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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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一)评选对象:学院所有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毕业专科生和中专生均按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凡受过学院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队积极参加学院的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

(在校期间有两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四)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五)响应国家号召,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三支一扶”、“晋西北”、“村干部”、“特岗教师”、“预征入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一)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数量和比例,各系要严格审核各班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二)各系确定推荐人选后,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系公章。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1.《优秀毕业生花名表》纸质版一份,同时发电子版;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报纸质版;3.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4.实习单位的推荐证明;5.获奖证书复印件;6.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7.量化考核成绩;8.体育成绩;9.纸质版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杰出表现。

然而,如何制定出公正、公平的毕业生评选办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评选目的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目的是鼓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将他们的典范榜样作为学生们学习的榜样。

评选的结果将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参考。

三、建立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制定一套科目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的标准,通过该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估,进而筛选出成绩优秀的学生。

2. 社会实践: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评选的另一个重要考量。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并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如项目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志愿服务: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学校可以设置一定的志愿服务小时数作为评选标准,并对学生的志愿服务进行评估。

4. 学生领导才能:学校可以考察学生在学校组织中的表现,分析学生在组织中的角色及贡献,以此评估学生的领导才能。

四、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校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提名机构,由教师、辅导员、学生会组成,负责收集、筛选学生的提名名单。

2. 评定阶段:评定阶段由专门的评委团队负责,该团队可以由学校教师、行业专家、社会代表等构成。

评委团队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名单进行评定,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3. 公示阶段:学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和意见。

五、评选结果奖励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应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表彰。

例如,为他们发放荣誉证书、奖金或者提供机会参加一些实习、培训等福利。

六、进一步完善评选制度1. 定期评估:学校可以定期对毕业生评选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综合考量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以下是对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的一些建议:首先,学习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标准之一。

学习成绩体现了学生在专业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包括平时的课堂表现和考试成绩。

应该根据学生们的平均成绩和课程难度等因素,设定一个相对公正的评分标准,对学生们的学习成绩进行量化评估。

其次,社会实践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实习、参赛等,它可以帮助学生们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因此,学校可以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进行评估。

创新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创新能力包括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发表的论文或专利、参与竞赛并获奖等。

学校可以设立创新奖项,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并根据学生在创新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进行评估。

综合素质也应该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虑因素。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风格、人格品质、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可以通过学术评议、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最后,评选优秀毕业生应该是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

学校可以组建一个评选委员会,由校内教师、校外专家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过程应该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结果应当公开宣布,并对获奖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与表彰。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当综合考虑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量化评估、奖励制度和公开透明的评选过程,可以使评选工作公正有效,激励学生们全面发展,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个严肃而又重要的任务,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和选择。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评选流程和标准。

首先,评选优秀毕业生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学生在学校的主要表现之一,能够反映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评选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成绩单或学年报告对学生的学科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统计和比较,以确定学术成绩优秀的候选人。

其次,评选优秀毕业生还应考虑学生的科研和创新成果。

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进行创新实践可以培养他们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评选过程中可以参考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实践的质量、影响力和成果,以及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竞赛、获奖情况等,来评估学生在这方面的表现。

此外,评选优秀毕业生还需要综合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实习方面的表现。

社会实践和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培养实践能力和与人相处能力的重要途径。

评选过程中可以参考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的情况,包括实习单位的评价、自己的实践报告等,来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评选优秀毕业生还需要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大学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评选过程中可以从学生的学风、师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选过程应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偏袒任何候选人。

评选结果应该公开透明,让候选人和全校师生都能了解评选过程和结果。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毕业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和创新成果、社会实践和实习表现,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评选过程应该公平公正公开,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通过这样的评选流程和标准,可以选出最优秀的毕业生,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也激励其他学生进一步提高自己。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把自己塑造成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鼓励毕业研究生不断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全体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XX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和精神,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3.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校、院系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4.学习成绩优秀:(1)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优良;(2)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5.学位论文按期答辩,并通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6.正确对待国家需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愿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奔赴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四、评选程序1.研究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初审拟定校、市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部;2.研究生部审核各学院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公布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并根据学院上报名单按分配名额向XX市教育委员会择优推荐市优秀毕业生;3.XX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确定市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颁发证书和奖励1.市级优秀毕业生由XX市教委颁发“XX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XX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XX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XX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六、取消资格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1)XX学习年限;(2)未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4)有其他不良行为。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推动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参评。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二、评选条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分省、院两级。

