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培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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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问:两家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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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国外来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信用证11月 15日到期。我方10月21日装完,11月13日 备妥单据前去银行议付,银行拒付。我方 认为信用证尚有效,银行不应拒付,请分 析。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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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 中方某出口企业与美商按CIF纽约不可撤销即期L/C支 付条件成交,出口合同与开来的L/C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 并以直达提单去议付了货款。承运船只途经某港时, 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货物卸下,换装其 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 船舶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晚了两 个多月,影响了进口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要 求开证行对议付行拒付,理由是出口方提供的是假单 据。同时,买方认为我方擅自转船是违约行为,向我 方提出索赔。问:(1)开证行能否拒付?(2)我方 是否有理?并述理由。
把步骤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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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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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我国某公司向国外甲商号出口一批货物,甲商号 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由设在 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乙通知并保兑。我方公司在 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送交乙银行议付, 收妥货款。但是,乙银行在向开证行索偿时,得 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告破产。于是,乙银行 要求我公司将议付的货款退还,还建议我方可委 托其向甲商号直接索取货款。
问:你认为我方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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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成 交出口货物一批,双方约定各交货50%,各自 结汇,由B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外商开 来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 未注明“可转让”字样,但规定允许分批装 运。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及时通知了A公司, 两家公司都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各出口了50% 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作有关的结汇单 据。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本模板】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本模板】

1、案例分析题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

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

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

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

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

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

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 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1、某年我出口公司与香港M公司成交一批手钻,金额20051美元,香港A银行开来信用证,其中对运输标志即唛头的规定为T-2684A/81M144。

我方于12月30日装运后在制单时误将唛头写成J-2684/81M144。

议付行于1月21日审单时也未发现这个差错,即向开证行寄单,同时按信用证规定也向纽约偿付行进行了索偿,并收到了偿付款。

香港开证行于2月9日来电拒付,要求议付行将偿付款退还,所有费用包括电报费及利息等均应由议付行承担。

问:(1)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2)我们应从本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 (1)成立,提单唛头属提单重要信息,需与信用证规定一致,题中错误导致单证不符,开证行可以拒付。

(2)公司制单需仔细,议付行审单需严谨。

2、英国伦敦某进口商为购买我国罐头向P银行申请开出L/C,金额为60280美元。

我方银行于10月4日议付,并向开证行寄单索汇。

开证行接单后于10月28日来电拒付,理由是:“受益人未按商务合同规定分两批发货装船。

”经查我方供货人与英国进口方签订的商务合同确有分两批装运的条款。

而我方议付行检查来证并无分批发货条款,且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故复电开证行仍要求付款,且要求保留索偿迟付款项利息的权利。

问: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我方要求是否合理?@ 不成立,要求合理。

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开证行付款条件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这里的相符是指单据表面相符,与实质贸易及合同无关。

如果提单描述的货物与信用证不符,可以拒绝付款赎单,但货物品质与合同是否相符与信用证结算无关,因此不可拒绝付款。

3、我某公司与外商按 CIF 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 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

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 7 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直到 8月 5日,外商才发简电开证,我方怕误装运期,急忙按简电办理装运。

8 月 28 日,外商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1. 案例概述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涉及到多个国家之间的货款和支付方式。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案例,深入探讨国际结算的相关问题,包括汇率风险管理、支付方式选择和结算时效等方面。

2. 案例描述假设ABC国际贸易公司与XYZ国际贸易公司进行跨国贸易,ABC公司向XYZ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货款为100,000美元。

双方商定采用电汇方式结算,结算使用的汇率为1美元兑换6.5人民币。

该案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汇率波动对结算金额的影响。

3. 汇率风险管理在国际结算中,汇率波动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

对于ABC公司来说,由于结算的货币是美元,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导致结算金额的波动。

因此,ABC公司需要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并使用远期汇率锁定,以避免汇率波动对结算金额的影响。

4. 支付方式选择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对于国际结算非常重要。

在本案例中,ABC公司和XYZ公司商定使用电汇方式进行结算。

电汇是一种快速、安全且便捷的支付方式,适用于小额货款。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选择信用证或托收方式可能更加合适。

因此,在选择支付方式时,要考虑到交易的性质、金额和买方信誉等因素。

5. 结算时效及时的结算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本案例中,ABC公司和XYZ公司约定在货物发运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然而,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货物运输延误等,结算时效可能会被延迟。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相关的延迟结算条款,以规避因延迟结算而引发的纠纷。

6. 政府政策与法规国际结算往往受到各国政府政策和法规的影响。

例如,汇率管制、外汇管制和资金流动限制等政策可能对结算产生影响。

对于ABC公司和XYZ公司来说,他们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政府政策和法规,以确保结算的合法和顺利进行。

7. 结论本文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国际结算案例,深入探讨了汇率风险管理、支付方式选择和结算时效等方面的问题。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

1、案例分析题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

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

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

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

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

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

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

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

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

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国际结算是指按照国际贸易的性质和方式进行支付、清算的一种金融服务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货物和资金的流动问题,产生了结算需要。

本文将以一个国际结算案例来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国际结算的具体操作和流程。

某公司在中国和美国设有两个生产工厂,分别进行着中美双向贸易。

该公司在美国进行了一批货物的出口交易,合同金额为美元20万美元。

货物发运之后,该公司在中国使用电汇的方式将货款汇入美国公司的美元账户。

在这个案例中,国际结算的主要环节包括贸易合同签订、货物发运和支付结算。

首先,在贸易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应当明确货物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细节。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与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个贸易合同,约定了出口货物的规格和价格。

