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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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行政执法活动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的工作。

全过程记录的目的是保障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最新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全程录音录像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的现场,可以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

全程录音录像可以更加准确地记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言行举止,有助于更好地还原执法现场的真实情况。

全程录音录像需要由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在记录开始前进行确认,并在结束后进行签名。

二、书面记录执法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对执法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关键细节进行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包括执法活动的基本信息、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执法措施的依据和执行情况、法律法规的引用等内容。

书面记录需要由执法人员进行签名并加盖执法单位的公章。

三、证据保全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证据或者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保全措施包括对证据进行拍照、拍摄、封存等操作,并在保全行为记录中详细说明保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情况。

四、执法活动报告行政执法机关在完成执法活动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提交执法活动报告。

执法活动报告需要包括执法活动的基本信息、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执法措施的执行情况、执法结果等内容。

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存档和归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和归档。

存档包括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电子版或者纸质版,归档则是将相关资料根据时间和执法活动性质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永久保存。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定旨在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全过程记录,并确保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执法机关还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以确保全过程记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1.前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标志,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依法记录全过程能够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保障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这份制度。

2.信息收集2.1 信息来源:(1)行政执法机关自行获取的相关信息。

(2)被检查、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3)第三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如群众投诉、举报、检查或评估等报告。

2.2 信息收集要求:(1)依法、合规地收集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收集或使用不当。

(2)在信息收集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保护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3)收集信息应当在相关人员或单位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4)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护相关资料的安全性。

3.信息保存3.1 信息保存要求:(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建立详细、准确的档案,确保档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2)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存储方式,每条记录都应当标明文号、日期、内容等信息。

(3)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或遭到损毁。

(4)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按照规定时限保存档案信息。

4.信息管理4.1 信息管理要求:(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密。

(2)对违反信息管理制度的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进行惩处。

(3)对未经允许私自泄露、篡改、删除、销毁信息的行为,将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信息使用5.1 信息使用要求:(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相关信息,不得私自篡改、删除、销毁信息。

(2)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合规地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保护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细则与实施
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保证其公正、规范、高效的进行,需要建立全面的记录制度,记录制度应贯穿执法全过程,包含以下内容:
1、立案阶段:应当记录立案登记表以及搜集的证据材料清单,包
括作出立案决定的法律依据、立案缘由及相关情况等。

2、调查取证阶段:应当记录目的、执法人员、取证手段和过程等
内容,并对调查取证的原始材料进行归档、备案。

3、听证阶段:应当完整记录听证会的内容,包括听证通知、听证
程序、听证材料、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结论等。

4、处罚阶段:应当记录处罚决定及其法律依据、处罚事实、处罚
结果等。

对于光化眼镜行业案件应记录的内容有:光化眼镜违法行为
的具体情节与证据、当事人申辩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5、复议和诉讼阶段:应当记录复议、诉讼的具体内容、法律程序、证据材料等内容。

以上为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严格依照执行,能够规范行
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法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
正和法制建设。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一次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整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公正、公开,并为行政执法活动的评估和监督提供依据。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记录对象: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

2. 记录要求: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全面,并包括主要操作过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等。

3. 记录方式:可采用书面记录、音像录像、摄影等方式进行记录。

4. 记录保存:记录应当及时保存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5. 记录查看和复制:被记录的当事人有权查看和复制相关记录,以保障其知情权和辩护权。

6. 记录的用途:记录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也可以用于行政执法的评估和监督。

7. 监督和保障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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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规范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权力过程中进行的全过程记录工作。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和内容: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包括:书面记录、音视频记录、摄影和录音等。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1)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编号;(2)执法行为的日期、时间、地点;(3)执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和结果;(4)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情况;(5)相关当事人的身份信息;(6)有关人员的证言和陈述;(7)相关证据的来源、保管和使用情况;(8)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异议、申请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9)其他与行政执法行为相关的要素。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不得有删除、遗漏、篡改等行为。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保全,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及时完成,确保记录与实际执法行为相对应。

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保管和使用: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的证据,可以提供给相关当事人查阅。

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和检查:1.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于故意篡改、删除或销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3.对于未尽事宜,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完善。

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录制和整理:1.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录制应当由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脚本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脚本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脚本两名执法人员着装、携带文书、执法证、检查执法记录仪进行准备。

(旁白)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时应着装整齐,检查文书,带好执法证,佩戴执法记录仪。

行政检查1、执法车辆停在某被监督单位门口,执法人员在检查前打开执法记录仪,走向被监督单位,对被监督单位的门口、外观进行录像。

(旁白)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打开执法记录仪,对被监督单位的检查,应首先对被监督单位外观进行录像,重点对单位名称,外挂铭牌,广告牌,是否在营业状态进行录像。

