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2017年6月15日
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转变领导工作作风,强化带班、值班纪律和责任意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矿认真执行。
一、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一)带班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带班下井规定。
1、矿长对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制定带班管理计划、交接班、公示等各项制度,完善台账,有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带班领导的条件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2、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副总以上)下井现场带班,要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现晚下早上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严格交接班制度,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未签字接
班,交班人员不准离岗,接班后接班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无进行交接班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交接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交接班人员必须同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并采取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带班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不解决,发现隐患不安排处理,每次罚300元。
6、带班领导要严格带班计划执行,严格带班纪律,严禁空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下井的必须有委托书,委托他人替带班,无委托书的,每次罚款100元。
7、矿长每月带班5班,没少一个罚款1000元。
8、带班弄虚作假的(自己不带班,别人替代班),第一次通报批评,周例会做检查;第二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撤职。
9、带班期间交接班后,接班人和交班人都要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没少一次或代汇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调度中心做好记录。
10、各矿月底要将下月带班计划报公司安监部和调度中心,否则对矿井罚款300元。
11、每月带班下井计划、完成情况及当班带班人员,应在煤矿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无及时公示的,对矿井罚款500元。
1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
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相关记录不全或系统不显示对矿井罚款1000元。
13、公司安监部不定期对煤矿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矿领导带班管理制度”的煤矿和有关人员,按本制度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煤矿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凡是举报带班制度没有落实的人员,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每次奖励200元。
二、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1、负责值班期间矿井安全生产组织、指挥等事务,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处理,不尽职尽责的罚款100--500元。
2、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自脱岗,发现违反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每次罚款200元。
3、严格按值班计划表执行,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并安排其他领导代替值班,并有委托书,无委托书者罚款100元。
4、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调度室的,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赶到调度室,否则罚款100--500元,无安排值班领导对矿井罚款1000元。
5、当日值班期间负责监督各类报表、记录填写和上报等事务,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6、公司安监部不定期对煤矿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的矿井和有关人员,按本制度制度。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