其次,货物发运环节需要注意出口手续的办理和货物的运输方式。

由于该公司是出口商,需要按照国家的出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报关和装运等。

另外,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到达准确性,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也是重要的。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将货物发运到美国的目的地。

最后,支付结算环节是国际结算的核心和关键。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使用电汇的方式向美国公司支付货款。

电汇是一种很常用的支付方式,通过银行的国际汇款系统转移资金。

在电汇过程中,该公司须填写汇款申请表,提供收款方的银行信息和汇款金额等。

然后,将申请表提交至银行,完成相关手续后,银行会按照申请的金额向收款方的账户转账。

收款方收到款项后,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提款或进一步的使用。

这样,货物的出口交易就得以支付结算完毕。

综上所述,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分析上述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国际结算的具体操作和流程,包括贸易合同签订、货物发运和支付结算。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风险管理,以保证国际结算的顺利进行。

归纳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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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

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

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

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

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

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

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

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

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

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

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

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

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

M公司在看到这种情况就因该停止与F公司的合作。

而不是按照F公司的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是我方一为的退让导致了合同的失败。

3、2006年6月12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货款以本票支付。

合同生效后,B企业按时向A企业发货,A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了银行本票,并转交B作为货款。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此证虽属假远期信用证,但审度证中有关词句的含义,实际上是远期加利息的条款;如我接受,则在不能贴现的情况下势必要等到 60天后才能收汇,且 60天后汇价涨跌如何,也难预计;故应让买方改证,等其明确远期汇票能即期付款并由开证行或付款行负责贴现,而且一切贴息和费用归买方承担后,我方可接受;6、我某出口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简述理由;7、某单位出口一批货物,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为空运;发货人托运后,取得 3月 1日签发的空运单,其上注明实飞日期为 3月 17日;出口单位于 3 月 23 日持空运单向议付行办理议付时,遭拒付;问这是为什么8、我向美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 8 月份装船,后国外来证将装船期改为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但 8 月 15 日前无船去美,我立即要求外商将装船期延至 9 月15 日前装运;随后美商来电称:同意船期展延,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于 9 月10 日装船完毕,15日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但银行拒绝收单;问银行能否拒收单据、拒付货款为什么9、我某外贸公司向日本商人以 D /P 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 D /P 见票后 90 天付款条件,并通过他指定的 A 银行代收货款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10、.有一份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规定“数量为 6000吨,1至 6月份分批装船,每月装运 1000 吨”;该信用证的受益人在 1至 3月份,每月装运 1000 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订 4月 2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 5月 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 5月 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试问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11、某银行以电报开出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电文中并未声明“以邮寄文本为准”的字句;受益人按照电报信用证的文本已将货物装运,并备好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当地通知行议付货款时,当地通知行出示刚收到的开证行寄到的“邮寄文本”,并以电开文本与邮寄文本不符为由拒绝议付,后经议付行与开证行联系,开证行复电亦称“以邮寄文本为准”而拒绝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12、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因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企业径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13、中方某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到6月28日由美国花旗银行开来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金额为35000美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为日本东京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14、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自由议付信用证,出口地为上海,信用证规定单证相符合后,议付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五天后议付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来电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本行失误,该不符点成立,但又从受益人处得知开证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取走,且受益人现持有该批货通关的证据;试问:议付行是否可以凭受益人提交的通关证据回复开证行,拒绝退款15、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16、中方某进出口公司与加拿大商人在2004年1月份按CIF条件签订一出口10万码法兰绒合同,支付方式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加拿大商人于本年5月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我方正在备货期间,加拿大商人通过银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投保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15%;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17、某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一批,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为CIF 条件,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字样,当时正遇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分析此案;。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一、教学案例分析案例1、小丁是一家公司外贸部的职员;该公司位于上海;主要从事工业用纸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工作;公司有非常稳定的日本、越南、加拿大、俄罗斯客户群..小丁已经有两年多的工作经验;对国际结算非常熟悉..近日;公司来了一个实习生小徐;没有真正接触过国际结算的内容;工作不知如何下手..货款的收付直接影响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得失..所以外贸部经理告诉小徐向小丁学习..小丁打算先给小徐做一个简单培训..分析: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的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商业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叉学科..与国内结算相比;国际结算要复杂很多;风险也更大;涉及因素多;需要掌握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商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基础..在公司贸易中发生的货币收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约定的结算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结算渠道如SWIFT网络等;通过金融机构;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整个过程周期长;手续复杂;风险大..小丁应针对本公司的贸易特点;从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等方面展开培训;着重讲解与实际应用相关的票据、汇付、托收、信用证、单据等事项..案例2、公司接到一个来自加拿大的订单;需要定制一款尺寸特殊的擦拭用纸;包装的设计和材料也是定制的;货款价值5万美元;双方协商后决定采用6个月的远期信用证结算..远期信用结算是公司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受到货款;也能保证买方按时受到装运单据..根据信用证使用流程;需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接受进口方的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的通知行..