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评选名额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进步,讲究公德,注重修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勤奋刻苦,基础理论扎实。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20%,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30%。

(3)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成绩良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受过党纪、校纪、团纪处分者;(2)违犯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3)违犯学籍管理规定,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者。

三、评选程序1、优秀毕业生评选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初进行。

2、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依据评选办法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提出侯选人。

3、各系部对初评名单认真核实并公示,报系部领导小组同意。

4、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证书复印件和个人总结材料,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院长会议联评,并在此基础上择优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被评选为省、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张贴红榜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审批表载入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了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与管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在校大学生创先争优、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评选的对象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评选的条件(一)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努力学习,关心时事政策。

2.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分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克服不良倾向,无违纪现象,敢于同错误行为作斗争。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讲究个人修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群众基础。

5.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外语和计算机通过所要求等级水平考试。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本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计算机通过相应能力考试;2.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论文优秀。

(三)专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通过英语相应能力测试;2.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考试成绩优秀。

(四)被授予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

(五)对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对学校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同学,其基本条件符合者,经审批可参与评选。

(六)在校期间曾获奖学金者、毕业时积极支持“西部发展计划”、参加“三支一扶”和到农村任职、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服务的本、专科学生可获得此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作为学校对毕业生进行评选的标准,必须是全面、公正、科学的,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标准: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在评定学业成绩时,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平均成绩,还要考虑学生在专业课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科研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科研能力。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奖惩情况。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奖励情况和违纪处分情况来评定学生的品德和纪律情况。

奖励情况包括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违纪处分情况包括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等。

六、个人陈述。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交个人陈述,包括对自己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的自我评价和展望。

个人陈述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学校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该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奖惩情况和个人陈述等方面的情况,制定科学、公正的评选标准,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学校对毕业生进行评定的一项重要标准,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一种充分肯定。

那么,什么样的毕业生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直接反映了他们在专业知识学习上的水平和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成绩优异,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

他们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科研能力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参与科研项目、是否发表过学术论文、是否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等都是评定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实验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此外,实践能力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参与过社会实践活动、是否参与过创新创业项目、是否获得过实践成果奖励等都是评定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实践方面有所建树,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最后,综合素质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是否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等都是评定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综合素质方面有所建树,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总之,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体系,需要全面考量学生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表现出色的学生,才能够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生。

希望广大毕业生能够以此为目标,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为深入挖掘和培养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本年度学校继续对表现突出的毕业生进行表彰。

评选条件
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活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毕业设计和论文取得阶段性成果;
身体健康,意志坚韧,具有拼搏精神;
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研究生申报者需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高于平均水平。

评选范围与比例
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评选与奖励办法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材料的收集、审查和备案工作;
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学习成绩优良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对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应积极宣传。

评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评优细则确定候选人;
2. 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3.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4. 上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
5. 学校审核,公示评优结果,授予荣誉证书。

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毕业生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违规行为,将撤销荣誉称号。

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校学风、校风建设,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结合近几年来我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二章评选对象与类别第二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我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第三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类。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5%,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二)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能够正确对待就业;(四)在校期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评积分和基本素质考评积分均排名本届毕业生前30%;第五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除应具备第四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读期间获得一次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或团干”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荣誉称号或奖励;(二)在读期间,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或获得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三)在读期间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

第四章评选办法第六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和评定工作为每年3月份。

第七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定,如有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定须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院系民主评议后,报评审小组评定。

第九条评审小组对申报研究生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获奖等级和数量,并参考学业成绩综合考评积分和基本素质考评积分进行综合排名,提名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成绩表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第一个重要指标是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反映出毕业生在学校期间所展现的学习能力和表现。

这包括学生在各个学科的成绩和绩点、获得的荣誉和奖项等。

毕业生应该通过努力学习,在各门课程中获得好成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二、科研能力除了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这可能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科研类奖项等。

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需要学生的个人努力,还需要学校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指导。

三、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指标之一。

毕业生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颖的想法和观点,并能够通过创新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需要毕业生在学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经验实践经验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之一。

毕业生应该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实习、课外活动等。

通过实践,毕业生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增强自己的综合能力并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

五、团队合作能力在现代社会中,团队合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优秀毕业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团队中积极参与,并发挥自己的作用。

毕业生应该能够与他人合作,协调各种资源,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六、领导能力优秀毕业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他人并发挥影响力。

领导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

毕业生应该在学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组织活动,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