同时截取照片做为辅证。

(此时镜头应对铭牌等重点部位进行拉近,同时拍照)2、执法人员进入被监督单位,走向服务台(或吧台)对被监督单位人员亮证,表明身份。

(旁白)执法人员进入被监督单位后,应首先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同时对店内(厂内)的基本情况及设施进行拍摄,重点对是否在营业状态、悬挂证件情况进行拍摄。

(此时镜头对悬挂的单位等级、许可证应有拉近镜头,同时拍照)被监督单位人员:您好,请问您找谁?执法人员:您好,我们是迁安市卫生计生局(卫生计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今天对你单位的卫生状况(医师执业行为等)进行检查,请健配合。

3、执法人员在被监督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对现场进行检查。

(旁白)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不可关闭执法记录仪,应保持摄像的连贯性,在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房间时,应对违法行为有远景和近景的区分。

(镜头随执法人员的检查地点移动,对违法行为有近景拉近,同时拍照)4、执法人员10阅材料(旁白)执法人员对被监督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时,执法记录仪应对准材料内容,对需要着重记录的内容应同时拍照。

(镜头对准材料,随执法人员的翻阅随时录像)5、执法人员书写文书,制作完成后向当事人宣读内容,当事人签字。

(旁白)检查后应制作《现场笔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制作完成后应当场对当事人进行宣读,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

(镜头拉近文书)行政处罚(旁白)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该立案的,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后,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听证、听证笔录、案卷整理、处罚决定等环节以及执法结束后的总结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的工作。

第二章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反映执法现场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或夸大事实。

(二)全面性原则。

记录应当覆盖执法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关键事实、证据和程序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事无遗漏。

(三)规范性原则。

记录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既定格式和规范进行,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四)保密性原则。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第三章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和方式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执法证号等;(二)执法时间、地点、对象等基本信息;(三)执法依据和目的;(四)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情况,包括勘验人员、勘验时间、勘验内容、勘验结果等;(五)询问和调解情况,包括询问对象、询问时间、询问内容、询问结果等;(六)听证情况,包括听证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听证顺序等;(七)听证笔录,应当详细记录参与听证的各方陈述和申辩的内容;(八)案卷整理情况,包括案卷编号、分类、整理人员等;(九)处罚决定情况,包括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十)结束总结,对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总结评价。

第五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采用书面记录、音频记录、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记录方式。

第六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有主办执法人员签字,并尽量征得当事人签署确认。

第四章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第七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保存期限为五年。

第八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不得私自调阅、复制或泄露。

2024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模板(2篇)

2024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模板(2篇)

2024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模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执法公正透明,保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真实完整,依法行使执法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书面、电子等方式记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执法依据、调查取证、执法行动、执法结果等。

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权威,并依法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记录要求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有专门的执法记录人员负责记录。

第五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一)执法依据:记录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批准文件等合法依据进行执法的情况。

(二)执法行动:记录执法机关的调查取证、调查讯问、勘验、检查、扣押、拘留、抄告等执法行动的过程和结果。

(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情况,以及执法机关对其陈述和申辩的处理情况。

(四)证据采集和保全:记录执法机关采集证据的过程和方法,并保全好证据。

(五)听证程序:记录行政执法听证过程和结果。

(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行政处罚的决定和依据。

(七)申诉、复核、诉讼等程序:记录行政执法相关的申诉、复核、诉讼等程序过程和结果。

(八)其他执法活动:记录其他重要的执法活动和结果。

第三章记录管理第六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必须由执法记录人员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记录,记录完整、准确,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故意遗漏。

第七条执法记录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法律水平和书面表达能力。

第八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格式应当简明扼要,要求内容完整。

第九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按照执法活动顺序编排,并按照时间先后进行记录。

第十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原件和副本应当由执法记录人员妥善保管,不得外传。

第四章监督和应用第十一条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透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制度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全过程记录,包括执法前期准备、执法过程中的记录、执法后期处理等。

3. 执法前期准备(1)案件立案记录对于新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应记录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性质、案件来源、案发时间及地点、案件调查情况等。

(2)执法任务分配记录应记录对于已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执法人员间在协作执法、分工协作、任务安排等方面的记录。

(3)执法装备准备记录应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应使用的装备名称、型号,检查装备使用情况,以确保装备完好无损。

4. 执法过程中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行为的始末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1)现场图片记录执法人员应及时记录现场情况的图片,核对信息准确性,以作为执法证据之一。