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转运货物..出口商备齐各种转运单据后还需开立一张远期汇票..开立汇票的事情这次落到了小徐的身上..分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应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内容..除了以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外;还有几个“相对必要记载项目”..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因为;这些内容可以间接确定;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汇票的作用:要点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汇票;简称为Draft或Bill..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本票和支票..在各国的票据立法中;关于汇票的规定最为全面、具体..在各种类型的票据中;汇票最具典型意义;汇票有关法律规定也完全或部分适用本票和支票..中国票据法对汇票下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本例中即为远期汇票;指规定付款到期日在将来某一天或某一可以确定日期的汇票..不管哪种汇票;都要求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绝对载内容..相对记载内容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等;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案例3、小丁的同学小朱在宁波的A公司工作;A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产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IL..合同约定分两次等量装运;两次交货的时间间隔为30天;约定付款方式为装运日后30天内T/T付款..A公司备货后将第1个货柜按时装运出口;并将箱单发票及提单用国际快递方式邮寄给进口商供其提货..30天后;A公司催B公司支付货款;B公司先是推脱过几天;后又利用各种借口;最后索性不再接听A公司的电话;也不回复任何邮件..货物到港后两个月;A公司催收货款无果;只有联系船公司将货物运回;大量的滞港费、来回运费再加上清关费等;使得A 公司损失惨重;而后一个货柜也只能转为库存..分析:汇款结算方式按所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分为以下三种:1 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汇款方式;2 信汇Mailtransfer;M/T;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人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3 票汇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D/D;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本案中的到付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宁波到俄罗斯口岸的运输时间一般为30天左右;本案中的付款方式对进出口双方来说;货款平衡应该是比较合理的..而造成了巨额损夫;主要是由汇款的本质特点商业信用决定的..出口商与资信情况不甚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最好不要采用装运后付款的方式;而应采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至少采用装运前部分预付款的方式..装运前预付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与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贸易往来;最好采用预付或信用证结算;否则应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本例中A公司遭遇巨大损失;如果处理得当是完全可以避免的..1采用汇款方式结算货款;属于商业信用;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更何况是本案中的到付..宁波到俄罗斯口岸的运输时间一般为30天左右;本案中的付款方式对进出口双方来说;货款平衡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本案中的出口商采用这种方式造成了巨额损夫;主要是由汇款的本质特点商业信用决定的..2出口商与资信情况不甚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交易额较大的情况下;最好不要采用装运后付款的方式;而应采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至少采用部分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装运前预付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3与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贸易往来;最好采用预付或信用证结算;否则应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案例4、一家日本的公司向小丁所在的公司下了订单;小丁和小徐与日本公司反复磋商;认真讨论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签订了价值2.5万美元的外贸合同..合同中规定交单条件为D/P即期;即小丁所在公司在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商业票据;通知银行向日本公司提示;日本公司见票后立即付款;小丁在日本公司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商业单据..小徐跃跃欲试;但小丁不放心;先让小徐模拟开具跟单汇票并画出托收流程图..分析:1.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附带单据可能是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明等..票据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汇票通常需要签发一式两份;对受款人通常由三种写法: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或来者抬头..汇票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提示;遭到拒绝承兑;或在到期日提示;遭到拒绝付款;对持票人立即产生追索权;有权向其“前手”追索票款..2.使用托收应注意下列问题:1.认真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并根据进口人的具体情况妥善掌握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2.对于贸易管理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不宜使用托收方式;以免货物到达目的地;由于不准进口货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3.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习惯;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4.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条件成立;由出口人办理货运保险;必要时也可酌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在不采用CIF或CIP条件出口时;则可酌情投保卖方利益险..5.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如发生问题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即期汇票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汇票的使用是以行为人在汇票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并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权利、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汇票行为一般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等..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票据;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即期付款交单流程如下:①签约发货..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即期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②委托..出口商发货后;缮制托收申请书;开立以债务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并交给托收行..在光票托收下;货运单据由出口商自行交给进口商..③受理..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指示书;一并附汇票和商业单据寄交给代收行..④提示..代收行缮制代收通知书;与汇票一并交给付款人进口商做付款提示..⑤赎单..进口商收到代收行的代收通知书后;即到银行验查单据;验单无误后;付款赎单..⑥交单和结清货款..在进口商付款后即交单;代收行在汇票上注明“付讫”字样交给进口商存档..⑦汇交代收货款..代收行收妥货款后记人托收行账户;并通知托收行已收妥款项..⑧货款结清..托收行根据收款通知将款项贷记委托人账户;以结清货款..案例5、因为一次上海的大型广告展会宣传;该公司的产品受到了一家乌克兰机械生产制造及销售公司的青睐..在讨论产品的原料、环保程度、该产品的优势及价格等细节之后与小丁所在的公司签订了一项大额的合同;因海运路程太久;海上风险较大;加上双方的第一次合作;故双方协商采用信用证的付款方式..分析:优势:对于出口商来说;信用证是开证行做出的付款凭证;只要出口商严格按信用证条款规定提交合格单据;凭开证行的资信;一般可安全收款;即使进口商有违约现象或出现破产倒闭等;也不影响出口商收汇的安全性;而且;只要单据合格;出口地银行也愿意垫款买人单据即议付;从而使出口商能尽早收汇..对于进口商来说;虽然在申请开证时一般要缴存一笔开证押金;但押金比例往往只占信用证金额的一小部分;与过去申请开立委付购买证时百分之百缴存押金相比;资金负担已大大减轻..此外;进口商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商交货的各个环节;如货物品质标准、数量、包装、运输、保险、商检等;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出口商交货违约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交付一定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内容:信用证内容因信用证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类似的;主要为以下几点: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包括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号码、信用证金额、开证日期、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信用证适用的规则、当事人名称及地址等;对汇票的说明;如汇票的受票人、汇票期限的规定等;对装运货物的说明;包括货物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对运输事项的说明;包括货物运输的起讫地点、装运期限、可否部分装运和转运等;对单据的要求;包括所需提交的单据种类、每种单据的份数以及各单据的具体要求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附加条款、费用条款、交单期限、是否需要保兑、开证行对被指定银行的指示、通知行名称、开证行的承付承诺等..