不得转所,若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

(情况参照实习人员申请注销所需材料要求)*实习人员的调转实习只能在本市进行。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转所申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b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一份;c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e实习人员社保转入拟实习律所的“人员转入核定表”复印件;f《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二、实习人员申请变更指导律师:(一)办理条件:指导律师出现以下情况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更换指导律师:a指导律师死亡的;b指导律师转出该所的;c指导律师因病住院,无法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d指导律师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e指导律师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f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变更指导律师的;g其他原因致使指导律师无法行使职责的;*变更指导律师必须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律师(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留所里存档,一份交至律协会员部) b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事由证明;2.实习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3.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执业证号页+照片页+年检注册页)。

实习律师注销申请书

实习律师注销申请书

实习律师注销申请书
尊敬的律师协会领导:
您好!
因个人原因,我申请实习律师注销,恳请领导批准。

以下是我的相关信息及申请原因说明: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实习律师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习律师注销申请原因
2.1 注销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个人职业规划调整、生活原因、实习期满等)
2.2 实习期起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相关说明
3.1 本人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并遵守了实习期间的各项要求,保证无未完成的事务。

3.2 本人承诺此次申请属实,若有任何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3 请领导协助办理注销手续,本人将积极配合。

敬请领导尽快审批,并告知办理结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一)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意事项:持2003年以后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复印件;(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律师实习人员须知

律师实习人员须知

律师实习人员须知一、实习条件: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3、品行良好;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6、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实习人员应当专职实习,但是在大学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的人员可以申请兼职实习。

实习申请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者材料做假,一经发现,即记录到本人的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市律协收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二、注册申请:东方律师网()置顶的“申请实习证”(点击进入),选择“申请实习”,填写基本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根据提示,进入自己在注册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确认激活邮件。

*基本信息请正确填写,否则可能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

*注意记住自己设定的初始密码。

*注册信息中,字母有大小写区分,数字应为半角。

*电子邮箱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注册无法激活。

*实习指导律师需为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每位指导律师最多只能带教两名实习人员。

三、实习申请:东方律师网()置顶的“申请实习证”(点击进入),选择“查看申请”,根据提示,输入资格证号和验证密码,登陆后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上传照片。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暂时保存”。

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审批,点击“打印”获得“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证申请表”。

*验证密码即初始密码,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需注意区分大小写,全半角。

*个人详细信息必须认真完整地填写,提交申请后不能再修改信息。

*工作经历自大学毕业后必须连续填写,没有工作经历的期间则填“无”。

*红框处为重要内容,如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红框不消失,也无法保存。

*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之后多以短信方式通知有关事项。

上传照片的步骤:设置照片——上传图片文件——输入照片文件的路径——选择已上传的照片——确定。

*上传的报名照片的尺寸需在300(宽)Í400(长)以内。

格式为JPG格式。

四、申请审查:1、到市律协会员部提交如下实习申请材料:(1)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证申请表1份;*实习证申请表需在右上角空白处贴一张与上传照片相同的报名照、“本人承诺”处实习生签名、“律所意见”处事务所盖章。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一、实习人员申请转所:(一)办理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延续实习期:a.随原指导老师一起转所b.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c.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d.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e.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f.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以上情况,实习人员一般在实习期间内不得转所,若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

(情况参照实习人员申请注销所需材料要求)*实习人员的调转实习只能在本市进行。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转所申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b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一份;c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e实习人员社保转入拟实习律所的“人员转入核定表”复印件;f《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二、实习人员申请变更指导律师:(一)办理条件:指导律师出现以下情况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更换指导律师:a指导律师死亡的;b指导律师转出该所的;c指导律师因病住院,无法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d指导律师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e指导律师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f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变更指导律师的;g其他原因致使指导律师无法行使职责的;*变更指导律师必须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律师(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留所里存档,一份交至律协会员部) b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事由证明;2.实习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3.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执业证号页+照片页+年检注册页)。

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组织名称,。

我是贵公司/组织的一名员工/成员,现在我正式向您提交注销申请书。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离开目前的工作/组织,并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公司/组织的文化和价值观,并且也得到了许多的学习和成长。