(2)当事人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应对涉案当事人进行通知询问并将其答复记录在案。

(3)执法人员行动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动轨迹应予记录,以方便对违法者的追捕、维护执法现场秩序等。

5. 执法后期记录(1)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应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对处罚决定作出书面记录。

(2)违法行为记录对于未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情况,执法人员应记录违法行为情况,并及时将该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执法报告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应在执法后综合性地对执法结果作出报告,并逐一纪录。

6. 必要性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对当事人权益保护、执法行为的规范,更是健全法制化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

该制度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执法行为的不透明和不规范问题,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提高全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信任和认可程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记录,包括执法任务、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行为、执法结果等的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便于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执法任务记录:记录执法人员接到的执法任务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及执法人员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2. 执法依据记录:记录执法行为的合法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文书等。

3. 执法过程记录:记录执法行为中的具体过程,包括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询问、检查等行为,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收集等情况。

4. 执法行为记录:记录执法人员的行为举止和言行,包括工作纪律、执法态度、执法能力等方面。

5. 执法结果记录:记录执法行为的结果,包括对当事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等。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规定明确的记录要求和标准,确保记录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2. 建立记录机制和流程,明确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 采用科技手段进行记录,如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等,确保记录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4. 加强对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记录被篡改或泄露。

5. 定期进行记录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执法行为的质量和效果。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有效地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现代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措施。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简易程序)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简易程序)

表明身份责令改正告知处罚备案记录方式:音像记录记录内容: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两人以上,现场检查时须出示执法证。

记录方式:音像记录记录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视违法视违法情况及情节,口头或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

记录方式: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享有的权利。

记录方式:文字和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填写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处罚决定书等所有材料,汇总登记,分类装册,报本执法单位法制部门备案。

上级交办、巡查发现、举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简易程序)1现场检查备案立案调查询问责令限改告知记录方式:音像记录、文字记录记录内容: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两人以上,现场检查时须出示执法证。

现场需要立案、调查的,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发《调查通知书》;现场取证。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制作《立案审批表》记录方式:音像记录、文字记录记录内容:调查询问全过程,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送达。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制作《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告知书》并送达。

符合听证程序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符合集体讨论的,制作集体讨论记录。

处罚决定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记录方式:音像记录记录内容:按法定程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记录方式: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记录内容: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理到位凭据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制作《结案审批表》结案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巡查发现、举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一般程序)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及时将案件资料整理装订归档,一案一档,长期保管。

2。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范本(3篇)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范本(3篇)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和依据1.1目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公正、透明,并提供证据以备追责、复核等需要。

1.2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行为中的全过程记录。

2.2行政执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勘验、调查、询问、听证、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记录方式和内容3.1记录方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采用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

3.2记录内容(1)行政执法机关的基本信息,包括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单位等;(2)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等;(3)行政执法的时间、地点、目的等基本情况;(4)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包括勘验、调查、询问、听证、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详细过程和结果;(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等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包括其陈述、提供的证据材料、意见等;(6)执法人员的行为和言论,包括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肃性等方面;(7)行政执法的程序和依据,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8)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措施;(9)其他与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信息和情况。

四、记录保存和使用4.1记录保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在行政执法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保存在行政执法的案卷或电子档案中。

4.2记录使用(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在行政、司法复议、诉讼等程序中使用;(2)行政机关可以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量的评估依据;(3)行政机关可以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用于行政执法的内部管理和学习交流;(4)行政机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南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南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南《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南》嗨,刚接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朋友,听我跟你唠唠这里面的门道。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知道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简单来讲就像是你做事情的时候有个小跟班拿笔记下所有的经过一样。

这执法的一举一动,像检查现场、询问谈话啥的都要录下来或者记下来。

我一开始的时候啊,总觉得只要把大事件记录下来就好,后来才知道每个小细节也很重要。

就好比你炒菜,你不能只记得放菜和放盐,放调料的先后顺序、放了多少这些细节也影响这道菜的味道。

咱执法也一样,啥时间到的现场、有哪些在场的人这些小细节都要记录清楚。

二、实用建议记录设备要准备好,你要是用记录仪,在出发之前千万要检查一下电足不足、存储空间够不够,不然到关键时候掉链子,就跟你出门没带钥匙一样麻烦。

我当时有一次就因为记录仪没电了,结果漏记了一部分,可麻烦了,回来还得各种补说明。

在记录的时候,画面要清晰、稳定,声音也要清楚。

如果在户外杂音比较大,那你就要尽量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进行询问之类的工作。

这就像你拍照,你总不能手抖得拍出模糊的照片还觉着有用吧。

还有啊,记录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一定要准确地标记出来,就跟电影开始打字幕一样,清清楚楚的。