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卖方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因此;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成为首先付款人;故属于银行信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尤其是本例中第一次合作;且签订大额合同的情况..采用信用证方式;只要出口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交单据和汇票;银行保证付款;所以信用证的性质属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优于商业信用;容易被出口人接受;有利于交易达成;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进口人办理了开立信用证手续;并不是对外付款;如果开证行倒闭失去支付能力或信用证的单据出现不符点造成拒付;进口人还须采取其他方式付款;所以;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是出口人得到的商业信用保证之外的银行信用保证..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对出口人、进口人、银行等当事人都有好处..案例6、因为文化及海关操作方面的差异乌克兰客户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单据的要求与日本越南等公司有些不同..这次有一批要发往乌克兰;结算方式是跟单信用证;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要求提供以下一些单据:两份正本商业发票和三份复印件;一份正本装箱单和一份复印件;一整套清洁提单;一份正本海运保险单加一从复印件;保额是发票金额的110%等..此外信用证还对这些单据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分析:主要包括两类单据: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基本单据包括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和运输单据;是每―笔进出口贸易通常情况下必不可少的单据..附属单据是基本单据以外的要求出口商特别提交的单据;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卫生检验证以及附属于商业发票的单据;如装箱单、尺码单等;本例中单据还有复印件的要求..单据的作用有以下几点:一、单据可以代表货物的物权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卖方单据代表交付了货物;买方取得单据代表收到了货物..这样;通过单据的转移就达到了货物转移的目的;同时也使货物的转移合法化..二、单据是一种履约的证明单据中有详细的货物描述及卖方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出口商只有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才能取得相应的证据或单据..三、单据是付款的证据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付款是以信用证中规定的相符单据为依据的..在汇款、托收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品履行付款义务;一般应在收到货物或单据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至于付款支付的数量、时间、币种等均以汇票、发票等为依据..此外;单据还是进口商提货、进出口商报关、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是指国际结算中出现的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货物、服务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文件和凭证..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单据很多;而且每一笔交易所需要的单据也不尽相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外贸单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般必须的单证包括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和运输单据;根据进口地当局的规定;货物性质的不同;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制单本身的要求;或其他需要;还需要出口商特别提交的其他的单据;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卫生检验证以及附属于商业发票的单据;如装箱单、尺码单等..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各地区采用的或要求对方提供的货运单据不尽相同;但它们的功能和作用应该是相同或者大致相同的..比如;运输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归属;保险单据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损坏灭失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依据;各种商检证明是保障货物品质、规格、数量、质量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凭证;产地证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并凭以享受差别优惠关税的根据;等等..归纳起来单据的作用有三点:代表货物的物权、履约的证明、付款的证据..案例7、虽然时处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但小丁的公司与日本公司交易依然频繁;双方已经建立了很好的发展基础;对双方公司的业务及信用也已熟悉..双方也旨在建立长期愉快的商业合作..在小丁公司给予日本公司商业上的一些优惠后;日本公司通知小丁日后的交易采取国际保理进行..分析:国际保理服务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它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权的方式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提供保理服务的公司即保理公司或保理商;它们通常是国际上一些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这些公司虽然是独立于银行的法人;但它又依托于银行;并以银行为后盾;银行的地位、声誉、网络信息和资金等都可以为其所用..国际保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风险担保、提供贸易融资、核定进口商信用额度、提供销售账户管理服务、提供债款催收服务等..国际保理服务;在国际上发展迅速..它解决了以商业信用形式;如赊销和跟单托收中的承兑交单D/A;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风险和贸易融资问题;因而深受交易商的喜爱;对于保理商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也拓展了业务空间..国际保理服务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它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权的方式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提供保理服务的公司即保理公司或保理商;它们通常是国际上一些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这些公司虽然是独立于银行的法人;但它又依托于银行;并以银行为后盾;银行的地位、声誉、网络信息和资金等都可以为其所用..与其他传统结算方式相比较;国际保理有很多优点:以承兑和赊销等延期付款方式;利用了卖方融资;免除了开证押金和其他开证费用;节约了费用;可凭自身良好的信誉获得保理商的信用担保额度;不必提供抵押;收到单据就可以提货;及时将适销商品投放市场..对出口商来说;利用国际保理方式;通过对客户提供更有利的承兑交单和赊销等付款条件;可以大大提高竞争力;从而增加贸易机会;扩大出口..案例8、小徐实习结束后去了另一家民营企业;该企业获得了一笔大宗海外订单;如果业务合作顺利;他们极可能和对方签订长期业务合同;成为其代理商..但该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该笔业务的资金需标注;且公司手头缺乏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后来银行的“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为他们解决了难题..原来银行在综合分析了这笔贸易交易双方的实力和信誉后;派专人跟进对该笔贸易的真实性和业务安全性进行了确认;综合运用物权担保、应收账款担保等风险控制手段;给予了这家公司足够的融资资金;促成了这项业务..分析: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国际贸易业务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它是促进进出口贸易的一种金融支持手段..出口贸易融资申请条件:1企业须有出口业务经营权..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3企业具有良好的贸易履约能力;制单能力强;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收购和交货计划..4信誉良好;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5能及时、准确地向银行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主动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市场准入的改善、产品种类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在此推动下;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国际贸易融资需求快速上升;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大规模扩张过程中;迫切需要银行的融资..此外;经济全球化对融资成本、风险等的要求;向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提出了挑战:福费廷、国际保理、衍生工具等多种新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与风险规避工具应运而生..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国际贸易业务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它是促进进出口贸易的一种金融支持手段..案例中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有效地缓解了出口商的资金压力..一般出口商申请出口贸易融资需满足一些条件;如:企业须有出口业务经营权;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具有良好的贸易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良好;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案例9、小丁的公司决定要小丁去美国学习三个月;护照、签证等手续一切就绪;学费也已通过银行电汇到了将要就读的学校..但是出国日子临近;她却为选择哪种金融消费方式烦恼起来:带大量现钞不安全也不方便;使用国际信用卡;虽然消费免手续费也安全;可小额用钱不便;提取现炒还要支付不少手续费..。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第一篇:国际结算案例分析国际结算模拟案例分析4.1 案例一4.1.1 案例介绍某年初,国内某出口商B公司委托当地出口保理商叙做一笔出口保理业务。