但是,由于个人的发展和家庭原因,我不得不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我对公司/组织提供的机会和支持深表感谢,也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关心。

我会在离开之前尽我最大的努力完成手头的工作,并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希望您能够批准我的注销申请,并在离开后继续保持联系。

再次感谢您给予我的机会,祝愿公司/组织未来更加繁荣昌盛。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姓名。

日期。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 执业地点:
- 联系
- 电子邮箱: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提交材料
1. 律师执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2. 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3. 变更律师事务所或单位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4. 注销申请书;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填写说明
1. 填写此申请表格时,请务必如实提供准确信息;
2.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3. 申请表格中的空白栏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遗漏。

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所需材料;
2. 填写申请表格并签名确认;
3. 将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相关部门;
4. 相关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
5.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办理注销手续;
6. 申请人将收到注销通知。

注销说明
- 注销成功后,律师执业证将无效;
- 注销前需结清相关律师事务所或单位的债务或事务;- 注销后,申请人需重新申请执业证才能恢复执业。

注:此申请表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律师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

律师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党派学历户籍原实习证号实习证类别颁证时间档案存放地现档案存放地实习所在事务所名称申请注销理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单位意见主任签字
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党派
学历
户籍
原实习证号
实习证类别
颁证时间
档案存放地
现档案存放地
实习所在事务所名称
申请注销理由
(申请人本人填写)
单位意见
主任签字:
律师事务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
北京市律师协会意见
说明:此表填写一式二份,原实习律师事务所一份,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份;

实习暂停

实习暂停

实习暂停(注销)、延期的流程
一、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暂停(注销)实习的,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于7日内报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登记,其中暂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暂停时间不计入实习期。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实习(暂停/注销)申请表》(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
(二)实习人员签名的暂停/注销申请;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暂停/注销事由的证明文件(也可在实习人员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实习证原件。

三、审批:
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自收到实习暂停/注销申请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经查属实后,批准实习暂停(注销)
四、实习延期可致电承办部门咨询办理: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实习延期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

承办部门: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经办人:程冰心83020322
黄红珍88281715。

律师重新执业申请书

律师重新执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某,曾于某某年某某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某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已满一年。

由于个人原因,我的律师执业证书于某某年某某月被注销。

在此期间,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并积极进行了自我提升。

现在,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特向贵机关申请重新执业。

首先,我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积极参与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实习期间,我协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多起民、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得到了当事人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在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后,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法律理论、实务操作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此,我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自我提升:一、加强法律理论学习。

我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

二、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我主动参加各类法律讲座、研讨会,与同行交流学习,积累实践经验。

三、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我关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更新,了解社会热点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我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

五、参加重新执业培训。

根据《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办事指南》的要求,我参加了市律协组织的重新执业培训,取得了培训结业证书。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深感自己已经具备了重新执业的条件。

现将申请重新执业的相关材料呈报如下:1.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免予实习申请表》;2.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3.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4. 培训结业证书;5. 律师执业证书注销证明。

在此,我恳请贵机关对我的重新执业申请予以审核批准。

我承诺,在重新执业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敬请领导予以审核批准!申请人:某某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件: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一)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意事项:持2003年以后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复印件;(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 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 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变更指导老师以及注销所需材料一、实习人员申请转所:(一)办理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延续实习期:a.随原指导老师一起转所b.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c.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d.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e.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f.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以上情况,实习人员一般在实习期间内不得转所,若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

(情况参照实习人员申请注销所需材料要求)*实习人员的调转实习只能在本市进行。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转所申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b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一份;c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e实习人员社保转入拟实习律所的“人员转入核定表”复印件;f《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二、实习人员申请变更指导律师:(一)办理条件:指导律师出现以下情况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更换指导律师:a指导律师死亡的;b指导律师转出该所的;c指导律师因病住院,无法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d指导律师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e指导律师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f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变更指导律师的;g其他原因致使指导律师无法行使职责的;*变更指导律师必须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律师(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a《》(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留所里存档,一份交至律协会员部)b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事由证明;2.实习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3.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执业证号页+照片页+年检注册页)。

三、实习人员申请注销:实习人员申请注销实习资格,应当向上海市律师协会递交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同时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一并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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