七、综合素质评估除了以上各项指标,评选优秀毕业生还应该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估。

这包括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品德品质、道德表现等方面的考察。

综合素质评估能够全面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八、社区贡献优秀毕业生应该对社区做出一定的贡献。

这可以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等。

通过社区贡献,毕业生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一、评选目的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学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1)学习成绩突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年级上5%以内;(2)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遵守校纪校规;(3)社会服务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影响力;(4)其他特殊贡献: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成就。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在提名材料中详细陈述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阶段:学校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3.材料评审: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评议。

4.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候选人需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演讲稿,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和个人成长。

5.终评:根据初评、答辩等环节的评分情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励与表彰1.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其他表彰:(1)学习成绩突出奖:评选出在学业成绩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学习成绩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社会服务突出奖:评选出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社会服务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3)品德表现优异奖:评选出在品德表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授予“品德表现优异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4)特殊贡献奖:评选出在科研、竞赛等方面获得特殊成就的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申诉1.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通知。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好学、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长为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根据《XX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认真学习,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活动,能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第五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能够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学位。

第六条在校期间每年均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七条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一)在校期间曾多次获校级(含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二)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建设有支撑作用;(三)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果或重大贡献;(四)在重大活动中为校、院争得荣誉或作出突出贡献;(五)担任校、院、班级等各级组织中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工作成绩显著。

第八条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一)获奖后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在择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讲诚信、违约,造成不良影响者;(三)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毕业者。

第九条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如发现有毕业论文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现象,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第三章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第十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在每学年末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

博士优秀毕业生不设评选比例,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5%。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学业成绩优异。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之一。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表现出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掌握。

他们应当在各门课程中取得高分,展现出对知识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如发表优秀的学术论文、参与学术竞赛并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具备较为突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等。

他们应当表现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社会实践经验丰富。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校园内外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实习实践等。

他们应当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社会实践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科研能力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科研方面表现出突出的能力和成就。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他们还应当在科研活动中表现出扎实的科学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科研素养,为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综合评定。

最终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评选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

同时,评选工作应当与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办学特色相结合,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理念。

综上所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过程,需要全面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只有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表现,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系毕业生评选办法

我系毕业生评选办法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一、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具有良好的文明修养,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每学期操行评定均为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和通报批评。

3、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入校以来,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能正确对待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毕业分配中自愿到国家艰苦地区、边远地区或乡镇工作。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各项指标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要求,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教育实习或毕业设计成绩优秀。

二、评选方法1、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

2、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

三、评选说明:1、本实施细则以加分计算,不设基础分,以得分高者当选。

2、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注:1、以荣誉证书上面所盖的公章为准。

2、取同期同一类奖项的最高奖,低奖不再计分。

3、集体奖每人均按实际奖得分。

4、得分相同者,以校级“奖学金”获得多次者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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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全日制)我院2020届全日制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4名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4名。

我院2019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均可参评。

一、学校总则: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者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院评选细则:
(一)原则上依照学校评选总则。

(二)获得国家级以上专业类竞赛者优先考虑。

认定范围: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GIS应用技能大赛,以及其他地理、计算机相关专业类竞赛。

其他竞赛或荣誉表彰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请(4月15日截止)
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申请。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

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二)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投票,依票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三)候选人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评审答辩,通过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负责网上审批及在材料上签署意见。

(4月30日截止)(四)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五)根据学校今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

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六)院系上交材料(5月13日16:00点截止)
候选人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用A4纸正反打印,表格格局不要调整,一式两份,填写表述文字要精炼,勿造成表格现有框架范围变化,切勿打印成3页。

如届时因受疫
情影响学生尚未返校,则免去学生本人签字,登记表信息由院系核实后统一打印。

材料以实体学部、院、系、所为单位统一交到中北大活504或闵行学生之家B304。

(五)学校复评及公示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将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七天。

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四、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一)在离校前有违纪、学术不端或品行不端者。

(二)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三)在学校规定的最后离校日前仍未签约,无明确去向者。

五、学院评审委员会构成:
组长:刘敏段玉山
副组长:周立旻罗艺
成员:刘敏段玉山周立旻李响杨毅罗艺郑祥民
吴健平徐建华王纯陈圆圆聂佳琴杨崝源赵蕴宁该评选方案仅适用于评选地理科学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之后每一年的评审方案会依照学校总则与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本细则于4月8日开始公示三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或如遇特殊情况,请书面联系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沟通。

联系人:罗艺yluo@。

地理科学学院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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