在获得进口保理商批准的10万美元信用额度后,出口保理商即与出口商签订了《出口保理业务协议》及《保理融资扣款授权书》。

同年4月和5月,出口商先后向出口保理商提交了两张发票,金额总计10万美元。

出口保理商随即将这两张发票先后转让给了进口保理商,并根据出口商的申请,向其提供了8万美元的出口保理融资。

8月5日,出口保理商收到进口保理商发来的争议通知,告知出口保理商,该年初出口商以托收方式发给进口商的货物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海关扣留,致使进口商不能提取该批托收项下已付货款的货物,进口商A公司因此拒付该出口商保理项下两笔应收账款。

进口保理商同时随附了一份进口海关的证明书。

出口保理商立即将有关争议情况通知了出口商,出口商承认托收项下货物确有问题,并正在与进口商交涉。

为了资金安全,出口保理商根据与出口商签署的《保理融资扣款授权书》及《出口保理业务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于8月11日将保理融资款项极其利息费用从出口商账上冲回,出口商对此未提出任何异议。

然而,在这之后直至次年7月进口商倒闭,买卖双方始终未能协商解决保理项下这起因反索引起的贸易纠纷。

其后第3年3月5日,出口商以“出口保理商冲回保理融资侵犯了出口商的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口保理商赔偿人民币100多万元,后又认为起诉理由不当而主动撤诉,并另以“保理业务项下贸易合同未出现任何质量争议,出口保理商却以质量争议为由扣划保理融资款项是严重侵犯出口商权益”起诉出口保理商。

4.1.2 案例分析1.应解决反索是否构成贸易纠纷的问题。

反索,是指进口商因与出口商另外一笔交易的结果导致进口商向出口商提出索赔而引起的争议。

在本案中,由于出口商最初发给进口商托收项下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进口商拒付出口商保理项下两笔应收账款,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反索。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介绍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与一家海外供应商(以下简称公司B)进行了一笔跨境贸易交易。

交易涉及货物的采购和运输,并需要进行国际结算。

公司A希望对该交易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了解国际结算的流程和相关风险。

二、国际结算流程分析1. 贸易合同签订公司A与公司B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

2. 货物采购和运输公司A根据贸易合同的约定,与公司B进行货物采购,并安排货物的运输。

货物的采购和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货物的质量、数量、装运方式等因素,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3. 提单和装箱单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公司A需要向运输公司提供相应的提单和装箱单,以便于货物的装运和追踪。

4. 付款方式选择根据贸易合同的约定,公司A需要选择适合的付款方式进行国际结算。

常见的付款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跨境电汇等。

公司A需要根据交易金额、信任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5. 信用证开立如果公司A选择使用信用证进行付款,公司A需要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的相关信息通知给公司B。

信用证是一种保证付款的方式,可以降低交易风险。

6. 货物装运和运输保险在货物装运前,公司A需要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7. 文件准备和交单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公司A需要准备相关的结算文件,并将其交给银行进行结算。

常见的结算文件包括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8. 银行结算和资金清算银行收到公司A的结算文件后,会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应的结算操作。

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银行可能会进行扣款、划款等操作,将资金从公司A的账户上划出。

9. 结算结果确认公司A需要与公司B确认结算结果,并核对付款金额是否与贸易合同的约定一致。

如果有任何差异或争议,双方需要协商解决。

三、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1. 货物质量和数量风险公司A在货物采购过程中需要严格把关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以避免收到次品或缺货。

国际结算 章节案例分析及答案

国际结算 章节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情:A国的进口公司向B国的出口公司进口机器设备。

他们决定用第三国货币支付。

但在实际支付货款时,发现两国的银行在第三国没有碰头行,在支付货款过程中延误了不少时间。

国际结算中,从支付清算的便利角度来说,在选择支付货币时应该分析哪些因素?分析: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付款货币不同,所涉及的要素就有所不同。

有的货币的收付不用通过票据交换所,有的必须通过票据交换所。

(1)付出口国货币。

进口国的某银行在出口国某银行总行开有出口国货币的存款账户。

出口国账户行在其来账上划转(借记),或通过交换进行转账。

前者不涉及出口国的票据交换所,而后者要涉及出口国的票据交换所。

(2)付进口国货币。

出口国的某银行在进口国某银行总行开有进口国货币的存款账户。

进口国银行可直接收进(贷记),或通过交换收进。

前者不涉及进口国的票据交换所,而后者要涉及进口国的票据交换所。

(3)付第三国货币。

如果进出口国的银行同在第三国同一家银行开有当地货币的存款账户,就形成了碰头行转账结算。

由第三国银行直接借记进口国的第三国货币存款,转而贷记出口国的第三国货币存款,不用通过票据交换所转账。

如果进出口国的银行在不同的代理行开立了存款账户,而没有碰头行,那么就要通过第三国的货币清算中心的票据交换所转账,完成收付。

启示:在选择结算货币时,除了考虑汇率因素外,还应考虑银行结算的便利性,必要时可以向有业务关系的银行咨询银行之间开立账户的情况,尽可能选择支付便利的货币,提高贸易结算的效率。

