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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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所有员工的薪酬收入应付税金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在其每月发放的薪酬工资中代扣后,向税务机关缴交。
一、员工薪酬:员工的薪酬工资由基本工资、综合补贴和加班津贴构成。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经验等确定员工的薪酬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参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基本工资占薪酬工资的60%或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特殊情况下,员工要在节假日工作,公司将会按实际工作时间安排补假,但不会发放加班津贴。
2、综合补贴: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职务给员工的现金补贴。其内容包括:住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餐费补贴。
3、加班津贴: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五小时,其中四十小时为法定正常工作时间,超过部分为加班工作时间,员工加班将按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给予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200%的加班津贴,加班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月加班津贴=(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21.7265小时/月×200%
4、如员工对其当月份的薪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综合补贴、加班津贴)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必须于薪酬工资发放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提出,超过十五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员工对当日薪酬工资的认可与接受,并自动和自愿放弃其日后对该月份薪酬工资的一切追索权。
二、薪酬工资的发放:
员工当月的薪酬工作将于下个月第十五日之前发放,发放方式为银行代发工资或现金,财务部每月在薪酬工资发放日前三天将员工薪酬表制好,交由公司管理层签字后,再进行发放。
首月上班,而不足一个月的员工,首月薪酬的发放根据上班日期按当月日数之比例发放。
三、年终奖金:
1、公司实行年终奖金制度,对已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在年终发放相当于一个月薪酬工资的基本年终奖金。公司管理层亦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高于或低于一个月工资薪酬水平的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在下一年度的一月底前发放。
3、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扣减或取消其年终奖金。
4、服务未满一年但已过试用期的员工,则可获得由入职日开始,按比例计算发放的年终奖金。发放的比例计算方式为:
年终奖金=上班日数÷365×每月薪酬工资×表现评估系数
注:基本系数为:1
四、以下情况将不会获得基本年终奖金
1、于年底前仍在试用期的员工;
2、年终奖金发放日前自动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3、违反刑事罪行或遭受纪律处分。
五、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员工工作表现及本地就业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薪酬调整及如何调整。该调整原则上必须于试用期满后方可获得。
六、其它福利待遇:
1、公众及法定假期:员工享有国家所制定和颁布的公众假期和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放假时间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2、带薪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后,可享有下列日数的带薪年休假。
(1)总经理:15天
(2)副总经理:12天
(3)高级经理:10天
(4)部门经理:7天
(5)部门副经理:7天
(6)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7天
(7)文员、管理员、维修工7天、保安员7天
带薪年休假不可累积至下一年度,也不作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员工拟休带薪年休假时,必须于十五天前提出申请填写《休年假申请表》,由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记录。
3、婚假、产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后,可享受3天的婚假。休假前十五天,必须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由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连同结婚证书复印件交行政部记录。
女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分娩,可享受90天的有薪分娩假。在确认怀孕后,员工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由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并连同医生证明书交行政部记录。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病假、事假:
员工请病假或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由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记录。
任何员工请事假时均应从当月薪酬工资中扣除缺勤工资。计算方法如下:请假缺勤工资=月薪酬工资÷21天×请假天数
有关病假申请,员工可于当日先致电通知行政部,再后补办请假手续,并需要提交医生证明。
4、社会保险金:
公司将按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要求,为每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1)公司按国家劳动法及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的缴交按深圳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深圳户籍:基本养老保险金按薪酬工资总额14%缴交。
其中:企业缴交9%;员工个人缴交5%。
非深圳户籍:基本养老保险按薪酬工资总额13%缴交。
其中:企业缴交8%;员工个人缴交5%。
(2)公司按国家劳动法及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保险金的缴交按深圳市政府规定执行:
深圳户籍:综合医疗保险按薪酬工资总额的9%缴交。
其中:企业缴交7%;员工个人缴交2%。
非深圳户籍:住院医疗保险费按薪酬工资总额的2%缴交。企业缴交2%;员工个人不负担。
(3)公司按国家劳动法及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4)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及职责情况的不同,对从事风险性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岗位,另外安排购买商业保险。具体购买商业保险的种类及投保金额由公司决定,无须事先通知或
征得员工同意。
七、本管理制度的修改与解释
1、公司保留一切修订、增删本管理制度条文的权利。
2、本管理制度之内容属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翻印、引用或对外披露任何内容。公司对此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