三、容易忽视的点有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就是同一案件不同环节之间的记录衔接。

比如说,现场检查完了转询问,这中间会有一些交接的过程,这个过渡环节也要记录好。

别到时候看着像断开的一样,不连贯。

我之前就犯过这个错,两个环节的记录单独看都没问题,但是连起来看就很突兀。

此外,记录里用到的一些时间、地点、人物职位等元素,要确保准确无误,不要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

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就比较麻烦了。

假如碰到设备突然损坏或者故障了,可不要傻愣愣地干等着或者就不录了。

如果是记录仪坏了,马上用手机接着记录。

然后在情况说明里要原原本本的把设备故障的情况也写进去。

就像你骑自行车车胎突然爆了,你咋办呢?你肯定是想办法先把行程走完,再回来处理车胎的问题呀。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要求一、概述(一)概念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管理公共事务,对具体社会事务进行处理并对相对人具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活动。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运用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背景1.执法环境复杂。

不配合执法,拒不承认违法行为,威胁、暴力抗法。

2.依法履职不到位、不规范。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大量存在,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

3.原有执法方式难以第一时间采集违法行为、动态掌握违法行为过程,难以及时固定证据,发生纠纷、争议时无据可查。

4.原有记录方式,难以对执法全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难以全程留痕、可回溯。

(三)目的1.通过程序控权,实现行政程序正义。

2.通过自我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提升执法公信力。

3.通过固化证据,保障行政行为与程序合法。

4.通过情景再现、信息共享等,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政策依据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

1.2014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2015年12月27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第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3.2016年2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号);4.2016年7月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卫监督秘[2016]350号)5.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6.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本办法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机关处室、依法受委托的执法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时,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文数据等文字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视屏监控等音视频记录的活动;第三条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全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并按照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建立本单位全过程记录的相关实施细则;第二章受理记录第四条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的,应当对申请登记、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的错误、出具书面凭证或回执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等予以记录,申请人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可以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对电子数据进行保留;第五条相关受理处室、直属单位可在受理窗口安装视屏监控系统,记录受理、办理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作出后30日内,连同执法过程中的其他文字材料和视屏、音频记录形成案卷;第六条建立立案审批程序,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在依职权检查时、收到举报件、上级交办件、其他机关移送案件、依法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案源,应当向稽查站移交,立案,立案审批文书应载明启动原因、当事人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和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意见;第三章调查取证记录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案卷调查笔录中对执法人员、数量、姓名、执法证编号及有效期、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等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第八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调查和行政检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记录:一询问调查当事人或者证人的,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等文字记录;二实施现场检查勘验的,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字记录;三实施抽样取证的,制作抽样物品清单等文字记录;四组织听证的,制作听证通知书公告、听证笔录等文字记录;五委托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的,制作检验检测、鉴定、评审委托书;六依法制作其他文字记录;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不接受调查、提供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记录,同时由行政执法人员、有关见证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第九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填写相应文书,记录以下事项:一证据保全的启动理由;二证据保全的具体标的;三证据保全的形式,包括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法定文书、复制、音像、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等权利的,并制作权利告知文书进行记录;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当事人陈述、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复核,并进行记录;第十一条下列情形,除制作法定文书外,还应当采取视音频记录方式涉及国家秘密等不适宜采取视音频记录的除外:一易引起行政争议,后续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投诉或者上访的;二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四依法责令停工的;五案情重大复杂,需采用视音频记录方式保存证据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视音频记录的;第十二条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应当重点摄录以下内容:一执法现场环境;二重要涉案项目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三当事人、第三人等现场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执法人员现场开具、送达法律文书;五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第十三条对于现场执法活动,开展视音频记录时,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或者电量、存储空间不足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第四章审查决定记录第十四条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经集体讨论的,应当记录集体讨论情况;经法规处审核的,应当制作法制审核意见文书或者在内部审批件上载明审核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应当制作专家论证会议记录或者专家意见书;第十五条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二案件基本情况和证据材料等;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四法律依据含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决定采取的行政措施、履行期限、方式;五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六其他依法记录的内容;第五章送达执行记录第十六条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记录:一直接送达的,制作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签收;二留置送达的,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可以根据依法采取的留置送达的具体情形,以拍照、录像、录音等相应方式予以记录;三邮寄送达的,留存付邮凭证和回执;被邮政企业退回的,记录具体情况;四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外的,采取电话录音、短信、截屏、截图、屏幕录像等适当方式予以记录;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还应当在传真件上注明传真时间和受送达人的传真号码;五委托送达的,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六公告送达的,记录公告送达的原因、方式和过程,留存书面公告,并采取截屏、截图、拍照、录像等适当方式予以记录;第十七条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后,应当对当事人履行该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文字记录;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应当按期对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文字记录;有必要的,可进行视音频记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应依法予以催告的,并记录相关情况或者制作催告书;第十八条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需要依法强制执行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作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文字记录;第六章执法记录管理使用第十九条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将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视音频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视音频记录制作完成后,应当在2日内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名称、承办人姓名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异地备份;连续工作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内移交;第二十条案卷保存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日常巡查的视音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作为证据使用的视音频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第二十一条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由各执法部门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视音频资料的归档、保管;调阅、复制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由处室站办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管理员统一办理;管理员应当详细登记调阅人、复制人、审批人、时间、事由等事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剪接、删改、销毁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第二十二条案件当事人根据需要申请复制相关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经委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可复制使用;第七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三条检查各处室站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情况,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目标;第二十四条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制作或者不按要求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二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记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故意毁损、随意删除、修改执法全过程中文字或者视音频记录信息的;四不按规定储存或者维护致使执法记录损毁、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其他违反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八章经费保障第二十五条直属各执法单位按照需求对执法设备进行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列入本部门预算;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一、违法行为调查
1、根据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性质,向有关部门申请对该违法行为的调查;
2、收集有关侦查证据,进行实地调查,就违法行为的原因、情况进行查明;
3、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约谈,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考察当事人的认罪情况;
4、设立犯罪证据,准备违法行为处罚材料。