案例2:案情:我国某出口商出口货物,结算货币为美元,结算方式为托收。

货物出运后,出口商将全套的单据送给A 银行,委托其办理托收,在托收指示中,出口商指定B银行为代收行。

A 银行在接到托收指示后,发现其与B银行没有账户关系,但A 银行的纽约分行与B银行同为CHIPS的参加行。

于是A 银行在给B银行的托收委托书中写明如下指示:“When collected, please remit the sum to our New York Branch via CHIPS ( ABA: ) for credit of our account( UID: ) with them.”那么,CHIPS是怎么运作的?什么是ABA号码?什么是UID 号码?分析:CHIPS是一个贷记清算系统。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

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

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

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

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

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

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

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

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

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

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

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

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

M公司在看到这种情况就因该停止与F公司的合作。

而不是按照F公司的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是我方一为的退让导致了合同的失败。

3、2006年6月12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货款以本票支付。

合同生效后,B企业按时向A企业发货,A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了银行本票,并转交B作为货款。

国际结算习题(带答案)说课材料

国际结算习题(带答案)说课材料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一、是非判断1、由于在建立代理行关系之前,已对对方各方面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凡是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我们都可以接受。

N2、选择账户行的要求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要求更高。

Y3、国际金融领域风云多变,虽已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仍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以便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

Y4、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货币收付结算不应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而只能按国内结算办理。

N5、当代国际结算大部分采取记账和转账方式。

Y6代理行关系只能由双方银行的总行协商后建立,不能由各分支行自行决定。

Y7、账户行关系只能在代理行基础上建立。

Y8、代理行未必就是账户行。

Y9、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被各国银行、工商、航运、法律等各界广泛接受并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这些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

N二、单项选择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B)。

A.账户行B.联行 C.非账户行 D.代理行2、(B)不属于代理行之间的控制文件。

A.密押B.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式样C.代理范围 D.印鉴E.费率表3.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A)关系。

A.联营银行.B.联行C.代理行D.账户行三、不定项选择l.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多数是(BD)结算。

A.现金B.非现金C.现汇D.记账2.(ACDE)所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不属于国际贸易结算范畴。

A.劳务输出入B.商品贸易C.服务贸易D.对外直接投资E外来投资3、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地位,具体而言,其作用是(ABC)。

A办理国际汇兑B提供信用保证C融通资金D减少汇率风险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一、是非判断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系人可以表示拒付。

N2提示付款即持票人在合理时间内,向受票人提示非要求即时付款,因此,所提示的汇票应是即期汇票。

N3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的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即解除了对汇票的责任。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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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题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

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

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

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

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

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

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 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

国际结算-经典案例分析题演示教学

国际结算-经典案例分析题演示教学

1,某代收行收到托收委托书,按指示装运后30天付款交单,照此委托书,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付款,进口商称交易合同条款是30天承兑交单,并要求代收行按承兑交单办理。

请问,代收行应怎么办?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答; 根据承兑交单的特点,代收行应先向进口商先承兑一下,因为承兑交单跟远期付款交单差不多,可以在装运后的30天付款2,我国A商向法国B商出口货物,A交货后开立了一张令法国银行付款的汇票与商业单据,一起交银行结汇。

问:该汇票的出票,付款行为适用于哪个票据法?为什么?答:适用于《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的范围,即出票地,付款地分出不同的国家,该票据中出票地是我国,而付款来自于法国的银行,属于不同国家。

3,出票人A,收款人B,A在出票时记载了担当付款人C,预备付款人D。

问:(1)B向谁提示承兑?为什么?(2)B提示承兑遭拒,能否行使追索权?答:(1)向A提示承兑,A作为第一付款人,承担票据的承兑与付款责任。

C 作为担当付款人并不是票据的债务人,而D作为预备付款人为第二付款人只有在第一付款人遭拒付才向D提示承兑。

(2)不能。

向D提示承兑,D作为预备付款人,在第一付款人未承兑或未付款时,持票人可向其提示承兑。

4,有一份国外开立的即期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

当受益人按规定向保兑行交单要求付款时,保兑行称:开证行已无力偿付,所以保兑行不能履行付款义务,但可代出口商办理托收向进口方收款。

问:(1)受益人是否该接受保兑行的说法?为什么?(2)如果你是受益人会怎么做?请说明理由。

答:UCP600规定,保兑行与开证行都负第一性付款责任,所以保兑行的解释不对,而不能推卸议付货款的责任,该受益人有保兑换行提交的单据是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保兑行应当执行第一付款的责任。

5,王某捡到票据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对理由谎称是自己劳务所得,因担心去银行兑现时被银行扣从前的其欠款,故以3万元的要价转给李某,李某受让了支票,后凭支票到商场购物的5万元的商品,支票为商场所有。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_2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_2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国际结算案例分析案情:某甲开立100英镑的支票给乙,叫他向丙银行取款,乙拿到支票后迟延很久不去取款,恰在此时,丙银行倒闭,甲在丙银行的账户里的存款分文无着。

乙在未获支票款项的状况下,找到了甲,要甲负责。

甲以支票已过期为由否决对以负责。

分析:甲可以对乙否决负责,但理由并不是由于支票过期。

支票不同于即期汇票,即期汇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的时光内向付款人提醒付款,出票人和全部背书人均得到解除责任。

但支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时光内提醒付款,出票人仍必需对支票负责,除非持票人的延迟提醒而使出票人受了损失。

在上例中,因为乙的晚提醒致使甲受了损失。

那么甲就可不对该支票负责,由于乙假如准时去取款,甲就不会受到损失,所以他可对支票不负责任。

假如丙银行倒闭清理时,全部债权人尚能分到一定比例的偿付金,那么,甲作为存户债权人应把所分到的偿付金付还给乙,如甲按30%的比例分到了偿付金,他应按同样的比例付给乙,而对其余的70%可不负责任。

案情:A银行向B银行开出不行撤销信用证,受益人交单后B 银行通过快递将单据寄交A银行,A银行审单后发觉下述不符点,遂对外拒付。

汇票上小写金额为USD905000.00,大写金额为HONG KONG DOLLARS NINE HUNDRED AND FIVE THOUSAND ONLY,金额不全都。

分析:1930年6月7日日内瓦《统一汇票票法公约》其次章第一节第6条规定:“汇票金额同时以文字及数字记载者,于两者有差异时,文字记载之数额为付款数额。

”“汇票金额以文字或数字记载在一次以上,而先后有不符时,其较小数额为付款数额。

”本案例中,汇票票面金额同时以文字及数字记载,文字金额即大写金额为.....数字金额即小写金额为.....两者不全都,按照上述规定,开证行只能按文字金额即大写金额照付。

D/P远期付款方式的把握:X月X日,我国公司同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双方约定采纳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了结贸易项下款项的结算。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及国际结算考试重点试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及国际结算考试重点试题

一、教学案例分析案例1、小丁是一家公司外贸部的职员,该公司位于上海,主要从事工业用纸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工作,公司有非常稳定的日本、越南、加拿大、俄罗斯客户群。

小丁已经有两年多的工作经验,对国际结算非常熟悉。

近日,公司来了一个实习生小徐,没有真正接触过国际结算的内容,工作不知如何下手。

货款的收付直接影响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得失。

所以外贸部经理告诉小徐向小丁学习。

小丁打算先给小徐做一个简单培训。

分析: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的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

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商业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叉学科。

与国内结算相比,国际结算要复杂很多,风险也更大,涉及因素多,需要掌握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商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基础。

在公司贸易中发生的货币收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约定的结算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结算渠道(如SWIFT网络等),通过金融机构,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

整个过程周期长,手续复杂,风险大。

小丁应针对本公司的贸易特点,从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等方面展开培训,着重讲解与实际应用相关的票据、汇付、托收、信用证、单据等事项。

案例2、公司接到一个来自加拿大的订单,需要定制一款尺寸特殊的擦拭用纸,包装的设计和材料也是定制的,货款价值5万美元,双方协商后决定采用6个月的远期信用证结算。

远期信用结算是公司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受到货款,也能保证买方按时受到装运单据。

根据信用证使用流程,需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接受进口方的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的通知行。

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转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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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

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

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

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

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

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

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

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

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

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

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

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

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

M公司在看到这种情况就因该停止与F公司的合作。

而不是按照F公司的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是我方一为的退让导致了合同的失败。

3、2006年6月12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货款以本票支付。

合同生效后,B企业按时向A企业发货,A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了银行本票,并转交B作为货款。

由于B先期拖欠C企业的款项,其与该本票金额相当,于是B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了C。

但C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直到9月才向银行请求支付本票金额。

但银行以该本票已经过期为由拒付。

于是C转向B要求支付款项,但遭到拒绝。

多次交涉无果后,C向法院起诉B和银行,要求它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思考:法院应如何处理C企业的起诉?答:法院因支持C公司对银行的起诉,而对B企业不进行起诉,因为B已经将本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制票人和受款人所以B公司已经没有责任,对银行,由于C公司本票合法法院要求银行进行付款但是C公司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所以有一部分的损失由C自行承担,银行将会扣除耽误的时间所存在的价值。

4、H公司与G公司签订了一笔贸易合同。

卖方H出具了一张期限为3个月、付款人为Y银行的远期汇票作为要求买方付款的凭证。

H获得Y银行承兑后将该汇票转让给了W银行。

汇票到期后,W要求Y付款,该银行拒付,其理由是该银行已经接到G通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停止支付汇票。

W与Y和H 多次协商无果,于是W向法院起诉Y和H,要求其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并赔偿其延期付款的损失和有关费用。

答:Y银行要支付损失和有关费用,因为远期汇票一旦做了承兑则主债务人发生了变化即为承兑人就是Y 银行而不是H公司,又因为远期汇票做了承兑即不可撤销,则需要对其汇票进行承兑,所以银行Y停止支付汇票是不正确的。

5、中国香港K公司与大陆D公司达成买卖镀锌铁皮交易,并同意2个月付款。

K开立了一张期限为2个月的汇票,其付款人是D,但受款人是大陆C公司。

该汇票经D承兑,C于汇票到期时向D要求支付款项,但D以K没有向其发货为理由拒付汇票金额。

思考:本案中,汇票的主债务人是谁?C应不应该获得汇票款项?为什么?答:主债务人因是D;C应该获得汇票款项;因为远期汇票一旦做了承兑则主债务人发生了变化即为承兑人就是D而不是香港K公司,又因为远期汇票做了承兑即不可撤销,则需要对其汇票进行承兑,所以C应该获得汇票款项6、中国H公司向新加坡K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转运德国。