二、询问准备
1、根据调查结果,开具违法行为案件讨论原告书,并通知当事人前来询问;
2、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传票,通知其准备材料参加行政执法询问;
3、调取该违法行为及其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如有关档案、政策或相关犯罪行为等,准备进行询问;
4、检查询问证据,确认可以开展询问手续。

三、行政执法询问
1、向询问对象报告执法、期限和地点,并交代有关法律程序;
2、阅读询问给对象的执法措施书,明确询问范围,提出询问要求;
3、给询问对象完整的宣读记录文本,询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原因、情况等;
4、录音录像并公开宣读询问结果,存档保存。

四、行政执法决定编制
1、根据询问结果,将该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及执法者的实际行为进行归纳,编制行政执法决定书;
2、制定适当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将其列入行政执法决定书;
3、将询问结果和行政执法决定书一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行政处罚执行
1、审批通过行政执法决定书后,将有关行政处罚内容及执行程序宣读给当事人;
2、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确定给付补偿,向当事人发出补偿凭证;
3、依法督促当事人按照有关行政处罚措施进行执行,协助被处罚的当事人正确执行行政处罚;
4、查实当事人是否依法执行完毕,若未完全按期执行,向有关部门报告失职情况,及时督促其完成实施。

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践

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践

一、前言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某市公安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践为例,详细记录执法全过程,以期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借鉴。

二、执法背景2018年,我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某市公安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执法对象及原因本次执法对象为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原因系李某涉嫌非法经营。

经初步调查,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四、执法过程1.立案2018年8月15日,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涉嫌非法经营。

经调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

当日,某市公安局对该案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立案后,某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李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00余箱。

同时,调查人员对李某进行了询问,并依法提取相关证据。

3.执法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某市公安局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涉嫌违法的事实、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4.听证李某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听证。

某市公安局依法组织听证,听取李某的陈述和申辩。

5.调查终结听证结束后,某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6.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某市公安局对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7.执行某市公安局依法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监督其履行行政处罚。

五、执法总结1.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某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同时,执法全过程记录也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了借鉴,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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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参考)
第一条为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记录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政局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时的记录活动。

第三条民政局法制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记录职能,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不得干扰或破坏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政府法制机构从事下列行政执法记录活动,应当制作行政执法记录:
(一)现场进行行政执法行为;
(二)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活动;
(三)其他需要记录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行政执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时间、地点、项目。

(二)被执法的单位(人)名称(姓名)、执法人和记录人姓名。

(三)行政执法情况记录,主要包括:
1、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和程序是否合法;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5、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合法或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记录的情况。

(四)执法人和记录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被执法单位(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六条政府法制机构从事行政执法记录活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至少有一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如实接受人员的询问,不得阻挠。

第八条行政执法记录制作完毕,应当交由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核实确认。

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记录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执法记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并对意见进行复核,对意见合法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

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记录的内容无异议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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