新加坡商人向当地银行购买了一张银行即期汇票寄给H公司作为货款,但该汇票的付款货币是欧元。

H公司向中国银行提示,因中国银行不代垫头寸,收妥结汇及汇票的货币为欧元,还需等待中国银行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德国某银行,除了正常的邮程,加上各银行的合理工作时间,该笔货款在4个多月后才到达中国H公司。

答: 适当的选择结算的工具,根据本国的情况选择这样才能迅速的收到货款,避免资金积压,而该案例中H公司结算工具货币的选择错误导致了即期汇票相当于变成了远期汇票,因此,不同程度上地存在资金积压的问题,不利于高效使用效率。

7、某出口商遇到一位俄罗斯客户,俄罗斯客户要求出口商发货,结汇方式是OPEN BILL,不知这是什么结汇方式?答:OPEN BILL就相当于O/A。

对此一定要小心。

没有足够的把握就不能同意这种结算方式。

出口商也可以向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申请短期信用险额度,如果不被批准,说明这笔生意风险极大,不能发货。

8、某出口商与孟加拉进口商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总价为14600美元,向孟加拉出口黑白电视机零配件。

付款条件一半是电汇,一半是信用证方式。

电汇时间是在发货前。

可是信用证开到了两个月,电汇款也没到。

该出口商不敢发货,但信用证里的装效期全过了,预定的舱位也一推再推。

出口商很矛盾,马上发货但电汇款未到,不发货还得承担空舱费。

这该怎么办?答:出口商应该致电给孟加拉进口商协商电汇货款的未到的缘由,同时要求信用证装期延期,要求孟加拉进口商先将电汇货款打入出口商的银行账户,再将货物进行装运,同时让进口商重新开立信用证以保证货物的顺利装运。

9、我某出口公司在广交会上与一外商签订一笔出口合同,并凭外商在广交会上递交的以国外某银行为付款人的金额为5万美金的支票在2天后将合同货物装运出口。

随后,我出口公司将支票通过我国内银行向国外付款行托收支票时,被告知该支票为空头支票,由此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

试分析该案中我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

答:(1)要有风险意识,在选择客户尤其是大额交易时,一定要先考虑客户的资信;(2)最好对第一次交易的对象选择汇票进行支付手段,而不是支票(3)在合同洽谈时应尽可能确定代收行,选择历史较悠久、熟知国际惯例并信誉卓著的银行作为代收行;10、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D/P 90 DAYS AFTER SIGHT。

中国C银行将单据寄出2个月后尚未收到款项,遂应A要求指示德国D银行退单,但到D回电才得知,单据已凭进口商B承兑放单。

几经交涉,B以种种理由不付款,进出口商之间交涉无果。

中国C认为是德国D错误放单造成出口商货款损失,要求D承担责任,但D对中国C的催收拒不答复。

又过了2个月,D告知中国C进口商已宣布破产,并随附法院破产通知书,致使出口商款货两空。

答:选择远期D/P时,出口商应把握的要点(1)要有风险意识,在选择客户尤其是大额交易时,一定要先考虑客户的资信;(2)在合同洽谈时应尽可能确定代收行,选择历史较悠久、熟知国际惯例并信誉卓著的银行作为代收行;(3)尽量避免远期天数与航程时间间隔较长;(4)在托收业务中最好选择CIF贸易条件;(5)D/P远期在一些南美国家被视为D/A,应事先有所准备。

11、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据寄由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

后来得知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据却毫无结果。

请问托收银行应付什么责任?理由如下: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为实现委托的指示,托收银行可选择委托人指定的银行或自行选择或由别的银行选择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别的银行寄给代收行。

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文件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迅系统在传递中的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动、内乱、战争或其他所不能控制的任何其它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或责任。

所以,在本案例中,托收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义务,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代收行倒闭致使委托人货款无法收回且单据也无法收回,不负何法律责任。

12、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货给香港G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同意G公司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公司收取货款。

五天后,所装货物安全抵达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公司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

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公司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拒绝付款。

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并说明理由。

答:M公司应通过中行要求香港汇丰银行付款。

这是因为,香港汇丰银行在未经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允许G商凭信托收据先行提货,这种不能收回货款的责任,应由代收行(汇丰银行)负责。

13、中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成交一批货物,共15000套,装1500箱。

贸易条件为CIF,采用信用证方式结汇,并订明可分批(期)装运,每批500箱,分别于7、8、9月装运。

出口公司与7月份装运了500箱,顺利结汇,第二批如期装运,但数量为480箱,当出口公司向银行结汇时遭到拒付。

于是出口公司以电讯方式要求买方接受480箱,买方迟迟不做答复。

此时第三批货物亟待装运。

在未获买方对第二批货物是否同意接受的情况下,出口公司将第三批货物按期按数装船,但第三批货物的货运单据又遭银行拒付。

请问:银行的两次拒付是否有理由?答:有,因为在信用证条件下银行的付款是有条件的,银行只是在符合条件下才履行付款责任,这个条件就是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单证相符;反之,开证行是有权利拒付的。

在该案例中方中国某出口公司第二装运为480箱、第三批装运为500箱少于合同所订立的货物的数量所以均为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装运,所以银行有权利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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